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以我们的品行为人所知
在我们生活的时代,大部分人把向来深受尊重的道德标准弃若敝屣。基督教国大多数的教派也随波逐流,若非对道德的低落予以容忍,便是辩称时移世易,旧时代的清规戒律已不再适用了。哈佛大学神学院的系主任塞缪尔·米勒说:“教会根本就没有领导世人。相反,它顺应时代的潮流,随俗浮沉。”结果,这对那些向教会寻求指引的人的生活产生了极不利的影响。
在另一方面,加拿大蒙特利尔天主教大主教辖区周报(L’Eglisede Montréal)论及耶和华见证人说:“他们具有令人惊讶的道德标准。”不少教师、雇主和政府官员都同意这点。见证人是怎样赢得这个美誉的呢?
耶和华见证人固然有若干明确的信仰,并且也向别人传讲这些信仰,但见证人的义务绝非至此为止。早期的基督教被人称为“这道”。既然如此,耶和华见证人意识到,今日纯真的宗教必须是一种生活方式。(使徒行传9:2)不过,像在其他事上一样,现代的见证人并非即时便对这件事的含义怀有均衡的看法。
“品格还是约——哪一样?”
早期的圣经研究者自始便同意圣经的健全劝告,认为人需要养成与基督相若的品格。可是,有些人却过度强调所谓的“品格培养”,以致忽略了纯真基督教的其他方面。有些人似乎认为,他们只要彬彬有礼——看来总是仁慈良善、豁达大度、说话温柔、天天阅读圣经——就保证可以进天堂了。可是,这些人却忽视了一件事实:基督把一件工作交托给他的跟从者去完成。
1926年5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品格还是约——哪一样?”这篇文章坦率地讨论这个难题。a文章指出,由于人在肉身的时候力求培养“完美的品格”,结果有些人因为无法办得到而灰心放弃;但与此同时,另一些人则表现“自己比别人圣洁”的态度,以致忽视了基督赎价的裨益。文章强调,人需要对基督流出的宝血怀具信心。除此之外,文章指出,积极‘做点事’为上帝服务也十分重要,因为这证明人正跟从一条蒙上帝喜悦的途径。(彼得后书1:5-10)当时,基督教国大多数的教派仍然佯作谨守圣经的道德标准。《守望台》既强调基督徒的活动,就越发把耶和华见证人与基督教国之间的差别显明出来。后来,有些牵涉到道德的争论变得越来越普遍,以致所有以基督徒自居的人都不得不在这些争论上表明立场,结果见证人与基督教国之间的差别就变得甚至更显著了。
“远避淫行”
关于性道德,圣经在很久以前已清楚表明基督徒应守的标准。“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上帝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所以那弃绝的,不是弃绝人,乃是弃绝……上帝。”(帖撒罗尼迦前书4:3-8)“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审判。”(希伯来书13:4)“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哥林多前书6:9,10。
早在1879年11月,《守望台》(英文)已把读者的注意引到圣经为真正基督徒所定的这项标准之上。只是,当时社方并没有把这件事反复提出来详细讨论,仿佛这是早期圣经研究者的一个重大难题似的。不过,随着世人的态度变得越来越放任,尤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为然,社方不得不更频常把人的注意引到圣经的标准之上。这是必需的,由于当时有些耶和华见证人所怀的见解是,只要他们努力向人作见证,在道德方面稍为放松也无伤大雅,因为这只是个人的私事而已。诚然,1935年3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已清楚指出,人即使参与外勤服务,也不能认为这样就可以随便干不道德的事。但并非人人都把这项劝告放在心上。于是,《守望台》(英文)在1941年5月15日刊发表一篇名为“挪亚的日子”的文章,以颇多篇幅把这个问题再次提出来讨论。文章指出,挪亚日子的道德堕落是上帝把当时世界一举毁灭的原因之一。文章也指出,当日上帝所做的事,正好预示他在今日会采取什么行动。文章很率直地提出警告,上帝的仆人若要紧守忠诚,就不能仅是把一天的时间拨出一部分来遵行上帝的旨意,余下的时间却耽于“情欲的事”。(加拉太书5:17-21)接着在1942年7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里,有另一篇文章说明圣经为未婚和已婚的人所定的道德标准,并且谴责任何与这些标准有所抵触的行为。没有人能够认为,他们只要以耶和华见证人的身分参与公开宣扬王国信息的工作,就大可以随便过放荡的生活。(哥林多前书9:27)后来,社方甚至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使组织得以保持道德清白。
