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自由嗎?
你喜歡自由嗎?很可能你喜歡。不錯,每個精神正常的人都喜歡自由。
自由是人最渴望的一種情況。那便是說,一種使人可以享受真正生活的自由。
這個世界有自由存在嗎?許多人曾說世界上有不少地方的人享有自由。特別在西方的國家中,人民的自由通常收到律法所保護。
在家裡和路上有自由嗎?
可是,你若住在通常被人認為自由的地方,請問問自己:你晚間在街上行走覺得自由嗎?你在入黑之後流連於任何公園覺得自由嗎?出外時忘了關上家裡的門窗你會覺得自由嗎?
即使在最民主的地方,大部分的居民都害怕在黑暗的街道上行走。他們晚上不敢去公園。他們將家裡的門窗鎖上。他們做生意的地方同樣要嚴加保護。這算是自由嗎?
美國《展望》雜誌在1969年十一月十八日刊有一位記者很準確地描述現時的情況,說:「在這個國家的生活上,恐懼已變成一個顯著的因素。人們告訴我他們現在比幾年之前更加恐懼。小鎮的居民遲疑不敢去大城市。婦女在晚上害怕出街。許多城市的工廠地區在晚上嚴加戒備,用警犬、探射燈和防盜鈴提防宵小闖入。招待陌生人的舊作風已日漸罕見。人身攻擊被視為正常的危險。」
即使在郊區和小鎮。由於犯罪與暴亂的激增,人們在自己家裡也感覺不安全。一位住在似乎很寧靜的郊區的居民說:「我在自己家裡也十分驚慌。」
因此,即使在「自由」國家中,大部分的居民也生活得好像被敵軍圍困一般。老實說,過著這樣生活的人又有多少自由呢?
在學校自由嗎?
在普世各地,大學,中學甚至小學都受到騷亂所滋擾。許多時有意求學的學生由於騷動之故而失去了這種自由。在日本和其他地方,有許多學校,因為發生抗議和暴動而被迫封閉一段時期。
不久之前紐約市大約有二十個請青年闖入一間正在上課的中學裡。他們將兩位教師綁在椅上,用帶封住他們的口,然後向學生大談政治。在另一個事例中,一群示威者被邀進入學校內討論他們的不滿。在討論進行之際,隊中有幾個人進入課室吩咐學童立刻回家。在許多其他例證中,教師受到襲擊,學生被恫嚇,課室亦被搗毀。據報導在美國有一個城市的教師們如此害怕以致每四個人中便有三人帶槍上課!
無疑今日許多抗議的學生都真正對可怕的世情深惡痛絕。他們眼見世上種種不平、偏見、貧窮、戰爭而憤憤不平。可是,有些學生雖然也對這些事情感覺不滿,卻不願倚靠騷亂或暴力。他們希望能夠繼續求學。因此當抗議者擾亂課室以泄忿,或甚至採取暴力而傷人時。他們豈不是干擾到其他學生的自由嗎?教師們若由於恐懼而辭職不幹,這可算是自由嗎?
經濟的自由?
今日的經濟情況在許多事例上也使人失去自由。例如,在大多數國家中物價都不斷上漲,工資卻時常追不上。有許多人,特別是年老的人,在入息方面是沒有什麼增加的。他們也許靠固定的養老金或「社會救濟金」過活。時常最高限度的養老金與今日衣食住行的價格相較都小得可憐。
關於這個問題,《展望》雜誌宣稱:「收入固定的人都大感徬徨,不知他們是否會被一場紙幣貶值的浪潮弄成一貧如洗。有些購物的婦女被雜貨肉食的價格嚇得大驚失色。」這算是自由嗎?
此外,每個人是否真正有自由做他所想做和樂於去做的工作呢?在你所識的人當中,有多少正做著使他們感覺真正滿足的工作呢?事實上,人們豈不是時常為了收入或較優厚的薪金而做著他們不真正喜愛的工作嗎?即使有些人喜歡某種工作,也時常為了各種法例或工會制度而欲做無從。這算是自由嗎?
甚至在呼吸新鮮空氣方面你又自由到什麼程度呢?現在每年大約有一億五千萬噸的污物散放在空氣中,其中大多數含有致命的毒氣。大工廠繼續染污空氣,甚至在法律禁止的地方也一樣。他們及其量繳付罰款(罰款通常數目並不大),然後又故態復萌了。危害別人健康豈不是侵犯別人的自由嗎?
運動場上的自由?
當紐約麥氏棒球隊奪得改組的冠軍時,球迷喜出望外。然後有什麼事發生呢?紐約《時報》報導說:「昨日西亞運動場的場地看起來像月球表面般孔穴纍纍。美國旗不見升起,因為被人偷去了。事實上,差不多任何沒有釘住的東西都被四處奔竄的球迷攫去。」
球場管理人難以置信地說:「我從未看見球場被破壞到這種程度。」場地上有1,000至1,500尺草皮被群眾扯去作為「紀念物」,而場內則堆滿廢紙和空罐。
自由的意思是可以任意奪取和破壞他人的財物嗎?倘若你的鄰人將你的草地撤爛,塗污你屋子的牆壁,搗毀房屋的窗門和偷去屋內的家具,你會將這樣的行動視為自由的表現嗎?抑或你會將其看作犯罪行為呢?
