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敏於以為别人懷有不良動機
“前幾天你為甚麽在街上不和我打招呼?我到底有甚麽地方得罪了你?”
“我遇見你?我根本不記得這回事!”
“你絶不可能不記得這回事!我們迎面相遇,但是你卻沒有和我打招呼!我到底有甚麽地方得罪了你?”
你曾經歷過或目擊過好像上述的真實事件嗎?也許你曾見過甚至更嚴重的事例,見到有人貿然認為别人懷有不良的動機。沒有根據的思疑和猜忌是上帝所不喜悦的。我們從這些特徵所能導致的惡果可以清楚看出這點。請考慮一下在聖經時代以色列國中發生的一件事。
以色列人征服了應許之地以後,有兩個支派和一個半支派決定在約旦河的東岸定居。他們在那裏建了一座祭壇,但不是為了要在其上獻祭而是要將其視為一個見證,表明他們和他們的後代並沒有捨棄純真的崇拜。但是其他的支派卻以為他們懷有不良的動機,思疑這些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的崇拜,因此決定要與他們作戰。值得慶幸地,後來局勢獲得澄清,以色列人並沒有採取他們所計劃的軍事行動。——約書亞記第22章。
大衛王有一次差遣僕人在亞捫族的哈嫩王喪父時予以慰問。但是亞捫人卻思疑大衛派這些人前往刺探他們,於是將其大大羞辱一番。這甚至引起了戰爭,結果亞捫人和亞蘭人遭受慘敗。以為别人懷有不良動機導致了多麽悲慘的後果!——撒母耳記下第10章。
高尚的動機受到懷疑
在早期基督徒的日子,人們曾屢次以為别人懷有不良的動機。例如使徒保羅便有過這樣的遭遇,因此他覺得被迫寫道:“你們得承認,我不曾成為你們的拖累。可是還有人説,我用謊言詭詐牢籠你們。”不錯,哥林多有些信徒錯誤地聲稱保羅並非憑着愛心行事。他們不當地認為這個忠心的使徒懷有不良的動機。——哥林多後書12:16,《現譯》。
一個特别顯著的事例發生於上帝的兒子身上。他懷有最高尚的動機降世為人;他努力不懈地尊榮和洗雪耶和華上帝。可是,他卻被人誣告犯了褻瀆上帝之罪。(馬太福音26:64,65)蓄意認為上帝的兒子懷有不良動機的人招致了極為悲慘的後果;他們將他害死,並且妄圖阻止許多人得救。——馬太福音23:29-39。
人們甚至認為耶和華上帝也懷有不良的動機。撒但和他手下的鬼靈聲稱上帝並非憑着愛心施行統治。反之,魔鬼聲稱耶和華自大地剝奪了人所應得的好處,為人訂下道德的界限。再者,撒但聲稱上帝“收買”人心以誘使人順服他。(約伯記2:3-5)與此類似地,撒但也懷疑上帝的僕人所懷的高尚動機。事實上,魔鬼‘在上帝面前晝夜控告他們!’(啟示錄12:10)敬虔的人無疑絶不想效撒但之尤,不公地認為别人懷有不良的動機。
提防誤解别人
基督徒可以從聖經的記載學得甚麽教訓呢?一個教訓是,誤解别人的態度和動機是可能的。當大衛派人慰問哈嫩王時,亞捫人便誤解了他的動機。今日,一個人可能性格内向和怕羞。也許他面貌嚴肅,不苟言笑。别人可能錯誤地認為他冷漠無情,自命不凡和缺乏愛心,雖然可能他絶不是這樣的人。
有時人們不當地以為别人懶惰。但是被他們視為懶惰的人可能已盡力而為。由於身體上的弱點或健康上的難題,這人可能無法做更多工作或做得更快。因此我們最好體會到,由於許多不同的原因,並非所有人都能够具有同樣的生産力或效率。
有時,人僅是由於想對别人表現仁愛的體貼,便被人視為懷有不當的動機。例如,在一間辦公室裏,幾個職員輪流在通常的辦公時間之後接聽電話。他們無需坐在電話旁邊等候,但可以在附近的房間裏做其他的事。一天,一個並非輪值的負責人在電話響起時碰巧站在旁邊。他體貼地應了這個電話,使當值的人無需在附近的房間裏打斷他所做着的事。可是很不幸地,當值的人非但沒有對這人的好意表示感激,反而認為他懷有不良的動機。這是件小事嗎?不錯,但這足以説明我們需要提防在衡量别人的態度和動機方面發生誤解。
在未有確據之前,要假定别人無罪
鑑於貿然認為别人懷有不良動機所能導致的可惡結果,我們無疑不想如此行。基督徒應當明智他在未有確據之前假定别人無罪。這是與使徒保羅所宣布的神聖原則一致的,他説愛“凡事相信。”(哥林多前書13:7)緊守這項原則無疑意味到我們在不明白事情的真相時信任基督徒同工而非貿然思疑他們的動機。
