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挽回婚姻吗?
《婚姻危机》一书评论说:“因一时意气而离婚固然简单;可是,不少婚姻其实不至于无药可救。只要夫妻同心解决分歧,他们依然可以有美满的婚姻。”
上述看法跟耶稣在多个世纪前,就离婚提出的劝勉不谋而合。虽然耶稣表明配偶不忠是清白一方要求离婚的合法理由,他却没有表示这是当事人必然的选择。(马太福音19:3-9)基于种种理由,有些人也许情愿挽回婚姻。例如,犯过一方也许仍然深爱妻子a,关心家人,是个尽责的父亲。清白一方仔细衡量过自己和孩子的需要后,也许决定跟丈夫维持夫妻关系。若然,她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她可以怎样安然应付重建婚姻关系的重重困难呢?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和解也好,离婚也好,当事人都需要克服不少困难。另一方面,仅是宽恕犯过配偶往往不能解决婚姻潜在的问题。要挽回一段婚姻,需要双方作出漫长而艰苦的奋斗,忠实的自我检讨、彼此坦诚的对话。很多夫妇时常低估了重建受损婚姻关系所需的时间和心力。然而,许多夫妻由于锲而不舍,终能重建稳定快乐的家庭。
需要解答的疑问
如果要作知情的抉择,清白一方首先要理清凌乱的心绪,知道可作的选择。她也许可以考虑以下的问题:我的丈夫打算回到我身边来吗?他已完全断绝不道德的关系吗?还是他还在借故拖延?他有在口头上表示歉意吗?若然,他有改过自新,及为自己的愚行表示深切痛悔吗?还是他企图把罪咎推到我身上来?他有为自己造成的伤害深感遗憾吗?还是他感到不安,只是因为丑行败露,不能再为所欲为呢?
他对于未来有什么打算?他看出问题在于自己的态度行为,并着手加以纠正吗?他是否决心不再重蹈覆辙?还是他依然故我,喜欢跟异性调情,到处留情呢?(马太福音5:27,28)他决意要重建婚姻关系吗?他正采取任何实质行动,以显示他的决心吗?对于上述问题,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你也许可以视之为值得挽回婚姻的理据。
沟通不可少
圣经执笔者说:“不先商议,所谋无效。”(箴言15:22)如果清白一方要求配偶交待事情始末,这段经文的原则尤为适用。诚然,事情经过也许无须巨细无遗地一一细表,可是,坦诚热切的对话却有助讲明真相,消弭误解。这样,夫妇才不致因为猜测误会,心中积怨,令彼此关系继续疏离。诚然,这种毫无掩饰的沟通也许令双方感到痛苦难堪;可是不少夫妇发觉这是重建信任的重要一步。
要恢复彼此的信任,另一个重要步骤是找出婚姻危机的真正成因——说不定双方各自有需要克服的缺点。塞尔达·韦斯特-米德斯建议说:“透过开心见诚的沟通,痛定思痛后,你如果认定事情已告一段落,希望挽回婚姻,你就必须找出问题症结,致力巩固夫妻的关系。”
问题出在哪里呢——是大家不自觉地把对方视作当然吗?是家庭成员没有谨守神治常规吗?是夫妻相处时间不足吗?还是配偶忘记更经常地表达心中的爱念、关怀、赞赏和赏识吗?借着重新订定共同目标和价值观,夫妇关系就能日趋亲密,令不忠行为不至重演。
力行宽恕之道
即使当事人多番内心挣扎,也许仍发觉难以宽恕丈夫,更遑论宽恕跟丈夫有染的第三者。(以弗所书4:32)然而,只要我们循序渐进,放下心中愤恨和怨怼,始终是可以宽恕对方的。一本参考书忠告说:“清白一方必须明白,你总得放下过去,为未来而活;切记不要每逢发生争吵,就把配偶的陈年旧帐翻起来,以资惩戒。”
许多夫妇发觉逐步让心中的愤恨消减,最终他们就不再对配偶怀恨在心。若要重建你的婚姻,这是不可或缺的。
重建信任
一个深受打击的妻子问道:“我们夫妇间真的能重建信任吗?”她的疑虑不无理由:婚外情确实严重破坏,甚至彻底扼杀了夫妇间的信任。就像贵重的花瓶一般,碎时容易,修补艰难。况且,婚姻关系如果不只求维系,而是要不断增长的话,双方就必须互信互重才行。
这就是说,夫妻要重新学会 互相信任。犯过一方要重获配偶信任,就得努力赢取,而不是强行要求。方法之一是把自己的行踪如实告知配偶。圣经劝勉基督徒要“除掉……虚假的事”,“说真实的事”。(以弗所书4:25)为赢取配偶的信任,塞尔达·韦斯特-米德斯建议:“要把你的活动详情如实披露,包括到什么地方去,什么时候回家等,并要按之而行。”如果计划有所改动,就应告知配偶。
重拾自尊是需要时间和毅力的。犯过一方要助配偶一臂之力,就不要吝惜你的爱意和赞赏——要向妻子表达深情和赏识,并宣之于口。一位深受尊重的婚姻问题专家曾说:“她应当公开受赞扬。”(箴言31:31,《现译》)另一方面,妻子可以多做自己擅长的事,以重建自信。
