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1.在耶稣的日子矶汉那是什么?它被用作什么惩罚的一个象征?
矶汉那或欣嫩谷在基督教希腊文圣经里曾被提及过十二次。当耶稣基督在地上的日子,它是一个燃烧着烈火的地方,并且既是耶路撒冷城墙外的一个山谷,它乃是在地球上的一个地方。它后来成为了人所能遭受的最重惩罚的一个象征。举例来说,在马太福音5:22,耶稣在他的《登山宝训》中说:“凡是继续对他的弟兄动怒的人将会对法庭负责;但凡是用一种说不出口的粗鄙话[拉加]骂弟兄的则会对最高的法庭负责;而凡说,‘你这个卑鄙的傻子!’的则可能遭受火烧的矶汉那。”(译自《新世》)由此耶稣将“火烧的矶汉那”算为第三种和最重的惩罚。为什么呢?因为一个骂别人是卑鄙的傻子而被判处到火烧的矶汉那里去的人会被处死而不得予以埋葬。他的尸体被焚化在矶汉那的火焰中而骨灰则永远不会被收集起来保存在一个骨灰缸里。所以他被描写为不会到“海地司”里去。
2,3.马太福音5:29,30表明一个罪人的尸体会受到怎样的处置?
2 在同一篇《登山宝训》中稍后的几节,耶稣指出罪人的尸体会被扔到作为焚化场的矶汉那里。在马太福音5:29,30耶稣说:
3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矶汉那]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而不是使之受苦]。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矶汉那]。”
4.耶稣将矶汉那一字用作什么意义?我们可以怎样看到这一点?
4 从以上这段话的措辞,我们看到耶稣乃是将这条古代位于耶路撒冷城外的矶汉那以一种象征性的方式来用。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他的跟从者应该实际地把一只眼剜出来或实际地砍掉一只右手。反之,耶稣所说的乃是指一些令致我们以右眼或右手去犯罪的宝贵东西。因此既然眼睛和右手均被用作象征性的意义,矶汉那自然也必定是被用作一种象征性的意义而非实际的意思。
5.在马太福音18:8,9耶稣将一个人之被扔入象征性的矶汉那与什么作为对照?
5 请注意耶稣如何将一个人之被扔入矶汉那和一个人之获得生命作为一个对照。这表示了象征性的矶汉那乃是一个毫无生命的地方。在马太福音18:8,9耶稣说:“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而非使之受苦];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矶汉那]里。”象征性地说来,在这个“火烧的矶汉那”里,“永火”不断地在燃烧着。
6,7.(甲)在耶路撒冷城外的矶汉那除了火以外还有些什么其他毁灭性的东西?(乙)耶稣在马可福音9:43-48如何指出了这点?
6 耶稣提醒我们在耶路撒冷城外的矶汉那里还有虫或蛆,当然这些蛆虫并不是在火里,而是在火附近的腐烂有机体之上。这些蛆虫当然也不是在泥土中爬行,以坟墓里之尸体为食的蚯蚓类。它们乃是好像使希律王阿基帕一世丧命的虫。使徒行传12:23如此说:“希律不归荣耀给上帝,所以[耶和华]的使者立刻罚他;他被虫所咬,气就绝了。”耶稣也用了这同一的希腊字(skólex)说:
7 “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矶汉那],入那不灭的火里去。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到,就把它砍下来;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矶汉那]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只眼进入上帝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矶汉那]里,在那里虫[skólex]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可福音9:43-48;以赛亚书66:24。
8.由此可见,矶汉那被描写成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关于矶汉那,麦克陵托和史特朗合编的《百科全书》说了些什么话?