当时有些表示想成为耶和华见证人的人,自幼生活在道德低落的环境中;他们的社区接受试婚,容许订了婚的人发生婚前性关系,或者把未婚而同居视为正常的事。有些结了婚的夫妇则试图过独身的生活。其他的人虽然没有离婚,却不智地与配偶分居。为了提供所需的指引,1950年代出版的《守望台》考虑所有这些情况,讨论婚姻的责任,强调圣经禁止一切淫乱的行为,同时也清楚解释淫乱是什么,以免有任何人对事情发生误解。b——使徒行传15:19,20;哥林多前书6:18。
有些地区的人开始跟耶和华的组织联络交往,但却没有认真紧守圣经的道德标准。社方特别留意到这件事。1945年,守望台圣经书社第三任社长N.H.诺尔探访哥斯达黎加,他就基督徒的道德问题发表了一个演讲,说:“今晚所有出席这个聚会的人,你们当中如果有人与女子同居,但却还未正式结婚,我想给你们一点忠告。你们大可以到天主教会去,报名成为教友,因为他们会容许你们做这些事。但我们的组织是上帝的组织,你们不能在上帝的组织里做这种事。”
从1960年代起,同性恋者越来越明目张胆。许多教会为此作过辩论,然后接纳这些人作教友。今日,有些教会甚至委任同性恋者作教士。许多诚恳的人对这种情形感到大惑不解。为了帮助他们,耶和华见证人的出版物也曾讨论这些问题。但对于人究竟应该怎样看同性恋这件事,耶和华见证人却从来没有疑问。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有把圣经的规定仅视为某个时代的人的观点。(帖撒罗尼迦前书2:13)他们乐意跟同性恋者研读圣经,以便帮助这些人认识耶和华的标准。这些人也可以参加见证人举行的聚会。但是人若继续耽于同性恋的行为,就绝不能成为耶和华见证人。——哥林多前书6:9-11;犹大书7。
近年来,未婚青年耽于性欲已成为司空见惯的事。耶和华见证人家庭的年轻人受到巨大压力,以致有些人开始采纳周遭世人的行事方式。上帝的组织怎样应付这种情况呢?《守望台》和《儆醒!》刊登了一些文章,目的是要帮助父母和年轻人以圣经的观点去看各事。大会则演出一出基于现实生活的戏剧,帮助所有人看出漠视圣经的道德标准会带来什么恶果,服从上帝的命令则会有什么好处。在1969年演出的戏剧是其中一出,剧名是:“独立自主的人满途荆棘陷阱”。社方也出版了一些特别为年轻人撰写的书,目的是要帮助他们体会圣经劝告所含的智慧。其中两本是《尽量善用你的青春》(英文版,1976年出版)和《青年人所提出的问题——有实效的答案》(1989年出版)。各地的长老则留意向个别的人和家庭提出属灵的帮助。耶和华见证人的会众也把不肯悔改的犯过者开除,以求保护会众的灵性健康。
虽然普世道德崩溃,这并没有使耶和华见证人怀有较放任的观点。相反,耶和华见证人的治理机构越发强调,基督徒不但要避免一切违反上帝律法的性行为,同时也要提防各种能够腐化道德的有害影响和情况。在过去三十年间,治理机构提供了不少训示,警告人要戒绝像手淫一类的“隐秘过犯”,也要留意提防阅读色情刊物的危险,以及观看电视连续剧和聆听堕落音乐的有害影响。这样,虽然世界的道德风气日益低落,耶和华见证人的道德标准却不断提高。
家庭生活受敬虔的律则所支配
耶和华见证人在性道德方面紧守圣经的标准,这对他们的家庭生活造益良多。不过,成为耶和华见证人并不意味到他们不会有家庭难题。但耶和华见证人却深信,上帝的话语给人最佳的忠告,可以帮助人应付这样的难题。上帝的组织则作了许多安排去帮助人把圣经的劝告付诸实行。人若听从,就会大大得益。
早在1904年,《圣经的研讨》第六卷便曾根据圣经,详尽地讨论婚姻的责任和父母的义务。自那时以来,社方发表了数以百计的文章,耶和华见证人也在会众中作了很多演讲,借此帮助每个家庭分子体会上帝要他担任的角色。这项关于如何过健全的家庭生活的教育并不是仅为新婚的人而设的。反之,这乃是对整群会众施行的一项持续的教育计划。——以弗所书5:22-6:4;歌罗西书3:18-21。
见证人会接受多妻制吗?
