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帝懷具信心,一種生活方式
在1974年,政策研究中心對美國人所作的民意測驗表明有百分之十九的美國人「絕對肯定上帝存在」。這意味到所有這些人都對上帝懷具信心嗎?並不然!何以故呢?因為對上帝懷具信心乃是一種生活方式。
相信上帝存在及對上帝懷具信心是大有分別的。即如一個國家的公民可能知道某位政治家存在。但這是否意味到他們便會投票選舉他作總統呢?絕不!
聖經的執筆者雅各說:「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身體沒有[氣息]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19,20,26。
耶穌基督曾再三提出同一要點,例如在他的《登山寶訓》中,他論及一個明智的人遵照他的話去行,以他的教訓為生活方式,以及一個愚昧的人只是聽聽耶穌所說的話,但並沒有切實遵行。同樣地,耶穌強烈譴責一些「以嘴唇尊敬上帝,心卻遠離上帝」的人。他同時嚴詞譴責那些「能說不能行」的宗教偽君子。(馬太福音7:24-27,15:8;23:1-4)耶穌引證先知以賽亞的話去抨擊某些人的偽善,表明在先知的日子也有同樣的情形存在。——以賽亞書29:13。
今日許多聲稱對上帝懷具信心的人也是如此。例如在1974年四月,《今日神學》的一篇社論說:「大部份的基督徒並不比信奉其他宗教或無宗教的人更顯著地有愛心,容忍,或合人道」。但是他們豈不應該因為他們所聲稱跟從的導師及榜樣在這些方面所下最高標準而更仁愛,更合人道,更容忍嗎?說來可悲,今日的情形正如以往一樣,當時一位深受歡迎的散文家有感而問道,「每一個堅忍主義者都名副其實,但在基督教國中何處有基督徒呢?」
真的,耶穌基督所倡導及實踐的對上帝懷具信心並非只是相信而已,反之乃是一種生活方式。由於這緣故,它在起初,在一千九百多年前,被人稱為「這道」,例如我們讀到大數城的掃羅(保羅)在歸信成為耶穌基督的跟從者之前曾迫害「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使徒行傳9:2;請也參看使徒行傳19:9,23;22:4;24:22。
知識是一項首要條件
有些人說,「有信心的意思便是相信上帝的話」。的確不錯。但是一個人若對上帝的話一無所知,又怎能相信他的話呢?正如使徒保羅說:「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羅馬書10:14)由於這緣故,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倚賴能言善辯的宗教演說家去使人歸信。反之,他們首先逐家逐戶地尋找那些對世上的罪惡『哀哭嘆息』及『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的人。——以西結書9:4;馬太福音5:3。
見證人教導這些樂意學習的人認識上帝的道聖經所顯示的上帝的品質及美德,他的作為及他對人的要求。藉著如此行,見證人執行耶穌的命令:「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遵守耶穌的吩咐便意味到一種生活方式。——馬太福音28:19,20。
正確的開始
藉著吸收此種知識而對上帝懷具信心,學習者作好準備付出以他們對上帝懷具的信心作為生活方式所需的代價。他們為了如此行前付出代價的一些典型例證見於1974年初在阿根廷「上帝的勝利」大會中受浸的人所說的話。一位C.H.君敘述說:「在我參加兵役之前四個月,我對聖經真理獲得了正確的知識。這樣我便須要作出一個重要的決定,我決定擁護耶和華,雖然我被判在美奧軍營中監禁三年,我卻十分快樂在今日得以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
A.L.君論及自己說:「我以前在電視上是一位出名的諧星。我獲悉耶和華有一個潔淨的組織,由於我所從事的工作,我需要作出一個嚴肅的決定。經過多次禱告之後,耶和華賜我力量作出正確的決定。我決定取消所有要我在與聖經原則不符的不道德電影演出的合約,我失去了在電視上的聲望及大量的收入,但我很高興如此行,因為這使我享有事奉耶和華上帝的權利。」
L.M.太太成功地應付在她生活方式上的另一類考驗。她如此說:「當我起初與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研究聖經時,我的丈夫並不反對我,但當這個聖經研究有進步時,他便開始猛烈反對了。當我接獲神治訓練班的第一個委派時,他來到王國聚會所告訴我說,『你必須在耶和華見證人和我之間選擇其一。』我告訴他我決定選擇耶和華。在婚後十五年,我的丈夫終於與我正式分居。雖然如此,我很高興能夠參加這個大會,並在大會中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還有許多,許多類似的例證可以提出來表明對上帝懷具信心不但牽涉到相信他存在,同時要過一種與上帝的道一致的生活方式。
緊守正道
一個人作了正確的開始之後必須繼續留在正道上和受到正確動機所推動。基督徒必須「將該撒之物還給該撒」;他必須遵守當地的法律,包括納稅在內。(馬太福音22:21)他如此行不是僅因為懼怕刑罰而是為了良心的緣故。正如使徒保羅勸告說:「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是為這個緣故。」(羅馬書13:5,6)在這方面,耶和華見證人曾因為忠實地納稅而屢次受到公開的讚許。
敬虔的生活方式也包括在受僱於人時忠於職守。今日有許多工人敷衍塞責或阿諛奉承人,只在僱主看到時才工作,但是真正的基督徒卻跟從聖經的這項原則:「要凡事順服你的主人……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耶和華]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為你們知道從[耶和華]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歌羅西書3:22-24)由於跟從這項訓示,基督徒見證人為自己贏得良好的聲譽。他們的教導所促成的典型結果從一位年輕女子與見證人研究了一段短時間之後所採取的途徑足以見之。他的朋友譏諷她如此盡力工作,甚至在僱主看不到時也照樣行,她答道:「但在天上卻有一位主宰看見。」
在其他方面我們的生活方式也將上帝牽涉在內,例如婚姻上的忠貞,上帝的道清楚地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雖然有越來越多的教士在這件事上與上帝的道大相逕庭,真正的基督徒卻切實遵守上帝的要求。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在這方面也贏得良好的聲譽,例如《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論及「耶和華見證人」時指出,「他們在婚姻及性道德方面頗為嚴格。」不錯,像聖經一樣嚴格。——第七卷,864頁。
向人作見證
或許標明一個人對上帝懷具真正信心而以之為生活方式方面,最引人注意的一個特色便是這人所從事的傳道和教人活動。因此耶穌吩咐他的跟從者要使他們的光照在人前,並警告他們在人面前不應以承認他為恥,不然他在天父面前便會以承認他們為恥。(馬太福音5:14-16;馬可福音8:38)他特別把這項義務放在他的跟從者身上,他對他們所作的臨別訓示是:「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他早期的使徒明白他的話,因為我們讀到他們雖在迫害下分散,卻「往各處去傳道」。——馬太福音28:19,20:使徒行傳8:4。
事實上,他們如此勤奮,以致使徒保羅可以寫道:「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歌羅西書1:23)耶穌也預言到『這王國的好消息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日才來到。」(馬太福音24:14)今日唯獨耶和華見證人以傳道及教人作為一種生活方式。例如在1976年四月份,一項不完全的報告指出他們有2,153,539人參加傳道及教人的工作,並主持1,273,707個家庭聖經研究。
真的,對上帝懷具信心的確是一種生活方式。這樣行會帶來滿足、內心的安寧與快樂。對上帝懷具信心並非只是相信上帝及耶穌基督而已,反之,這意味到按照聖經原則而生活及努力向人宣揚關於上帝、耶穌基督及上帝王國的真理,這便是耶和華見證人正從事的工作,他們並且樂於隨時幫助任何想接納這種生活方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