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希伯来书9:16指出,立约者必须死去才能使约生效。但新约是上帝所设立的,而他却没有死去。既然如此,我们怎样理解这节经文呢?
我们在希伯来书9:15-17(《新世》)读到:“为了这缘故,他[基督]是新约的居间者;这样,由于有一宗死亡发生了,使蒙召的人借着赎价从前约下犯法的事释放出来,已经蒙召的人也就可以获得那永远继承产业的应许了。大凡有约,立约人的死都是必须提供出来的。约是凭着已死的牺牲者而生效的,因为只要立约人活着,约是始终没有效力的。”a
耶和华是实际设立新约的那位。上帝在耶利米书31:31-34明确地预告自己会与百姓订立新约。使徒保罗在希伯来书8:8-13曾引证这段经文,由此表明保罗意识到,严格地说来,这个神圣的约是上帝所创立的。
可是,在希伯来书第9章,保罗接着论及耶稣在与新约有关的方面所担任的不同角色。基督以这约的大祭司的身分来到。从另一个观点去看,耶稣是新约的祭物;惟独‘基督的血’才能‘洗净我们的良心,除去我们的死行。’基督也是这约的居间者,正如摩西是律法之约的居间者一般。——希伯来书9:11-15。
保罗提及必须有一宗死亡发生才能使上帝和人之间所立的约生效。律法之约便是一个例子。摩西是这约的居间者,他引进了这项在上帝和血统上的以色列人之间订立的协议。摩西在这件事上担任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便是负责与当时被带进约里的以色列人接洽的那位。因此摩西可以被视为律法之约的立约人,而这约是源于耶和华的。但摩西须要流出自己的血使律法之约生效吗?不需要。反之,以色列人献上动物作为祭牲,以动物的血代替摩西的血。——希伯来书9:18-22。
在耶和华与属灵以色列人之间所立的新约又如何?耶稣基督担任中保——意即耶和华与属灵以色列人之间的居间者——的光荣角色。虽然耶和华才是这约的创立者,但这约却集中在耶稣基督身上。除了是新约的居间者之外,耶稣在地上作人时曾直接与那些最先被带进新约里的人交往。(路加福音22:20,28,29)此外,他也具备资格提供使约生效的祭物。这个祭物不是牲畜而是一个完美属人的生命。因此保罗可以将基督称为新约的立约人。“基督……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之后,新约便生效了。——希伯来书9:12-14,24。
保罗虽然谈及摩西和耶稣是立约人,他的意思并不是说这两者是上述两约的创立者。两约其实是上帝所创立的。但摩西和耶稣身为居间者,与引进两约一事有直接关系。在每个事例上都牵涉到一宗死亡——动物代替了摩西;耶稣则为那些在新约里的人献上他自己的血。
[脚注]
a 这里译作“立约人”的两个希腊字词的实际意思是“为自己立了约的(那位)”或“正在立约的[那位]”。——《希腊文圣经王国行间对照译本》,纽约守望台圣经书社印行;以及《新约希腊语-英语行间对照圣经》,艾尔弗雷德·马歇尔博士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