虽然有关婚姻和家庭生活的习俗因地而异,耶和华见证人却意识到,圣经的标准对世界各地都同样适用。在这20世纪,耶和华见证人在非洲展开工作,他们教导当地的人——就像他们教导其他所有地方的人一样——基督徒的婚姻只容许人有一个配偶。(马太福音19:4,5;哥林多前书7:2;提摩太前书3:2)可是,有数以百计的人尽管同意圣经对偶像崇拜的谴责,也乐于接受耶和华见证人对上帝王国的主张,但他们在受浸之后却仍未放弃多妻的陋习。为了纠正这种情况,1947年1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强调,无论当地的习俗如何,基督教是绝不容许多妻制的。社方致信各群会众,通知一切以耶和华见证人自居而又多妻的人,他们必须在六个月内使自己的婚姻符合圣经的标准。在同一年,诺尔弟兄访问非洲,他在所作的一个演讲中也重申这点。
在尼日利亚,不少外界人士预测,耶和华见证人若试图把多妻制度从组织中革除,他们的组织就必定会就此垮台。诚然,甚至在1947年,有些见证人在较早时候受了浸,但却仍旧墨守多妻制度,他们并非全都作出所需的调整。举个例说,周游监督阿苏科·阿帕比奥叙述,他在伊菲亚扬一个见证人家中寄宿。见证人户主在半夜把他弄醒,硬要他更改他就一夫一妻制所作的宣告。由于周游监督拒绝这样行,户主便即时下逐客令,在滂沱大雨中把他撵出去。
但其他许多人却由于爱耶和华而有力量去服从他的命令,以下是其中几个例子。在扎伊尔,一位多妻的天主教徒休了两个妻子以求成为耶和华见证人。但这件事对他的信心成为严峻的考验。他不得不把自己最钟爱的妻子遣走,因为这位妻子并非他“幼年所娶的妻”。(箴言5:18)在达荷美(即今日的贝宁),一位循道会信徒曾拥有五个妻子。他需要克服异常繁复的法律程序,才能与多余的妻子离婚,从而取得受浸的资格。不过,像其他休妻的人所行一般,他仍然维持前妻和儿女的生活。一名尼日利亚女子,瓦里巴尼·惠廷顿,是丈夫的第二个妻子。她认定取悦真神耶和华才是最重要的事。她的决心激怒了丈夫和家人。丈夫虽然容许她携同两个儿女离去,却没有给她任何经济援助——甚至连交通费也不给她。然而她说:‘我所撇下的一切物质利益,没有一样能与取悦耶和华相比。’
离婚又如何?
在西方国家,多妻制并不流行,但有些与圣经抵触的风气却颇为常见。例如,一种流行的见解是:与其婚姻不快乐,不如离婚更好。近年来,有些耶和华见证人也开始仿效这种精神,以“不协调”为理由申请离婚。见证人怎样应付这种风气呢?见证人的组织经常大力推行教育,说明耶和华对离婚的看法;这样行的目的不但要造益久已是见证人的人,也要造益成千上万每年加入组织的新人。
《守望台》把人的注意引到什么圣经准则之上呢?以下是其中的若干准则:在圣经所载的第一宗人类婚姻中,上帝强调夫妻要合而为一;圣经说:‘人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后来在以色列国中,律法禁止人犯奸淫,凡是犯奸淫的人都要被处死。(申命记22:22-24)除了犯奸淫的理由之外,当时人也获准以其他理由离婚。不过,正如耶稣解释,这是‘因为他们心硬’的缘故。(马太福音19:7,8)对于喜新厌旧、抛弃配偶而再婚的行为,耶和华有什么看法呢?玛拉基书2:16说:‘休妻的事是耶和华所恨恶的!’虽然如此,上帝仍容许离婚的人留在以色列会众中。这样,他们若接受耶和华对他百姓施行的管教,随着时间过去,他们的铁石心肠也许会软化下来,从而能够衷心爱好耶和华的行事方式。——可参阅以西结书11:19,20。
《守望台》时常向读者指出,耶稣谈及古代以色列国的离婚安排时,他清楚表明,在跟从他的人当中,标准会高得多。耶稣说,除非妻子犯了淫乱(波尼亚,“不合法的性行为”),不然,人若休妻另娶,就是犯通奸罪了;即使他没有再娶,也会使妻子有犯通奸罪的可能。(马太福音5:32;19:9)是故,《守望台》指出,基督徒把离婚看得比以色列人所看的严重得多。虽然圣经并没有说,凡是离婚的人都要被逐出会众;然而,所有犯了通奸罪、但却不肯幡然悔改的人,都会被耶和华见证人的会众所开除。——哥林多前书6:9,10。
近年来,世人对婚姻和家庭生活的态度经历革命性的改变。即使如此,耶和华见证人却继续紧守上帝——婚姻的创始者——在圣经里定下的标准。他们运用圣经作为指南,努力帮助心地忠实的人应付今日很多人所处的困境。
结果,有许多人接受了耶和华见证人教导他们认识的圣经真理之后,在生活上作出戏剧性的改变。很多男子从前殴打妻子,没有负起家主的责任,或者只在物质方面供应家人,却没有理会家人在感情和灵性上的需要,但现今这些人却已成为贤夫慈父,在照顾家人方面堪作模范。另一方面,有很多妇女一度十分独立自主,对儿女疏于照顾,既不修边幅,又不料理家务,但现今有不少已成为尊重丈夫首领权的女子,行事为人深得丈夫和儿女敬爱。很多年轻人以前明目张胆地忤逆父母,反叛社会,所做的事不但使自己身受其害,也令父母痛心疾首,但现今却在生活上有敬虔的目的,而且品格焕然一新。
当然,家庭生活得以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彼此忠实相待。在其他关系上,忠实也是不可或缺的。
忠实要达到什么程度?
