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系记录,家谱
(Genealogy)
人类家族的世代记录。耶和华上帝是伟大的世系记录者,他是人类的父亲,“天上地上的所有家族,都是靠他得名的”(弗3:14,15),他记下人类的起源、出生和血统,并让人记在圣经里。圣经含有准确的世系记录,对于实现上帝的旨意非常重要。
人生来就想知道自己的祖先是谁,也想传宗接代,留名后世。古代不少国家保存大量的世系记录,特别是祭司和君王的世系记录。埃及人和阿拉伯人有他们的世系记录。楔形文字碑铭证实巴比伦王和亚述王也有他们自己的世系记录。较近代的发现也表明,希腊人、凯尔特人、撒克逊人和罗马人通通都有各自的世系记录。
记录世系的希伯来语动词是ya·chasʹ亚哈斯,译作“在家谱上登记”(代上5:17);相关的名词是yaʹchas雅哈斯,译作“家系登记册”(尼7:5)。在提摩太前书1:4和提多书3:9出现的希腊语词ge·ne·a·lo·giʹa格内阿洛吉阿,则指个人的世系记录或族谱。
使徒马太在福音书开宗明义说:“亚伯拉罕的子孙,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历史书[希腊语ge·neʹse·os‘格内塞奥斯’,是geʹne·sis‘格内西斯’的一个词形]”。(太1:1)“格内西斯”的字面意思是“世系,起源”。在希腊语《七十子译本》中,这个词是用来译希伯来语词toh·le·dhohthʹ“托莱多特”的,两者的意思基本相同。“托莱多特”在创世记多次出现,看来指“历史”。(参看创2:4,Rbi8 脚注)
马太所记录的,不仅仅是基督的世系,他还进一步记述耶稣的一生,包括出生、传道、死亡和复活。这样做并非罕见,因为希腊人最早期的历史都是以族谱作为记载骨架的。在古代,历史记载一般以族谱中的人物为重心。因此世系记录是历史记载的重要部分,往往是历史记载的引子。(见代上1-9章)
上帝在伊甸施行审判的时候,应许“女人的苗裔”会打碎蛇的头。(创3:15)这使人想到苗裔可能出自人类的世系;直到上帝明确地告诉亚伯拉罕,地上的万国会因他的苗裔得福,人才清楚苗裔会生活在地上。(创22:17,18)亚伯拉罕的族谱就成为很重要的记录。只有圣经记载了亚伯拉罕的根源,也记载了由挪亚的三个儿子闪、含、雅弗衍生的地上万族。(创10:32)
E.J.哈姆林在《圣经考释辞典》中评论说:创世记所记载的各族,“在古代著作中是独一无二的。……世上没有别的神圣著作具有这种专注于历史的特色”。(G.巴特里克编,1962,第3卷,515页)
记录世系的目的 人将自己的家系记录下来,主要是因为喜欢记录出生的年代和家庭关系。但世系记录对于年代学,特别是对于认识人类的早期历史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此外,由于上帝的应许、预言和所做的事跟某些人有关,这些人的世系记录就更不可少了。
大洪水之后,挪亚的祝福语表明,闪的后代会蒙上帝恩待。(创9:26,27)后来,上帝向亚伯拉罕透露,以撒所生的才称为他的“苗裔”。(创17:19;罗9:7)想要认出苗裔的身份,就得有十分精确的世系记录才行。在接着的时间,犹大部族必定会小心翼翼地记录他们的世系,因为应许的领袖会出自犹大部族(创49:10),特别是大卫的王族(撒下7:12-16);这个记录会提供有关苗裔的资料,也就是至为重要的弥赛亚的世系(约7:42)。
同样要小心记录和保全的,是利未部族的世系,特别是亚伦的祭司家族。(出28:1-3;民3:5-10)
此外,对于律法下的各部族分配土地和家族中继承产业的问题,世系记录都是不可或缺的。世系记录可以证明谁才是最有资格娶兄弟遗孀(申25:5,6)、为亲人赎身(利25:47-49)、报血仇(民35:19)的近亲(希伯来语go·ʼelʹ戈埃)。还有,律法之约禁止有血缘关系的近亲通婚,若要切实遵守这个禁令,就得有清晰的世系记录才行。(利18:6-18)
