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在家庭里若父母中有一方是献了身给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而另一方不是的话,在训练儿女方面应该采取什么圣经原则呢?——根据许多读者的来函。
根据圣经,丈夫和父亲是一家之主。假若他是一个献了身给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他便有责任照顾家人使其在物质上和灵性上均无匮乏。(提摩太前书5:8)即使他的妻子不相信,他仍然必须监督他的儿女在家庭里和在王国聚会所中获得正当的基督徒教育和训练,并且他应该尽力帮助他的妻子认识上帝的道中的真理。但同时他应该容许他的妻子有按照自己的方式敬拜她所信的神的自由,而她可能有时会坚持要把儿女带到她从事崇拜的地方。给她有崇拜自由的意思甚至可以容许她在圣诞节的期间在屋中的一个房间里放置一棵圣诞树,不过认识真理的丈夫不会让她将其他的房间和房子的外面加以装饰。借着容许妻子有崇拜的自由,他表明他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以弗所书5:28,29。
同样地,不信真理的父亲,由于是一家之主,亦可以为儿女决定他们的宗教。可是既然当父亲不在的时候,母亲应该对儿女的行为负责,她便必须谆谆善诱地教导他们认识正确的原则,并且可以在有机会的时候向他们作见证。丈夫若非常反对,她可能无法把他们带出去传道或参加聚会,因为他可能禁止她这样行。不过她仍然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将圣经的原则和真理灌输给她的儿女。儿女们若提出问题,她有权回答他们。
假设不信的一位父亲要把向国旗敬礼的问题当作一种争论。既然上帝的道吩咐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维护自己的信仰和行经而回答别人的质问,一个献了身给上帝的母亲便有权作这样的一项辩护,不但向她的儿女,同时也应该向她的丈夫解释以便使家里所有的人都能够了解她对基督教的原则所保持的忠贞。(彼得前书3:5)既然在向国旗敬礼这件事上作父亲的反对母亲使儿女采取合乎圣经的立场,那么除了向儿女解释圣经对此事的立场之外,作母亲的无权坚持要儿女在这件事上遵从圣经的原则,因为她的丈夫才是一家之主,而他要儿女们参加这种仪式。儿女们必需考虑到他们父亲的愿望,而母亲亦不应该干涉或私自写信给学校的老师请求让她的儿女不参加这种仪式。可是,若儿女在认识了母亲的立场而看出这是与圣经和上帝的旨意相符的之后,他们按照自己的良心在学校里和其他的地方拒绝参加敬旗的仪式,那么这种行动既然并不是由于母亲的坚持而是由儿女自己决定的,丈夫自然无法责怪妻子。作儿女的有责任按照自己的良心决定采取什么立场。他们若因为自主地拒绝参加爱国的仪式而受父亲责罚,他们便可说是为公义而受苦。——彼得前书2:19,20。
按彼得前书3:1-6所作的忠告,丈夫不信而自己已献了身的基督徒妻子应该在行为上无瑕可击而对丈夫表现深切的尊重,并且教导儿女也同样行。不过她亦不会忽略她在纯真的崇拜方面所必需参加的活动。借着她忠贞的行为和她所说的话,她会对丈夫和儿女都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使他们也有得救的可能。——哥林多前书7:14,16。
作儿女的若接受父母中相信的一方教他认识圣经真理,他的行径亦必需受基督教的原则所支配。父母中不信的一方若坚持要带他上教堂,他既是在父母的管教之下,便有义务顺从父母的愿望;但在教堂里他凭良心无法参加其中各种含有崇拜偶像意味的仪式;在举行讨论的时候,他若有机会便应该遵从圣经中的训示:“我们必须服从上帝为统治者过于服从人。”——使徒行传5:29,译自NW。
故此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之下,生活在分裂的家庭里的基督徒都会对他们的情况表现一种适当的衡量。他们知道他们首要的责任是对上帝,然后与此一致地,他们遵从上帝所作的训示在家庭里承认家主的地位,而且对其表现应有的爱心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