8 所以,一个被扔进耶路撒冷城外之矶汉那里的尸体即使没有落在渗混着硫磺的火焰中,它仍然还是会被消灭掉。怎么样呢?就是由蝇虫在尸体上所下的卵里钻出来的蛆所腐食。由此可见矶汉那乃是一个完全毁灭或消灭的地方,被扔进里面的乃是那些被认为不配埋葬在一个有记号的坟墓里或纪念墓里的人死后的尸体。关于矶汉那,麦克陵托和史特朗合编之《百科全书》第三卷第764页说:
由于这些可憎的事,约西亚下令将这个山谷弄成污秽不可用(列王纪下23:10);后来它遂变成了该城扔弃垃圾废物的场所;重犯的尸首,牲畜的尸体和各种污秽之物均被投入其中;而根据较晚和不大确实的权威所云,其中可燃的部分遂为火所焚化。由于这个峡谷的深而狭,或由于其中不断在燃烧着的火焰,以及人们将各种各类腐烂之物和一切污渎圣城的东西都投入其中之故,这个山谷在后来成为了永远惩罚的象征地点,“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精通《犹太法典》的人将其当作地狱之口:“在欣嫩谷中有两棵棕榈树,在它们之间有一股烟升起……而这就是矶汉那的门。”a
它象征什么
9.(甲)关于矶汉那,耶稣在马太福音10:28和路加福音12:4,5说了些什么?(乙)当上帝把身体和性命均消灭时,有什么结果?
9 无论任何有关的权威对于矶汉那说过些什么话,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对于这个地方究竟说了些什么呢?对于一个被全能的上帝判入象征性矶汉那的人说来,它有什么意义呢?当耶稣将他的十二位使徒差遣出去从事海外传道工作时,他清楚地回答了这些问题说:“不要惧怕那些杀身体而不能杀性命[soul,又译作灵魂]的,但要敬畏那能将身体和性命[soul,又译作灵魂]都毁灭在矶汉那里的。”(马太福音10:28,译自《新世》)另外一次耶稣对一群几千人的群众说:“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矶汉那]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加福音12:4,5)当全能的上帝将一个人的身体和性命均毁灭了的时候,还有什么剩留下来呢?那就是完全的毁灭;由于这种毁灭是永恒的,人的身体和性命所遭受的这种毁灭乃是一种永远的惩罚。从这种毁灭中不会有复活的可能。
10.象征性的矶汉那的火是“永火”,含有什么意思?
10 由此耶稣将矶汉那用来作为永远无尽之毁灭的一个象征,正如火是毁灭性的一般。因为这种毁灭是永远的,象征性矶汉那里的火也被称为“永火”。这意思就是说这样一个矶汉那会永远存在;它永远也不会把其中的人放出来;它将永不会变成空的,永远也不会像从亚当传下来的死亡和海地司一样被消除。(启示录20:13)比喻性地说来,象征性的矶汉那会永远燃烧着而随时都可用来处决任何反叛上帝的人直到永永远远。
11.为什么从象征性的矶汉那中没有复活的机会?
11 既然象征性的矶汉那乃是代表永远毁灭的地方,耶稣遂正确地将一个人之进入矶汉那视为进入永生的反面。因此任何人若进入了象征性的矶汉那中,在那里上帝将他的身体和性命都毁灭了,他又怎么能有一次复活而有机会在上帝属天的王国里得永生或在上帝的王国之下地上重建的乐园里生活呢?在象征性的矶汉那里不会有复活的机会。
12,13.(甲)不受羁束的舌头可以燃烧起多少人和污秽什么?(乙)好像矶汉那一样,它能带来什么结果?
12 由于燃烧着的矶汉那具有毁灭破坏的力量,耶稣的门徒雅各将其与不受羁束的人舌相提并论说:“[犹如能点着一片大森林的小火]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矶汉那]里点着的。”——雅各书3:6。
13 因此,全世界的人,而不单是某一个人,都必须留意他们的舌头,因为全世界的人都诞生在罪恶中。舌头借着口舌相传的宣传可以激动整个世界的人而促使他们行不义的事。它不但只污秽了它在其中活动的嘴,而且还污秽了全身;所以一个人若有一个美丽的身体但却有一个不受控制的舌头,它便会破坏了美丽动人的身体所给人的良好印象。特别在上帝的面前更是如此,因为正如耶稣告诉我们说,凭着我们的话我们会被宣称为义,而凭着我们的话我们也会被定罪。(马太福音12:37)好像矶汉那一样,舌头也能造成无法挽救的毁灭。
14.当它“是从矶汉那里点着的”时候,舌头会使人被判决什么?