不要操之过急
配偶不忠对清白一方来说无疑是创巨痛深的经历。因此,当事人如果多年后对不快往事仍记忆犹新,令她不堪回首,也不足为奇。然而,随着创伤逐步复原,加上夫妇继续以谦卑、忍耐和耐心相待,彼此间的信任和尊重是可以重新建立起来的。——罗马书5:3,4;彼得前书3:8,9。
《爱你、疼你、辜负你》一书提出安慰说:“起初数月最难熬,不过这些日子不会永远延续下去。强烈的愤慨会逐渐消退。……最后你也许连续数天、数周、数月、甚至数年也不再想起旧事来。”你若努力在婚姻生活上应用圣经的原则,恳求上帝祝福和指引,就必定能够体验“上帝那超越一切意念的和平”怎样予人舒解。——腓立比书4:4-7,9。
佩德罗说:“回想起来,那段往事改变了我们一生的取向。虽然我们仍然不时要为婚姻做点修修补补的工夫,可是我们总算熬过了难关。我们仍然是夫妻,而且恩爱如昔。”
可是,如果清白一方认为没有宽恕对方的理由,那又如何呢?或者,她虽然已原谅犯过的配偶(意即放下心中的怨恨),却选择离婚b,那又怎样呢?她有权向对方提出什么要求吗?我们请你考虑一下离婚所涉及的问题,同时也听听一些过来人的亲身体验。
[脚注]
a 为方便起见,我们在下文把妻子称为清白一方。然而,如果清白一方是丈夫,同样原则也适用。
b 请参看《儆醒!》1995年8月8日刊文章,题名为“圣经的观点:通奸——宽恕还是不宽恕?”
[第6页的附栏]
支持得法
由于当事人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他们向富于经验及观点平衡的人请教是好的。例如,在耶和华见证人当中就有一些仁慈体贴的长老可以提出援助。——雅各书5:13-15。
不论是亲戚、朋友,还是其他提出劝告的人,切勿把个人意见强加在当事人身上。当事人选择按圣经理由离婚也好,选择和解也好,局外人绝不应该极力怂恿或加以谴责。一个曾经历婚变的基督徒女子说:“请多给我们支持,然后让我们自己作主好了。”
要确保你提出的劝告完全基于圣经。一个过来人说:“不要告诉我们应该这样想,不应该那样想。让我们尽情倾诉就行了。”要让体恤之心、弟兄温情来抚平受害人心中的创伤。(彼得前书3:8)一个经验丰富的导师说:“说话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头却为医人的良药。”——箴言12:18。
一个丈夫说:“我最需要别人了解,哪怕只是一声安慰,半点鼓励,我也于愿已足了。我的妻子求之若渴的是明确的指引,以及别人对她作出的努力一点点的称赞,这是帮助她改过自新的最佳方法。”
如果当事人经过三思以及恳切祷告,决定跟配偶离婚或分居,别人不应在有意无意间令他心中自责。我们反而应该尽力协助他摆脱并无根据的内疚之感。
一个当事人说:“对受害人提出安慰时,不要忘记他们正尝尽刻骨铭心的伤痛。”
[第7页的附栏]
他们何以没有离婚
在许多社区中,丈夫即使有外遇,妻子们也只得继续跟并无悔意的丈夫同住。例如,在战乱频仍或者收入微薄的地区里,一些不是信徒的丈夫虽然对他们的基督徒妻子不忠,但总算是个尽责的家主。他使家庭有稳定收入,令家人衣食无缺,生活受保障,同时对儿女的平稳成长也发挥一定作用。一些基督徒妻子经过深思熟虑后,知道跟随不忠丈夫即使并不好过,也不是最理想的选择,但相对于要家人自己挣扎求存,总要好一点。
在保持坚忍多年后,一些妻子看见自己的丈夫改弦易辙,最后更成为忠贞仁爱的基督徒丈夫,可说是苦尽甘来。——请参阅哥林多前书7:12-16。
因此,任何人若决定跟不肯悔改的丈夫继续同住,外人不应妄加批评。当事人要作的抉择绝不令人羡慕,她们需要别人全力的支持和协助。
[第8页的附栏]
谁之过?
诚然,清白一方的某些缺点也许是夫妻关系恶化的成因;可是,圣经说:“其实各人受考验,是被自己的欲望 勾引诱发的。然后欲望怀了胎,就生下罪来。”(雅各书1:14,15)无论诱人犯罪的成因有多少,归根究底,使人失足的是他“自己的欲望”。况且,即使配偶的弱点造成婚姻难题,通奸也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希伯来书13:4。
其实,婚姻问题要能迎刃而解,最佳方法莫过于夫妇共同实践圣经原则;其中包括:“彼此包容,彼此甘心宽恕”;他们也应该不断培养“怜恤的温情、仁慈、谦卑的思想、温和、恒忍”。最重要的是,他们应该“穿上爱,因为爱是促进团结的完美系索”。——歌罗西书3:12-15。
[第7页的图片]
留心倾听有助夫妇重建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