法律之內的自由是有益的
真正的自由並非意味到可以無視公正而有益的法律。若要安全地享受自由就必須在法律範圍之內。
宇宙之所以運行得這麼奇妙和諧乃是因為循著上帝所訂的物理定律而行。這些物理定律是為了人的益處而設的。例如,你感到萬有引力是一種壓迫嗎?它使你不致飛離地球而死於非命。它也使你免除長久失重狀態的緊張。
可是,你若故意不理會引力定律而從一所高大的建築物跳下來,你就會跌死或重傷了。你不能毋視物理定律而不受懲罰。可是,你若在它的範圍之內工作就會自其得益。
倘若沒有物理定律管理著宇宙,萬物便會陷入無政府狀態。人類的生命很快就會完了。我們應該為這些可靠的物理定律感覺多麼欣幸!由於有這些定律,我們才知道太陽每天會升起,地球會繼續以適當的傾斜度和自轉在軌道上運行。生長的定律使我們經常有植物和果子可作食物。
人類永不能將自己從這些物理定律解放出來。反之他只能在其範圍之內享受自由,他若不理會這些定律就會自討苦吃。
管理人類行為的律則
我們應該認為上帝制定了必需的物理定律,但卻讓人類在社會行為上沒有律法管束嗎?絕不然。
造物主為人類所訂的律法已經記錄和保存下來,使我們知道以什麼最好的方法處理我們的事情。(提摩太後書3:16,17)關於這些律法的質素,聖經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更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詩篇19:7,8。
但是,人豈不是被造成具有自由意志嗎?不錯,是的。這乃是上帝一項奇妙恩賜。可是這種自由必須用在適當的範圍內——上帝所定的範圍內。上帝規定這種自由是相對而非絕對的。
人類的自由正十分需要有一個適當的範圍。何以故呢?為了使人不致奴役自己或干擾別人的自由。人唯有服從上帝的律法才能享受到最高度的自由。
在上帝的律法之下享有自由
今日普世有盈千累萬的人正享受著這種自由。他們是什麼人呢?耶和華的見證人。
為什麼我們可以說他們享有高度的自由呢?由於服從上帝的律法,他們得以擺脫許多壓迫他人及奴役自己的東西。結果他們在自己當中能夠享有免於戰爭、仇恨、種族偏見、剝削、不平、犯罪及宗教迷信的自由。這一切具有一種奇妙的解放作用。認識上帝的律法會帶來真正的自由;正如耶穌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40。
服從上帝的律法是否使人的自由受到限制而帶來壓迫呢?不,正如萬有引力定律並沒有為人帶來壓迫一般。耶和華見證人絕不感到他們所享受的生活樂趣被上帝的公正律法所妨礙或遏抑。雖然上帝的律法規定適當的限度,它們同時也讓人在廣闊的範圍之內享有自由的意志。但是人若傷害到自己或別人,他的行動在上帝眼中便不是自由而是犯罪了。
真正的自由在望
服從上帝的律法的人體會到他們有義務服從居留國家的法律。(馬太福音22:21)因此,基督徒不會看到不平的事便越俎代庖地去干管。自由並沒有使他有權隨意暴動、搗亂、傷人和殺人。上帝的法律說:「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提摩太後書2:24。
這並不是說基督徒對使許多人義憤填胸的不平事件視若無睹。事實上,服從上帝的律法就意味到憎恨種種不平,因為聖經說:「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憎恨罪惡。」(詩篇97:10)事實上,倘若人的法律與上帝的律法發生衝突,上帝的道規定:「我們必須服從上帝為統治者過於順從人。」——使徒行傳5:29,《新世》。
但是愛好公義的人豈不應該試圖糾正各種弊端嗎?不錯,他可以在上帝和人的法律範圍內這樣行。可是一切秉性公義的人應該留意這件事實:上帝並沒有定意要改變現存的制度或保存它!這個制度在腐敗、不平和不法方面已達到無法挽救的地步了,因此上帝清楚地宣布,他定意要加以毀滅,像拆卸一間危樓一般。他會以一個公義的新事物制度取而代之,這個制度是由耶穌基督手中的屬天政府所管理的。——但以理書2:44。
不,上帝不會試圖保存這個墮落的制度和其中的種種罪惡及流血。反之,他會將其徹底鏟除。因此人類企圖以暴力改變世上的情形是無用的。他們根本無法成功。事實上,聖經警告說世界的情況會愈來愈壞,直至上帝親自消滅所有惡人而將這種情形結束。——提摩太後書3:1-5;詩篇37:9,10。
甚至服從上帝律法的人現在還未能享有完全的自由。何以不呢?因為他們也和其他的人一樣仍然受著人類始祖遺傳下來的罪和死所奴役。(羅馬書5:12)他們仍會生病、衰老和死亡。
可是,今日敬畏上帝的人可以期望獲得釋放,不僅脫離這個邪惡的制度,而且擺脫疾病、衰老和死亡的縛束!這種自由會在基督的千年統治的期間臨到人類,而現在這件事已十分臨近了。在未來的新規制裡人們會大為喜樂,因為「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啟示錄21:4。
因此,在上帝的新規制裡,人類將會在上帝律法的正當範圍內享有完全的自由。因此詩篇的執筆者可以預言:「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詩篇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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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晚上在外面行走安全到什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