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贪财之心?
谁有贪财之心呢?为什么它是危险的?
在现今的经济制度之下,你若没有钱可以在你的房子里住多久呢?若没有钱你能够供给自己和家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所需吗?在你所需和所做的一切事上几乎都需要钱。在这个世界里,钱是每日生活上不可少的东西。但是钱这种有用的性质却可能对你产生有害的影响。
当你对金钱的追求不再只是为了得着生活上的必需品和舒适而是变成了一种想致富的强烈欲望时,金钱便不再是你的奴仆而是变成你的主子和你的神。它变成了你一生的目标。犹如残害人体的癌病一样,贪财之心会逐渐蚕食你所具有的基督徒的美德而使你变成禽兽一样以自私自利为唯一的信条。它会使你失去公平,正直,诚实,慷慨和怜悯的心。由于钱是如此有用,人很容易会养成一种对钱的极端贪爱。使徒保罗在很久以前已警告我们提防这种错误的态度。他在马其顿写信给在以弗所,当时的一个繁盛的商业中心,的提摩太说:“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6:9,10。
保罗并非警告人提防金钱本身。他并没有说钱本身是万恶之根或使人陷入许多有害的私欲和灭亡里的缘因。他警告人提防的乃是贪钱之心和想发财的一种无厌的欲望。早在保罗之前很久,箴言亦发出一个同样的警告:“不要劳碌求富。”(箴言23:4)这种追求财富的劳碌曾促成了无尽的痛苦,不幸和流血纷争。保罗这项警告对于生活在商业繁荣的以弗所城及其他的大城,诸如离以弗所东面仅四十哩的老底嘉城,里的基督徒特别适切。在这些时常有大笔钱财交易和商业繁盛的都市里,不谨慎的基督徒很容易会陷入物质至上主义的泥沼中。
显然老底嘉的基督徒并没有将保罗的警告紧记在心。大约在三十年后,当约翰写启示录时,老底嘉的基督徒已落入了贪财的陷阱中。由此他们失去了他们在灵性上的美善和丰足。启示录3:17针对着他们说:“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却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因为他们重视物质的财富过于属灵的富足他们在灵性上贫乏得可怜而沦于衰败的状况。他们对金钱的爱好已沉迷至不能自拔的地步。
贫穷是不必的
在某些非基督教的宗教里,有些人认为可以借着过一种贫穷困苦的生活而获得宗教上的裨益。例如佛教的和尚便抛弃一切财物而在寺庙里以静修和沉思度过一生。他们变成身无长物,全部财产仅包括一袭裟袈,一个钵碗,一根针,一串有108粒佛珠的念珠,一块刀片和一个从食水中滤去虫虱的滤水器。
基督徒并不需要过一种清苦的生活才能得着真正的上帝的嘉许。上帝从来没有吩咐过他的崇拜者过一种苦修的生活。基督徒可以自由地赚钱和用赚得的钱购买生活的必需品,甚至各种舒适和奢侈品。上帝并没有禁止人不准用自己的钱去购买一些他所负担得起的东西。
一个拥有中上资产的人若在事业上成功而经常有丰厚的收入,但并没有怀着想发财的危险欲望,我们若因他有钱便贸然指责他贪财就错了。一个人之是否贪财并非由他所拥有的金钱或财产数量或质量来决定。反之,这乃是由他对财物所抱的态度而定。
对金钱所怀的错误态度
一个人可能很穷而仍然贪财,因为他怀有想发财的欲望和渴望获得他所没有的东西。在这一个穷人的眼中看来,另外一个国家里一个具有中等资金的人可能很富有,但那人却不一定像这个穷人一样对金钱怀有错误的态度。不论贫富,贪财的人都由于他们的错误态度受到圣经所谴责。
耶利米书9:23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在此耶和华并没有说人不应该有智慧,勇力或财富,反之他乃是说人应该谨慎不要对这些东西抱着错误的态度而为其夸口。
第一世纪老底嘉城的基督徒便犯了依赖财富的错误而对金钱怀着一种错误的态度。他们好像诗篇52:7所说的人一样“不以上帝为他力量……只倚仗他丰富的财物。”
圣经曾屡次强调倚赖会消灭的钱财是多么愚蠢。由于贪婪地追求财富,有些献了身给上帝的人亦如保罗所说“被引诱离了真道。”(提摩太前书6:10)他们未能保持基督徒的清白以致被卷入俗世不法的行径里。“诚实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箴言28:20)忠心的人会热心地事奉耶和华;他的劳碌主要是为了储积属灵的财富。
储积属灵的财富在今日和未来所带来的酬报必贪婪地积聚物质财富作为安全的保障大得多。耶稣曾强调这点说:“不要为自己积儹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儹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马太福音6:19,20。
耶稣并不是说人不应该节俭悭省。他对门徒所说的话意思是要教训他们不要锱铢必较地积蓄钱财而以其为倚靠。唯有天上的财宝,例如得着上帝的嘉许,才能为人带来永恒的裨益。死亡会将贪财者与他们的财富分离而把财富留给他人享用。钱财并不能救他的命。“凡为自己积财,在上帝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路加福音12:21。
对金钱的正当看法
当现今这个事物制度尚存在的时候,基督徒可以运用金钱获得他们所需的东西和现代若干使生活舒适便利的用品,以及促进传道工作的发展。由于金钱能够带给他们这许多东西,他们必须实行自制;他们必须时刻留意以金钱为供人使用的工具而非爱慕的对象。
在写给提摩太的信中,使徒保罗曾强调我们对财富所应持有的正确态度。在警告人提防贪财的危险之后,他提及有些基督徒在物质方面颇为富有,但他并没有因此而责备他们或吩咐他们抛弃一切财富去过一种贫苦的生活,反之他勉励他们对钱财保持一种正当的看法。“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上帝;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书6:17-19)在物质上富有但却怀着这种正确态度的基督徒并不是贪财的人。他们所倚靠的乃是上帝而非他们的财富。他们若必须在两者之间作一抉择时,他们会乐意放弃他们的财富而选择事奉上帝的工作。
没有任何数量的钱财可以和像使徒保罗一样全心一意地事奉耶和华的宝贵权利相比。他并不需要经常做制帐篷的工作才能维持生活,因此他便将全部的时间用来做传道工作。在今日亦有许多基督徒像他一样以他们的全部时间用来做传道工作,在新世界社会里担任先驱传道员或监督的职务。既对金钱怀着正当的态度,他们认为他们在灵性上所得的幸福比他们以大部分时间从事世俗工作所能获得的财物有价值得多。
不论一个人的收入优厚,微薄或根本没有收入,他的态度必须与耶稣基督所订的律则一致:“你们要[不断]先追求他的国和他的义。”(马太福音6:33)若怀有这种正确的态度,基督徒便能够善用金钱作为一项工具而永不会陷入引致灵性衰败的贪财陷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