14 一个人的整个生活都可以受到使讲者全身均成为污秽的火焰般的话所影响,激动怂恿他采取破坏性的行动。雅各书3:8很恰当地说:“唯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当它“是从[矶汉那]里点着的”时候,舌头可以使误用舌头的人被上帝判决到象征性的矶汉那里,因为它显示出一个邪恶的心地。——请看诗篇5:9;罗马书3:13。
“无返之地”
15.(甲)矶汉那所代表的,在启示录中以什么来象征?(乙)从天上降下来的硫磺与火对所多玛和蛾摩拉城产生什么后果?
15 在圣经的最后一本书,即交给约翰的启示录中,“矶汉那”这个字没有出现过。不过,在那里将矶汉那所代表的以“烧着硫磺的火湖,”或“硫磺的火湖,”“火湖,”来象征。(启示录19:20;20:10,14,15;21:8)我们都知道混合着硫磺的火遇上可燃之物时会造成什么后果。在亚伯拉罕和他的侄儿罗得的日子,创世记19:24告诉我们说,“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这对所多玛和蛾摩拉产生了什么结果呢?耶稣告诉我们说:“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路加福音17:29。
16.(甲)在所多玛的事例中,火与硫磺怎样与一个湖有关?(乙)火与硫磺降落在人身上的暂时后果和最终后果是什么?
16 此外,所多玛位于死海或盐海的附近。这是一个面积很大的内陆湖,在里面没有任何生物存在;这件事实使人更意识到降于该地区各城市之上的实际硫磺与烈火所造成的彻底死亡。所以在启示录中我们亦看到有一个与硫磺与火相关连而致人于死地的湖。那些受烈火与硫磺降落在身上的人于他们仍有知觉的时候可能曾感觉痛苦,但是火与硫磺所造成的最终后果乃是将他们毁灭。b这种受完痛苦之后的毁灭乃是启示录14:10,11和诗篇11:5,6所含的意思;在那里圣经将火与硫磺相提并论,而且显然将其用在一种象征性的意义上。
17.什么将会降临在玛各之歌革的军队上?其后果将会如何?
17 在以西结书38:22所述上帝将要用以倾降在来攻击耶和华百姓的玛各地歌革的军队之上的毁灭力量中也包括了“火并硫磺。”这些元素虽可能在短暂的片刻使歌革的军队受到痛苦煎熬,但在最后却会将敌军消灭杀死。以西结书的下一章(39:11-20)便将这点表明出来;这段经文描述玛各之歌革的军队所遗下的尸骸会怎样连最后的一块骨头也被清除。
18.启示录20:14怎样表明了海地司或希屋尔与硫磺的火湖不同?
18 由以上所说的看来,很明显而无可误解的事实就是海地司或希屋尔是和矶汉那与“烧着硫磺的火湖”截然不同的。否则的话,启示录20:14又怎么能说:“死亡和[海地司]也被扔在火湖里”呢?这一节同时亦表明了“火湖”的意思说:“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19.(甲)“第二次的死”(“火湖”)会将被扔入其中的人交出来吗?(乙)因此矶汉那或硫磺火湖乃是什么的一个象征?
19 于是由亚当遗传下来散布到全人类身上的死亡遂会在“第二次的死”中被处死。死亡会在“第二次的死”中被消灭,而不会在那里永远的受苦。海地司亦不会在“第二次的死”中永远受苦,反之它会永远地消灭在这个象征性的“火湖”里。这个“火湖”或“第二次的死”永远也不会将被扔入其中的“死亡和海地司”交出来。因此矶汉那或烧着硫磺的火湖乃是圣经用来代表那种在其中永无复活机会的永恒或绝对毁灭的一个象征。这便是为什么被遗传之死亡和海地司交出来复活的人在后来又可以被“扔在火湖里”而遭受“第二次的死,”因为他们没有将他们的名字写在生命册上——启示录20:15。
20.(甲)“兽”和“假先知”被扔入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和在那里多久?(乙)这象征了什么?
