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獨特條件
它們是什麼?誰能符合它們呢?
基督徒的獨特條件是什麼呢?假如你把這問題向基督教國裡一般自稱基督徒的人提出,他們也許會這樣回答:『想信上帝。遵守十誡。想別人怎樣待你就怎樣待人。』
相信上帝和善待別人都是很好和重要的,但卻不是把基督教和其他宗教分別出來的特點。它們並不是基督教的獨特之處。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並不需要特別從天上來到地上將這些道理教訓人,因為猶太人已經藉著摩西的律法受到這樣的教導。
不錯,在上帝的兒子未來到地上之前很久以色列人已經接獲『得生命的兩大誡命,』即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耶和華以及愛人如己。(申命記6:5;利未記19:18;馬可福音12:28-32)耶穌說他們在許多個世紀以前所得的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就是:「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同時,他們在許久之前已經知道上帝對人所定下的條件的綱要,載於彌迦書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這些崇高的條件是真正的上帝耶和華在基督教開始以前對崇拜他的人所規定的,雖然它們與基督教的條件完全一致。
既然這些條件在耶穌未降世之前已對以色列人定下了,那末他究竟對門徒定下什麼獨特的條件,作為基督教的特色呢?一部份主要的條件便是認識耶穌基督在耶和華上帝的旨意中所佔的地位,他對門徒所發出的傳道命令以及叫他們彼此相愛好像基督愛他們一般的新誡命。
認識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在耶和華上帝的旨意中佔什麼地位呢?在起初他稱為「道,」他與他的父上帝同在,而他自己也「是一個神。」他的父任用他去創造萬物,若沒有這位上帝的兒子「則甚至沒有一件東西會存在。」正如他自己作證說,他從天降到地上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他降世成為「上帝的羊羔,[是]除去世人罪孽的。」在他世人罪孽捨命之後的第三日上帝將他從死裡復活,然後「升他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約翰福音1:1-3;馬太福音20:28;約翰福音1:29;腓立比書2:9-11。
耶穌基督自稱在一種獨特的意義上是上帝的兒子,因為他告訴尼哥底母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正如使徒彼得在回答耶穌「你們說我是誰」的問題時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約翰福音3:16;馬太福音16:15,16。
身為忠心的猶太人,耶穌的門徒已經是,最低限度在事實上,耶和華的見證人。(以賽亞書43:10-12)但他們現在也要為耶穌作見證,正如他自己對他們說:「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大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1:8。
與這項訓示一致地,我們見到當使徒彼得受命到外邦軍人哥尼流家裡時,他對後者作了一個關於耶穌基督的見證,說:「上帝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上帝與他同在。他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殺了。第三日上帝叫他復活,顯現出來,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裡復活以後,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使徒行傳10:38-43。
真正的基督教規定人必須相信這些真理,即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是久已應許的彌賽亞和人類的救贖者。
傳道者的組織
基督教的另外一個獨有的特色是由它的創立者所發起的,他使他所有的門徒,所有信他的人,都成為傳道者或教師。他們成為他的門徒的意思不僅指承認他是彌賽亞,上帝的兒子和世界的救主,同時也仿效他向別人傳揚好消息。這是耶穌降世之前從未有過的事。摩西律法並沒有吩咐以色列人對外邦人傳道及勸人崇拜耶和華。先知們也沒有這樣行;從撒母耳到瑪拉基,先知們均沒有呼召聽眾成為上帝的道的傳揚者以便向以色列國境之外推廣對耶和華的崇拜。誠然,後來有猶太文士和法利賽人「走遍海洋陸地」使人歸信猶太教,這卻沒有帶來任何好結果。——馬太福音23:15;使徒行傳2:5-10。
但耶穌基督卻創立了一種為所有門徒都必須參加的傳道運動——這的確是基督教的特色。他立下榜樣以身作則。當他在約旦河受了浸之後翌年,他開始傳揚:「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後來我們又讀到「他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裡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他並不以只有一群傳道員為足,因此他派出十二個使徒,兩人一隊地出去傳道,後來又打發七十個傳道員;所有這些人都跟隨他的榜樣傳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馬太福音4:17,23;10:2-7;路加福音10:1,9。