耶和华见证人意识到他们要凡事忠实。他们举出以下的经文去支持他们的看法:耶和华本身是个“诚实的上帝”。(诗篇31:5)另一方面,正如耶稣说,撒但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4)因此我们不难了解,耶和华所恨恶的事之一是“撒谎的舌”。(箴言6:16,17)他的话语告诉我们:“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以弗所书4:25)基督徒不但要说实话,还要像使徒保罗一样,“在所有事上都为人诚实。”(希伯来书13:18,《新世》)不论在生活的哪一方面,耶和华见证人都无法采纳与此不同的价值标准。
耶稣在税吏长撒该的家作客时,撒该承认自己的行事方式有问题,于是采取行动为以往的欺诈行为作出补偿。(路加福音19:8)近年来,有些开始跟耶和华见证人联络交往的人也采取类似的行动,以期在上帝面前具有清白的良心。例如在西班牙,一名窃贼开始跟耶和华见证人研究圣经。不久,他开始感到良心不安。于是,他把偷来的东西还给以前的雇主和邻居,其他的赃物则交到警署去。除了罚款之外,他还得在监里服短期徒刑。可是,现在他却持有清白的良心了。在英国,一名珠宝窃贼跟耶和华见证人研读圣经。两个月后,他向警方投案自首。这令警方大感惊讶,因为过去六个月来,警方一直在通缉他。这个窃贼坐了两年半的监。在这期间,他孜孜不倦地研读圣经,并且学会与别人分享圣经的真理。他获释后随即献身受浸,成为耶和华见证人。——以弗所书4:28。
耶和华见证人以行事忠实广为人知。雇主们发觉,见证人非但不会偷窃他们的东西,甚至受到雇主吩咐,他们也不肯说谎或伪造文件——即使遭受解雇的威胁也不为所动。对耶和华见证人来说,与上帝保持良好关系比赢得人的嘉许重要得多。见证人也意识到,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或做着什么事,“万有在[上帝]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我们必须向他交帐。”——希伯来书4:13,《新译》;箴言15:3。
意大利的《新闻报》论及耶和华见证人说:“他们照自己所宣传的去行。……爱邻人、不争权夺利、不参与暴力、个人的忠实乃是他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对大部分基督徒来说,这些只是宜于在讲道坛上高谈阔论的‘星期日规条’而已。)”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合众国际社的宗教科编辑路易·卡塞尔写道:“见证人忠贞不二地紧守信仰,即使要为此付出高昂代价也在所不惜。”
何以赌博没有在他们当中引起争议
在以往,一般人都认为忠实与自食其力息息相关。既然赌博意味到要冒险把一笔金钱投注在凭机遇决定的结果之上,以一场游戏或其他事件去定输赢,它遂为大众所不屑。可是,随着一种自私自利、但求致富的精神在20世纪日益流行,合法与不合法的赌博便蔚然成风了。赌博不但常由黑社会所经营,往往也受到教会或政府赞助而视之为筹款良方。耶和华见证人怎样应付这种社会风气的转变呢?方法是:把圣经原则付诸实行。
正如见证人的书刊指出,圣经并没有明文规定说:不可赌博。可是,赌博所结出的恶果实在难以胜数。过去50年来,《守望台》和《儆醒!》一直把赌博的腐败果子揭露出来。除此之外,这两本杂志也指出,任何形式的赌博都牵涉到圣经警告人要慎防的不良态度。这些态度包括,贪爱钱财:“贪财是万恶之根。”(提摩太前书6:10)自私自利:“不可贪图人……一切所有的。”(申命记5:21;可参阅哥林多前书10:24。)贪得无厌:“若有称为弟兄是……贪婪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哥林多前书5:11)此外,圣经警告人不可信赖“时运”,仿佛有某种超人力量能够予人好处似的。(以赛亚书65:11)耶和华见证人把圣经的这些警告紧记在心,因此他们坚决抗拒赌博。自1976年以来,他们作出特别努力,不容他们当中有任何分子在赌博机构任职。
事实上,在耶和华见证人当中,赌博从没有引起真正的争议。见证人深知,圣经绝不鼓励人养成损人利己的精神;反之,圣经鼓励人亲手做工,忠于所托,慷慨大量,对有需要的人乐善好施。(以弗所书4:28;路加福音16:10;罗马书12:13;提摩太前书6:18)与见证人来往的人很容易看出这件事吗?不错,尤以跟见证人有业务往来的人为然。世俗雇主刻意雇用耶和华见证人是颇常见的事,因为他们深知见证人为人忠实可靠。这些雇主意识到,使见证人与众不同的乃是他们所信的宗教。
抽烟和滥用麻醉药又如何?
