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
(Priest)
基督徒会众成立之前,在真正崇拜耶和华的人当中,祭司是上帝认可的代表,负责教导人认识上帝和他的律法。另一方面,他们也在上帝面前代表人民,为人民献祭、说项和祈求。希伯来书5:1说:“凡从人间选立的大祭司,都奉派替人办理关于上帝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的祭牲。”译作“祭司”的希伯来语是ko·henʹ(科亨),希腊语是hi·e·reusʹ(希埃留斯)。
早期的祭司 在族长时代,家主是家人的祭司;父亲死后,长子接任祭司。根据圣经的记载,在人类历史的早期,挪亚已经以祭司的身份代表家人献祭。(创8:20,21)作为家主,亚伯拉罕率领一大批家属迁徙,在不同的地方扎营,筑坛献祭给耶和华。(创14:14;12:7,8;13:4)上帝论及亚伯拉罕说:“我熟悉他,他必吩咐子孙和家人,遵行耶和华的道,谨守正义,秉公行事。”(创18:19)以撒和雅各也效法亚伯拉罕。(创26:25;31:54;35:1-7,14)约伯虽不是以色列人,但可能是亚伯拉罕的远亲,他经常为儿女献祭给耶和华,说:“说不定我的儿女犯了罪,心里咒诅过上帝。”(伯1:4,5,另见伯42:8)然而,圣经并没有把这些人称为“科亨”或“希埃留斯”。另一方面,圣经却把摩西的岳父叶忒罗这位家主称为“米甸的祭司[科亨]”。(出2:16;3:1;18:1)
撒冷王麦基洗德是个与众不同的祭司(科亨)。圣经没有透露他的祖先是谁,也没有透露他在什么时候出生和去世。他的祭司职分不是继承得来的,而他既没有前任,也没有后任。他身兼君王和祭司两职。他的祭司职分比利未人的祭司职分更高,因为亚伯拉罕得到他的祝福之后,就从战利品中拿了十分之一给他。当时利未还在亚伯拉罕体内,因此他也仿佛通过亚伯拉罕向麦基洗德缴纳了十分之一。(创14:18-20;来7:4-10)麦基洗德在这几方面预表耶稣基督。耶稣基督“要照麦基洗德的模式,永远做祭司”。(来7:17)
在雅各(以色列)的后代中,做家主的显然一直肩负祭司的职责,直到上帝委派利未人担任祭司为止。因此,当上帝带领以色列人到西奈山时,他吩咐摩西:“你也要叫经常亲近耶和华的祭司自洁,免得耶和华突然临到他们。”(出19:22)当时上帝还没委派利未人担任祭司,也还没委任亚伦做大祭司,却叫亚伦跟摩西一起上到山腰。亚伦有幸跟摩西上山,这跟后来他和他的后代被委任做大祭司有关。(出19:24)由此可见,上帝早已预示,他有意委任亚伦家族做祭司,去取代以往(由家主担任祭司)的安排。
律法之约的安排 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奴役时,耶和华降下第十场灾殃,击杀了埃及一切头生的,又使以色列一切头生的成圣,归他所有。(出12:29;民3:13)因此这些头生子按理都属于耶和华,专为他担任特别的职务。上帝本可以把以色列的所有头生子立为祭司去照料圣所,但他定意拣选利未部族的男子去担任祭司的职务。因此,他允许利未部族的男子代替以色列另外十二部族(约瑟的儿子以法莲、玛拿西的后人被算作两个部族)的头生子。统计人数后发现,利未部族以外的头生子,出生后满一个月的,比利未部族的男丁多出273人,上帝于是要以色列人为这273人缴纳赎价,每人57克银子(11美元),交给亚伦和他的儿子。(民3:11-16,40-51)在此之前,耶和华已经挑选利未部族的亚伦家族的男子做以色列的祭司。(民1:1;3:6-10)
有一段很长的日子,惟独以色列人才有机会做“祭司的王国,圣洁的国族”的成员。(出19:6)可是,由于他们弃绝上帝的儿子,他们就不再独享这个宝贵的殊荣了。(参看太21:43;彼前2:7-10)
