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
1900多年前,耶稣基督说了以上的话;当时他正在提醒门徒,要防备有害的宗教主张和习俗。(马太福音16:6,12)马可福音8:15的记载则说:‘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和希律的酵。’为什么耶稣要提及希律呢?因为有些撒都该人属于一个称为希律党的政治组织。
何以耶稣需要提出这项特别警告呢?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岂不都公然与耶稣为敌吗?(马太福音16:21;约翰福音11:45-50)不错,他们的确这样行。可是,后来他们当中有些人却归信了基督教,然后试图强要基督徒的会众接受他们的主张。——使徒行传15:5。
另一方面,门徒由于自小受到宗教领袖的薰陶,也许不知不觉模仿了他们的行事方式。有时,具有这种背景足以妨碍人明白耶稣的教训。
为什么法利赛派和撒都该派的教义如此有害呢?只要看看耶稣日子的宗教情况,我们便可以明白个中原因了。
宗教分裂
论到第一世纪的犹太社区,历史家马克思·雷丁写道:“犹太教的各会众是各自为政的,他们甚至坚要维持这种状况。……由于对圣殿和圣城的尊荣受到大力强调,人们时常对国家的统治者表现极度的藐视。”
这的确是一种可悲的属灵情况!但是什么因素导致这种情况呢?并非所有犹太人都住在巴勒斯坦。由于受到希腊文化的影响(希腊人并不把祭司看作领袖),这导致犹太人不再尊重耶和华的祭司安排。(出埃及记28:29;40:12-15)此外,受过高深教育的平信徒及文士的影响也是不容忽略的。
法利赛人
法利赛(希伯来文沛汝什姆)这个名字的意思看来是“分别开来的人”。法利赛人以摩西的跟从者自居。他们有自己的弟兄团体。人若要成为他们的一分子,就要在三位法利赛派成员面前发誓,要谨守利未记所载的洁净礼,避免与安·哈阿雷特斯(未受过高深教育的群众)有密切来往,并严格遵守什一捐的规定。马可福音2:16提及“法利赛人中的文士”;有些法利赛人本身是文士或教师,其他的则是平信徒。——马太福音23:1-7。
法利赛人相信有一位无处不在的上帝。他们认为,既然“上帝是无处不在的,他们在圣殿内外都可以崇拜他,而且不一定要献上祭物才能亲近他。因此他们将犹太会堂立为崇拜、学习及祷告的处所;这样,犹太会堂遂成为民众生活的中心,其重要性与圣殿不相伯仲”。——《犹太文史百科全书》。
法利赛人对耶和华的圣殿缺乏体会,从耶稣的话足以见之:“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马太福音23:16-20。
法利赛人何以会有这种歪曲的想法呢?他们忽略了什么?请留意耶稣接着所说的话。“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 在殿里的起誓。”(马太福音23:21)学者E.P.桑德斯评论这节经文说:“殿的神圣不仅是因为我们在这里崇拜上帝,同时也因为上帝就在 殿里。”(《犹太教:习俗与信仰,公元前63年-公元66年》)但是人如果相信耶和华是无处不在的,他的特别临在就根本没有什么意义了。
法利赛人一方面相信预定得救论,同时也相信人有自由意志。换句话说,“凡事都是预先注定的,可是我们仍有选择的自由。”即使如此,他们相信上帝注定亚当夏娃会犯罪,甚至连轻微割伤手指也是注定的。
耶稣有一次谈及一座楼倒塌,压死了18个人,当时他也许想到这个错误观念。他问道:“你们以为[罹难者]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吗?”(路加福音13:4)像大多数意外一样,这宗事件只是‘时机和无法预见 的遭遇’的结果,并不是法利赛人所主张的命运注定使然。(传道书9:11,《新世》)这些据称有学识的人怎样看待圣经的诫命呢?
