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冒犯了别人該怎麽辦
事情肯定有點不妥了。你的基督徒弟兄故意避開你,卻又沒有告訴你不悦的原因。每次見面,除非你先跟他打招呼,否則他便對你不瞅不睬。你應當上前問過究竟嗎?
你可能心忖:‘這是他自己的難題。如果他對我有不滿,他應當來跟我説過明白。’事實上,聖經鼓勵受冒犯的人要採取主動跟弟兄和好。(可參閲馬太福音18:15-17。)但冒犯人的人又如何?他又有甚麽責任?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説:“所以,你把禮物帶到壇來,在那裏要是想起有弟兄對你不滿,就要把禮物留在壇前,離開那裏;你要先跟弟兄言和,回來才把你的禮物獻上。”(馬太福音5:23,24)請留意耶穌説話的焦點集中在冒犯人的人身上。他在解決事端方面負有甚麽責任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考慮一下耶穌的話對第一世紀猶太的聽者有甚麽意思。
“把禮物帶到壇來”
耶穌在此勾畫出一幅生動的圖畫:猶太的崇拜者正來到耶路撒冷守年中的一個節期。他會帶同一份禮物來獻給耶和華,很可能是一頭牲畜。a這樣的獻祭絶非一種無意義的儀式。《猶太人——習俗與信仰》一書解釋説:“獻祭的人會選出肥壯無瑕疵的牲畜,並經專人檢驗之後,便帶着祭牲走到有火燒着的祭壇前數碼以外的地方,將祭物奉上,並將手放在祭牲的頭上,然後承認自己的不潔和罪過;不論人當時割開動物的咽喉,將動物獻上,還是僅用手拿着祭牲。這一刻必然是充滿意義和莊嚴的。……沒有任何真心信服上帝這項吩咐的人,……在正式獻祭時竟然會無動於衷。”
耶穌在馬太福音5:23,24所説的話將聽者的注意力,帶到猶太崇拜者視為莊嚴和深具意義的時刻。一位聖經學者這樣描述當時的情景:“崇拜者進入聖殿,經過一個又一個的院子,包括外邦人院子、女院、男院,然後便是一般百姓不准進入的祭司院子。崇拜者於是站在欄杆前,準備將祭牲拿給祭司。他的手要放在祭牲的頭上認罪。”
在這重大的時刻,崇拜者突然想起弟兄對自己有點不滿。這可能是良心作用的緣故,或者是由於弟兄的態度,使他覺得對方有點不滿。這樣,他應當怎樣行?
“把禮物留在壇前,離開那裏”
耶穌解釋:“要把禮物留在壇前,離開那裏。”為甚麽?那時候,甚麽會比獻祭給耶和華更重要?耶穌進一步解釋説:“你要先跟弟兄言和,回來才把你的禮物獻上。”所以崇拜者要將祭牲活生生地留在祭壇前,然後去找受冒犯的弟兄。
由於是節期,受冒犯的弟兄無疑一定會擠在前來耶路撒冷守節的人群當中。但耶路撒冷街道狹窄,房屋排列得密密匝匝的,而且人口也相當多。現在更適逢節期,遊人必然擠得水泄不通。b
城裏的居民在同一時間擠進街上,要在茫茫人海中找着想找的人是非常困難的。況且,例如在住棚節期間,遊人更會在城内的街道及園子周圍支搭帳棚。(利未記23:34,42,43)然而,猶太崇拜者卻一定要找着受冒犯的弟兄。然後怎樣行?
耶穌説:“要先跟弟兄言和。”“言和”的希臘語詞來自一個動詞(迪阿爾拉索),意思是“‘盡力改變,更換’以及‘和解’”。猶太的崇拜者既然花了這麽多努力才找着他的弟兄,他必然會盡力跟對方重修舊好。耶穌説,這樣他便可以回到聖殿,獻上自己的禮物。到了這個時候,上帝才會悦納他的禮物。
由此耶穌在馬太福音5:23,24提出了一個重大教訓:要在獻祭之前跟人和解或言和。我們對待同胞的方式跟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有直接的影響。——約翰一書4:20。
你若冒犯别人又該怎麽辦
但正如文章開頭所描述的情形一樣,如果你覺得自己冒犯了同胞,那又如何?你應當怎樣行?
要實踐耶穌的忠告,採取主動去找你的弟兄。懷着甚麽動機?要説服他沒有理由對你感覺不滿嗎?絶不。難題所涉及的可能不僅是誤會而已。耶穌説:‘要跟他言和。’若是可能,要將心中的敵意除去。(羅馬書14:19)若要這樣行,你可能需要承認對方所受的傷害,而非推卸責任。你也需要問問自己:‘我可以做些甚麽來補救呢?’時常誠懇的道歉已相當足够。但在有些事例上,受冒犯的人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緩和自己的感覺。
可是,如果你已設法跟對方言歸於好,但卻徒勞無功,那又如何?羅馬書12:18説:“只要你們自己做得到,就要盡力同所有人和平共處。”你可以放心,如果你已盡力跟别人和好,耶和華便會悦納你的崇拜。
[腳注]
a 通常人會在三個節期,即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獻上祭物。——申命記16:16,17。
b 至於前往古代耶路撒冷守節的人數,估計各有不同。第一世紀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則估計有近三百萬猶太人會去那裏守逾越節。——《猶太戰史》,第二卷,280頁(xiv, 3);第六卷,425頁(i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