對别人獲得較清楚的認識可以幫助我們避免以為他們懷有不良的動機。有時這需要幾個月或甚至幾年的時間,但在許多事例上,我們對事情知道得越清楚,我們以為别人懷有不良動機的危險便越小。
我們的動機若受人懷疑
但是别人若認為我們懷有不良的動機,那又如何呢?我們應當有怎樣的反應呢?最好不要為此而惱怒,因為傳道書7:9説:“不要輕易發怒。”(《當代聖經》)過了相當時間,别人可能對你認識得更清楚而糾正他的觀點。他體會到自己犯了錯誤之後,他會對你更為敬愛,特别是你若受到冤屈而仍然不發怒的話。基督徒無疑想效法上帝;他在受人誣告時仍然保持自制。再者,耶和華知道我們的動機,他會安慰我們。我們若繼續“倚靠耶和華而行善”,我們便會尋得喜樂。他若想在某件事上洗雪我們,他自然會在適當的時候如此行。——詩篇37:3-8;使徒行傳15:8;哥林多後書7:6。
一種特别困難的情況是,一個人由於被别人誤解了他的動機而受到勸告。無論他作甚麽解釋均可能被人視為為自己辯護。事實上,别人所提出的勸告可能並不適用,因為對方沒有考慮到一切的因素。仍然,你若試圖指出事實的真相,懷着好意提出勸告的人可能懷疑你的動機。因此,所牽涉到的事若無關重要,你可能決定不説甚麽話去糾正勸告者的觀點,只要你保持緘默並不會導致有害的結果。但是,你的立場或動機若受人誤解,你亦並非總是應當保持緘默。顯然,容許一個謊言不受到糾正是不對的。有時明智之舉是鎮定地解釋你的立場或態度,使你的良心可以不致感覺不安,因為你知道你至少作了一番努力去澄清事件而非軟弱地承認一項錯誤的指責。這樣行也可以使提出勸告的人得益,特别是幫助他在提出勸告方面保持平衡。
一句德國格言説,“人若説了一次謊,别人就不再相信他了,即使他説的是真話。”但這種情形卻不應當存在於基督徒當中。一個人若做了錯事被人知道,而後來的發展使有些人想起這人以往所犯的錯誤,他們應當思疑這個以前犯過的人嗎?他們無需如此行,因為愛不會敏於判斷人。我們自己若清白無辜,但卻被人思疑做了錯事,僅因為我們在以往做過這樣的事,别人對我們所表現的不信任豈不會使我們感覺痛心嗎?當然會。憑着上帝的聖靈之助,許多人均作了極大的改善。我們最好也記得,“愛……不計較人的過犯。”——哥林多前書6:9-11;13:4,5,《新譯》。
需要謹慎和保持平衡
我們會努力跟從聖經的原則,不貿然認為别人懷有不良的動機;我們自己的動機若被人誤解,我們則會力求保持平衡。但我們同時也應該記得需要謹慎。例如,基督徒若生活在逼迫上帝的真正僕人的政府統治之下,有些官員可能用奸狡的手段企圖使基督徒將信徒同工暴露出來。在這樣的情形之下,人怎能相信迫害者所説的每句話或所作的每個應許呢?在這種情形之下,上帝的道所提出的以下原則會適用:“幼稚的人,輕信人言;謹慎的人,步步三思。”而耶穌基督則吩咐門徒要“像蛇一樣機警。”——箴言14:15,《當代聖經》;馬太福音10:16,《新譯》。
可是,基督徒應當信任其他敬拜上帝的人,只要沒有確實的證據表明後者不忠。我們最好將上帝所感示的這段話緊記在心:“你是誰,竟論斷别人的僕人呢?”“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别人呢?”——羅馬書14:4;雅各書4:12。
你記得本文在起頭所提及的事件嗎?一個人由於别人沒有與她打招呼便錯怪了别人。在後來的談話中,這個女子發覺對方當時只是想着心事而沒有看見她而已。他只是為了這個緣故才沒有與她打招呼,這個女子對她所錯怪的人談及她的感覺;她沒有懷恨於心而不説話是好的。但是對於這個難題,一個甚至更好的解決方法是一開頭便假定對方僅是沒有看見她而已。
在衡量别人的動機方面,我們的確需要保持平衡。可慶幸地,時候將會來到,地上不會再有人思疑同胞的言論或行為。最後,這種信任會充滿王國治下的整個新事物制度。屆時,人人都會表現愛心和敏於看見别人的美好品質。人不會再有理由感覺惱怒、痛苦、憤恨或灰心。可是,在這個日子尚未來到之前,我們應當避免不公平地以為别人懷有不良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