宗教篡改者
法利赛人声称,圣经的诫命必须由每个时代的拉比根据当时最新近的主张加以解释。据《犹太文史百科全书》说,他们“没有多大困难就能把托拉的教训跟自己的主张加以协调,或者发现他们的主张正是托拉所暗示和隐含的”。
至于每年的赎罪日,他们把赦罪的权柄从大祭司转移到这个日子本身。(利未记16:30,33)在举行逾越节时,他们强调人领食酒和无酵饼时要诵念出埃及记的记载,过于强调逾越节羔羊的含义。
后来,法利赛人对圣殿操有很大的影响力。他们制定了一系列的规条:在收藏节期间由西罗亚池盛水回来,把水洒在坛上,在节日结束时用柳树枝敲打祭坛,以及每日祷告。这些仪式都是没有律法根据的。
《犹太百科全书》指出:“特别值得留意的是,法利赛人在安息日方面所作的各项新规定。”妻子要点灯欢迎安息日的来临,如果有某种活动看来会导致违反律法的劳作,法利赛人就会加以禁止。他们甚至限制人在安息日所接获的医疗;由于这缘故,耶稣在安息日施行奇迹治病令他们大起反感。(马太福音12:9-14;约翰福音5:1-16)可是,这些宗教篡改者并非仅限于订立新规条,以便筑起一道围墙去维护圣经的律法而已。
擅自废除律法
法利赛人自称有权暂时取消或废除圣经的律法。《塔木德经》的一句箴言便反映出这种想法:“与其忘掉整套托拉,倒不如干脆废掉一条律法。”例如,他们擅自把禧年中止,理由是以免在禧年临近时,人由于害怕不能收回所借出的财物,就不肯借东西给穷人。——利未记第25章。
另一些例证是,他们擅自中止了律法中有关测试女子不贞以及处理未解决的杀人案赎罪程序的规定。(民数记5:11-31;申命记21:1-9)既然这样,法利赛人后来把供养贫穷父母的规定一并废除自然不足为怪。——出埃及记20:12;马太福音15:3-6。
耶稣警告说:“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路加福音12:1)法利赛派的主张以及他们那种不合神治原则的态度,完全是假冒为善的。基督徒会众必须加以避免。可是,犹太教的参考著作却对法利赛人比对撒都该人较有好感。现在就让我们考虑一下这个更为保守的团体。
撒都该人
撒都该这个名字可能取自所罗门日子的大祭司撒督。(列王纪上2:35,《新世》脚注)撒都该人是个保守的教派,他们代表圣殿和祭司的权益。法利赛人声称所操的权柄来自受过高深教育和为人敬虔,但撒都该人则声称自己的权柄来自家世和地位。直至公元70年圣殿被毁为止,他们一直反对法利赛人擅自作出的各项规定。
撒都该人除了否定预定得救论之外,对于摩西五经没有明文提及的任何教训——即使这些教训是上帝话语的其他部分曾经提及的——都一概不接纳。事实上,他们“觉得为这些事而争辩好的”。(《犹太百科全书》)这使我们想起有一次他们与耶稣争辩复活的问题。
撒都该人用一个曾有七个丈夫的寡妇的比喻向耶稣问道:“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当然,这个假设的寡妇不论有14个抑或21个丈夫,都没有多大关系。耶稣解释说:“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马太福音22:23-30。
由于意识到撒都该人只承认摩西而不接受其他的圣经执笔者,耶稣于是引用摩西五经的话去证明他的论点。他说:“论到死人复活,你们没有念过摩西的书荆棘篇上所载的吗?上帝对摩西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马可福音12:26,27。
大力迫害耶稣和他的跟从者
撒都该人相信应当运用权术去应付其他国家而非等候弥赛亚来临——究竟他们是否相信弥赛亚会来临其实颇成疑问。他们与罗马人协议由他们负责管理圣殿,因此他们不想弥赛亚出现以致影响到他们的利益。撒都该人认为耶稣威胁到他们的地位,于是与法利赛人合谋要杀死耶稣。——马太福音26:59-66;约翰福音11:45-50。
撒都该人热中政治,这使他们顺理成章地效忠罗马而高声喊道:“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约翰福音19:6,12-15)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带头阻挠基督教传播开去的就是撒都该人。(使徒行传4:1-23;5:17-42;9:14)公元70年圣殿被毁之后,这个团体就不再存在了。
仍要保持警醒
耶稣的警告无疑是十分适切!我们的确需要“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在这方面,我们只需看看古代犹太人和今日基督教国所结的坏果子,就可以明白这点了。
截然不同的是,在环球各地超过7万5500群耶和华见证人的会众里,胜任的基督徒长老都“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提摩太前书4:16)他们承认整本圣经都是上帝所感示的。(提摩太后书3:16)他们绝没有擅自篡改上帝的话语或提倡自己的宗教主张;相反,他们团结一致地接受一个基于圣经的组织的指引。本刊乃是这个组织用来向人提供教导的主要工具。——马太福音24:45-47。
这导致什么结果?普世各地有千百万人得以明白圣经、加以实践,并且也教导别人认识其中的真理。这使他们的灵性大大得益。如果你想看看这件事正怎样成就,我们热切邀请你与最邻近的耶和华见证人会众联络,或写信给本刊的出版者也行。
[第26页的附栏]
耶稣体贴他的听众
耶稣基督以简单易明的言词教导人,并且顾虑到听众的想法。例如,当他与法利赛人尼哥德慕谈及“重生”的问题时,尼哥德慕问道:“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约翰福音3:1-5)既然法利赛人相信归信犹太教的人必须经历重生,更有一句拉比的谚语把归信者比作“重生的小孩”,为什么尼哥德慕会感觉这么困惑呢?
在《以塔木德经及希伯来文史资料为根据的新约评注》一书里,约翰·莱特富特提出以下的见解:“关于以色列人所需具备资格,……这个法利赛人仍然深受一般犹太人的意见所影响”;他很难“消除最初所怀的偏见……:‘既然以色列人……有权进入弥赛亚的王国,你的话的意思是,人必须再次进入母亲的腹中,以便再次成为以色列人吗?’”——可参阅马太福音3:9。
尼哥德慕承认归信者需要重生,但他觉得血统上的犹太人经历这个步骤是不可能的——就像再次进入母腹中那么不可能。
在另一个场合,耶稣谈及‘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许多人都大起反感。(约翰福音6:48-55)但是莱特富特指出,“在犹太学堂里,人经常把‘吃喝’用在比喻的意义上”。他也留意到,《塔木德经》曾提及“吃弥赛亚 ”。
毫无疑问,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见解对第一世纪的犹太人深具影响。可是,耶稣却很适当地总是考虑到听众的知识和经历。这项因素,连同其他特质,使耶稣成为伟大的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