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侵犯儿童的内心创伤
“我憎恨自己,我一直在想,当时我本应设法阻止事情发生,但我却没有这样行,我感到自惭形秽。”——安妮。
“我害怕与人接触,还要不时跟内心自觉无可救药、前途无望的感觉斗争。有时候,我情愿一死了之。”——姬儿。
贝弗利·恩格尔在《清白权》一书中说:“童年所受的性侵犯……对儿童的思想、心灵和身体都是一项影响重大、破坏力强而令人丢脸的伤害……所受的凌辱深深影响她生活的每一方面。”
儿童对非礼反应不一。a这是由于她们各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适应能力和感情特质的缘故。但至相当大的程度,决定因素却在于孩子与侵犯者的关系、侵犯至什么地步、侵犯持续多久、孩子的年龄,以及其他因素。再者,如果非礼事件被揭发之后,孩子获得仁爱父母的支持,她所受的损害便会大减。然而,不少受害者却在感情上蒙受极深重的创伤。
何故会令人一蹶不振
圣经帮助我们洞悉造成这些损害的原因。传道书7:7(《新世》)评论说:‘压迫可使智者行事癫狂。’这些事若对成年人有不良的后果,可想而知,这样残酷的压迫对年幼的儿童会造成多严重的影响。侵犯者若是她一向信任的父母,情形就更是如此。毕竟,小孩子最初几年的生活对她在感情,以及灵性方面的发展尤其重要。(提摩太后书3:15)因为就在这段少不更事的期间,儿童开始养成她们的道德观和个人的价值观念。借着紧紧依附双亲,孩子同时学会什么是爱,什么是信任。——诗篇22:9。
帕特里克·甘农博士解释说:“对那些被侵犯的儿童来说,这项建立信任的过程中途出轨。”侵犯者辜负了孩子对他的信任,破坏了她的安全感、隐私和自尊,并将她视作泄欲工具。b年幼儿童不知道这些强加于她们身上的不道德行为的严重性,可是差不多所有儿童都对这些经历感到反感、恐惧和羞辱。
因此,有人将非礼儿童一事称为“最要不得的背信行为”。这使我们想起耶稣提出的这个问题:“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马太福音7:9)但侵犯者给孩子的不是爱和感情,而是最残酷的“石头”——性侵犯。
何以旧创难愈
箴言22:6说:“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很明显,父母所做的事能影响儿女的一生。可是,她若受到教导,认为自己在防御性侵犯方面是无能为力的,父母若教她以变态性行为去换取“爱”,教她将自己视作一无是处、卑鄙下流,这又如何?孩子岂不会养成贻害自己一生的行为品格吗?这并不是说,成年后的不良行为均可以归咎于童年所受的性侵犯,但这却足以说明何以受害者往往有某种行事方式和感觉。
许多受害者经历各种不同的病征,包括抑郁。此外,有些人充满持续不断甚或使人难以忍受的罪咎感、羞耻和愤怒。其他受害人也许在感情上把自己关闭起来,她们既无法表达自己的感情,对别人的感情也毫无感觉。过度自卑及无能为力的感觉使不少人饱受折磨。萨莉曾被舅舅污辱,她回忆说:“每次他侵犯我时,我都感到无力抗拒、僵硬、麻木和混乱。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心理学家辛西娅·托尔报道说:“研究显示,童年被非礼的人终生都会认定自己是牺牲品。”她们的结婚对象或许也是个暴虐的人,她们时常显得十分脆弱,或在威吓之下根本无力抵抗。
正常来说,儿童大约有12年的时间为青春期的情绪变化作妥准备。可是,若有人将猥亵的行为强加在一个年幼孩子身上,这些事所挑起的感觉会令她感到惊惶失措。正如一项研究透露,这可能妨碍她日后享受婚姻中的亲密关系。一个名叫琳达的受害者承认说:“我发觉婚姻中的性事是我一生最难忍受的事。我有个至为可怕的感觉,就是这个人是我的爸爸,我立即惊慌起来。”其他受害人的反应可能刚相反,她们对不道德的欲望养成难以抗拒的渴求。姬儿承认说:“我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甚至愿意跟完全陌生的人发生性关系。”
