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上尊重婦女
假如婦女要比現在更受人所重視,改變應從何時及從哪裏開始呢?請想想,歧見和先入為主的觀念通常是在何時和在哪裏形成的?通常在人成長的階段,在家庭裏和學校裏。至頗大程度,我們在父母的影響下形成對各事的態度。因此,按理説來,誰有很大能力影響青年男子未來對女性的看法呢?顯然是父母。因此,解決問題的要訣之一是,施以適當的教育。這種教育能够透入家庭裏,對父母産生影響。
對女性的看法
珍妮解釋何以家庭是偏見形成的地方。她是個已婚女子,任職秘書,家裏有四姊妹,她是長女。她説:“作為年輕女子,我們時常意識到在美國女性比男性多。因此,如果你想結婚,就得把自己打扮得動人一點。
“此外,女性慣於也自覺較男子低一等。有時甚至你的父母也會令你感到自己比不上男子,當有男子闖進你的生活裏時,他也發出同樣的信息,表示你是次於男子的。
“但是,為甚麽女性的自尊一定要根據身材和才幹來衡量呢?男子是按照這些因素受人評估的嗎?”
貝蒂結婚已32年,曾任百貨公司經理。她補充説:“為甚麽要按照性别而非根據經驗、才幹和智慧去評價女性呢?我所要求的,不外是希望男子聽聽我的想法。不要僅因為我是女性就貶低我!
“男人時常把女人視為不懂事、沒見識,沒有能力作正確的決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希望男子對待我們,就像他們希望别人對待他們一樣。這樣,他們的觀點很快就會改變了!”貝蒂所要求的只是男子實踐聖經的金規:“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
上述幾位女士的評論的確頗有見地。女子的真正價值不應按浮面的外貌和魅力來衡量,也不應讓文化偏見去決定。正如一句西班牙諺語説得不錯:“美貌的女子悦人眼,賢淑的女子悦人心。前者若是珠璣,後者便是珍寶。”
聖經也從不同的角度提出類似的評論:“你們不要過於注重外表的妝飾,例如髮型、金飾和漂亮的衣服等;要以經久不滅的温柔嫻靜這等内在美為妝飾,這才是上帝看為最寶貴的。”我們不會憑封面去判斷一本書的優劣,照樣,我們也不應憑性别去衡量一個人的價值。——彼得前書3:3,4,《當代》。
在家裏表現尊重
許多婦女,尤其是出外工作的妻子和母親,都埋怨丈夫沒有把家務視為額外的工作,而且丈夫通常並不分擔家務。這樣的投訴看來不無理由。上文引述的蘇珊·法露迪説:“婦女在自己家裏仍要肩負七成的家務,但卻並不享有平等待遇。”有甚麽方法可以解決這種不公平的現象呢?
雖然在有些社會裏,許多丈夫都不喜歡做家務,但是在分擔家務方面訂出合理的安排是應當的,尤其當妻子也要出外工作的話。當然,分配責任時必須考慮到甚麽工作通常是由男子擔任的——例如照顧汽車、打理院子和花園、鉛管或電氣工程等。可是這些工作很少能够比得上妻子在料理家務方面所花的巨量時間。在有些國家,丈夫甚至期望妻子清洗汽車,彷彿汽車是家居的一部分似的!
丈夫分擔家務的建議其實與使徒彼得的勸告一致;他囑咐丈夫要“按知識”與妻子同住。(彼得前書3:7,夾注譯文)除了其他事之外,這意味到丈夫不應是個冷漠無情、毫不體貼的室友或同屋住客。相反,他應當尊重妻子的智慧和經驗,也了解她作為一個女性、妻子和母親的各項需要。這牽涉到丈夫不僅是賺錢養家而已,其實許多妻子也負起養家的擔子。丈夫必須了解妻子在身體上、感情上、心理上和性方面的需要。而最重要的是,妻子在靈性上的需要。
對那些自稱跟從基督教原則的丈夫來説,他們進一步負有一項更大的責任——就是要效法基督的榜樣。耶穌曾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發出一項感人的邀請:“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馬太福音11:28,29)對作丈夫和父親的基督徒來説,這的確是個挑戰!他們每個人都應當問問自己:‘我令妻子得享安息舒暢嗎?抑或我對她作威作福?我是否宅心仁厚、平易近人?抑或我粗暴專橫、蠻不講理?我是否在基督徒會衆裏表現“弟兄友愛”,但回家後卻頤指氣使、不近人情?’在基督徒的會衆裏絶不應當有任何雙重性格的丈夫。——彼得前書3:8,9。
一位受虐待的基督徒女子描述自己的丈夫説:“這個大男人主義的基督徒家主在王國聚會所裏表現得温文有禮、慷慨大方,但回到家裏卻把自己的妻子不當人般對待。”這樣的行為絶不可取。尊重妻子的丈夫絶不會欺壓或侮辱她們。當然,事情是雙方的;妻子也應當向丈夫表現適當的尊重。——以弗所書5:33;彼得前書3:1,2。