以色列人从巴比伦获释回乡后,有些人自称是祭司的后代,却找不到自己的世系记录,因此不能做祭司,可见以色列人对于保全世系记录非常重视,而且要求严格。所罗巴伯下令,这些人不可吃至圣之物,除非他们能够公开确立自己的世系。(尼7:63-65)当时,登记世系的人还包括殿役,他们虽然不是以色列人,却负有专责在圣殿服务。(尼7:46-56)
从年代学方面来说,世系记录大都不是用来提供全部资料的工具。不过,世系记录有助于确定年代日期,或者给年代学提供重要细节。世系记录通常不会用作人口增长的指标,因为世系记录往往会省略一些无关紧要的人物。另外,世系记录很少记下女子的名字,因此妻妾的名字不会被列出来,她们所生的儿子也可能不会全被记录下来,即使是元配所生的儿子,偶然也会有些人被省略掉。
从亚当到大洪水 圣经从人类的始祖开始记载人类家族的存在和繁衍。亚当的儿子塞特出生的时候,夏娃说:“上帝给我另立一个苗裔代替亚伯了,因为该隐杀了他。”(创4:25)塞特的世系中有人渡过洪水。(创5:3-29,32;8:18;彼前3:19,20)
从大洪水到亚伯拉罕 挪亚的儿子闪得到父亲的祝福,子孙中有称为“耶和华的朋友”的亚伯兰(亚伯拉罕)。(雅2:23)闪的世系记录,连同上述大洪水之前的世系记录,是确定人类历史从起头到亚伯拉罕的各年代的惟一工具。大洪水之前的主要记录,是塞特的世系;大洪水之后的主要记录,则是闪的世系。这些世系记录前后一致地记载了一个人出生的日子,到他儿子出生的时间。(创11:10-24,32;12:4)没有任何其他详尽的世系记录涵盖这段历史时期。因此,这些世系记录对族谱和年代学两方面都大有用处。在其他方面,这些世系记录也有助于确定具体事件发生的精确时间。(见年代学条下的“从公元前2370年到上帝跟亚伯拉罕立约”)
从亚伯拉罕到基督 在上帝的安排下,亚伯拉罕和撒拉生了儿子以撒,应许的“苗裔”就是通过这个儿子而来。(创21:1-7;来11:11,12)以撒的儿子雅各(以色列)则繁衍出十二部族。(创35:22-26;民1:20-50)犹大部族成为王族,其中的大卫家产生了应许的“苗裔”。利未部族则成为祭司一族,而祭司的职分只限于亚伦家。这样,耶稣基督必须出自犹大世系的大卫家才拥有合法的王权。但耶稣不必出自利未世系的亚伦家才能做祭司,因为他是根据上帝所起的誓,照麦基洗德的模式做祭司的。(诗110:1,4;来7:11-14)
其他重要的世系记录 除了从亚当到耶稣基督的世系记录,以及雅各十二个儿子的详尽世系记录之外,也有世系记录表明一些民族的起源;这些民族跟以色列人有亲属关系,例如亚伯拉罕的兄弟(创11:27-29;22:20-24)、以实玛利的众子(创25:13-18)、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的儿子摩押和亚扪(创19:33-38)、基杜拉给亚伯拉罕生的儿子米甸以及其余儿子所衍生的部族(创25:1-4),还有以扫(以东)的子孙(创36:1-19,40-43)。
这些民族都很重要,因为他们跟上帝特选的子民以色列人有亲属关系。而且,以撒和雅各都是从亚伯拉罕的兄弟家族娶妻子的。(创22:20-23;24:4,67;28:1-4;29:21-28)上帝还将以色列边界外的土地分给摩押、亚扪和以东,同时告诉以色列人不可抢夺这些民族的产业,也不可骚扰他们。(申2:4,5,9,19)
官方档案 在以色列,除了人民各有自己的族谱之外,国家也保存若干世系记录。创世记第46章记载了雅各家的世系,从雅各的头生子起,一直记录到雅各举家迁居埃及,显然直到雅各去世为止。出埃及记6:14-25则主要记载了利未家的世系,看来抄自早期的一个世系记录。公元前1512年,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以后第二年,在西奈旷野第一次普查人口,当时他们“按着家族、宗族”将自己的世系记录下来。(民1:1,18;另见民3章)大约39年后,他们在摩押平原上进行另一次人口普查。这是圣经记载中以色列人被掳以前,上帝最后一次吩咐他们统计人口。(民26章)
除了摩西在写作中记录的世系之外,还有其他人所记录的世系,这些人包括撒母耳(写了士师记、路得记和撒母耳记上一部分)、以斯拉(写了历代志上下卷和以斯拉记)和尼希米(写了尼希米记)。他们的写作也提及还有别的人保管世系记录,例如伊多(代下12:15)和所罗巴伯(他看来督导获释回乡的以色列人登记世系[拉2章])。正义的约坦王执政期间,住在基列的以色列部族也按照族谱记录世系。(代上5:1-17)