毫無疑問地,耶穌在地上的工作是以傳道和教人為首的。幾本福音都強調耶穌的傳道工作,例如他所作的登山寶訓,對門徒所講述和解釋的比喻等。事實上,他在傳道時如此強調教人的工作以致他的跟蹤者和反對他的人都稱他為「教師」或「拉比,」兩者都是同一的意思。——馬太福音5:1-7:29;13:1-53;18:1-35;22:16,24,36;23:8;約翰福音1:38;3:2。
耶穌的門徒也一樣。他告訴他揀選的第一批門徒他要使他們「得人如魚。」以什麼方法呢?當然是藉著傳道工作。他對門徒的最後訓示便是吩咐他們使萬民作門徒。怎樣著手呢?藉著「教訓他們。」——馬太福音4:19;28:19,20。
耶穌升天之後,在五旬節那天聖靈降落在門徒身上;當時聚集在耶路撒冷樓上一個房間裡的120個人做些什麼事呢?他們立刻開始傳道,使各人都希奇說:「看哪,這說話的不都是加利利人麼?我們各人怎麼聽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上帝的大作為?」他們繼續傳道,而且如此活躍以致他們被拘禁及被吩咐「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使徒們回答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不久,在門徒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擲死之後,迫害使早期的基督徒分散到四方,但我們讀到:「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使徒行傳2:7-11;4:18-20;8:4。
不但如此,使徒保羅在上帝感示之下所說的話也強調傳道工作的重要性:「你若『以自己的口』公開宣認耶穌為主,心裡相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以心相信而稱義,但以口作公開宣認而得救。」談論,傳道,對別人作見證,公開宣認,這都不是摩西律法的規定,也不是回教,印度教,佛教或神道教所規定的必需條件,反之乃是真正的基督教所獨有的主要條件之一。——羅馬書10:9,10。(《新世》)
以上這些是使我們想起坎特伯利大主教林賽最近論及史華澤的話,他說:「史華澤是我們的時代或任何時代的偉大基督徒之一。」無疑史華澤是一個具有獻身精神的人。以他的才華他本可以獲得高度的物質享受,但他卻沒有這樣做。在成為正式的傳教士之後,他回到學校研究醫學而選擇到最缺乏醫藥的非洲去作醫療傳教士。
為什麼他要由傳道轉為行醫呢?我們且引證他的話,「我希望成為一個醫生,這樣就可以只是工作而不必談話了。」但是為什麼他不想談話呢?因為他對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以及對聖經受上帝感示一事失去了信心。正如他所承認,他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我是否將自己所學得但卻不相信的東西教人呢?身為神學院的院長,我如何能夠接受責任把我不信的事教導年青人呢?那末我應該以我所相信的教人嗎?如果這樣做,豈不使教我的人痛苦?面對這些難題,我決定兩樣都不做。我決定離開神學院。與其企圖使我自己的信仰贏得別人的接納而引起痛苦的爭論,我寧可以我的生活作為我的論據。」
可是,真正的基督徒卻承認耶穌基督是應許的彌賽亞,上帝的兒子,人類的救贖者,並以宣揚他的王國為他的主要的事務。
「彼此相愛」
基督教還有另外一個獨特的規定,那是耶穌基督在世為人的最後一個晚上對門徒透露的。在那夜,除了其他的事之外,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4,35。
無疑這是基督教一個獨特的條件,由於這件事基督所有的門徒會被人辨認出來。這條命令遠超過愛人如己;它的意思是愛基督徒弟兄甚至過於愛自己。正如耶穌在同一晚上繼續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請留意,耶穌本人便以身作則如此行。——約翰福音15:12,13。
基督教的標準和我們所見基督教國裡許多自謂的基督徒相差何等遙遠!他們在政治運動中互相傾軋攻訐,從事損人利己的競爭,在婚因關係上彼此欺騙,在戰時則自相殘殺。大多數自稱為基督徒的人無疑均忽視了彼此相愛如耶穌愛門徒一般這個獨特的條件。——帖撒羅尼迦前書4:3-8;雅各書4:1-5。
很清楚地,基督徒是絕不能與任何其他宗教混淆的。它具有獨特的條件,其中最主要的是(1)認識耶穌基督在是上帝的旨意中所佔的地位,正如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所透露的,(2)在任何地方都宣揚他的王國,(3)顯出耶穌所表現的愛心,甚至甘願為基督徒弟兄犧牲生命。我們可以說這個標準是如此崇高以致很少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有興趣達到它。
然而今日確有一群人由他們所結出的果子表明他們的確符合這些條件。他們便是耶和華手下的基督徒見證人。他們樂意幫助一切有興趣符合基督教的這些獨特條件的人。他們這樣行是藉著免費在人家裡主持聖經研究。如果你想得到這樣的幫助,那末下次有耶和華見證人上門探訪你時,你只要歡迎他進來,他便可以給你這種幫助了;你也可以寫信通知這本雜誌的出版者,請他們派人來探你和幫助你這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