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比伦
(Babylon the Great)
约翰在启示录记载了许多异象,其中包括了上帝对“大巴比伦”的判决,并描述了“大巴比伦”的丑恶面目和覆亡。(启14:8;16:19;17-18章;19:1-3)
在启示录17:3-5,大巴比伦被描述为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身穿紫色和鲜红色的衣服,坐在一只七头十角的鲜红色野兽上。女人额上写着一个包含奥秘的名字:“大巴比伦,众娼妓和地上可憎之物的母亲。”圣经还说这个女人坐在“多水的河流上”,这些水象征“各民族、群众、国族、语言”。(启17:1-15)
启示录所说的大巴比伦不但奢华无度,而且掌控全地,不可能仅是指美索不达米亚的巴比伦城。公元前539年,波斯王居鲁士攻陷了古巴比伦城后,巴比伦就不再是世界霸权了。城中的奴隶,包括犹太人在内,都得以恢复自由。这城虽然存留到使徒时代以后的日子,但使徒约翰在世时,这城已不再拥有什么重要地位,反而日渐衰落,最后更沦为废墟。因此,大巴比伦城必然含有象征意义,实际的巴比伦城则是她的预观。既然这个神秘的象征性大城以古代的巴比伦为名,那么简略看看位于幼发拉底河岸的巴比伦城有什么显著特色,就可以找着一些线索,看出约翰在异象中见到的究竟代表什么。
古巴比伦的特色 巴比伦城在示拿平原崛起,跟古人试图兴建巴别塔有直接关系。(创11:2-9)古人要造塔建城,并不是想尊荣上帝的名,而是要“显扬”自己的名。考古学家不但在古巴比伦城的故址上,也在美索不达米亚各处,发现了塔庙的遗迹。这些建筑物看来显示,原本的塔楼不论形状怎样,都含有宗教性质。耶和华上帝马上采取行动,制止人建塔,可见这座塔跟错误宗教有关。希伯来语用巴别称呼这座城,意思是“混乱”,但苏美尔语的名字Ka-dingir-ra(卡丁吉拉)和阿卡德语的名字Bab-ilu(巴比卢)却含有“神明之门”的意思。留在城中的居民看来不想让城的名字含有受谴责的意味,于是将名字稍作更改,但新名字仍显示这个城跟宗教有密切关系。
论到宁录所建立的王国,圣经首先列出巴别。(创10:8-10)《希伯来语经卷》自始至终表明,古代的巴比伦城是耶和华上帝和他子民的死敌。
虽然巴比伦在公元前7-前6世纪成为一个政治帝国的首都,但这座城自创建以来就一直是个显赫的宗教中心。事实上,它的宗教影响蔓延至世界各地。
小贾斯特罗教授在他的著作《巴比伦与亚述的宗教》(1898,699-701页)中论及这件事说:“基督教兴起之前,古代世界例如埃及、波斯、希腊都深受巴比伦的宗教所影响。……在波斯,敬奉密特拉神的教派明显反映了巴比伦的宗教思想。这个教派的神秘主张后来对罗马人发挥重大影响,由此可见古代文化跟幼发拉底河谷的文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位教授在结语中说:“在巴比伦尼亚流传的宗教思想连同当地盛行的宗教活动,对古代世界产生了极深远的影响。”
考古学家V.柴尔德在《对远古东方的新知》(1957,185页)一书中,描述巴比伦的宗教势力如何向东伸展到印度。他举出其中一点:“现今在邮票和勋章上常见的卐字和十字架,早在巴比伦和埃兰的史前时期已是流行的宗教象征或魔术标志。这些标志在现代印度和其他地区仍旧被采用。”由此可见,古巴比伦的宗教影响遍及许多民族和国家,要比它的政治影响广泛得多,强大得多,也悠久得多。
巴比伦古城横跨幼发拉底河,四周有不少运河和护城河,而有象征意义的大巴比伦跟这古城一样,仿佛坐在众水上。(耶51:1,13;启17:1,15)水道不但具有防卫作用,更可让船只通行,从外地带来巨量财富,包括各式各样的奢侈品。值得注意的是,圣经透露大巴比伦被上帝处决之前,幼发拉底大河的水会干涸。(启16:12,19)