最初,耶和华是以色列国的君王。后来耶和华指定王权归大卫的家族,但耶和华仍是以色列国天上的君王,他只是任用大卫家族去代表他在地上施行统治而已。因此,圣经说这些君王坐在“耶和华的宝座上”。(代上29:23)可是,祭司仍出于亚伦的世系,跟王系分开。世上于是只有以色列这个神治国才同时拥有耶和华上帝所赐的王权和祭司职分,以及“敬奉上帝的礼仪”。(罗9:3,4)
设立祭司团 祭司必须由上帝任命,人不能自立为祭司。(来5:4)利未部族主要有三大家族,耶和华把亚伦和他的子孙从哥辖家族中挑选出来,任命他们做祭司,“万世”不改。(出6:16;28:43)属于利未部族的摩西首先以律法之约的居间人的身份,代表上帝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授予他们权柄担任祭司。出埃及记29章和利未记8章记载了事情的经过。看来他们的就职礼在公元前1512年尼散月一日至七日举行,总共七天。(见就职礼)就职礼之后第二天,尼散月八日,刚获委任的祭司就开始供职。
做祭司的资格 耶和华规定,亚伦家族的成员必须符合什么资格,才能在上帝的祭坛供职。做祭司的必须身体健全、外貌端正。不然,就不能在祭坛上献祭,也不能走近圣幕里圣所和至圣所之间的帷幔,但仍然可以得到人民奉献的十分之一,也可以吃“圣物”,即分给祭司的食物。(利21:16-23)
虽然在西奈山统计哥辖人时,30岁到50岁的都要计算在内(民4:3),但圣经并没有明言做祭司的年龄。利未人到了25岁就开始在圣所供职(在大卫王的日子降到20岁)。(民8:24;代上23:24)非祭司的利未人到了50岁就可以退出队伍,不必再在圣所供职,但律法并没有规定祭司要在什么时候离职。(民8:25,26;见退休)
怎样维持生活 利未部族没有获得一块土地作为产业,相反,他们“分散在以色列之内”。他们得了48座城,供他们的家人居住和牧养家畜。当中拨给祭司的城有13座。(创49:5,7;书21:1-11)庇护城之一的希伯仑是属于祭司的。(书21:13)利未人没有分得任何土地做产业,是因为耶和华说:“在以色列人当中,我就是你分得的产业。”(民18:20)利未人执行指定的职务,照料自己的房屋和拨给他们的城四周的牧场。他们也照料以色列人奉献出来做圣物的土地。(利27:21,28)为了维持利未人的生活,耶和华规定,另外十二部族要从土地一切出产中拿十分之一给利未人(民18:21-24),利未人又要从这十分之一中拿最好的十分之一给祭司。(民18:25-29;尼10:38,39)这样,祭司就会获得全国出产的百分之一,从而能够用全部时间专心为上帝供职。
以色列的祭司虽然因此得到充足的物资,但跟异教国家的祭司那穷奢极侈、富甲一方的生活相比,却形成鲜明的对照。比如说,埃及的祭司就拥有 大片的土地(创47:22,26),并且运用奸狡的手段,最终成为埃及最财雄势大的人。詹姆斯·布雷斯特德在《古埃及人的历史》(1908,355,356,431,432页)一书说,在所谓第二十王朝,法老只是个傀儡而已。祭司拥有努比亚的产金地区和幅员辽阔的上尼罗省。大祭司是国内最重要的财政官员,地位仅次于财政大臣。大祭司也统领军队,掌管国库。纪念碑对大祭司的歌颂甚至过于法老。
惟独当以色列人不再热心崇拜耶和华,不再按规定献上十分之一时,祭司才陷入困境。这时候,不但祭司,连利未人也不得不为自己和家人谋生计。以色列人漠视圣殿,不维持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也不好好保养圣殿,其实对自己损害更大。他们因此不但灵性贫乏,对耶和华的认识也十分肤浅。(尼13:10-13;另见玛3:8-10)