圣经并没有谈及烟草,也没有提及今日受人滥用的各种麻醉药。不过,圣经却提供若干准则,帮助耶和华见证人决定什么是取悦上帝的行为。例如,早在1895年,《守望台》论及抽烟一事,将读者的注意引到哥林多后书7:1之上。这节经文说:“亲爱的,我们有了这些应许,就应该洁净自己,除去身体和心灵上一切的污秽,存着敬畏上帝的心,达到成圣的地步。”(《新译》)
有多年的时间,这项劝告看来已足以应付吸烟的难题。可是,烟草公司用尽各种宣传去美化抽烟,后来人们滥用“非法”麻醉剂的情形也变成越来越普遍,以致组织需要就这件事提出更多的劝告。以下是受到强调的其他圣经原则:尊重赐人生命的耶和华(使徒行传17:24,25);要爱邻人(雅各书2:8),人不爱同胞,就等于不爱上帝(约翰一书4:20);要顺服世俗的统治者(提多书3:1)。社方指出,虽然法珥马基阿这个希腊字词的基本意思是“药的用法”,圣经执笔者却把它用来指“通灵术行为”,因为行通灵术的人惯常要借助麻醉药。——加拉太书5:20,《新世》。
早在1946年,《安慰》杂志已揭发香烟广告所引用的报告书往往是受酬和虚假的。随着有越来越多科学证据出现,《儆醒!》杂志(前身是《安慰》杂志)屡次发表资料,证明烟草能够致癌,引起心脏病,对孕妇的胎儿有损,以及不抽烟的人被迫吸入充满烟的空气而身受其害等。杂志更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尼古丁可以使人上瘾。此外,《儆醒!》也向人指出,大麻可以使人中毒及令人脑部受损。照样,为了读者的益处起见,守望台刊物屡次讨论其他可以使人上瘾的麻醉药的危险。
在各政府机构同意就抽烟危害健康一事向人发出警告之前很久,1935年3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已清楚指出,抽烟的人绝不能在守望台圣经书社的总部工作,也不能作社方任命的代表。耶和华见证人各会众的仆人开始由社方任命之后(这项安排始于1938年),1942年7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指出,所有受任命的仆人都不可抽烟。有些地区要经过好几年的时间才能彻底执行这项规定。可是,大多数耶和华见证人都乐于接受圣经的劝告,跟从在他们当中带头的人所立的好榜样。
为了与这项圣经劝告一致,社方进一步采取的行动是,宣布从1973年起,人若仍然抽烟,就不能受浸。在接着的几个月,组织帮助那些从事生产烟草或售卖烟草的人看出,他们若继续从事这些活动,就不能同时作耶和华见证人。见证人必须在生活的每一方面把上帝话语的教训彻底实行出来。见证人将圣经原则应用在抽烟、吸食大麻和所谓的烈性麻醉药等事上,对他们来说深具保护作用。借着运用圣经,他们也帮助了成千上万因为滥用麻醉剂而深受其害的人。
酒精饮料有所不同吗?
守望台刊物并不认为,享用酒精饮料与滥用麻醉药无异。这两件事何以有别呢?解释是:创造主知道我们的身体构造,他的话语容许人以有节制的方式享用酒精饮料。(诗篇104:15;提摩太前书5:23)可是,圣经却警告人切不可‘酗酒’,同时也强烈谴责醉酒。——箴言23:20,21,29,30;哥林多前书6:9,10;以弗所书5:18。
在喝酒方面漫无节制曾把许多人的一生毁去。有鉴于此,查尔斯·泰兹·罗素自己便赞成完全不喝酒。可是,他承认耶稣也曾喝酒。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叶,美国的社会舆论大力主张禁酒。《守望台》杂志对当时许多极力与酒精毒害搏斗的人深表同情,但却没有加入他们的运动,促请政府立例禁酒。不过,杂志确曾坚定地指出纵酒的害处,同时屡次表示,不论是葡萄酒还是烈酒,若可能造成伤害,就最好干脆不喝。对于那些自认能够有节制地喝酒的人,杂志鼓励他们考虑一下罗马书14:21的话。这节经文说:“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可是,在1930年,美国反酒吧同盟的负责人竟公言他的组织是“上帝所设立”的。于是,J.F.卢述福(当时守望台社的社长)就这件事通过无线电台发表演说,指出这样的声称等于毁谤上帝。为什么呢?因为上帝的话语并没有完全禁止人喝酒。不但如此,禁酒本身并不能使上帝所谴责的醉酒终止,反而导致酿制和贩卖私酒,以及政府贪污等恶果。
在耶和华见证人看来,喝不喝酒纯粹是个私人问题。不过,他们却紧守圣经的规定,坚持监督必须“在习惯上有节制”。这句话译自希腊文的内法利安,实际的意思是:‘不过量饮酒、有节制;戒酒,若非完全戒绝,便至少避免滥用。’照样,服事仆人也必须“不耽于大量的酒”。(提摩太前书3:2,3,8,《新世》)因此,好酒的人没有资格享有特别的服务权利。在耶和华见证人当中,带头的人必须以身作则,立下良好榜样。这样,他们才能够放胆发言,帮助那些喜欢倚赖酒精饮品去松弛紧张的人,或者协助一些需要实际戒酒以保持头脑清醒的人。结果如何?
