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偏不倚的公正——何时实现?如何实现?
清白无辜的人自不会害怕正义伸张。在差不多任何国家,法律制度只要公正严明,人民都会感到欣慰。公正无私的法律制度包括一个法律体系、执法的警察机关,以及秉公审案的法庭。圣经吩咐我们,“在上的当权者,所有的魂都要顺服”;因此,真基督徒尊重他们本国的司法制度。——罗马书13:1-7。
然而,不少国家的司法制度曾造成令人遗憾的可悲错误。a司法当局有时非但没有儆恶惩奸、保护忠良,反而屈枉正直,叫无辜人沉冤莫白。有些人曾在铁窗下熬过许多岁月,后来由于当局认为真相未明、证据不足,当事人才得以在服刑期满以前获释。许多人因而纳罕:会有一天,人人都真正受到公正的对待吗?这件事会何时实现?如何实现?我们可以信赖谁去保护无辜的人?含冤受屈的人有什么昭雪的希望?
裁决有误
80年代,德国发生了“一宗轰动一时的案件”。一个母亲被控谋杀她的两个女儿;后来罪名成立,被判终生监禁。多年后,法庭重新评审有关的罪证,妇人因而获释,再次候审。《时代报》在1995年报道,原判“是司法上的错误”。在撰写本文的时候,妇人已坐了九年牢;这其间,法庭还一直未能确定她是否就是凶手。
1974年11月的一个黄昏,英国伯明翰市中心有两个炸弹爆炸,导致21人丧生。议会议员克里斯·马伦写道,“伯明翰没有人会忘掉”这件事。“六名无辜的男子被控犯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谋杀案。”后来他们的罪名被撤销,不过是在他们坐了16年牢之后!
法律顾问肯·克里斯平报道,有一宗案件“引起的轰动,是澳洲诉讼历史上前所未见的”。有一家人到艾尔斯山附近露营,他们的婴儿突然失踪了,从此下落不明。婴儿的母亲被控谋杀自己的孩子;结果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她被关进监狱里三年多以后,在1987年,一项官方调查发觉罪证不足,于是法庭改判妇人无罪释放,并向她致歉。
1986年,美国南部一名18岁女子被杀。一个中年男人被控是凶手,后来罪名成立,判处死刑。这个男人在死牢里监禁了六年以后,法庭裁定他跟案件无关。
这些司法上的错误只属罕见的个案吗?宾雪法尼亚大学法学系的戴维·鲁多伊斯基指出:“我投身司法界差不多25年了,在这其间曾看见许许多多的案件。在那些被判有罪的人当中,……我认为约莫百分之5至10其实是无辜的。”克里斯平提出这个令人不安的问题:“还有其他无辜的人在监狱里含冤未雪吗?”这些可悲的错误裁决是怎样造成的呢?
人为司法制度难免有人的弱点
1991年,英国上诉法庭表示,“没有任何人为制度是十全十美的”。一个司法制度的公正和可靠程度,充其量也不过跟设计和掌管制度的人一样。人很容易犯错,会不忠实,有偏见。因此,人为司法制度反映出同样的瑕疵,实在不足为奇。请想想以下事实:
据德国的罗尔夫·本德法官说,在所有的刑事案中,百分之95的罪证是以证人的证供为依据的。可是,出庭的证人总是可靠的吗?本德法官认为未必。他估计有五成出庭的证人所说的并不是实情。伯恩特·许内曼是德国慕尼黑大学刑法系的正教授,他也表示类似的意见。许内曼在接受《时代报》访问时指出,证人的证供尽管不可靠,却是主要的罪证。“我认为司法上的错误往往跟法官听信不可靠的证供有关。”
证人难免出错,警察也不例外。一宗罪案要是引起公愤,警方尤其大受压力要捉拿罪犯归案。在这种情况下,个别的警察也许感到不得不假造证据,或强迫嫌疑犯认罪。在伯明翰的炸弹事件中,六个涉嫌跟案件有关的男子获释后,英国的《独立报》以大字标题报道说:“六人冤狱,警方腐败难辞其咎。”据《泰晤士报》指出:“警方编造谎言、串通行骗。”
在有些事例上,警方和公众怀疑某个种族、宗教或国籍的人有罪,其实是出于偏见。《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评论,缉拿罪犯可以演变成“种族问题,而不是理性问题”。
案件一旦呈交法庭审理,除了证人的口供以外,裁决也受到科学鉴证所影响。法医科学变得越来越复杂,法官或陪审团也许根据弹道学、指纹印、字迹、血型、毛发颜色、线段或脱氧核糖核酸样本等去裁定一个人有罪还是无辜。一位律师指出,在法庭上,“大批科学家细述复杂到令人困惑的鉴证方法”。
另一方面,《自然界》周刊指出,对于法医证据的解释,并非所有科学家都意见一致。“法医科学家的意见可以完全不同”。可悲的是,“错误的法医证据曾导致许多无辜的人误判有罪”。
无论我们住在哪里,目前所有司法制度都反映出属人的弱点来。我们可以信赖谁去保护无辜的人呢?不偏不倚的公正有可能实现吗?冤案的受害者有得雪的希望吗?