祭司收取的物品包括:(1)平常十分之一的出产;(2)头生男孩或公畜的赎价,而头生的公牛、公绵羊羔或山羊的肉要给祭司做食物(民18:14-19);(3)为了赎回成圣的人或物,或赎回已献给耶和华的东西而付出的价银(利27章);(4)人民献上的各种祭物的一部分,以及陈设饼(利6:25,26,29;7:6-10;民18:8-14);(5)人民献上的最早收成中的最好出产,包括谷物、酒和油(出23:19;利2:14-16;22:10[这节经文说的“外人”指祭司以外的人];申14:22-27;26:1-10),摩西律法也规定只有祭司才可吃祭牲的某些特定部分(利6:29),祭司的儿女,有时祭司家里的人,甚至奴仆,可合法地分得一部分(利10:14;22:10-13);(6)每三年的最后一年,人民要把出产的十分之一拿出来给利未人和穷人,祭司无疑也可分得一部分(申14:28,29;26:12);(7)夺得的战利品(民31:26-30)。
服装 圣所既是圣地,祭司赤着脚执行职务无疑是适当的。(参看出3:5)上帝指示摩西为祭司做特别的袍服时,并没有提到鞋子。(出28:1-43)祭司的衬裤要从腰间直垂到大腿,才合乎体统,“免得他们露出下体……担当罪过而死”。(出28:42,43)他们还得穿用上等细麻做的袍子,束细麻系带,包上头巾。(利8:13;出28:40;39:27-29)一般祭司的头巾看来跟大祭司的头巾有点不同,大祭司的包头巾缝成固定的形状,让大祭司可以像戴帽子般戴在头上。(利8:9)看来,其他祭司后来也偶尔穿上细麻圣褂,但他们的圣褂跟大祭司的圣褂不同,没有那么多绣花。(参看撒上2:18)
守则与职务 祭司必须保持身体洁净,紧守崇高的道德标准。他们进入会幕及走到坛前献祭之前,必须在圣所院子的盆里洗手洗脚,“免得死亡”。(出30:17-21;40:30-32)同样,上帝也吩咐他们在圣所供职时,淡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死亡。(利10:8-11)祭司也不可触摸尸体或为死者举哀,以免玷污自己。他们要是玷污了自己,就会暂时成为不洁而不宜在圣所供职。不过,他们(除大祭司外)却可以触摸血缘之亲,例如父母、儿女、兄弟,以及仍是处女而没有出嫁的至亲姐妹(看来是同住或住在附近的)的尸体。妻子既是至亲,看来也包括在内。(利21:1-4)祭司如果有麻风一类病症或下体流液的病症,又或者因触摸尸体或不洁的东西而玷污了自己,就不可吃圣物,也不可在圣所供职,直到他们恢复洁净为止,否则会被处死。(利22:1-9)
上帝吩咐以色列祭司不可剃光头发或刮掉胡须的两端,也不可自割身体;这些都是异教祭司常做的事。(利21:5,6;19:28;王上18:28)大祭司只可娶处女为妻,其他祭司则可娶寡妇为妻,但不可娶离婚妇人或妓女。(利21:7,8;另见利21:10,13,14)大祭司全家显然都要谨守崇高的道德标准,并顾及大祭司职分的尊严。祭司的女儿如果卖淫,就必须处死,尸体要用火烧掉,好除灭耶和华憎恶的事。(利21:9)
以色列人在旷野时,每逢拔营出发,亚伦和他的众子必须先把会幕里的神圣用具和器皿遮盖好,其他哥辖人才可进去搬抬,而不致被处死。同样,他们抵达另一个地方后,就要收好遮盖器具的布,把器具放进圣幕里。(民4:5-15)途中,约柜要由祭司扛抬。(书3:3,13,15,17;王上8:3-6)
祭司负责吹响神圣的号筒,给人民明确的指示。无论是安营拔营,是聚集起来,是上阵作战,还是守耶和华的节期,都用号筒指示。(民10:1-10)祭司和利未人虽然负责在军队前吹号和歌唱,却无需服兵役。(民1:47-49;2:33;书6:4;代下13:12)
