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基督徒將一隻寵愛的動物閹割或供其「長眠」是對的嗎?——美國一讀者問。
聖經沒有明確的規定禁止基督徒閹割動物或取去一隻動物的生命。
根據摩西律法,閹割的牲畜不宜於供獻祭之用。律法說:「[牲畜的]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利未記22:24)這條律法並沒有明令禁止人閹割動物,但是這顯然使以色列人避免行這件事。
可是基督徒不用將牲畜獻作祭物;他們並不在摩西律法之下。(羅馬書6:14)所以利未記22:24的命令不會禁止他們將一頭寵愛的動物閹割。可是還有其他因素足以影響基督徒決定他怎樣對待牲畜或為牲畜做什麼事。
聖經表明耶和華上帝將管理動物的權柄賜給人。(創世記1:28)所以人可以吃動物的肉及將動物的皮製成衣服。人也可以將對他的福利顯然有害的動物殺死。(創世記3:21;9:3;出埃及記21:28,29;撒母耳記上17:34,35)人的利益和福利總是居於優先的地位。
所以基督徒有權決定什麼對他的動物,包括寵物在內,最為有益。他可以決定將一隻寵愛的動物閹割或使其「長眠」是否對他和他的家人最有益。當然,他應該知道基督徒不會虐待牲畜。箴言12:10說:「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人若殘忍地對待牲畜,使牠們不必要地受苦,這便表明他輕視上帝的創造物;他心目中的『慈悲對待』其實是「殘忍」。在另一方面,基督徒卻體會到動物的需要和關心牠們的福利。一隻動物若患了重病或重傷而很痛苦,或者基督徒必須負起造成不便的負擔才能給予動物適當的照顧,基督徒可能認為使動物死去是明智和慈悲之舉。在這方面,基督徒有責任自己作決定。
● 哥林多後書6:7提及「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這是什麼意思?——美國一讀者問。
哥林多後書6:7是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論及怎樣舉薦自己作上帝用人時所說的話的一部份。他們這樣行的一個方法就是藉「仁羲的兵器在左在右」。這可能暗示古人右手拿劍,左手拿盾一事。在任何事上,保羅和他的同工都作了充份準備在屬靈的戰爭中應付各方面的攻擊。
哥林多後書10:3-5描述這場屬靈的戰爭說:「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為了防止哥林多的基督徒小組不忠於基督,保羅致力於這場屬靈的戰爭,與假師傅和「假使徒」作戰。——哥林多後書10:8-10;11:12-14;12:11。
在身體方面,保羅和他的同工都是不完美的人而有犯罪的傾向。但是他們並不倚靠墮落肉體的武器——狡猾,欺騙和詭詐。(哥林多後書11:3,13;12:16)他們不倚賴人的才幹、智慧和能力。藉避免誇大的言詞,或表現人的智慧和說服力,他們能夠幫助其他人藉著上帝的靈和力量建立信心。(哥林多前書2:2-5)攻破錯誤計謀的主要武器是上帝的「道」或『信息』。——希伯來書4:12;提多書1:9。
對別人所懷的深摯愛心和關懷促使他們致力於屬靈的戰爭。他們的動機絕不是屬肉體的。他們不是追求榮譽,財富和勢力。正如保羅對哥林多人說:「我們若將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麼?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哥林多前書9:11,12)「我們未曾虧負誰,未曾敗壞誰未曾佔誰的便宜。」——哥林多後書7:2。
所以由此可見保羅所用的「武器」乃是促進純真崇拜及抵抗一切攻擊的公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