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的蔓延
使現今這段時期變成如此危險而難於應付的因素之一便是同性戀的蔓延。據報「也許有一千二百萬美國男女」是同性戀者。(《時代雜誌》,1969年十月廿四日)在荷蘭,同性戀蔓延得如此厲害以致這個國家被人稱為「同性戀者的聖地」。今日許多舞台劇、電影和甚至電視劇本均時常帶有同性戀的色彩和主題。
助長同性戀蔓延的因素之一是將同性戀合法化的趨勢。幾年前英國使彼此同意的成年人之間的同性戀行為成為合法。去年加拿大和西德也步英國的後塵。美國有兩州也採納了類似的法律。
對同性戀的蔓延有頗大影響的一個因素是數目日增的教士牧師所懷的態度。幾年前有九十個聖公會的牧師公開為同性戀辯護,聲稱在彼此同意的成年人之間發生的同性戀行為本身並不是罪惡。牧師對同性戀一事正採取日益寬大的態度,從一項對3000個基督新教牧師所作的調查結果也可以見之。這項在《麥柯爾》雜誌1968年二月刊發表的調查說:
「在3000封信中找出一條共同的線索並不是易事;但是有一條這樣的線索卻清楚到令人難忘的程度——那便是對同性戀者表示令人驚異的同情。」——第147頁。
在有些地區同性戀者差不多生活在一個他們自己的世界裡。例如洛杉磯一個擁有兩間價值六萬美元的洋房的商人誇耀說:「我生活在一個完全同性戀的世界裡。我的律師是同性戀者,我的醫生是同性戀者,我的牙醫也是同性戀者。」
同性戀是什麼?
看來許多人對於同性戀究竟是什麼並不十分清楚。一般人以為人只有雞姦(意即男子彼此性交)才是同性戀。不錯,雞姦是同性戀,但並非所有同性戀都是雞姦。據《韋氏第三國際辭典》(英文)說,同性戀是「與同性作性愛的活動。——向同性尋求性慾的滿足。」
所以志在引起同性的情慾的任何活動,例如接吻、愛撫、狎玩等,都是同性戀。雖然大部份的人都以為同性戀者是男子,這個名詞其實也指耽於此道的女子而言。可是英文也有一個字。(lesbianism)是用來專指女性同性戀的。
合法便是對的嗎?
即使世上的政府紛紛使彼此同意的成年人之間的同性戀行為成為合法。這是否就使同性戀成為一件對的事呢?不論政府將同性戀的行為視為個人的私事抑或傷風敗俗的罪行,他們必須對此自負責任。但是每個人都必須自行決定他究竟對同性戀採取什麼態度。熱愛上帝真理和公義的人無疑會與保羅採取同一立場:「上帝是真實的,[即使]人都是虛謊的。」——羅馬書3:4。
耶和華上帝的道聖經提出生活在三千八百多年前的所多瑪和蛾摩拉人作為後人的鑑戒。像現代監獄裡的許多同性戀者一樣,這兩個城的人想強姦男子(兩個化身為人前往探訪族長羅得的天使)以滿足他們的獸慾。關於所多瑪和蛾摩拉,耶穌的門徒猶大告訴我們由於這些人「隨從逆性的情慾,[他們]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猶大書7;創世記19:1-29。
耶和華上帝在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中清楚指出同性戀是可憎的惡行,而且甚至規定將犯者判處死刑:「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18:22;20:13。
基督教的希臘文聖經也同樣明確地指出在上帝眼中同性戀是多麼可憎:「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同一位使徒(保羅)也清楚地告訴我們,「作戀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羅馬書1:26,27,32;哥林多前書6:9,10;提摩太前書1:9,10。
不錯,即使政府將同性戀合法化,即使同性戀愈來愈流行,即使全世界都變成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基督徒會仍然緊守上帝的道的真理——同性戀乃是耶和華上帝和品行端正的人均深惡痛絕的惡事。
令人挫折和違反自然
既然耶和華上帝的法律是對人最有益的,基督徒並不感覺意外有這麼多醫藥界人士反對這種行為。這些人時常談及同性戀者所感受的挫折。倫敦的一位醫藥界權威韋斯特博士雖然贊成寬容彼此同意的成年人之間的同性戀行為,卻清楚指出:「醫生不應該勸年青人以同性戀的關係為滿足,除非首先向其提出嚴重的警告,清楚指出這種生活方式所時常遭遇的挫折和悲劇。」
這並非僅是主張異性愛的人的觀點,從兩個同性戀者最近所寫的一本書可以見之。他們透露在邂逅地點的體面程度方面有高下之分,最體面的是專受同性戀者光顧的酒吧,最低下的則是街頭;他們接著說:
「街頭的邂逅甚至比其他方式的邂逅更不帶感情;交談更短而更開門見山,其率直迅速的程度甚至連參與者也不禁希望能夠延長一點。
「他們邂逅而發生性關係,但卻不知道對方的姓名。他們在事前十分寂寞。事後更加寂寞,心裡充滿沮喪及對自己的失望……晚上他們漫無目的地在街上遊蕩……也許在最下流的地方……找尋對象因為他們對自己和自己所追求的那種性生活如此鄙視。」——《同性戀者及其社會》,D.W.柯里與J.P.利萊合著。
並非所有同性戀者都過著如此可悲的生活,但很可能大部份均是如此。正如韋斯特博士也提及「這種生活方式所時常遭遇的挫折和悲劇」。
一個同性戀者所作的自白正好支持韋斯特博士的說話:「我的生活簡直糟透了。不要以為我很快樂。我一點也不快樂。我十分苦惱而想尋找出路。我充滿苦悶、挫折而痛苦萬分。」
同性戀之時常令人大受挫折豈不是意料中的事嗎?造物主將人造成兩性以互為補足,一方面要使他們「生育眾多,遍滿地面」,同時也為雙方帶來滿足和快樂。性器官的構造便足以表明男女的配合是天造地設的。婚姻中的性關係,若佐以彼此體貼之心,可以使婚姻的連繫與夫妻雙方的品格均獲得改善。只要夫妻按照上帝的標準擔任自己分內的角色,婚姻乃是一件美妙而具有造就作用的事。——哥林多前書7:3-6;以弗所書5:22-33。
聖經所主張的異性愛是健全的,這種健全豈不是同時將同性戀的反常表露無遺嗎?在同性戀的關係中,一方時常在肉體、精神和感情上冒充或擔任異性的角色,因此它是以虛謊為根據的。正如精神分析學家協會所出版的《同性戀》一書說,「試圖在一個男性夥伴身上找尋女性的品質是不合理的。」
同性戀的蔓延意味到許多人正採納一種時常帶來挫折和痛苦的生活方式。這種醜行在上帝和愛好公義的人眼中都是可憎的。因此知道怎樣避免上帝所憎恨的這種惡行乃是明智之舉。下文會討論一下同性戀的成因和預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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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目日增的牧師教士對同性戀所採取的寬容態度大大助長同性戀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