祭司在圣所供职,包括为人民宰杀带来的祭牲,把血洒在坛上,切割并煮熟祭肉,为祭坛添柴使火一直燃烧,以及接收其他祭物,例如谷祭。他们也负责处理被玷污了的东西,为不洁的民众赎罪,又为人民特地起的誓作见证。(利1-7章;12:6;13-15章;民6:1-21;路2:22-24)他们在早晨和黄昏献上全烧祭,并定时在圣所献上其他祭物,由大祭司负责献上的祭物则除外。他们负责在金坛上烧香(出29:38-42;民28:1-10;代下13:10,11),料理圣所的灯,给灯添油(出27:20,21),又料理圣油和圣香(民4:16)。他们按照民数记6:22-27的指示,在庄严集会上给人民祝福。可是,当大祭司进入至圣所为人民行赎罪礼时,其他祭司都不可在场。(利16:17)
祭司负责教导人民认识上帝的律法,并在以色列的司法制度中担当重任。在拨给祭司的城里,他们协助审判官断案。遇到异常难断的案件,当地法庭无法判决时,祭司会指示审判官怎样判决。(申17:8,9)如果有人遇害,却不知道凶手是谁,祭司就要跟城中的长老一起处理案件,确保依照指定的程序清除这城所负的血债。(申21:1,2,5)如果丈夫心生嫉妒,指控妻子不忠,就该把妻子带到圣所,祭司会依照指定的程序,祈求耶和华揭示真相,直接指示妇人有罪还是无罪。(民5:11-31)人民必须尊重祭司或受委任的审判官的一切判决;谁蓄意藐视或叛逆,就会被处死。(民15:30;申17:10-13)
祭司是人民的律法导师,向前来圣所崇拜的人朗读和讲解律法。此外,他们不用供职时,也有很多机会在圣所周围或国内其他地方教授律法。(申33:10;代下15:3;17:7-9;玛2:7)祭司以斯拉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之后,把人民聚集起来,在其他祭司和利未人的协助下,花了不少时间向人民朗读和讲解律法。(尼8:1-15)
祭司的工作能保护以色列人,使人民在宗教上保持洁净,身体上也保持健康。如果人、衣服或房子出现麻风一类的灾病,祭司就要决定有关的人或物是否洁净,同时执行律法规定的隔离措施。他们也负责为那些被死尸玷污,或被下体反常流液玷污的人行洁净礼,以及执行类似的职务。(利13-15章)
以色列祭司在圣殿的职务是怎样安排的?
大卫王把祭司编成24班,16班出于以利亚撒家族,8班出于以泰玛家族。(代上24:1-19)不过,以色列人从巴比伦获释后,返回故乡的祭司只有4班,起码最初是这样。(拉2:36-39)有些学者认为,为了维持以往的安排,返回故乡的4个祭司家族得再次分成24班。艾尔弗雷德·埃德希姆在《圣殿》(1874,63页)一书说,为了维持原先的安排,每个祭司家族都得替没有返回故乡的家族抽五支签,以便从这4个家族中再增加20班。各班沿用本来的名称。施浸者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是个祭司,属第8班,即亚比雅班。假若上述看法属实,撒迦利亚就可能不是亚比雅的后人,他只不过属于亚比雅班而已。(代上24:10;路1:5)由于资料不全,学者无法就此下结论。
祭司给组织起来,在各官长的督导下到圣殿供职。他们会抽签分配某些工作。24个班轮流供职,每次供职一星期,一年当值两次。到了节期,像圣殿举行呈献礼时那样,民众会献上成千上万的祭牲,这时显然全体祭司都要一起供职。(代上24:1-18,31;代下5:11;另见代下29:31-35;30:23-25;35:10-19)只要不妨碍当值祭司执行工作,祭司也可在不当值的时候供职。根据拉比的传统说法,耶稣在地上时有很多祭司,因此一周的工作由班内各家族再划分,每个家族按成员的数目供职一天或几天。
祭司的日常职务中,被视为最光荣的也许是在金坛上烧香。献祭以后,祭司会接着烧香。在烧香期间,人民会聚集在圣所外祷告。拉比的传统说法是,祭司会抽签决定谁负责烧香,过去已经烧过香的就不可再抽签,除非所有在场的祭司都烧过香。(《圣殿》,135,137,138页)如果这个说法属实,那么祭司通常一生就只能有一次烧香的殊荣了。天使向撒迦利亚显现,宣告他和妻子伊利莎白将会生一个儿子,那时撒迦利亚正在烧香。他从圣所出来,在外面等候的民众看他的面容,见他不能说话,就看出他在圣所里见了异象。这样,事情就传开了。(路1:8-23)
