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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28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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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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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10章注釋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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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 指將來通過復活而得到的生命。譯作「生命」的希臘語詞psy·kheʹ(普緒克)及其對應的希伯來語詞neʹphesh(尼發希)(有些中文譯本把這兩個詞譯作「靈魂」),基本上是指:(1)人;(2)動物;(3)人或動物的生命。(創1:20;2:7;民31:28;彼前3:20)希臘語詞psy·kheʹ用來指「人的生命」的例子還包括:馬太福音6:25;10:39;16:25,26;馬可福音8:35-37;路加福音12:20;約翰福音10:11,15;12:25;13:37,38;15:13;使徒行傳20:10。這樣的經文幫助我們正確理解耶穌在這裡所說的話。(另見詞語解釋「尼發希;普緒克」)
能把生命和身體都毀滅……的 只有上帝能夠毀滅一個人的「生命」(這裡指重獲生命的機會),也只有他能夠使人復活,讓人得享永遠的生命。本節經文是一個例子,表明psy·kheʹ(普緒克,有些中文譯本譯作「靈魂」)是會死的,是能夠被毀滅的。其他例子還包括:馬可福音3:4;路加福音17:33;約翰福音12:25;使徒行傳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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