同时,在维系健康的人际关系方面,这些受害者也有相当困难。有些女受害人完全不能跟男子或权威的代表和睦相处。有些人蓄意以暴虐和操纵人的方式把友谊和婚姻破坏无遗。还有些受害者则对种种亲密关系均避之若浼。
有些受害人甚至将她们所怀的破坏情绪向自己发泄。丽巴承认说:“我憎恨自己的身体,因为它曾对性侵犯作出回应。”很可悲的是,不少受害人用尽各种方法来掩饰自己的感觉;在她们当中,饮食失调、c工作狂、滥用酒精和麻醉药等均十分普遍。有些人更以直接方式将这种自我憎恨化作行动。丽巴补充说:“我用刀割自己,用指甲刺伤自己的手臂,用火烧自己。我觉得自己是罪有应得的。”
可是千万不要妄下判语,以为但凡有这些感觉和行为的人都曾遭受性侵犯。因为事情也许涉及其他身体或感情上的因素。例如,专家说某些在不正常家庭长大的成年人,由于她们的父母经常殴打儿女、习以为常地贬低、凌辱她们、忽视她们在身体上的需要,甚或父母本身是瘾君子或酒徒,这样,她们在长大后往往也有类似的征状。
属灵方面的损害
童年时遭受性侵犯对人所造成最深远的影响,莫过于是灵性上的潜在损害。性侵犯是‘身体和心灵上的污秽’。(哥林多后书7:1)由于侵犯者对儿童做出反常的行为,他侵犯了她的身体和道德界限,背弃了她的信任,同时也玷污了孩子的心灵和思想。她日后在道德和灵性上的进展也会大受妨碍。
皮亚·梅洛迪所著的《面对唇齿相依的关系》一书中进一步评论说:“任何严重的性侵犯……也是灵性上的侵犯,因为它破坏了孩子对较高权威的信任。”例如,一个名叫爱伦的基督徒女子问道:“我父亲是个残酷、凶暴的人,我对属人的父亲既抱有这个观念,我又怎能把耶和华看作父亲一样呢?”另一个叫特莉的受害者说:“我永不会将耶和华视作父亲,我会把他视作上帝、主、至高主宰、创造者,但万万不能把他视作父亲!”
这样的人不一定是灵性软弱或缺乏信心。相反,她们作出努力,锲而不舍地跟从圣经的原则,这足以证明他们具有属灵的力量!但请想象一下,有些人读到诗篇103:13时,她们会有什么感觉。这节经文说:“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有些人也许仅能够纯粹从知识的层面去领会这节经文,但由于对父亲缺乏健全的观念,因此,她们很难在感情上与经文取得共鸣!
有些人觉得很难在上帝面前‘像个年幼孩童’——易受伤害、谦卑、信任别人。因此,她们祷告时也许会压抑自己的真正感情。(马可福音10:15)她们也许很犹豫,是否应该将诗篇62:7,8应用在自己身上。大卫在经文里说:“我的拯救、我的荣耀都在乎上帝;我力量的磐石、我的避难所都在乎上帝。你们众民当时时倚靠他,在他面前倾心吐意;上帝是我们的避难所。”罪咎感、认为自己一无是处的感觉甚至可能破坏她们的信心。一个受害者说:“我对耶和华的王国深信不疑。但我认为自己不配生活在其中。”
诚然,并非所有受害者都蒙受同样的影响。有些人由于受到耶和华这位慈爱的父亲所吸引而归向他。在与上帝有关的事上,她们没有任何障碍。无论怎样,如果你在童年曾遭受性侵犯,你会发觉,看出这件事如何影响你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有些人也许宁愿将事情淡忘。然而,即使这种经历看来使你遭受莫大的损害,请记住,你的创伤是能够治愈的。(下期待续)
[脚注]
a 我们所讨论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圣经称为波尼亚或淫乱的事之上。(哥林多前书6:9;可参看利未记18:6-22。)这包括各种不道德的性行为。其他形式的性侵犯,诸如裸露狂、观淫癖、接触色情作品等,虽然这些事不包括在圣经论及的波尼亚之内,但它们同样能对孩子的感情造成莫大的损害。
b 由于儿童倾向于信任成年人,她们若被一个自己信任的家人、兄姊、世交甚或陌生人所侵犯,这对她们来说都是破坏力很大的背信行为。
c 请参看英文《儆醒!》1990年12月22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