圣经的观点
通奸——宽恕还是不宽恕?
“如果有谁得罪了你们,就该饶恕他,好使你们的天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马可福音11:25,《新译》)耶稣这番话引起了若干令人困惑的问题,婚姻如果因为其中一方通奸而受到动摇时:清白的一方是否必须宽恕对方和维持婚约呢?a如果她选择离婚,这会有损她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吗?让我们看看圣经怎样帮助我们回答这些问题。
你总要宽恕别人吗?
“如果有谁得罪了你们,就该饶恕他”,耶稣这番话是指在任何情况下——包括配偶通奸在内——基督徒都有义务宽恕犯过者吗?如果我们想明白耶稣这番话的含意,就必须考虑到耶稣就宽恕所提出的其他教训。
举个例来说,我们从路加福音17:3,4所载有关耶稣论及宽恕的话学会了一个重要的原则:“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不错,在涉及严重过犯的事例上,如果犯过者真心悔改,耶稣鼓励受到冒犯的人尽可能宽恕犯过者。耶和华本身便怀有这样的看法;我们必须真心悔改才能得到上帝的宽恕。——路加福音3:3;使徒行传2:38;8:22。
此外,耶稣的话也表明,如果通奸的一方没有悔改,而且拒绝承担自己的罪责,这样清白的一方不愿宽恕犯过者是可以理解的。——参阅约翰一书1:8,9。
宽恕——过犯所招致的恶果又怎样?
可是,通奸者如果悔改又怎样?情形若是这样,清白的一方就有宽恕对方的理由了。但获得宽恕是否就意味到犯过者可以免除一切后果呢?关于这方面,请考虑一下耶和华宽恕人的一些例子。
以色列人听信了十个探子就迦南地所作的消极报告,结果起来反叛。当时,摩西向耶和华求情说:“求你……饶恕这人民的罪孽。”耶和华回答说:“我就照着你的话,赦免他们。”耶和华宽恕了犯过的以色列人是否就意味到他们无需承担任何后果呢?耶和华接着说:“但是,……他们决不得看见我向他们的祖宗起誓应许之地;藐视我的,一个也不能看见那地。”(民数记14:19-23,《新译》)耶和华果然言出必行;上一代的以色列人,除了约书亚和迦勒之外,全都看不见应许之地。——民数记26:64,65。
类似地,大卫王因跟拔示巴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先知拿单的斥责,当时,他深感懊悔。他承认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接着拿单告诉大卫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撒母耳记下12:13)不过,耶和华虽然宽恕了大卫,大卫终其余生却饱尝自己的过犯所带来的苦果。——撒母耳记下12:9-14;也可参阅撒母耳记下第24章。
上帝饶恕人的这些例子阐明了一项重要的教训:人总会自食其果。(加拉太书6:7,8)虽然一个悔改的犯过者会获得上帝的宽恕,但这不一定会免除他犯过所带来的恶果。这是否意味到清白的一方即使宽恕了通奸的一方——至少放下怨恨——但仍然会决定离婚呢?
宽恕与离婚
在从事服事职务期间,耶稣曾三次谈及离婚的问题。(马太福音5:32;19:3-9;路加福音16:18)有趣的一点是,耶稣三次都没有提到宽恕。例如,他在马太福音19:9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借着“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这句话,耶稣承认清白的一方可以由于另一方犯了性不道德而有权或有圣经的理由离婚。可是,耶稣并没有说清白的一方应当离婚。显然他只不过暗示她可以这样做。
婚姻是夫妇二人结合的盟约。(罗马书7:2)但如果其中一方不忠,婚约就可以中断。在这样的情况下,清白的一方实际上会面对两个问题。首先,她应该宽恕对方吗?正如我们从上文看出,宽恕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通奸者是否真心悔改。如果对方真有悔意,清白的一方可能最后都会宽恕对方,或至少会放下怨恨。
第二个问题是,她应当离婚吗?可是,既然她已经宽恕了对方,为什么又会出现这个问题呢?b如果她有确实的理由担心自己和子女的安全,尤其是丈夫以往曾经虐待过他们,那会怎样呢?如果她害怕从丈夫感染到性传染病,那又怎样呢?又或者由于丈夫的不忠,她深深感到难以回复昔日夫妻间的信任,那又怎样呢?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根本不愿跟对方继续一起生活。所以清白的一方即使能够宽恕犯过的一方(意即放下怨恨),但仍然会决定离婚,这是可以理解的。放下怨恨不但有助于清白的一方生活下去,还有助于她日后跟通奸者作必要的接触时,来得理性一点。
跟不忠的配偶离婚与否纯属个人的决定。清白的一方应当在仔细权衡一切有关的因素之后才决定。(诗篇55:22)其他人是没有权强迫清白的一方作任何决定的。(参阅加拉太书6:5。)要记住,耶稣并没有说清白的一方应当怎样做。所以,显然那些基于正当圣经理由而离婚的人是不会招致耶和华的不悦的。
[脚注]
a 虽然我们在这里以“她”代表清白的一方,但如果清白的一方是基督徒男子,有关的原则也会同样适用。
b 如果清白的一方跟犯过的一方恢复性关系,这表示她已经决定跟对方复合。这样她就不能够再根据这个圣经理由而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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