每逢安息日,祭司看来都会更换陈设饼。祭司也在安息日交接,本周当值的班供职完毕,另一班就开始当值,料理下周的工作。祭司在安息日执行这些工作和其他必需的职责,不算违犯安息日的规定。(太12:2-5;另见撒上21:6;王下11:5-7;代下23:8)
忠于职守 后来,十部族叛离罗波安统治的王国,拥立耶罗波安为王统治北方以色列王国。这时利未部族忠于职守,归附了犹大和便雅悯两个部族组成的王国。耶罗波安立了一些不是利未人的男子做祭司,带领人民崇拜金牛犊,又赶走耶和华的祭司,也就是亚伦的子孙。(王上12:31,32;13:33;代下11:14;13:9)后来,犹大国的祭司虽然大多对上帝不忠,有些却能发挥重大的作用,使以色列人继续忠于耶和华。(代下23:1,16;24:2,16;26:17-20;34:14,15;亚3:1;6:11)到了耶稣和使徒的日子,虽然大祭司腐败不堪,但许多祭司仍然爱戴耶和华。以下事实可以证明这点:耶稣死后不久,有“一大群祭司也服从这个信仰”。(徒6:7)
“祭司”一词的其他用法 诗篇99:6称摩西为祭司,因为他不但是律法之约的居间人,还奉派在圣所主持成圣的仪式,立亚伦和亚伦的儿子为祭司。他又曾呼求耶和华的名,为以色列人求情。(民14:13-20)圣经有时也用“祭司”一词去指“官长”或“首领”,例如列举大卫王手下的官长时,说:“大卫的儿子们都作祭司。”(撒下8:18,现译;另见撒下20:26;王上4:5;代上18:17)
成为祭司的基督徒 耶和华曾应许,只要以色列人谨守他的约,就必归他“成为祭司的王国,圣洁的国族”。(出19:6)然而,出于亚伦世系的祭司团其实只是个影子,预表未来更伟大的祭司团,因此只会延续到这个祭司团的来临(来8:4,5),也就是存留到律法之约结束和新约正式确立的时候(来7:11-14;8:6,7,13)。耶和华首先让以色列人有机会在他应许的王国里做祭司,后来也让外邦人享有这个殊荣。(徒10:34,35;15:14;罗10:21)
由于只有一小群犹太人愿意接纳基督,所以,单靠犹太人,根本不足以组成真正 的祭司王国和圣洁的国族。(罗11:7,20)以色列人对上帝不忠,上帝在多个世纪以前就通过何西阿先知警告他们说:“既然你弃绝了知识,我也会弃绝你,不要你做我的祭司。既然你忘记了你上帝的律法,我也会忘记你的子孙。”(何4:6)同样,耶稣对犹太人的领袖说:“上帝的王国会从你们那里取去,赐给一个能结果实的国族。”(太21:43)不过,当耶稣基督还在地上时,他仍旧要守摩西律法,仍然承认出于亚伦世系的祭司的权力,因此他吩咐被治好的麻风病人去给祭司查看,并且按律法规定献上祭物。(太8:4;可1:44;路17:14)
公元33年五旬节,上帝废除律法之约,确立了一个“更美之约”——新约。(来8:6-9)当天,上帝赐下圣灵,显明了这个改变。当时许多犹太人从列国前来聚集,使徒彼得向他们陈明,他们必须悔改并接纳耶稣基督,才有希望得救。(徒2章;来2:1-4)后来,彼得说犹太人弃绝耶稣基督,不承认他是房角石,接着就对基督徒说:“但你们‘是一族蒙拣选的人,是有王权的祭司,是圣洁的国族,是上帝特别拥有的子民’”。(彼前2:7-9)
彼得也谈到新的祭司团“用来建成属灵的圣殿,构成圣洁的祭司团,借着耶稣基督,献上蒙上帝悦纳的属灵祭牲”。(彼前2:5)耶稣基督是这个祭司团的大祭司,其他成员则像亚伦的儿子那样是祭司。(来3:1;8:1)可是,跟出于亚伦世系而没有王权的祭司不同的是,基督和跟基督一同承受产业的人是“有王权的祭司”,即又是君王又是祭司。在圣经的启示录,使徒约翰说耶稣基督“用自己的血释放”他的门徒“脱离了罪”,又说他让他们“组成王国,为他的上帝和父亲做祭司”。(启1:5,6)