20 根据启示录19:20,象征性的“兽”和“假先知”都要在“上帝全能者大日子的争战”中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件事会发生在魔鬼撒但和他的鬼魔被捆绑并扔入无底坑内一千年之前的时候。在基督统治的一千年完了的时候,象征性的“兽”和“假先知”会仍然在那象征性的“硫磺火湖”中;甚至在撒但和他的鬼魔从无底坑里被释放出来企图迷惑人类的时候,他们仍然不会从这火湖获得释放。象征性的“兽”和“假先知”也永远不会从那个毁灭的地方,“第二次的死,”获得释放,相反地,当后来其他的鬼灵和人被扔入“火湖”里而加入他们的行列时,他们会仍然在那里。(启示录20:10,15)所以在即将来临的“大日子的争战”哈米吉多顿中,象征性的“兽”和“假先知”会一次而永远地被灭绝,永无复活的希望。
21.(甲)撒但魔鬼在他被从无底坑里暂时释放出来之后会被扔进什么地方?于是希伯来书2:14怎样得着完全的应验?(乙)马太福音25:41以什么来象征他受永刑的地方?
21 在基督成功地统治了被赎回的人类一千年之后,撒但和他的鬼魔会从无底坑中被释放出来。于是那个无底坑既因放出了他们而空无一物遂实际上等于不再存在了。在他们得获自由的短暂期间,他们会尽其所能企图将上帝王国的地上臣民诱入毁灭之中。在此之后他们会被扔入“第二次的死”中,就是“兽”与“假先知”一直所在之处。(启示录20:1-3,7-10)以这种方式耶和华上帝借着他自我牺牲的儿子耶稣基督成就了他荣耀的旨意,“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希伯来书2:14)这种“永远毁灭”的惩罚就是“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备的永火”所象征的,而根据耶稣在马太福音25:31-33,41,46所说的话也就是地上受咒诅如山羊般的人在哈米吉多顿所要去到的地方。
不配得复活
22,23.(甲)耶稣以什么话警告犹太的宗教领袖们?但有什么效果?(乙)司提反对耶路撒冷公会所说的话怎样表明了那些法官有否听从耶稣的警告?
22 一千九百年前,当耶稣基督在地上作为一个人的时候,他曾警告当代的犹太人关于他们可能进入由矶汉那所象征的永远毁灭的危险。他告诉假冒为善的犹太宗教领袖们说,他们使那些他们诱之入教的外邦人“作矶汉那之子比你们还加倍。”他将伪善的犹太文士和法利赛人称为蛇类和毒蛇之种,由此将他们指明为“古蛇”撒但魔鬼的儿女。然后他问他们说,既然他们故意而不断地继续反对上帝的王国和宣扬王国的人,他们又“怎能逃脱[矶汉那]的刑罚。”(马太福音23:13-15,29-36)他们继续行着他们的“父魔鬼”所做的说谎杀人的勾当。(约翰福音8:44)就在他们杀害司提反,一个“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之前,他对法庭内的犹太法官们说:
23 “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当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那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的祖宗逼迫呢?他们也把豫先传说那义者要来的人杀了;如今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你们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竟不遵守。”——使徒行传6:5;7:51-60。
24.(甲)不悔改的犹太宗教领袖们在死时到那里去?他们有无复活的可能?(乙)根据马太福音15:12-14,谁也与他们一同去那里?
24 在这些犹太宗教领袖当中任何不悔改而停止抗拒圣灵,又反对上帝的弥赛亚王国和迫害王国宣扬者的人都不能“逃脱[矶汉那]的刑罚。”不论他们在什么时候死去,他们都去到矶汉那。因此他们不会在上帝王国治下的地球上得着复活。他们死后可能极尽哀荣和得着庄严的送葬仪式,但是他们却没有下到海地司或希屋尔。他们从上帝那里受到了“矶汉那的刑罚。”他们乃是“瞎眼领路的,”而那些在宗教上说来瞎了眼而追随着这些伪善瞎眼的领路者走这种途径的犹太人和入教者最后亦会和他们一同跌入矶汉那里。耶稣在马太福音15:12-14说,领路的和受引领的两者“都要掉在坑里。”他们进入到“第二次的死”中,而基督的赎价牺牲并不会使他们得以从死里复活。他没有为那些入矶汉那的人而死。——马太福音23:16,17,19,24,26。
25,26.(甲)关于当日全球各地的整个犹太人世代,我们产生了什么问题?(乙)根据耶稣在马太福音12:39-42,谁要定那个世代的罪?