蘇珊·福沃德博士在實際上證實了以上的勸告是正確的,她寫道:“良好的關係建於互相尊重的基礎上。”因此,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努力才能造成一宗成功美滿的婚姻。她繼續説:“事情牽涉到雙方都關心對方,敏於察覺對方的感覺和需要,並且賞識對方的長處。……恩愛的夫妻知道有甚麽有效方法去處理彼此間的差異;他們不會把對方視為必須加以制服的敵手。”——《憎恨女人的男人與愛他們的女人》。
聖經也在以弗所書5:28向丈夫提出優良的勸告:“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何以這句話十分真確呢?因為婚姻就像兩個人開了一個聯名户口,夫妻各佔五成存款。假如丈夫誤用了若干存款,他便損害雙方的經濟狀況了。同樣,如果丈夫在任何方面傷害妻子,那麽,遲早他必定也會傷害到自己,為甚麽呢?因為婚姻是一項合股投資。如果你損害這項投資,雙方都會遭受損失。
關於尊重,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值得我們緊記在心——我們不應當只是要求别人尊重我們。雖然夫婦雙方應當彼此尊重,但你必須證明自己配受配偶尊重才行。基督從沒有藉賴自己的超卓能力或地位,強迫别人向他表現尊重。a同樣,在婚姻中夫婦贏得尊重是由於互相以體貼的方式行事為人,而非藉着以聖經經文作為武器,強迫配偶對自己表現尊重。
在工作地方表現尊重
男子是否有必要認為女子會威脅他們的男性自尊心呢?伊利莎伯·福克斯-吉諾維斯在她所著的《不存有幻想的女權主義》一書中寫道:“的確,今天許多女子希望得到男人想得到的東西:過不愁温飽的生活、享有豐盛的個人生活、在世上安然度日而不致招惹太多麻煩。”難道懷有這些願望便會對男人構成威脅嗎?她繼續説:“為甚麽我們不能承認,無論世界在現今或將來經歷甚麽改變,男女之間的差異是仍會存在的,而且我們甚至能够學會去賞識這些差别呢?”
作管工或監督的基督徒男子特别需要尊重他們的女性同工的尊嚴,並且要記得,在聖經的意義上,已婚婦人只有一個男子是她的“頭”,那便是她的丈夫。其他人也許由於持有監督的職位而受人尊重。但在嚴格的聖經意義上,除了女子的丈夫以外,其他任何男子都不是該名女子的“頭”。——以弗所書5:22-24。
在工作地方的言談應當得體大方。男子的談話若語帶雙關,或含有色情意味,他們就不是尊重女性了,而且也沒有表現自重。保羅寫信勸戒基督徒説:“至於淫亂和任何污穢或貪心的事,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提,才合聖徒的體統。更不要講淫穢和愚妄的話,或下流的笑話,這些都與你們不相稱;卻要説感謝的話。”——以弗所書5:3,4,《新譯》。
另一種對女性缺乏尊重的方式是,更改工作委派前,沒有考慮到當事人的感覺。任職護士的琴恩説:“如果在我們調職之前,有人先跟我們商量一下,那就好得多了。這無疑是體貼的做法。女子需要同情和關懷;她們希望感到有價值和受人尊重。”
在工作地方,阻止女性受到適當尊重的另一個障礙是有些女子所謂的“晋升上限”,意即“在私人機構裏阻止婦女晋升至高層管理職位的各種歧見”。(《紐約時報》,1992年1月3日)結果,美國近期一份研究指出,女子擔任較高層職位的百分率偏低;夏威夷只佔百分之14,猶他州有百分之18,路易斯安那州則有百分之39。假如女性真正受人尊重,在世俗工作地方的晋升機會就不應按性别來決定,而是應當按能力和經驗來決定。研究的主持人莎朗·哈倫説:“情況已漸有改善,但是……女子的晋升機會依然障礙重重。”
[腳注]
a 可參閲《守望台》1989年8月15日刊第10-20頁,“表現愛心和尊重——作為丈夫”及“……作為妻子”。
[第14頁的附欄]
尊重——女子可以做些甚麽?
● 建立和保持適當的自尊
● 清楚説明你期望别人在你面前保持甚麽言行標準
● 對於甚麽是可接受的行為和言談,定下適當的界限
● 在説粗言穢語和下流笑話方面,切勿試圖跟男人競爭;這只會令你不像個有教養的女子,而他們則不像有教養的男子
● 不論時下服裝的潮流如何,衣着不應令人想入非非;你的衣着品味反映出你有多少自尊心
● 舉止要端莊,這樣才能贏得别人尊重;你若想異性尊重你,就要先尊重他們
● 不要騷首弄姿,舉止輕佻
尊重——男子可以做些甚麽?
● 對所有女性都表現尊重;不要因為女子主觀強就感到受威脅
● 切勿與一個並非自己妻子的異性過度親熱
● 避免講下流的笑話,也不要以挑逗的眼光盯着異性
● 不要説太多恭維的話,也要避免不當地觸碰異性
● 不要蔑視或貶低女性的工作或人格
● 要以客觀的態度商討、聆聽和溝通
● 對女子所做的工作表示賞識
● 要分擔家務。如果你認為這樣行有失尊嚴,那麽妻子的尊嚴又如何?
● 如果你與父母同住,要敏於留意妻子所受到的各種壓力。現在你的首要責任是要照顧她,而她亦亟需你的支持(馬太福音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