这些世系记录一直小心保存至公元元年,从耶稣出生之前不久发生的事可以看出这点。当时,凯撒奥古斯都颁令要人人都回乡登记户口,以色列人每家每户都各归各城。(路2:1-5)此外,记载说,施浸者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是亚比雅班里的一个祭司,约翰的母亲伊利莎白是亚伦的后人(路1:5);女先知安娜则属于“亚设部族”(路2:36)。还有,马太福音第1章和路加福音第3章详尽地记载了耶稣祖先的名字,表明这些记录是有公众档案可以查证的。
历史家约瑟夫斯的话证明,犹太人存有官方的世系记录,他说:“我的家族德高望重,可追溯到做祭司的远祖。……我的祖先不但是祭司,而且地位优越,是二十四班中排首位的,是显赫有名的望族。”约瑟夫斯还指出,他母亲是阿萨莫林埃斯的后人,并在结论中说:“我的这个族谱是从公众世系记录中找到的,不怕别人诽谤我的家族。”(《自传》,1,2,6节[1段])
犹太人的官方世系记录在罗马人于公元70年攻陷耶路撒冷时被毁灭了,并非如3世纪初的阿非利加努斯所说的,被希律大帝所毁灭。(《驳斥阿比安》,F.约瑟夫斯著,第1卷,30-38节[7段];《犹太战记》第2卷426-428节[17章6段];第6卷354节[6章3段])自那时起,犹太人就无法确立自己的世系,即使是大卫和利未这两个重要的世系,也都不能确定。
辨认人物的关系 为了辨认各人的关系,年代学者会参考经文的上下文,或对照圣经不同部分的类似记载。这样做是必需的。举个例:原语“儿子”一词,也可以指孙子或后人。(太1:1)有时,一连串的名字看起来像是指兄弟或某人的众子,但经过仔细分析及对照其他经文,却发现这些名字其实是一个世系记录,既包含儿子的名字,也包含孙子或后代的名字。例如对照民数记26:38-40,就可以看出创世记46:21所说的“便雅悯的儿子”,其实包括儿子和孙子。
即使是一些大家族的世系,情况也一样。例如历代志上6:22-24,原文在“哥辖的儿子”后面列出十个名字,但是18节和出埃及记6:18只列出四个名字。仔细分析经文的上下文,就不难看出历代志上6:22-24所列的,其实是“哥辖的子孙”的名字,是哥辖家族 的部分世系记录。在大卫的日子,这个家族有代表奉派照料圣殿的职务。
同样,原语“父亲”一词也可以指“祖父”,包括王族的先祖。(但5:11,18)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希伯来语ʼav阿卜(父亲)可以用来指“祖先”或“列祖”(申26:5;王上15:11,24;王下15:38),希伯来语ʼem温(母亲)和bath巴特(女儿)则偶尔用来指“祖母”或“孙女”(王上15:10,13)。
城镇名称和复数名称 在世系记录中,一个男子可能被称为某城“之父”,例如历代志上2:50-54,其中撒玛称为“伯利恒之父”,朔巴称为“基烈耶琳之父”。伯利恒和基烈耶琳看来分别是由撒玛和朔巴创建的,或分别是撒玛和朔巴的子孙聚居的地方。经文接着说:“撒玛的子孙是伯利恒人、尼陀法人、亚他罗伯约押人、半数玛拿哈人、琐利人。”(代上2:54)这里所说的尼陀法人、玛拿哈人、琐利人,显然是指不同的家族。
在创世记10:13,14,米连子孙的名字看来都是复数的,因此有人认为,这些名字所代表的,是家族或部族而非个人的名字。但不要忘记,圣经原语中的一些复数名字例如以法莲、亚遍、迪拉音,以及含的儿子米连等,都是指个别人。(创41:52;代上2:30,31;何1:3)
世系记录从略 看来,圣经执笔者常在记载中省略一些名字,只记录较杰出的家族和宗族首领、显要人物,或对某段历史举足轻重的人的名字。有时,年代学者所关心的,只是某些远祖的名字,于是将中间的许多名字省略了。