且举个例说明。来自中南非洲的一项新闻报道说:“从各方面看来,现今在非洲,有越多耶和华见证人居住的地区,以一般而言就越少麻烦。毫无疑问,见证人一方面积极抗拒煽动暴乱的人,同时也极力抗拒巫术、醉酒和各式各样的暴力。”——《北方新闻》(赞比亚)。
耶和华见证人的品行与众不同的另一个重要地方是:
尊重生命
这种尊重主要基于承认生命是来自上帝的恩赐。(诗篇36:9;使徒行传17:24,25)这包括承认,甚至未出生的胎儿,他们的生命在上帝眼中也是宝贵的。(出埃及记21:22-25;诗篇139:1,16)这件事考虑到,“我们各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上帝交代。”——罗马书14:12,《新译》。
鉴于这些圣经原则,耶和华见证人始终如一地规避堕胎的行为。《儆醒!》杂志向读者提供健全的指引,帮助他们看出贞洁乃是上帝的要求。杂志详细讨论生育过程的奇妙,以及婴孩诞生所涉及的心理、生理因素。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堕胎变得越来越普遍。《守望台》清楚表明,这种行为是与上帝的话语背道而驰的。1970年7月1日的《守望台》直言不讳地说:“仅为了将一个不想要的孩子除掉而堕胎,就与故意夺去一个人的生命无异。”
何以不接受输血
耶和华见证人对生命的尊重也影响到他们对输血的看法。当输血成为他们必须面对的争议时,1945年7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详细解释基督徒对于血的神圣所怀的观点。c这份杂志表明,挪亚和他所有后代都要遵守的禁令把人和动物的血都包括在内。(创世记9:3-6)杂志同时指出,这项禁令在第一世纪再次受到强调,基督徒接获吩咐要‘禁戒血’。(使徒行传15:28,29)同一篇文章根据圣经清楚表明,上帝只容许人把血用来献祭。此外,既然人在摩西律法下所献的祭牲预表基督的牺牲,基督徒若蔑视‘禁戒血’的规定,便显然对耶稣基督的赎价祭物大为不敬了。(利未记17:11,12;希伯来书9:11-14,22)根据这项了解,从1961年起,若有见证人藐视上帝的规定,接受输血,并且不肯悔改,就会被耶和华见证人的会众开除。
起初,守望台的书刊并没有讨论输血对身体所产生的副作用。及至有这方面的资料公诸于世,守望台刊物便将其登载出来——不是以此作为耶和华见证人不接受输血的理由,而是要加深他们对上帝禁戒人吃血一事的体会。(以赛亚书48:17)由于这缘故,社方在1961年出版了Blood, Medicine and the Law of God(《血、医学与上帝的律法》)这本册子,其中含有仔细搜集的文件证据。1977年有另一本册子出版,题目是:《耶和华见证人与血的问题》(英文版)。这本册子再次强调,耶和华见证人在血这件事上采取的立场是基于宗教理由的,所根据的乃是圣经的教训,而非为了医药上的风险。社方就这个问题发表更新近的资料,在1990年出版了另一本册子,题目是:《血可以怎样拯救你的生命?》。耶和华见证人运用这些册子,作出很大努力去赢得医生的合作,同时也帮助医生了解见证人的立场。可是,多年来医学界人士一直十分重视输血这个医疗方法。
即使耶和华见证人告诉医生,他们根据宗教并不反对使用其他疗法,拒绝输血也不是易事。见证人和他们的家人往往遭受很大压力,要迫使他们接受当时医药界惯用的疗法。1976年11月,在波多黎各,45岁的安娜·帕斯·德罗萨里奥同意接受外科手术和所需的医药治疗,但却根据宗教理由要求不用血。可是,五名警员在深夜带着法庭颁发的指令,连同三个护士一起闯进她的病房,把她缚在床上,不顾她和她丈夫儿女的意愿,强行给她输血。结果她陷于休克而死去。这并不是绝无仅有的事例,而且这种肆无忌惮的恶行也并非仅发生在波多黎各。
1975年,丹麦的一对见证人父母被警方追捕,原因是他们希望为儿子寻得其他疗法,所以不让年幼的儿子接受强制输血。1982年,意大利的一对夫妇曾本着爱心为病入膏肓的女儿向四个国家求医,但女儿却在法庭下令强制输血后死去。这对夫妇竟被控犯了谋杀罪,结果被判14年有期徒刑。
