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
(Poor)
缺乏财物或生活必需品,也指灵性贫乏的可怜状况。
贫穷是自古已有的难题。历代以来,穷人的数目一般都比富人多。有一次,耶稣接受了别人慷慨的馈赠后,谈到一个冷酷的事实,就是贫穷难以在有罪的世人当中根除。他向门徒说:“你们身边常有穷人,想要对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但是你们不常有我。”(可14:7)关于贫穷这个难题,圣经持平衡的看法:一方面同情受压迫的人,一方面谴责那些因懒惰而仿佛“吃自己的肉”的人。(传4:1,5;箴6:6-11)圣经强调属灵的富足而不是物质的繁荣(提前6:17-19),因此使徒保罗写道:“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走什么。所以,只要有衣有食,就该知足。”(提前6:7,8)不过,圣经并没有说贫穷本身是美德,反而提醒人不要因一贫如洗而偷窃。(箴6:30,31;30:8,9;比照弗4:28)
以色列的穷人 耶和华不希望以色列人中有任何穷人。上帝把一块美地赐给这个民族。(民34:2-12)以色列所有家庭都分得土地作为产业,可以赖以为生。惟独利未人没有产业,不过他们获得土地出产的十分之一,作为办理会幕事务的报酬。(民18:20,21)土地拥有权是很稳定的。家族或部族所分得的土地受律法保障,可以世代相传。(民27:7-11;36:6-9;申21:15-17;见继承产业)土地不可卖断。(利25:23)在禧年,所有出售了的祖产都要物归原主。(利25:13)因此,即使一个人败了家业,他的子孙也不会永远失去祖传的土地。
人谨守遵行上帝的律法,就能大大防止贫穷的问题在以色列中产生。(申15:4,5)然而,人如果漠视律法,就不会得到耶和华赐福,于是各种天灾人祸(如敌军进犯或严重的旱灾)都会令以色列人陷于贫困。(申28:22-25;另见士6:1-6;王上17:1;18:17,18;雅5:17,18)懒惰(箴6:10,11;10:4;19:15;20:13;24:30-34)、醉酒贪食(箴23:21)、寻欢作乐(箴21:17)都能使人一贫如洗,祸及家人。此外,无法预料的情况可能令人瞬间一无所有:家主身亡,妻儿就成为孤寡,顿失依靠;意外和疾病可能使人短暂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因此,耶和华对以色列人说的话一点没错:“境内总有贫穷人”。(申15:11)
尽管这样,律法有许多安排帮补穷人,让他们的生活好过一点。收割期间,穷人有权到农田、果园、葡萄园拾取遗下的作物,因此不必讨饭或偷窃。(利19:9,10;23:22;申24:19-21)穷困的以色列人可以无息借贷,并受到同胞慷慨的接济。(出22:25;利25:35-37;申15:7-10;见债,欠债的人)为了多攒一点钱,他可以暂时卖掉田地或卖身为奴。(利25:25-28,39-54)为了不想加重穷人的负担,律法容许他们献上较便宜的祭牲。(利12:8;14:21,22;27:8)
上帝的律法保障富人和穷人得到公正的裁决,任何一方都不会因他们的身份而受到偏护。(出23:3,6;利19:15)可是,以色列国叛逆上帝后,穷人大受压迫。(赛10:1,2;耶2:34)
公元1世纪 公元1世纪,犹太人当中看来有不少穷人。自从被掳到巴比伦,犹太人一直受外族统治,原本保护土地继承权的摩西律法,显然已难以实行了。(参看尼9:36,37)宗教领袖,尤其是法利赛派,最关注的是墨守传统,而不是教人培养真正的爱心,也不在乎人有没有孝敬老迈穷困的父母。(太15:5,6;23:23;另见路10:29-32)贪爱钱财的法利赛派对穷困的人不屑一顾。(路16:14)
耶稣基督却截然不同,“他看见群众,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好像绵羊没有牧人一样”。(太9:36)他向穷人和受压迫的人宣扬好消息,他的态度跟犹太教的领袖形成强烈对照,这是证明他弥赛亚身份的确证之一。(太11:5;路4:18;7:22)凡接受好消息的人,都有殊荣承受天上的王国。(太5:3;路6:20)
犹太人跟上帝有立约关系,因此有义务向贫困同胞伸出援助之手。(箴14:21;28:27;赛58:6,7;结18:7-9)撒该知道自己有这个义务,所以他接受耶稣是弥赛亚之后说:“主啊,我要把我财物的一半分给穷人”。(路19:8)基于同样理由,基督耶稣可以说:“你设宴的时候,要请贫穷的、伤残的、跛脚的、瞎眼的,这样你就有福了,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路14:13,14)在另一个场合,耶稣劝一个年轻的官长,说:“要把你所有的一切卖掉,分给穷人,你就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随我。”(路18:22)这个官长却不愿意卖掉财物去帮助别人,可见他并不真心关怀受压迫的人,因此没有资格成为基督的门徒。(路18:23)
耶稣教导人帮助穷人,他也身体力行,实践自己所教的。他本是上帝在天上的儿子,应有尽有,一无所缺。圣经说:“他本来富足,为了你们却甘愿贫穷”。他降生地上,成为穷人,献出生命购赎人类,从而为人类带来莫大的财富,就是让跟随他的人有机会成为上帝的儿子。(林后8:9)基督的门徒还享有其他丰盛的属灵财富。(参看林后6:10;启2:9;3:17,18)
此外,耶稣在地上时,也很关心贫寒的人。他和使徒凑了一笔公款,用来周济贫困的以色列人。(太26:9-11;可14:5-7;约12:5-8;13:29)多年以后,基督徒仍然乐意接济穷乏的弟兄,可见他们对穷人的关切之情丝毫未减。(罗15:26;加2:10)可是,确实有部分基督徒忽略了穷人的需要,他们逢迎富有的人,轻看穷乏的人,令门徒雅各不得不责备他们。(雅2:2-9)
当然,惟独配得的人才会得到接济,懒惰是绝不会受到纵容的。使徒保罗给帖撒罗尼迦的基督徒清楚的指示:“有谁不肯工作,就不可吃饭。”(帖后3:10;见乞丐,讨饭;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