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帝面前获得公义地位——方法如何?
“上帝说没事了。”这句话出现在最近《新约全书》的新几内亚土语译本中。它显然是该译本对“称义”一词的译法。虽然这句话看来古怪有趣,其实却把许多英文圣经译作“称义”(justification)的希腊字的基本意思表达出来(可参看罗马书5:16)。
在另一方面,有些人说:‘我过着道德清白的生活。我一有机会便向别人行善。我已作妥准备、可以安然去见我的造物主。’他们显然以为称义的意思便是指自以为义。按圣经说来,“称义”的道理与我们在上帝眼中的地位,以及他对待我们的方式有关。耶和华是‘创造主’。(以赛亚书40:28)他是“审判全地的主”。(创世记18:25)因此,没有任何事情比他对我们的看法更为重要。
我们何以需要与上帝恢复和好
圣经论及耶和华说:“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申命记32:4)上帝是公义的化身。身为造物主及生命的赐予者,上帝有权订立善恶的标准和规范。因此,凡与上帝所立的标准一致的事便是公义的。
这样,上帝为他所造的聪慧生物立下标准。他们若渴望在生活上与造物主协调一致,就必须达到他所定的标准。圣经原文把未能达到标准的情况称为罪。有鉴于此,罪便是不义,意即未能与上帝所定的善恶标准一致。因此,罪也是指一种混乱、不法的情况。——约翰一书5:17;3:4。
耶和华“不是混乱的,而是和平的”上帝。(哥林多前书14:33,《新译》)他在天上和地上所造的众生在起初都是完美的。他赋予他们自由的意志。(哥林多后书3:17)他们享有“上帝儿女荣耀的自由”。(罗马书8:21,《新译》)宇宙众生若尊重耶和华的公义标准,全宇宙便会充满和平与安宁。可是,有些受造物却拒绝接受上帝的统治权,他们遂在上帝面前变成不法。这样,混乱和不法便闯进宇宙之中,首先在天上,继而在地上。这些受造物偏离了上帝的善恶标准。由于他们未能达到上帝所定的标准,他们遂使自己成为罪人。
我们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便陷于这种情况之中。(创世记3:1-6)“这就如罪……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自从人类的始祖反叛以来,罪就“作王叫人死”,因为亚当所有的后代“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公义标准。(罗马书5:21;3:23)因此我们需要与上帝恢复和好的关系。
天主教徒对“称义”的看法
所有自称为基督徒的教会人士均承认人有与上帝和好的必要。可是,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教义对于与上帝和好的方法以及基督徒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了解却迥然不同。
关于天主教的教义,《天主教百科全书》声称:“[在天主面前]称义意味到魂的改变或转变。人生来便是亚当的后代而处于有原罪的情况。但是借着第二个亚当,耶稣基督,人得以转变为恩典之子和天主的儿子。”一部《天主教辞典》进一步解释说:“我们在这里所指的是一项过程,成年人借此从死和罪的情况被提升到受天主悦纳及与天主为友的情况。至于婴孩,教会主张他们在领洗时已获得称义的地位而无须作任何个人的努力。”
简而言之,天主教会主张“称义”是天主的作为。人在领洗成为天主教徒时已借着天主的这项神圣“恩典”而实际成为公义和圣洁。教会也声称这种称义能够(1)借着个人的功绩或善工而加强;(2)由于犯了死罪和不信而失去;(3)借着赎罪圣礼而复得。在这项安排里,称了义的天主教徒必须向神父告解才得以赦罪。赦罪之后,人若仍然受到“短暂的惩罚”,则可以借着善工或“赎罪”的安排获得赦免。a
基督新教徒的观点
16世纪初期,天主教会滥售赎罪券而引起了基督新教的宗教改革。1517年,天主教修士马丁·路德在德国威顿堡的教堂门外张贴了95篇论文攻击这项安排。可是,路德与天主教官方教义之间的冲突其实远超过这项安排。冲突牵涉到天主教会对称义问题的整个主张。《天主教辞典》证实这一点说:“宗教改革期间,天主教徒和基督新教徒对于罪人在天主面前称义的方法各持己见,这成了他们彼此之间的主要争论点。‘这个道理’(意即惟独因信称义的道理)‘若不能成立,’路德在他所著的《餐桌闲谈》一书中说,‘我们便完了。’”
路德所说的‘惟独因信称义’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身为天主教徒,路德获悉人在天主面前称义牵涉到领洗、个人的功绩和善工,以及由教士施行的赎罪圣礼。教士会听教友告解、批准赦罪,并规定后者执行可能包括自我惩罚的赎罪方法。
为了与上帝和好,路德穷究罗马天主教教义中一切有关称义的资料,包括斋戒、祷告和自我惩罚在内,可是仍然一无所获。在失望之余,他一次复一次的阅读诗篇和保罗的书信。最后他心安理得地断定,人得以在上帝面前称义不在乎个人的功绩、善工或所作的赎罪安排;反之,人惟独借着信心才能称义。路德对“惟独因信称义”的见解如此热心,以致他在将罗马书3:28译成德文时把“惟独”一词加在“信”一字之前!b
