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税人
(Tax Collector)
羅馬帝國的人頭税和土地税是由帝國官員徵收的,這是他們的職責之一。但如果商人帶貨物出口、入口、過境,有關税款的徵收權卻是公開拍賣的。出價最高的人就能得到這些税項的徵收權。他們收到的税款減去競投時所花的錢,就是他們的利潤。這些人稱為「包税人」,他們會把徵收權轉包給其他人,讓分包人有權在某些地區收税,分包人手下又有其他人親自收税。例如,撒該看來主管耶利哥城和周圍一帶的收税人。(路19:1,2)馬太蒙耶穌呼召做使徒之前,做過實際收税的工作。他的收税處大抵位於迦百農或附近的地方。(太10:3;可2:1,14)
巴勒斯坦有很多猶太人做收税的工作。他們常常索取超過税率規定的金錢,所以被同胞鄙視。(太5:46;路3:12,13;19:7,8)其他猶太人通常都避開收税人,不願意跟他們來往,認為他們和娼妓等惡名昭著的罪人是同類。(太9:11;11:19;21:32;可2:15;路5:30;7:34)另外,由於收税人為外族勢力羅馬服務,跟「不潔」的外邦人密切來往,所以猶太人憎惡他們。因此,聖經説如果有「弟兄」犯罪,不肯悔改,就要把他當做「收税人」一樣,意思就是不會跟他有不必要的接觸。(太18:15-17)
收税人貪婪腐化,基督耶穌並沒有縱容這些事。不過,他願意在靈性上幫助那些有心聽他信息的收税人,即使遭人非議也不介意。(太9:9-13;路15:1-7)耶穌講過一個比喻,説謙卑認罪悔改的收税人,比驕傲地自以為義人的法利賽派還要正義。(路18:9-14)謙卑悔改的收税人(如馬太和撒該)有機會成為天上王國的一分子。(太21: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