25 在公元第一世纪散居于当时所知之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以整个世代而论又如何呢?由于没有成为怀有属天希望的基督徒,他们是否都处于一种犹太族的共同责任之下以致在死时下到矶汉那而全体不配得到一次复活呢?为了帮助我们得到正确的答案,耶稣将那个世代的犹太人与其他的世代作一项比较,并提出先知约拿和示巴女王作为例证说:
26 “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一个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再没有神迹给它;因为约拿怎样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心里。当审判[krisis]的时候,尼尼微人要和这世代一同起来[anastesontai]并且把它定罪[或责难];因为他们听了约拿的宣传就悔改了;且看哪!这里有比约拿更大的。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和这世代一同起来并且将它定罪[或责难];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们的智慧;且看哪!在这里有比所罗门更大的。”——马太福音12:39-42,《新旧》;路加福音11:29-32。
27.与其他的经文一致地,若要使亚述的尼尼微人这样做,他们必须首先怎样?
27 “尼尼微人”若要起来或在审判的时候出来作为见证人则他们必需首先从死里复活。尼尼微是古代亚述的都城。我们还记得以西结书32:21向我们透示了在希屋尔或海地司里“亚述和他的众民都在那里。他民的坟墓在他四围。”既然在审判的日子海地司或希屋尔会将其中所有的死人都交出来(启示录20:11-15),我们遂可以体会到这件事的意思乃是说在耶稣基督统治的一千年期间内,死去了的尼尼微人会从他们在地上的坟墓里复活过来。
28.尼尼微人是否不需那个世代的犹太人复活也可以责难他们?他们会怎样责难这些人?
28 在审查一下耶稣的话时,我们注意到他说尼尼微人在审判的时候“要和这世代一同起来,”而不是与之对抗。这表示出在耶稣和使徒的日子的那个世代的犹太人并非全都在死时被判定受“矶汉那的刑罚。”虽然他们在死去时并不是皈依基督教的信徒,他们却在上帝的恩慈之下去到海地司或希屋尔。他们也会像亚述人和尼尼微人一样被复活过来,大家一同站在“白色的大宝座”前受审。那时,仅凭着他们很久以前在约拿的日子的行为,那些生于公元前第八世纪的尼尼微人会定耶稣的日子那些犹太人的罪。为什么呢?因为亚述的尼尼微人在听了耶和华的先知约拿传道之后就悔改了,虽然他们并没有皈依犹太教,可是那些犹太人在听了耶稣传道之后却不悔改,而耶稣则比约拿伟大和重要得多。
29.(甲)尼尼微人之责难这些犹太人是否就等于判决他们的罪?(乙)他们会怎样证明他们复活出来是得着一项不利的判决与否?
29 这样尼尼微人遂会由于那个世代的犹太人的不信和硬心而责难他们,但是他们却不会将这样的犹太人判下矶汉那。唯有天上的审判官耶和华上帝和他的代理者耶稣基督才能这样做。凭着那被责难的犹太世代在基督千年统治期间所行的事,他们会将两件事中之一件加以证明。什么事呢?就是他们究竟应被判下矶汉那,“火湖,”或“第二次的死”呢,抑或配将他们的名字记在“生命册”上。如此他们必须证明他们从海地司或希屋尔出来究竟是得着一次生命的复活抑或得到一次不利判决的复活。——约翰福音5:28,29。
30.(甲)那个犹太世代还会受到谁的责难?(乙)既是如此,示巴女王必然会有一次什么?
30 除了受亚述的尼尼微人的责难之外,耶稣当日的那些犹太人还会受到另一项相似的责难,那就是来自“南方的女王”的指责。根据列王纪上10:1-10和历代志下9:1-9,她乃是示巴女王。她的国家,示巴或示巴人之地,位于耶路撒冷之南一千余哩,亚拉伯之西南,大概是今日称为叶门的东部地区。在以西结书第31章和32章所列举在希屋尔或海地司里的各国死去的人民中没有将她的国土或人民列出,但是她的国土却位于那附近一带。这为南方或示巴的女王会“和这世代一同[而非与之对抗]起来。”这便需要将她复活过来,而我们若以为在基督的千年统治期间她乃是在她的人民当中唯一复活起来在“白色的大宝座”前受审的人则是不合理的。好像以西结所列举的其他诸国人民一样,这位南方的女王和她的人民如今都在希屋尔或海地司里,因此都将会得着一次复活。
31.(甲)为什么南方女王的行为会指责耶稣日子的犹太世代?(乙)在审判的日子这应该对他们有什么影响?