基本上说来,大部分基督新教的教会均采纳了路德认为人“借着上帝的恩典因信称义”的主张。事实上,宗教革新之前的法国神学家伊塔普(Jacques Lefèvre d’Étaples)早已表达这种观点。《天主教辞典》总括天主教徒和基督新教徒对于称义问题的不同主张说:“天主教徒把称义视为一项实际使人成为公义的行动。基督新教徒则认为人称义仅是由于另一个人——即基督——将自己的功绩拨给他而被视为公义而已。”
既不是天主教的“称义”,也不是基督新教的“称义”
天主教会声称人在领洗时借着天主所赐的恩典而得以“实际称义”,这样的主张其实越过了圣经的教训。洗礼并不能把人的原罪洗去,反之借着基督所流的宝血才能除罪。(罗马书5:8,9)上帝实际使人成为公义与上帝把人算作或视为公义,两者之间有很大差别。(罗马书4:7,8)任何忠实的天主教徒都会意识到,既然他仍然必须与罪抗争,他其实并没有成为公义。(罗马书7:14-19)他若实际成为公义,就不会犯任何罪而须要向神父告解了。
再者,天主教的教义若跟从圣经,意识到自己有罪的天主教徒便会向天主认罪,通过耶稣基督恳求天主宽恕。(约翰一书1:9-2:2)在“称义”的任何阶段以一个属人的教士出面调停是没有圣经根据的,犹之乎赖积存功德而赎罪的教义也并非基于圣经一样。——希伯来书7:26-28。
基督新教认为称义一事意味到基督徒借着基督赎价祭物的功绩而得以被视为公义。这无疑与圣经的教训较为接近。可是,有些基督新教的教会却提倡人“惟独因信称义”的道理。正如我们在稍后部分会看出,他们忽略了使徒保罗和雅各所提出的明确中肯的论点。这些教会在灵性上的自满态度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句话足以见之。有些基督新教徒则相信只要信耶稣便足以得救,因此人在受浸之前便已称义了。
此外,某些基督新教教会除了主张人因信称义的道理之外,也采纳了法国宗教改革家喀尔文(John Calvin)的见解,主张个人的得救是预定的。这样,他们否定了人具有自由意志的圣经教训。(申命记30:19,20)有鉴于此,关于称义的观念,我们可以说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主张均不是与圣经完全一致的。
圣经有什么主张?
圣经的确提倡“称义”的道理,意即人可以在上帝面前获得公义的地位。在较早时候我们曾讨论过何以人必须与上帝恢复和好的关系,因为我们所有人并非生来便是上帝的儿女,反之乃是“可怒之子”。(以弗所书2:1-3)上帝的忿怒是否会留在我们身上有赖于我们接受抑或拒绝他所作的仁慈安排。这是一项使人与他——圣洁、公义的上帝——和好的安排。(约翰福音3:36)这项仁爱的安排便是“基督耶稣的救赎”。——罗马书3:23,24。
使徒保罗指出基督的赎价祭物为人打开了两种希望——一种“在地上”,另一种则“在天上”。他写道:“[上帝]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基督]里面居住。既然借着他在[受苦柱]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歌罗西书1:19,20。
我们若要享有这两种希望的其中之一,就必须在上帝面前获得公义的地位。这样行绝非仅是“相信耶稣”便够了。我们会在接着的两篇文章里考虑享有在天上生活和永远生活在地上乐园里这两种不同希望的基督徒须要怎样行。请继续读下去。我们邀请你与分派这份杂志给你的耶和华见证人一起运用圣经讨论一下这些文章。
[脚注]
a 根据天主教的教义,罪牵涉到过犯和两种惩罚——永久的和暂时的。过犯和永久的惩罚可以借着赎罪的圣礼而得赦。暂时的惩罚则必须借着今生的善工和悔罪的苦修,或来生在炼狱的火中受到炼净而得赦。赎罪是指从暂时的惩罚中获得部分或完全(彻底)赦免的安排。这种安排是借着应用基督、马利亚和“圣者”积存在“教会宝库”里的功绩而生效的。为了获致赦罪而作的“善工”可以包括朝圣的旅程或是捐钱作“善”举。在以往教会曾以这方法为十字军建筑大教堂、教堂和医院筹得捐款。
b 路德也对雅各的书信是否属乎圣经正典一事表示怀疑,因为雅各书第2章声称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他认为这与使徒保罗所说人“不是因行为”称义一事互相矛盾。(罗马书4:6)路德看不出保罗所说的行为其实是指墨守犹太律法的行为而言。——罗马书3:19,20,28。
[第5页的精选语句]
天主教会主张称义的安排实际使人成为公义,但这项安排能够由于人犯了死罪而失去,或借着个人的功绩而加强
[第5页的精选语句]
许多基督新教徒相信人惟独因信称义,信耶稣便可得救。有些人则相信称义是预定的
[第7页的精选语句]
圣经主张人有自由的意志,基督所献的赎价祭物为人类打开了两个希望——属天的和属地的。两个希望均有赖于人在上帝面前获得公义的地位
“弟兄们,我凭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大家要同心,在你们中间不要分党,只要在同一的心思、同一的意念上团结起来。基督是分开的么?”——哥林多前书1:10,13,《新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