省略的一个例子是以斯拉的世系记录。(拉7:1-5)以斯拉记录的世系追溯到大祭司亚伦;但在历代志上6:3-14的类似记载中,从7节到10节出现的好几个名字,在以斯拉记7:3中却没有出现。以斯拉这样做很可能是想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或想省略一长串的名字。虽然如此,这个世系记录足以证明他出身于祭司家族。以斯拉说他是西莱雅的“儿子”,意思是他是西莱雅的子孙,因为他显然是西莱雅的曾孙,甚或是玄孙。西莱雅是大祭司,在尼布甲尼撒将以色列人掳到巴比伦的时候(公元前607)被杀,他的儿子约萨答则被掳去。(王下25:18-21;代上6:14,15)70年后随同所罗巴伯回乡的大祭司约书亚(耶书亚)是西莱雅的孙子。(拉5:2;该1:1)之后,再过了69年,以斯拉才返回耶路撒冷,因此以斯拉不可能是西莱雅的儿子、约萨答的兄弟。
我们对照不同的世系记录,可以看出的另一点是,以斯拉虽然是亚伦的后代、西莱雅的子孙,看来却不属于 西莱雅的大祭司世系,因为大祭司的职位是从西莱雅的儿子约萨答传下去的。大祭司的世系从西莱雅到约书亚(耶书亚),到约雅金,再到以利雅实。尼希米做省长时,以利雅实是大祭司。这样,以斯拉的世系记录尽管简略,却已能达成目的,提供足够的人名去证明他出自亚伦的世系。(尼3:1;12:10)
人名有出入的原因 一个人死后没留下子嗣,名字就往往没有被记录下来。有时候,人可能有女儿,却没有儿子,女儿所继承的产业于出嫁后转到同部族的另一个宗族首领名下。(民36:7,8)有时候,世系记录中一个不甚显要的宗族会跟另一个宗族合并,名字就会列在那个宗族首领之下。这样,凡是无子嗣、产业通过女继承人转移、被人收养、没能自立宗族等情况,都可能令一个人的名字从世系记录中被省略掉。另一方面,新成立的宗族会把新名字加进世系记录。由于这缘故,较后的世系记录就难免跟先前的世系记录有出入了。
有时候,一连串的宗族首领名字看起来像是兄弟,其实却包括侄儿,情形就如雅各“收养”了约瑟的两个儿子那样,雅各说:“以法莲和玛拿西要归我,就像吕便和西缅是我的一样。”(创48:5)后来以法莲和玛拿西跟他们的叔伯一起成为部族首领。(民2:18-21;书17:17)
尼希米记10章所列的名字,都是确认“信实的约”的人,立约的目的是承诺遵行上帝的命令。(尼9:38)但名单记载的,不一定是立约的人,可能只是族名,代表被选召的一族。(参看拉10:16)事实表明,名单中的人名,有许多跟大约80年前随同所罗巴伯从巴比伦回乡的人的名字相同。因此,尽管有些人的名字可能跟族长相同,但名单中的名字大有可能只是族名而已。
名字的重复 世系记录中时常出现一些相同的人名。给子孙取相同的名字无疑方便别人认出子孙所属的世系。当然,同名的人也可能属于不同的家族。以下是同一世系记录中出现相同名字的一些例子:撒督(代上6:8,12),亚撒利雅(代上6:9,13,14),以利加拿(代上6:34-36)。
在不少事例上,某个世系记录中的人名,跟类似记载的世系记录中的人名不同。原因可能是:一个人有几个名字,例如雅各也叫“以色列”(创32:28);或者,一个名字有略为不同的拼法,甚至有不同的意思,例如亚伯兰(意思是“父亲是崇高的[受到高举]”)和亚伯拉罕(意思是“群众[许多人]的父亲”),撒莱(意思可能是“好争斗的”)和撒拉(意思是“公主”)。先知撒母耳的祖先以利户也称为“以利押”和“以利业”。(撒上1:1;代上6:27,34)
《希腊语经卷》偶然也采用别称或绰号,例如西门·彼得叫做“矶法”,“矶法”源自阿拉米语,翻成希腊语就是“彼得”(路6:14;约1:42);还有别名马可的约翰(徒12:12)。名字也可能具有一个人的个性特征,例如使徒西门的绰号是“热心人”,好跟西门·彼得加以区别。(太10:4;路6:15)有些名字则会加上补充成分,以示区别,例如“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好跟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兄弟是使徒约翰)有区别。(太10:2,3)名字还可能加上城市、地区或国家的名称,作为区别,例如“亚利马太的约瑟”、“加利利人犹大”。(可15:43;徒5:37)“加略人犹大”这名字的意思可能是“来自加略的人犹大”。(太10:4)《希伯来语经卷》也采用类似的手法。(创25:20;撒上17:4,58)有时候,一个人的身份可能用兄弟的名字来说明。(约1:40)女子的名字如果相同,就会用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丈夫或儿子的名字来说明。(创11:29;28:9;36:39;约19:25;徒1:14;12:12)