“我——耶和华喜爱公平”
如果你或家人曾被法庭误判有罪,耶和华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很了解你的感受。基督曾在苦刑柱上遭处决,这个不公正的判决是历史上最令人发指的误判。使徒彼得告诉我们,耶稣“从没有犯罪”。然而,他却受到假证人诬告,被判有罪,还遭人处决。——彼得前书2:22;马太福音26:3,4,59-62。
耶和华目睹儿子惨遭折磨,必然心如刀割!公正是耶和华的显著品质之一。圣经说:“他所行的无不公平。”——申命记32:4;诗篇33:5。
耶和华赐给以色列人一个优越的司法制度。如果发生命案,但不知凶手是谁,以色列人就必须为这宗命案献上赎罪的牺牲。这样,审判官无需每每为了破案而大受压力,甚至把无辜的人定罪。审判官不可单凭间接的证据或科学鉴证,就把人判以谋杀罪名;必须至少有两个目击见证人才行。(申命记17:6;21:1-9)这些事例表明,耶和华的司法标准非常崇高,他很关注人是否按公正施行审判。不错,正如上帝说:“我——耶和华喜爱公平。”——以赛亚书61:8。
诚然,以色列人的司法制度由人掌管;跟我们一样,这些人也具有许多弱点。有时掌权者执法不公。所罗门王写道:“你若在一省之中见穷人受欺压,并夺去公义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诧异。”——传道书5:8。
耶稣虽然受到不公正的审判,耶和华却能把事情纠正过来。耶稣坚信上帝必定会纠正事态,就“因为摆在前头的喜乐,……在苦刑柱上忍耐”。类似地,在这个旧事物制度里,我们虽然听到甚或经历到不公正的审判, 可是我们深知,在弥赛亚统治下,人类能够生活在一个地上乐园里,届时真实的公正会在普世伸张。这个光明的前景使我们现今有力量忍耐下去。无论人受过怎样的伤害,没有什么伤害是耶和华无法在适当的时候加以纠正的。即使人因错误的判决被处死,上帝也能够把他复活过来。——希伯来书12:2;使徒行传24:15。
令人欣慰的是,假如我们受到不公正的审讯,不少司法制度提供适当的法律渠道,使我们讨回公道。基督徒可以使用这样的法律渠道。可是,他们必须紧记:不完美的司法制度其实反映出一个亟须彻底改革的人类社会。不久上帝就会带来这场重大改变了。
耶和华不久就会铲除这个不公正的事物制度,以一个“有正义住在其中”的新制度取而代之。我们坚信创造主必定会通过弥赛亚君王耶稣基督按公正施行统治。人人都真正受到公正对待的日子快将实现了!这个希望无疑令我们欣慰不已。——彼得后书3:13。
[脚注]
a 关于本文提到的案件,《守望台》没有表示个别的人是有罪还是无辜,也没有表示某个国家的司法制度比其他国家的优越。此外,本刊没有主张哪种刑罚最好。本文只是陈述撰文期间所知的事实。
[第27页的精选语句]
不完美的司法制度——连同腐败的政府、堕落的宗教和不顾原则的商业制度——反映出一个亟须彻底改革的人类社会
[第28页的附栏]
从圣经寻得安慰
1952年11月,德里克·本特利和克里斯托弗·克雷格在英国伦敦附近的克罗伊登爆窃一个仓库。当时本特利19岁,克雷格16岁。后来警方赶到现场,克雷格射杀了一名警员。结果,在1953年1月,克雷格被判入狱九年,本特利则被控谋杀,判以绞刑。
有40年之久,本特利的姊姊艾莉丝一直力图洗脱弟弟没有犯的谋杀罪名。1993年,皇室颁布撤销本特利的罪名,承认德里克·本特利本不该被判绞刑。后来艾莉丝·本特利在《还他清白》一书里论及这宗案件:
“在枪杀事件发生前一年左右,德里克在街上遇见一位耶和华见证人,……莱恩姊妹住在费尔维尤街,离我们家不远。她请德里克到她家聆听圣经故事。……莱恩姊妹把一些圣经故事的录音带借给德里克,这对于德里克大有帮助,[因为他的阅读能力不好。]……德里克回家时总是告诉我莱恩姊妹对他说过些什么话,例如我们即使死去,也会复活过来。”
德里克被处决前,艾莉丝曾到死牢探望他。德里克有什么感受呢?“莱恩姊妹告诉他的事,使他有力量熬过行刑前的最后几天。”——斜体自排。
假如你也曾由于错误的司法判决而受苦,研读并沉思圣经的真理可以对你有所帮助。这样做能够使你大得安慰,因为耶和华上帝“是温柔慈悲的父亲,赐一切安慰的上帝。我们在一切患难中,他都安慰我们”。——哥林多后书1:3,4。
[第29页的图片]
把基督处决是最令人发指的不公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