圣经最后的这卷书也透露了这群祭司的数目。经文先说耶稣基督让一群人“组成王国,担任祭司”,又说这群人会唱新歌,是基督用自己的血买了他们。(启5:9,10)下文再透露,唱新歌的共有14万4000人,他们“是从人类当中买来的,是献给上帝和绵羊羔的最早收成”。(启14:1-5)结尾又透露这群祭司会复活到天上去,跟耶稣基督在一起,“做上帝和基督的祭司”,在基督的千年统治期间跟他“一起作王”。(启20:4,6)
我们了解以色列的祭司团,细察他们所起的作用及对国民的益处(来8:5),就可略知耶稣基督和他的祭司团一起统治地球一千年期间,会怎样利用自己完美而恒久的祭司职分去造福地上的人类。耶稣基督和他的祭司团会教导人认识上帝的律法(玛2:7),还会本着最伟大的大祭司所献的赎价(使用基督所献的祭物的价值),彻底赦免人的罪,医治各种病症(可2:9-12;来9:12-14;10:1-4,10),辨明在上帝眼中什么是洁净的,什么是不洁的,除掉所有不洁的事(利13-15章),而且按正义审判人,确保耶和华的正义律法在全地完全实施(申17:8-13)。
正如古代旷野里的会幕是上帝在人间的居所,是人们亲近上帝的圣所,同样在基督千年统治期间,上帝的帐幕也必再次在人间,跟人更接近,而且更恒久,对人造福更大。最伟大的大祭司耶稣基督和14万4000个祭司会代表上帝,在伟大的属灵圣殿(由圣幕预表)里为人服务。(出25:8;来4:14;启1:6;21:3)在有王权的祭司的仁爱统治下,人人都生活得很快乐。情形就像古代的以色列国,当君王和祭司都忠于上帝时,“犹大人和以色列人非常众多,像海边的沙那样多。他们都吃喝快乐”,“都各在自己的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安然居住”。(王上4:20,25)
异教的祭司 古代列国也都通过祭司跟他们的神打交道。这些祭司受人民敬重,位高权重,通常处于统治阶层或是统治者的亲信。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却推行愚民政策,利用人民的迷信和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压榨和控制人民。例如,埃及的祭司带领人民崇拜尼罗河,使他们以为神灵赐给祭司权柄,能够掌管河水季节性的涨退,决定农作物的收成。
异教的祭司助长迷信和无知,这跟以色列的祭司有天渊之别。以色列的祭司经常向全国人民朗读律法,教导他们认识上帝和他的律法。(申6:1-3)民众都懂得写读,而耶和华也吩咐他们给儿女朗读他的律法,教导儿女遵守。(申6:4-9)
绝非以色列祭司的蓝本 尽管以色列的祭司跟异教的祭司有天渊之别,但有些学者依然认为以色列祭司团的不少安排和规条都是以埃及祭司团为蓝本的。他们的理据是:律法之约的居间人摩西在埃及生活了几十年,又在法老的王宫受教育,“学了埃及人的一切智慧”,因此必定深受埃及文化的影响。(徒7:22)可是,他们忽视了一件事实,就是摩西虽受上帝任用把律法颁布给以色列人,但律法不是摩西制定的,耶和华上帝才是以色列的立法者。(赛33:22)他任用天使,通过居间人摩西把律法传达给以色列人。(加3:19)
上帝明确地给以色列人规定了崇拜的细节,又指示摩西会幕的样式(出26:30),圣经记载上帝吩咐摩西:“你要留心,一切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模式做。”(来8:5;出25:40)圣所的一切职务都是依照耶和华的意思和指示安排的。圣经再三强调这一点,说:“凡耶和华吩咐摩西的,他们都照着做了。”“这一切工作,凡耶和华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都照着做了。摩西查看工程,见他们照着耶和华所吩咐的把一切都做了。”“摩西就这样做。凡耶和华吩咐他的,他都照着做了。”(出39:32,42,43;40:16)
