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冒犯时该有什么反应?
圣经在传道书7:9指出:“怒气留在愚昧人的怀里。”经文显示,我们受到冒犯时,不该轻易动怒,倒要敏于宽恕。
但传道书7:9的话是不是说,无论事情有多严重,同样的事是否经常发生,我们都不该采取任何行动,一味宽恕对方?这又是不是说,既然别人一定得宽恕我们,我们冒犯甚至伤害了别人也不要紧呢?我们不应该这样想。
耶和华上帝是爱心、慈悲、宽恕和坚忍的典范。可是,圣经也多次提到,上帝被恶人的罪行所触怒。对于严重的冒犯,上帝更会严惩犯过者。请看以下一些例子。
触怒耶和华
论到耶罗波安的罪,列王纪上15:30说:“他使以色列人犯罪的罪行,又因为他行了可怒的事,触怒了以色列的上帝耶和华。”在历代志下28:25,圣经提及犹大王亚哈斯“建造丘坛,向别神献烟祭,触怒了耶和华他祖先的上帝”。另外,士师记2:11-14也说:“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看为恶的事,去事奉巴力神……触怒耶和华。……耶和华向以色列人发怒,把他们交在抢掠的人手里”。
此外,人做了某些恶事,也会触怒耶和华,促使他施行严厉的惩罚。例如,我们在出埃及记22:18-20读到:“不可容女巫活下去。凡与走兽行淫的,都必须处死。谁献祭给别神,不专一献祭给耶和华,就必须灭绝。”
古代的以色列人常常触怒耶和华,不肯真心悔改,耶和华容忍他们是有限度的。由于以色列人没有衷心悔改,也没有回头归向耶和华,最后上帝任凭不肯悔改的恶人被毁灭。公元前607年,整个国家被巴比伦人吞灭;公元70年,又亡在罗马人的手里。
可见,耶和华不但对恶人的冒犯感到愤怒,还会处罚罪大恶极、不肯悔改的犯过者。可是,这是说耶和华就是传道书7:9所论及的“愚昧人”吗?当然不是。对于大恶,耶和华有理由表现义愤;他施行审判,总是公正的。圣经说,耶和华“所做的完美无瑕,所行的尽都公正。他是信实的上帝,大公无私,又正义又正直”。(申命记32:4)
严重冒犯
根据上帝赐给古代以色列人的律法,人若严重地冒犯别人,后果是很严重的。例如,窃贼在夜间闯进别人家里,被屋主打死,屋主不必承担血债。因为屋主才是严重罪行的受害者。因此,律法这样说:“如果窃贼挖洞闯进别人家里,人发现了他,把他打死,打死他的人不必承担血债。”(出埃及记22:2)
妇女被人强奸,无疑大有理由感到愤怒;在上帝眼中,这是严重的罪行。根据摩西律法,男子强奸了女子,就要处死,“因为这件事就像人袭击别人,把人杀了一样”。(申命记22:25,26)虽然我们已不用遵守摩西律法,但这律法却说明,强奸在耶和华眼中是十分严重的罪行。
今天,强奸也属严重罪行,而且刑罚不轻。受害人绝对有权报警求助,使犯过者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受害人还未成年,家长就要代为出头了。
轻微冒犯
可是,并非所有过失都须执法当局处理。别人稍微冒犯了我们,我们不该轻易动怒,倒要宽恕。我们要宽恕别人多少次呢?使徒彼得问耶稣:“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要宽恕他多少次呢?到七次够吗?”耶稣回答说:“我告诉你,不是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七次。”(马太福音18:21,22)
另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培养基督徒品格,以免冒犯别人。举例说,我们说话是否过于率直,做事是否不懂变通,待人是否粗鲁无礼呢?这会很容易冒犯他人。与其责怪对方生气、不肯原谅自己,冒犯者其实需要反省一下,看出自己才是惹人生气的导火线。他要慎言慎行,以免触怒别人。这样,他就不致常常令人感到不快了。圣经劝勉我们:“说话不慎的如刀刺人,明智人的舌却如良药。”(箴言12:18)假如我们冒犯了别人,就算是无心之失,我们敏于道歉,也有助于修补彼此的关系。
圣经吩咐我们要“追求促进和睦的事,追求彼此强化的事”。(罗马书14:19)我们说话行事仁慈得体,就是实践这句箴言了:“一句话说得合时,就像金苹果放在雕花的银器上。”(箴言25:11)这是多么美妙合宜的事!温和得体的言谈,甚至能够软化别人固执的态度,就如圣经说:“温和的舌头能折断骨头。”(箴言25:15)
因此,上帝的话语忠告我们:“你们的话要时刻带着恩慈,用盐调味,使你们知道该怎样回答各人。”(歌罗西书4:6)“用盐调味”的意思是,我们的话要大方得体,令人喜悦。这会减少冒犯别人的机会。基督徒务要在言行上听从圣经的忠告:“寻求和睦,追求不已。”(彼得前书3:11)
因此,传道书7:9的意思是,如果别人只是轻微地冒犯了我们,我们就不该生气动怒,因为没有人是完美的,而且就算对方是蓄意的,事情也毕竟是小事。然而,对于严重的罪过,受害人有理由生气,并且可以采取适当的行动。(马太福音1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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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0年,耶和华让不肯悔改的以色列人被罗马大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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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说得合时,就像金苹果放在雕花的银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