每逢耶和华见证人的儿女被迫接受输血,报章往往大事渲染,挑起舆论的非难。在若干事例上,见证人父母甚至没有机会在法庭聆讯中为自己辩白,法官便已下令强迫他们的儿女接受输血。加拿大曾发生多宗儿童被迫接受输血的事件,结果有超过40个事例,院方把死去的孩子交还给父母。
并非所有医生和法官都赞成采取这样的蛮横手段。其中有些已开始呼吁人采取较开明的态度。有些医生运用自己的医术向病人提供免血的疗法。由于这样行,他们积聚了不少施行各种类型的免血外科手术的经验。他们逐渐证明,所有类型的外科手术都可以成功地对成人和婴孩免血施行。d
为了避免在紧急情况下不必要地形成对抗情势,耶和华见证人早在1960年代已开始特别探访负责诊治的医生,跟他们讨论见证人的立场,并向他们提供有关的书刊。后来,见证人更请求医生们把一份书面声明存入他们的个人医疗档案中,声明见证人不接受输血。到1970年代,见证人一般习惯随身携带一张声明卡,用来提醒医护人员,见证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接受输血。见证人跟医生和律师商讨过之后,把声明卡加以修订,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为了帮助耶和华见证人坚守决定,不致被迫接受输血,同时澄清医生和医院对见证人的误解,以求在医疗机构与见证人父母之间促成一种较为合作的精神,医院联络委员会在耶和华见证人的治理机构指挥之下建立起来。1979年,这些委员会的数目寥寥可数,但它们的数目现已增至逾800个,分布在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在北美洲、远东、南太平洋的主要地区、欧洲和拉丁美洲,有些长老获选接受训练,从而能够提供这样的服务。除了向医院当局解释耶和华见证人的立场之外,这些长老更会提醒院方,有其他有效的疗法可以代替输血。在紧急情况下,他们会安排主诊医生跟某些外科医生磋商;这些外科医生均曾处理过以无血方式诊治见证人的类似病例。若有必要,这些委员会不仅前往探访医院当局,同时也探访一些曾处理过院方要求法庭下令强制输血的案件的法官。
耶和华见证人对血的神圣深表尊重。如果医生和院方采取高压的蛮横行动,而见证人又无法以别的方式使他们的宗教立场受到尊重,他们有时不惜向法院控告医生和医院。通常他们仅是请求法院颁下禁令或指令。可是在近年来,他们甚至曾上诉要向医生和医院索取损害赔偿金。1990年,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上诉法庭曾裁判这样的赔偿得直,因为医生漠视病人钱包内的声明卡;卡上清楚声明,见证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接受输血。自1985年以来,见证人在美国各地向法院提出了至少十宗索取损害赔偿金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被告时常决定在庭外调解,因为恐怕陪审团所裁定的赔偿额甚至比协议赔偿的数额更高。
今日,大众已越来越意识到输血的风险,部分原因是他们害怕染上爱滋病。可是,见证人不接受输血却是因为他们衷诚渴望取悦上帝。1987年,法国的《医学日报》说:“也许耶和华见证人拒绝使用血液产品是对的,因为多种病原体均可以借输血传播;这乃是千真万确的事。”
耶和华见证人坚守禁戒血的立场并非因为他们具有渊博的医学知识。他们仅是深信,耶和华的行事方式总是对的,“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他手下的忠仆。(诗篇19:7,11;84:11)即使见证人因失血过多而死去(这样的事曾偶尔发生),耶和华见证人也深信,上帝绝不会忘记他的忠仆。他必定会使他们再次活过来。——使徒行传24:15。
人若蓄意蔑视圣经的标准
有数以百万计的人曾跟耶和华见证人研读圣经,但这些人并没有全部成为见证人。有些人获悉圣经的崇高标准之后,决定这不是他们想要过的生活。所有受浸的人都要先受到充分的教导,清楚认识圣经的基本道理,然后(特别自1967年以来)会众的长老会跟每个打算受浸的人翻温这些道理。见证人力求确保,打算受浸的人不仅清楚了解圣经的教训,同时也明白基督徒必须有怎样的品行。但是,如果有些人后来容许爱世界的心诱使他们犯了严重的罪,那又如何呢?