31 在她被复活的人民当中这位女王由于她在耶稣的日子之前一千年所作的行为而特别责难耶稣日子的那个犹太世代。她以昔日那种交通工具不远千里而来以求聆听所罗门王的智慧和参观他在耶路撒冷的建设工程;结果她亦承认和称颂所罗门王的上帝。可是耶稣基督却远较所罗门王伟大和重要得多;然而耶稣日子的犹太人却大部分都不要留心聆听他属天的智慧。所以在基督统治的审判日子,他们与南方女王之间的对照会使他们更感羞惭。这应当帮助他们对更大的所罗门的千年王国表示顺服。
32.至于所罗门王自己,我们发生了什么问题?列王纪上11:43和历代志下9:31如何帮助我们明白这件事?
32 示巴女王将会从希屋尔或海地司里获得一次复活,可是她去访问的所罗门王又如何呢?他的父亲大卫被希伯来书11:32提及是古代为上帝所嘉许的耶和华见证人之一,但是所罗门这位古代最有智慧的国王和三本圣经经书的写作者则没有在那里被提及。在示巴女王访问过他之后过了一段相当时期,他由于受到他数百名妻妾的影响而堕落以致去对那些异教的偶像作愚昧的崇拜。(列王纪上11:1-8;尼希米记13:25,26;罗马书1:25)不过,列王纪上11:43和历代志下9:31的记载均说,“所罗门与他的列祖同睡”并且“葬在他父亲大卫的城里。”所以,既然所罗门在死亡中与他的列祖(包括大卫在内)同睡,这便是说他在希屋尔或海地司里,有希望在更大的所罗门的王国治下被从其中复活出来。——请与申命记31:16;撒母耳记下7:12;列王纪上1:21;列王纪下20:21。
[脚注]
a 在便雅悯·威尔逊所译之《显明新约》按字母排的附录中第18页,我们读到以下的资料:
“矶汉那,在通俗译本中被译为地狱(hell)之希腊字,共出现过12次。这是希腊文将希伯来文‘欣嫩谷’译过来的拼音形式。这个谷又被称为托弗(Tophet),意为一个令人厌嫌,憎恶的地方。各种污秽的东西,包括牲畜的尸体,被处死之重犯的尸首,都被扔入其中。里面的火不断地燃烧着,以焚化这些秽物。因此在新约中所出现的矶汉那一字乃象征死亡和彻底的毁灭……,而从没有在任何地方表示过它是一个令人永远受苦的地方。”
在欣嫩的标题下,麦克陵托与史特朗的《百科全书》说:
“我们从约西佛斯的记载悉知犹太人和罗马人之间最后一场可怕的争斗就是在这里发生的(《战争》VI,8,5),同时看来在城陷后战死者的尸骸均被抛入其中(V,12,7)。……大多数的评释家均跟从波斯托、赖特福等的说法,断言那里的火被保持不断地燃烧,以焚化其中重犯与牲畜的尸体和凡是可燃烧的东西;但通常用来支持这种说法的共同权威看来均不甚充分。……”——第四卷(1891年版)第266页。
b 既然构成人体的元素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水分,要毁灭它则需要一种火山熔岩般灼热的火焰,一种高达华氏三千至五千度的高热。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在古代耶路撒冷城外的矶汉那里何以用硫磺来添火,以求加速和尽量完全焚化扔入其中的尸体。
美国宾雪泛尼亚州,费城宾州大学之自然人类学教授克劳门博士说,他曾观望过一具尸体在火化炉内华氏二千度的高热下,在热度和燃烧性等一切均受控制的最佳情况中燃烧了八个钟头;但事后他仍旧看到几乎没有一根骨头被焚化而完全不能被认出是人骨的。固然它被烧焦了,但是它却没有变成灰烬或粉末。唯有在华氏三千度以上的高热中,他才看到一根骨头熔化和挥发。——请参看一本名叫做“True The Man’s Magazine”的杂志,1964年五月刊,第33,105-112页由Allan W.Eckert所写之文章,“令人困惑的烧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