有些埃及学者声称,以色列祭司的衣服跟埃及祭司有一些相似之处,例如都是用细麻布做的;利未人也像埃及祭司那样,剃去身上的毛发(以色列的祭司却不可这样做;民8:7);两者都要洗濯自洁。但寥寥几个相似之处,就可以证明两者同出一源或一个源于另一个吗?在做衣服、建房子及日常工作方面,比如洗濯,世界各地的人都会使用相近的物料和类似的方法,但彼此还有许多不同之处。我们不会因此就说某个做法源于另一个做法,或者说某种衣服或行动有相同的宗教背景或同一的象征意味。
就衣服和职责来说,以色列和埃及的祭司在许多方面简直毫无相似之处。例如,以色列祭司赤脚供职,埃及祭司却穿鞋子。埃及祭司的袍服样式也有所不同,衣服和装饰上都有他们崇拜的假神的标志。埃及纪念碑上的铭刻记述埃及祭司剃光头发,以色列祭司却不可这样。(利21:5)埃及祭司也戴上假发或帽子,跟以色列祭司截然不同。更重要的是,耶和华清楚表示,在崇拜和司法方面,以色列人绝不可仿效埃及或其他国家。(利18:1-4;申6:14;7:1-6)
由此可见,上述声称是毫无根据的,以色列祭司的安排跟埃及毫无关联。我们必须记住,祭司和献祭的概念是出于上帝的。早期忠心的人如亚伯和挪亚已经有这个概念;在族长管理的社会,亚伯拉罕等人已经常常献祭。因此,所有国族其实都承继了这种概念,但他们由于离弃了真神和正确的崇拜,才歪曲祭司的安排,演变出许多不同的形式。异教国族既然生来就有崇拜的愿望,却欠缺耶和华的指引,结果衍生出形形色色不义甚至堕落下流的仪式,全都跟正确的崇拜背道而驰。
异教祭司的可憎行为 在摩西的日子,埃及祭司在法老面前敌挡摩西,试图用魔法羞辱摩西和他的上帝耶和华。(出7:11-13,22;8:7;提后3:8)可是,到头来他们却不得不屈服认输。(出8:18,19;9:11)崇拜摩洛神的亚扪人把儿女投进火里,献给摩洛。(王上11:5;王下23:10;利18:21;20:2-5)崇拜巴力神的迦南人也做同样可憎的事,还自割自刺,进行淫秽、强暴而可憎的仪式。(民25:1-3;王上18:25-28;耶19:5)非利士人大衮神的祭司和巴比伦人马尔杜克、彼勒和伊什塔尔诸神的祭司,都占卜和行魔法。(撒上6:2-9;结21:21;但2:2,27;4:7,9)他们全都崇拜用木石金属所造的偶像。十部族的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也设立祭司,带领人崇拜金牛犊和“山羊魔”,企图使人不再上耶路撒冷去崇拜耶和华。(代下11:15;13:9;另见米迦1)
凡不是上帝设立的祭司必受谴责 耶和华绝不接受上述形形色色的崇拜方式,因为这一切其实都是崇拜邪灵。(林前10:20;申18:9-13;赛8:19;启22:15)每逢这些神或代表他们的祭司公开跟耶和华对抗,到头来都必蒙羞受辱。(撒上5:1-5;但2:2,7-12,29,30;5:15)他们的祭司和先知常常死于非命。(王上18:40;王下10:19,25-28;11:18;代下23:17)在律法之约被废除之前,耶和华只承认出于亚伦世系的祭司;同样,亚伦的祭司职分预表耶稣基督的祭司职分,而耶稣是我们亲近耶和华的惟一途径,他是按照麦基洗德的模式所立的更伟大的大祭司。(徒4:12;来4:14;约一2:1,2)凡跟上帝委任的君王祭司和他的祭司团作对的祭司,都必不会有好下场,真正崇拜上帝的人要跟这些人划清界线。(申18:18,19;徒3:22,23;启18:4,24)
见大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