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甚麽要作聖經演講?
耶穌基督時常向大群聽衆説話,他無疑是個十分有效的講者。事實上,在耶穌結束了他那著名的‘登山寶訓’之後,“衆人都希奇他的教訓。”(馬太福音7:28)無可置疑地,上帝的兒子懷有最崇高的動機,他所作的公衆演講為他的天父帶來榮耀。——可參閲約翰福音12:46-50。
在公元第一世紀,公衆演講也是耶穌的跟從者用來宣揚好消息的方法之一。例如,在哥林多使徒保羅‘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裏演講,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使徒行傳18:1,4)除此之外,保羅鼓勵他的同工提摩太説:“你要以宣讀[“公開誦讀”,《新世》]、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提摩太前書4:13)因此,懷着崇高的動機而作的公開誦讀和演講無疑在第一世紀耶和華的忠僕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可是,作這種演講需要小心才行。當希律穿上朝服開始向群衆演講時,聚集起來的百姓開始高聲喊道:“這是上帝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在這一剎那,耶和華的使者擊打希律。為甚麽?“[因為]他不歸榮耀給上帝。”——使徒行傳12:21-23,《新譯》。
需要懷有正確的思想態度
今日,對成熟的基督徒男子來説,能够擔任公衆聖經演講無疑是一項很美好的權利。可是,每個傳道員最好省察一下自己的内心動機。(創世記8:21;耶利米書17:9)他是否受到要尊榮上帝和造益信徒同工和其他人的願望所推動?抑或他渴望作這些聖經演講是因為作公開演講使人覺得高人一等,並且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正確的動機會在許多不同方面顯明出來。其中之一是它會使我們明白到惟獨憑着耶和華的靈之助,我們才能以有效的方式在講台上講論上帝的真理。這樣,我們便會懷有與使徒彼得類似的態度,後者説:“若有講道的,要按着上帝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上帝所賜的力量服事,叫上帝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彼得前書4:11。
愛心必須是渴望作聖經演講的基本原因。首先,我們必須有愛耶和華上帝的心,渴望為他帶來榮耀和分享尊他的名為聖的權利。其次,我們的動機應當包括愛聽衆的心在内,我們衷誠渴望要教導他們及激勵他們“過着聖潔和敬虔的生活。”——彼得後書3:11,《新譯》。
衷心渴望造就信徒同工和其他人也應當是我們作公衆演講的動機。這會促使我們避免試圖取悦聽衆而只説些後者喜歡聽的‘順耳’的話。(提摩太後書4:3)懷有在靈性上造就别人的願望也會推使我們避免講笑話或説些僅為了逗聽衆開心或發笑的話。我們亦會避免使用華麗的詞藻或表現世俗的智慧以圖贏得聽衆的欽佩。反之,我們若懷着正確的動機作公衆演講,便會跟隨使徒保羅所立的榜樣,他“用聖靈和能力來證明,使[聽衆]的信不是憑着人的智慧;而是憑着上帝的能力。”——哥林多前書2:3-5,《新譯》。
三個基本要素
作公衆演講是一件牽涉到頭腦和心靈的事。因此,基督徒講者不但要懷有正確的態度,同時也要談論一些有價值的事。這需要講者考慮到三個基本要素。這些要素便是運用聖經、根據事實和合乎邏輯。
首先,講者必須記得公衆聖經演講的重點顯然落在他所運用的聖經經文之上。你若有權利作這樣的一個演講,就應當熟悉演講的主題,並且應當能够以良好的方式引用、誦讀和應用聖經。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使徒彼得不斷引用聖經去支持他的論點。(使徒行傳2:14-41)庇哩亞人對保羅充分根據聖經而提出的論點感到滿意。(使徒行傳17:10,11)亞波羅亦“引用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是人們期望已久的彌賽亞。——使徒行傳18:28。
當然,公衆演講的經文根據載於由守望台社提供的大綱裏。可是,講者可以運用額外或類似的經文,只要經文同樣地適當,而且並非使用得過度。在這方面,基督徒傳道員必須小心留意與不斷增加的屬靈啟迪亦步亦趨。例如,講者也許可能錯誤地把哥林多前書2:9的經文應用在將來的屬地樂園之上,但上下文(7和10節)卻表明經文所指的是上帝奧秘的智慧而言。
其次,事情牽涉到公衆演講講者用來支持他的論點的事實。要小心留意所提出的論點不應令人有理由提出疑問或質詢。論點若看來聳人聽聞,就更特别要小心。清楚肯定所説的是事實乃是明智——而且必需——之舉。由於這個緣故,若有人對某些論點提出疑問,最好能够向他指出可靠的資料來源。在五旬節那天,彼得指出為人所熟知的事實。使徒保羅在雅典的亞略巴古(戰神山)也如此行。——使徒行傳2:22;17:22,23,28。
第三點是演講必須合乎邏輯。公衆演講的基督徒講者必須與聽衆推理。例如我們讀到,保羅“在會堂裏,與猶太人和敬虔的人,並每日在市上所遇見的人[推理]。”(使徒行傳17:17)公衆演講的推理方式應當是合乎邏輯、簡潔、清晰和易明。在這方面,運用連接詞去表明上下文的關係會有頗大幫助。
你若享有作公衆演講的權利,要肯定你對作聖經演講一事懷有正確的思想態度。要在内心懷有對造物主和同胞的摯愛。要以合乎邏輯的方式去搜集和提出經文和事實。這樣,以下的箴言便會對你適用:“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箴言12:18)再者,作出榮耀上帝的優良聖經演講乃是“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的方法之一。——提摩太前書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