大巴比伦的各种特色 圣经指出,大巴比伦这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女人是“一座大城,是管辖地上列王的王国”。由于是个王国,她仿佛坐在“各民族、群众、国族、语言”之上。(启17:1,15,18)一个统辖其他国家的王国,通常称为“帝国”。大巴比伦将自己凌驾于地上列王之上,对他们发号施令,作威作福。她驾驭一只含有象征意义的七头兽。在圣经里,兽时常用来象征称霸世界的政治强国。(见兽[有象征意义的])
有些学者认为大巴比伦是个政治帝国,所指的若不是巴比伦就是罗马。正如上文指出,约翰接获启示录的异象时,巴比伦在政治上早已算不上是帝国了。罗马施行的统治方式跟大巴比伦的行径和操控列国的伎俩并不吻合。大巴比伦是个娼妓,跟地上的列王行淫,使他们喝醉了她淫乱的酒,又“常常通灵,迷惑了所有国族”。(启17:1,2;18:3,23)但罗马统治国家和殖民地靠的是强大的军力,靠的是在各地强制执行罗马法律。《圣经考释辞典》也承认这件事实,说:“证据不足以支持大巴比伦是罗马。大巴比伦不仅是一个帝国或一种文化。要辨认大巴比伦的身份,就得从偶像崇拜这个方向着手,而非由地域或历史时期去探索。大巴比伦跟象征王国的野兽并存,这只兽腐化和奴役人类,绵羊羔必须战胜这兽(启17:14),人类才能得享自由。”(G.巴特里克编,1962,第1卷,338页)
《希伯来语经卷》时常以娼妓或淫妇作为象征。上帝警告以色列人不可跟迦南的众国族立约,因为这样做会诱使以色列人“跟他们的神行邪淫”。(出34:12-16)以色列国和犹大国都变节不忠,离弃了上帝和正确的崇拜。耶和华指责他们变成妓女,与列国和列国敬奉的神行淫。(赛1:21;耶3:6-10,13;结16:15-17,28,29,38;何6:10;7:11;8:9,10)有一点要注意,上帝不是只着眼于以色列国和犹大国跟其他政府缔结的政治盟约。相反,上帝谴责这两个国家,是由于国民虽与他立了神圣的约,却没有谨守约的规定,没有保持圣洁,也没有忠贞不二地专一崇拜他。(耶2:1-3,17-21)
《希腊语经卷》中也有类似的象征,例如基督徒会众好比许配给基督的处女,基督是她的头和君王。(林后11:2;弗5:22-27)门徒雅各提醒基督徒切勿跟世俗友好,以免犯了属灵的奸淫。(雅4:4;另见约15:19)大巴比伦和她的“女儿”所犯的奸淫也是属灵的。(在圣经里,“女儿”一词有时用来指一个城市的郊外或邻近的乡镇,例如撒马利亚和所多玛“邻近的乡镇”[希伯来语的字面意思是“女儿们”];见结16:46-48)
要辨认大巴比伦的身份,还可考虑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大巴比伦被野兽的十角消灭时,跟她行淫的人都为她哀哭,包括地上的列王、供应各种奢侈品给她的商旅和船长。虽然这些政治和商业代表在她身亡后存留下来,但圣经显然没有说有任何宗教代表留下来为她的倾倒哀哭。(启17:16,17;18:9-19)大巴比伦遭受毁灭之后,地上列王也会被处决,但他们的毁灭不是来自“十角”,而是来自“上帝的话语”耶稣,这位万王之王会用剑处决他们。(启19:1,2,11-18)
大巴比伦的另一个特色是喝得烂醉。圣经说她“喝醉了圣民的血和耶稣的见证人的血”。(启17:4,6;18:24;19:1,2)因此,大巴比伦像古代的巴比伦一样敌视上帝真正的子民。耶稣在地上时,特别向宗教领袖们指出,“流在地上的义人的血,全都要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到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虽然耶稣这段话是对他本族的宗教领袖说的,而犹太人也确实有好一段时间大肆迫害耶稣的门徒,但历史却显示,真基督教后来也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猛烈反对(犹太裔基督徒也不能幸免)。(太23:29-35)
上述各项因素都有重要的含意,必须全盘考虑才能了解大巴比伦的真相,看出她究竟代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