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在必要时给予属灵的帮助底安排
当狂风暴雨来临时,躲在安全的住所里岂不是很令人欣慰吗?当烈日当空,暑气逼人时,在树影婆娑,流水潺潺的绿洲岂不是令人心旷神怡吗?
同样地,今日的基督徒的组织是一块我们可以自其寻得安慰和鼓励的地方。在很久之前,圣经已预言在现今这个困苦的时候,上帝显形组织里那些负有职责的人会好像可避风雨的隐密处和大旱时候的绿洲一般。关于基督徒的小组中那些作领导的成熟的人,以赛亚先知预言说:“[每个]人[必]像避风所和避暴雨的隐密处,又像河流在干旱之地,像大磐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以赛亚书32:2。
这种保护性的帮助可以从耶和华见证人的组织中一些成熟的基督徒仆人身上见到。他们不但个别地帮助别人,并且在有严重的事发生时,他们会几个人聚集起来召开委员会以细察当时的情形。这个委员会通常是由监督或组务仆人,助理组务仆人和圣经研究仆人所组成,有时也许会包括其他一些成熟的基督徒弟兄。
委员会的正确观点
小组里的人体会到这个小组委员会存在的原因是很重要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些人视如属灵警察一样可怕。诚然,监督和委员会的其他两个弟兄会小心看管和照顾绵羊般的人在灵性上的福利,但是他们并非以一种专横独裁的态度这样行,反之他们是仁慈体贴的牧人。他们不是老板而是仆人。
耶稣为上帝的仆人,特别是小组里负有重责的人,在对待其他弟兄的态度方面立下一个正确的榜样。他对他的门徒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10:42-44。
为了用实例说明这点,耶稣亲自替他的门徒洗脚以借此为他们立下一个谦卑的榜样。今日基督的跟从者,尤其是小组委员会的委员,必须培养这种谦卑的品质。关于这点,使徒彼得说:“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上帝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所以,你们要自卑,服从上帝大能的手下,到了时候,他必叫你们升高。”——彼得前书5:5,6;约翰福音13:1-17。
小组委员会的委员对他们与其他弟兄的关系若怀有这种正确的观点,小组的份子便会感到这些仆人都是为了帮助一些需要他们帮助的人而设的。他们不会觉得这些有职责的弟兄专喜欢暴露他们的短处,其实情形正相反。这些弟兄会找寻机会帮助别人,特别一些可能遭遇困难的人。
那些有困难的人
很多时一个基督徒会因为犯了一件错事而令他的良心受到打击。可能他不是蓄意的,只是被引诱所克服而已。当这种困难发生时,他会希望与小组中一个成熟的弟兄讨论这事,而这样行是与圣经的训示一致的:“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因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书6:1,2。
一个人若有严重的难题而向一个在灵性上具备资格的成熟弟兄求助,这是一件对的事。这个成熟的弟兄可能是小组的监督或是委员会中的其他两个仆人之一。除此之外,有时小组里还有些其他成熟的弟兄,当人需要帮助时亦可以向他们求助。这意思不是说一个人有义务经常向某人承认他所犯的每一点小过失。所有人都是不完美的,都未能达到上帝的公义标准。正如使徒保罗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3:23)为了这缘故,耶稣在教他的门徒怎样祷告时,吩咐他们在祈求中包括这点:“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马太福音6:12。
可是,当有更严重的难题发生时,那便是向成熟的弟兄请求指示的时候了。对我们的弱点了如指掌的耶和华上帝为了这缘故作了仁慈的安排,使我们在必要时得到弟兄的帮助。关于这点请留意雅各书5:14-16怎样说:“你们中间有[在灵性上]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耶和华]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爱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耶和华]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挥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成熟的人所能给予的帮助,乃是耶和华为我们的益处而作的一项安排,这并不是一项任命某些人监视每个人的行为的安排。当一个人犯了严重的罪时,这显然是他在灵性上软弱的一个证据。在这种情形下他很需要别人的帮助以克服他的困难;如果他请求别人帮助,这是很明智的。