在《希伯来语经卷》和《希腊语经卷》中,一个人的身份也可能用家族名称或头衔来说明,或者用跟他有关的时代背景或历史事件来说明,例如“亚比米勒”可能是一个人的专有名字,也可能是三个非利士王的头衔,就如“法老”是埃及王的头衔一样。(创20:2;26:26;40:2;出1:22;3:10)因此,论到“亚比米勒”和“法老”,可能就得用时代背景或历史事件来说明了。“希律”是家族名称,“凯撒”则先是家族名称,后来成为头衔。人称呼“希律”时,有时会用专有名字(以免含糊),例如“亚基帕”;也会把专有名字跟头衔并用,例如“希律·亚基帕”“希律·安提帕”。“凯撒”的情形也一样,例如“凯撒奥古斯都”“凯撒提比略”。(路2:1;3:1;徒25:13)
女子的名字 为了提供历史背景,有时世系记录中会出现一些女子的名字。例如创世记11:29,30提及撒莱(撒拉),显然是要说明应许的苗裔会通过她而非亚伯拉罕的另一个妻子衍生;同一记载也提及密迦,可能是要说明她是利百加(以撒的妻子)的祖母,由此可见,利百加跟亚伯拉罕有亲属关系,因为以撒不可娶外族人为妻。(创22:20-23;24:2-4)创世记25:1则记载了亚伯拉罕后来娶的妻子基杜拉的名字,也许是要说明撒拉死后亚伯拉罕再娶,而耶和华施行奇迹恢复亚伯拉罕的生育能力四十多年后,亚伯拉罕仍能繁衍后代(罗4:19;创24:67;25:20);此外也说明以色列跟米甸和阿拉伯各部族之间的关系。
利亚、拉结和雅各的妾,连同她们所生的儿子,都有名字列在世系记录中(创35:21-26),让人知道上帝后来怎样对待她们的儿子。基于类似原因,世系记录中也出现另一些女子的名字,例如产业若由某些女子继承,她们的名字就可能被记录下来。(民26:33)另外,塔玛、喇合和路得都是杰出的人物,她们得以记在弥赛亚耶稣基督的族谱中,事情的经过异乎寻常,感人至深。(创38章;得1:3-5;4:13-15;太1:1-5)世系记录中提及女子名字的,还有历代志上2:35,48,49;3:1-3,5。
世系与世代 有些世系记录记载了一个男子和他的后人直到玄孙的名字,看起来一连四五代。男子一生中有可能看见这几代所有子孙,因此在他看来,“一代”这个词可以指从他出生到死亡,或到他看见最远一代子孙的时期。如果后者就是“一代”的含义,那么,“一代”所涵盖的时期要比前者提及的长得多。
举个例:亚当共活了930年,并且生儿育女。他一生中至少看见八代子孙。挪亚的父亲拉麦在世的时候,亚当仍然活着。从这个观点来看,大洪水是在人类历史的第三代发生的。(创5:3-32)
圣经记载了几个事例,用的都是上述的最后一个计算方法。耶和华应许亚伯拉罕,说他的苗裔要侨居外地,但“到第四代”必回到迦南。(创15:13,16)民数记1至3章所记载的人口普查表明,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215年间,必定衍生了很多代父子,因为据他们从埃及出来以后不久所作的统计,除了利未部族之外,20岁以上的男丁共有60万3550人。但创世记15:16所说的“到第四代”,是指从以色列人进入埃及,到他们从埃及出来以后计算的四代:(1)利未,(2)哥辖,(3)暗兰,(4)摩西。(出6:16,18,20)这些人平均寿命超过一百岁。因此,这“四代”中的每一代(从父亲到长子出生,相隔的时间可以是20年甚至30年),都可能看见许多子孙,包括玄孙,甚或更后的子孙。这点说明了,到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时,“四代”的人口为什么会那么多人。(见出埃及)