早在1904年,《新的受造物》一书已指出,组织需要采取适当行动去保护会众免受腐化。该书按当时圣经研究者的了解,讨论马太福音18:15-17有关处理犯过者的程序。按照这项了解,当时偶尔会有‘教会审讯’举行,把严重过犯的证据向整群会众提出来。许多年后,1944年5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根据整本圣经重新检讨这个问题。杂志的文章指出,这类影响到整群会众的事件应当由负责督导会众的弟兄去处理。(哥林多前书5:1-13;可参阅申命记21:18-21。)接着,1952年3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文章强调,组织不仅要有正确的办事程序,还要采取行动使组织保持洁净。自那时以来,守望台的刊物曾再三考虑这个问题,但宗旨始终如一:(1)要保持组织的洁净,(2)要使犯过者看出自己需要衷诚悔改,以求在灵性上复原。
在第一世纪,有些人因生活放荡而舍弃了信仰。另一些人则因接受叛道的主张而偏离真理。(约翰一书2:19)在这20世纪,同样的事情也继续在耶和华见证人当中发生。令人惋惜的是,近年来,每年都有成千上万不肯悔改的犯过者被开除,其中包括若干显要的长老在内。同一的圣经原则对人人都适用。(雅各书3:17)耶和华见证人意识到,组织若要继续蒙耶和华嘉许,保持道德清白是不可少的。
穿上新品格
耶稣促请人不仅要外表洁净,内心也要保持纯洁。(路加福音11:38-41)他清楚表明,我们的言行把我们的内在为人反映出来。(马太福音15:18,19)正如使徒保罗解释,我们若真的受基督所教导,就会“以那激励头脑的动力更新自己”,同时“穿上新品格,这品格是按着上帝的旨意,在真正的公义和忠贞里创造的”。(以弗所书4:17-24,《新世》)受基督教导的人会努力养成“基督耶稣的思想态度”,好使他们的思想和行为都与基督一致。(罗马书15:5,《新世》)耶和华见证人的个别行为,足以反映出他们已实际养成基督的思想态度至多大程度。
耶和华见证人绝没有说自己的品行是完美无疵的。但他们却衷诚努力效法基督,务求与圣经崇高的行为标准一致。他们并不否认,世上还有其他个别的人也在生活上紧守崇高的道德标准。但至于耶和华见证人,他们不仅在个人方面道德清白,以一个国际组织而言,他们也以符合圣经标准的良好品行广为人知。他们受到上帝感示使徒在彼得前书2:12提出的劝告所推动:“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使人]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上帝。”
[脚注]
a 在1941年10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里,在“品格还是忠诚——哪一样?”这个题目下,社方以较短的篇幅再次把这个课题提出来讨论。
b 1951年4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为“淫乱”一词所下的定义是:“一个未婚的人甘愿与异性发生性关系。”1952年1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则加以补充,表明根据圣经,这个字词也可以指已婚者的不道德行为。
c 关于血的神圣,较早期的讨论载于1927年12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1944年12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则特别提及输血的问题。
d 《当代外科学》,1990年3月,45-9页;《美国外科医生》,1987年6月,350-6页;《迈阿密医学》,1981年1月,25页;《纽约州医学杂志》,1972年10月15日,2524-7页;《美国医学会杂志》,1981年11月27日,2471-2页;《心血管新闻》,1984年2月,5页;《循环》月刊,1984年9月。
[第172页的精选语句]
“他们具有令人惊讶的道德标准”
[第174页的精选语句]
对于人应该怎样看同性恋这件事,见证人曾有过任何疑问吗?
[第175页的精选语句]
世界的道德崩溃并没有使见证人变成较放任
[第176页的精选语句]
有些人试图成为见证人,但却仍然墨守多妻的陋习
[第177页的精选语句]
见证人大力推行教育计划,教导人认识耶和华对离婚的看法
[第178页的精选语句]
许多人在生活上经历戏剧性的改变
[第181页的精选语句]
烟草——不!
[第182页的精选语句]
酒精饮料——即使喝酒,也务要有节制
[第183页的精选语句]
坚决不接受输血
[第187页的精选语句]
开除——为要保持一个道德清白的组织
[第173页的附栏]
‘品格培养’——所结的果子并非总是好的
一项来自丹麦的报告说:‘许多人,尤以较年长的朋友为然,由于竭诚要培养基督徒的品格,便力图避免在任何方面受世俗精神所影响,希望借此使自己更配得天国。于是,他们往往认为,在聚会期间微笑是不合宜的。很多较年长的弟兄只穿着黑色套装、黑色鞋子及系上黑色领带。他们往往只求在主里过一种安静、和平的生活。他们相信只是举行聚会便足够了,传道工作大可以由派书者去做。’
[第179页的附栏]
外人对见证人的观感
◆ 论到耶和华见证人,德国的《慕尼克信使报》报道说:“他们是本国最忠实和最守时的纳税人。他们的奉公守法,从他们驾车的方式以及犯罪的统计足以见之。……他们服从所有掌权的人(父母、教师、政府)。……他们的一切行动均以圣经为根据,而圣经乃是他们的支持。”
◆ 耶和华见证人曾租用法国朗斯市的球场举行大会。事后,该市市长对他们说:“我很欣赏你们言出必行,忠实守信;除此之外,你们清洁整齐,有纪律、有组织。我喜欢你们这个团体。我最讨厌人不守秩序,到处把地方弄脏和破坏。”
◆ 《从大屠杀出来的语声》一书载有一名从奥治维兹和拉文斯布吕克集中营出来的人的回忆录。这名波兰籍的劫后余生者写道:“我看见有些人非常、非常好,也看见有些人坏到极点。最好的一群人是耶和华见证人。我得向这些人拱手致敬。……他们为别人所做的事实在令人惊讶。他们照顾有病的人,与他人分享食物,予周遭的人精神上的安慰。德国人对他们又恨又敬,把最艰苦的差事派给他们,但他们都一一昂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