不请求帮助是很危险的。一个人在有困难时若不这样行,他便会在犯罪的行径上愈来愈泥足深陷,终至不能自拔;纵使他没有重犯过错,他也可能会由于恐怕被人发现他的过错而停止与耶和华的组织交往。一个犯过的人谦卑地承认这是他需要帮助的时候而接纳耶和华所作的仁慈安排会好得多。
请记得载于箴言28:13的话:“遮掩自己的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所以如果一个人犯了罪而真正为此深感不安,他便不会遮掩他的过犯;反之他会坦然承认而向人请求帮助,然后小心避免陷入可能使他再度犯罪的环境中。
通知委员会
当一个犯过的人向一个成熟的弟兄请求给予指示时,这弟兄必须把每件过犯都通知整个委员会吗?关于这点,我们最好记得委员会的委员不是被任命去查核我们所行的每件事的。他们只希望我们的弟兄行走能够获得耶和华的喜悦和嘉许的道路而已。
所以,如果小组里有一个弟兄或姐妹往见一个他认为在灵性上可以帮助他的弟兄,这弟兄通常会乐于帮助他的。如果这是一个具有“属灵资格”的弟兄,他不会只是吩咐犯过者忘记他的非基督徒行为便算了。反之他会留意观察犯过者是否谦卑地诚心悔改,然后帮助他采取必要的步骤以矫正他所犯的错误。有些时候,这弟兄可能认为他从上帝的道中所提出的训示已能满足情形的需要而足以“把他挽回过来。”若是这样,这件事便可以由他们两人保持秘密,而无需牵涉其他的人。
当然,如果在这种讨论的过程中成熟的弟兄发现犯过者曾屡次重犯哥林多前书5:11所提及的恶事他便应该通知小组委员会。重犯这些罪是很严重的,但是如果犯过者愿意认罪而真心希望行耶和华眼中视为对的事,他是可以得到帮助的。
其他有些不是重犯的罪也应该通知委员会,即使一个成熟的弟兄已经给予适当的训示和恢复灵性健康所需的帮助也当这样。这包括与他人发生不道德的性关系,不论与成年人抑或与献了身受了浸的未成年人有染,以及其他已为公众所知或在小组里引起物议的严重过犯。
可是当这些严重的事件交给小组委员会办理时,犯过者是否必须遭受被逐出基督徒小组的处分呢?不,并不是这意思。委员会旨在帮助那些希望事奉耶和华的人。我们不要忘记雅各书第五章说任何在灵性上患病的人应该向小组中成熟的人请求帮助。这会有什么结果呢?他们要让他吃苦头吗?不是,他们会将上帝的道的有益训示应用在他身上。他们会替他祷告。如果他犯了罪而他是诚心悔改的话,圣经说我们便应该饶恕他。
可是,小组的这些代表若要向一个犯了严重罪过的人表示怜悯,他们的行动应该与上帝写下的道一致。事情不只是因为同情他而向他表示怜悯这么简单。他们必须确知有一个怜悯的根据,那便是说,这人必须真的诚心悔改才行。如果犯过者只为了被人发现他的过犯而不是为了他作了错事而难过,或者他对此漠不关心或企图为自己狡辩,这样他当然不是真心悔过,上帝是不会宽恕他的。上帝的道没有授权给委员会向这样一个不配获得宽恕人表示怜悯。
委员会在彻底考虑过之后所采取的行动全视当时的环境而定。有时只是给予良好的圣经训示便够了。在另一方面,如果所犯的是严重的罪,比较明智的做法是不要让这人在讲台上教训其他的人,至少在过了一段适当的时间之后才这样行。这给予犯过者一段时间去证明他的确悔改,同时使成熟的弟兄有机会在灵性上强化他。
如果所犯的过错不是一件为公众所知的丑行,但却严重到需管教的程度,那便可以将犯过者判以缓期监视的处分,但却不用在小组中宣布出来,在这段时间内,(通常是一年)他应该经常得到灵性上的帮助以求克服他的难题。当监视期满时也不用在小组宣布。对一些犯了严重过错而诚心悔改的人来说,这是上帝一项多么仁慈的安排
如果所犯的是严重而为公众所知的丑行,而委员会为了怜悯犯过者而判以缓期监视的处份,则这项决定必须在小组中宣布出来。与不宣布的缓刑监视一样,在监视期间犯过者也会得到仁慈的帮助。
但是有些已经受了浸而进入耶和华的洁净组织的人在后来却证明他们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他们喜欢与耶和华见证人交往,因为他们知道见证人是一群乐于信任别人的人,他们遂利用这种情形去达到他们邪恶的目的。关于这种人,使徒犹大在他的信中的第四节写道:“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上帝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
当一个人显出他是这种怙恶不悛的犯过者时,无论他所犯的严重罪过是初犯抑或是重犯。他都在神治组织中没有立足的余地。委员会应该将他的罪行揭发出来而开除他。——哥林多前书5:11,13
有许多种不同难题均可能需要小组委员会的处理,这件事实证明这些委员负有很重大的责任;这是需要属灵的力量才能负起的。能够为他们的弟兄服务是一项伟大的权利,因为耶稣说:“施比受更为有福。”(使徒行传20:35)当他们所作的造就性训示帮助犯过者正确地认识他们对耶和华的责任而履行它们时,这句说话对他们是多么真实!
当小组里的弟兄得到帮助,而能够正确地遵行上帝的旨意,并且认识耶和华通过小组给予他们鼓励和安慰的奇妙安排时,他们无疑会同意上帝所赐的这些‘作恩赐的人’的确像“避风所和避暴雨的隐密处,又像河流在干旱之地,像大磐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以弗所书4:8,11,12;以赛亚书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