关于这个人口普查的记载,圣经学者还有另一个疑问。民数记3:27,28说,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的时候,从哥辖衍生的四个家族,出生后满一个月的男丁人数共8600人(LXX 的一些抄本说8300人)。这样看来,当时摩西已有许多兄弟、堂兄弟、表兄弟和侄儿了。有人因此认为,摩西并非出自哥辖人暗兰的儿子,而是相隔好几代的另一个暗兰的儿子;这样,到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时,哥辖人的四个家族才有足够的时间,繁衍众多的男丁。
这个问题可以有两个解释。首先,正如先前说过,一个人的子孙的名字并非全都记在世系中。因此,哥辖那四个指名提到的儿子所生的子孙,可能比记录下来的数目更多。其次,虽然从利未、哥辖、暗兰和摩西的观点来看他们代表四代人,但在各自的一生中可能看见过好几代子孙。因此,就算我们将利未和哥辖、哥辖和暗兰、暗兰和摩西等两代之间各以60年去计算,每个60年间仍可以有很多代人出生。到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时,摩西可能已看见哥辖的许多曾孙玄孙,也就是摩西的许多侄子侄孙,包括这些侄子侄孙的孩子了。因此,哥辖家族的男丁虽然有8600人(或可能8300人)那么多,但在哥辖的儿子暗兰和摩西之间却不必有另一个暗兰,才能衍生出这个人数。
跟应许的苗裔弥赛亚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他出自拿顺的世系。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以后,拿顺是犹大部族的族长。根据路得记4:20-22,在拿顺到大卫的世系中,耶西排第五。由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到大卫的日子,约莫有400年。这样看来,大卫的这些祖先在各人的儿子出生时平均年龄可能是100岁(就像亚伯拉罕一样)。这件事并非不可能,还或许正是当时的情况。路得记所记载的人名不一定是长子,像大卫不是耶西的长子而是他的幼子一样。此外,耶和华也许以神奇的方式引导苗裔世系的发展,让人回顾历史时可以看出,上帝一直指引跟应许的苗裔有关的事情,就如他显然曾经指引以撒和雅各一样。
再者,在弥赛亚世系中的这400年间,有些人名可能是故意被省略掉的。历代志上2:11-15,马太福音1:4-6和路加福音3:31,32都记载了弥赛亚的世系记录的这部分。既然这部分的世系记录在各个记载中完全相同,也就是说,没有人名被省略掉。不过,即使年代学者记录这些世系时曾省略他们认为对记录不重要或非必要的名字,也是不成问题的,因为即使中间多加插几代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圣经的其他部分或年代记载。
圣经的世系记录真实可靠 仔细而认真研究圣经的人绝不会指控圣经年代学者记录世系时草率从事、错误百出,或为了炫耀自己的国家、部族或某个人而言过其实。要记得,在写作中记录世系的人(例如以斯拉和尼希米)是从国家档案和官方记录中取材的。(见历代志上下)他们从这些档案和记录中找到自己所需的资料,并用这些资料向当时 的人证明,他们的世系记录是准确无误的。当时的人显然完全接纳他们所记录的世系,因为当时的人可以对照官方的档案和记录。因此,我们最好认清他们所处的情势。以斯拉和尼希米正处于以色列国族重整的时期,他们所整理的世系记录,对于国族的存在和运作非常重要。
世系记录所列的人名无疑会因时而异,新的名字会被加进去,原有的名字会被删除。远代宗族首领的名字往往只有较重要的才会被记录下来。有时候,一些本身不大重要的人名被列出来,是因为这些名字跟当时的情势有关。有时候,世系记录所根据的资料只有一部分记录,有的部分可能缺失了,又或者记录年代的人省略了一些不重要的资料,而这些资料对今天的我们也无关紧要。
此外,有些例子是抄写方面的错误,特别是人名的拼法。不过,这些问题不会影响我们对圣经的了解,也不可能动摇基督教信仰的基础。
仔细探讨圣经的世系记录有助于人摒除错误的见解,例如有人认为,创世记第5章和第11章以及别的圣经书卷所记载的古代世系,当中有些人名是年代学者为求达到目的而假设或想象出来的。要记得,这些年代学者都是耶和华的忠仆,绝不是什么民族主义者。他们所关心的,是耶和华的圣名和他怎样待手下的子民。此外,还有别的圣经执笔者将世系记录中的许多人物看得真实,耶稣基督的看法也一样。(赛54:9;结14:14,20;太24:38;约8:56;罗5:14;林前15:22,45;提前2:13,14;来11:4,5,7,31;雅2:25;犹14)否认这一切证言就等于指控真实的上帝说谎,指控他施计谋或耍手段使人相信他的话语,也就等于否认圣经是上帝用圣灵启示的话语。
使徒保罗说:“圣经全都是上帝用圣灵启示的,对于教导、责备、纠正、按正义施行管教,尽都有益,叫敬神的人可以完全胜任,装备齐全,做各样的善工。”(提后3:16,17)因此,我们可以完全信赖圣经记下的世系记录,这些记录不单为当时的人提供了重要的统计数据,也为我们今天的人提供重要的资料。这些世系记录提供充分的证据,叫我们可以确信,耶稣基督就是上帝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苗裔,是人期待已久的弥赛亚。人类历史之所以能够追溯到亚当的年代,这些世系记录可说功不可没,因为我们在这方面没有其他资料可循。我们知道,上帝“从一个人那里造出万国万族,让他们住在全地上”。(徒17:26)我们也知道,“至高者把产业赐给列国的人,把亚当的子孙彼此分开,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划定各民各族的地界”。(申32:8)现在我们明白列国的人是怎样互相关联的。
既清楚人类的起源,认识到亚当本是“上帝的儿子”,我们人人都是从亚当衍生出来的(路3:38),就明白以下的话是什么意思:“罪通过一个人进了世间,死又通过罪而来,于是死就传给所有人,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罗5:12)。我们也因此明白,耶稣基督为什么成为“末后的亚当”和“永恒的父”,为什么“在亚当里,现在所有人都要死去;在基督里,将来所有人也都要活过来”(赛9:6;林前15:22,45)。我们更明白,上帝的旨意是要让顺服的人恢复“上帝儿女”的地位。(罗8:20,21)我们留意到,耶和华会向那些爱他、守他诫命的人显忠贞之爱,“直到千代”。(申7:9)我们也留意到,耶和华是信实的上帝,必守所立的约,他还小心保全一个完整的历史记录,好让我们建立信心。圣经记载的世系记录,连同其他特色,一致证实上帝既是杰出的历史记录者,也是历史的伟大保全者。(见耶稣基督的世系)
保罗就族谱提出劝告 大约公元61-64年,使徒保罗写信给提摩太,嘱咐他“不要专注于无稽之谈和族谱,因为这些事徒劳无益,只令人埋头研究,并不是上帝用来强化人信心的事”。(提前1:4)要是我们知道犹太人后来钻研族谱时怎样走极端,怎样吹毛求疵地找偏差,就不难明白以上劝告多么切合实际。据《巴比伦塔木德》中的《逾越节》62b说,“从‘Azel’(亚悉)到‘Azel’(亚悉)[历代志上8:38-9:44,圣经记载的族谱的一部分],诠释和解说之多,数不胜数,得用四百只骆驼去运载!”(《巴比伦塔木德》[希伯来语英语对照本],译自H.弗雷德曼的英译本,伦敦,1967)
钻研和探讨族谱是毫无用处的,保罗写信给提摩太的日子就更加如此。在上帝看来,基督徒会众里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已经不分彼此了。既然这样,人就不再需要世系记录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加3:28)圣经记载的世系记录早已确立了基督出自大卫的世系。而且,保罗提出以上劝告之后不久,耶路撒冷就被毁灭了,犹太人的族谱也随之荡然无存。上帝并没有保全这些世系记录。由于这缘故,保罗所关注的是,提摩太和各群会众不该花时间钻研世系记录,或争辩个人的出身,以致分了心,这些事对基督教信仰毫无用处。圣经记载的世系记录足以证实基督的弥赛亚身份,这才是世系记录对基督徒的真正价值和重要性;圣经中别的世系记录则证明圣经的内容真实可靠,所记载的历史事件确凿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