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聖經的教訓:約珥書1:1-3:21
求告耶和華的名而得救
‘這場災害若失去控制,就會蔓延至東非和近東。若然,它可以造成大禍。’聯合國糧農組織一位官員論及蝗蟲這種食量驚人的昆蟲説。目前有數以億計的蝗蟲正在侵襲非洲西北部的廣大地區。
在公元前820年左右,上帝的先知約珥也曾論及一場類似的災禍。約珥以生動逼真的措詞和無懈可擊的準確描述猶大國將會如何受到一場蟲災所蹂躪。但這場災禍卻預示一件比生態學上的威脅遠較重要的事——預告‘耶和華的日子’將臨!我們的世代正面臨這個‘可畏的日子’和它所帶來的巨大毁滅。人有甚麽得救的希望?我們可以從約珥書這本預言書學得甚麽教訓?
令人生畏的蟲災
在耶和華可畏的日子,悔改是得救的必需條件。我們透過約珥的眼看見一場災禍,地上的植物給大群剪蟲、蝗蟲、蝻子和螞蚱吃得一乾二淨。約珥籲請祭司、長老和猶大國的其他居民悔改及‘向耶和華哀求’。穀倉成為荒涼,廩也失修毁壞,因為其中已空無一物。家畜四散亂走,徒然找尋牧草。來自全能者的掠奪之日多麽令人生畏!——1:1-20。
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應當促使我們表現聖潔的行為和敬虔的德行。(彼得後書3:10-12,《新世》)約珥使我們能够看出,這是個幽暗密雲、日月無光的日子。蝗蟲乃是這日子的可怕先兆。蝗災過後,猶大以前像伊甸園般的景色頓時變成一片荒涼的曠野。蝗蟲的聲音也充滿惡兆,因為聲音彷彿馬車的響聲,又如烈火吞滅碎稭的響聲。蝗蟲前進時‘好像強盛的民擺陣預備打仗’,他們躥上牆,闖進城,衝進屋内。在“耶和華那可畏的日子”,甚至日、月、星宿也昏暗無光。——2:1-11。
得救之道
我們若要得救,就必須承認,“耶和華是上帝,此外並無别神”。耶和華勸告説,“你們應當一心歸向我。”他籲請老少在嚴肅會中聚集起來祈求上帝開恩。上帝會表現憐憫,補償蟲災的一切損失,並且賜予他們豐盛的祝福。人若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和救恩之源,就必不致羞愧。——2:12-27。
得救也有賴於我們懷着信心求告耶和華的名。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來到以前,上帝會以“他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男女老幼都要説預言。這樣,許多人便會獲悉,‘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2:28-32。
對列國的判決
耶和華對列國執行判決時,必拯救他的忠心子民。(可參看以西結書38:18-23;啟示錄16:14-16。)推羅、西頓和非利士必因苦待上帝的子民及將其販賣為奴而遭受報應。耶和華會將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的人領回。他向仇敵提出挑戰説:‘要豫備打仗!’但他們必無法與上帝對抗。上帝會在象徵的“約沙法谷”向他們執行判決。雖然天地都會震動,耶和華卻要作他子民的避難所。忠心的人會渡過上帝對列國所作的判決,繼而在樂園般的情況下享受生命。——3:1-21。
要銘記的教訓:人若要在耶和華那令人生畏的日子得救,就必須在事前表現悔改。這日子的臨近應當促使我們表現聖潔的行為和敬虔的德行。當然,得救有賴於我們承認唯獨耶和華是上帝。我們若懷着信心求告他的名,他必會在對列國執行判決時拯救我們。
約珥的預言向我們提出甚至更多值得深思的事。請想想,‘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已迫近眉睫了!世人必須受到警告。像約珥所預言的蝗蟲一般,耶和華見證人毫不留情地揭發基督教國在靈性上的荒涼情況而使其大受打擊。這件事引起基督教國領袖們的憤怒及反對,但他們試圖在象徵的蝗蟲途中豎起的任何如牆障礙均起不了作用。耶和華已將他的靈澆灌在他的子民身上,裝備他們去宣告他的判決。因此,在耶和華可畏的日子臨到之前的短暫時期中,我們務要竭力幫助别人“求告耶和華的名以期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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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探討
○ 1:2——約珥向誤導國民的‘老年人’説話。既然“國中的居民”跟從這錯誤的領導,他們在耶和華眼中也要為此負責。今日,基督教國的宗教領袖們也以類似的方式誤導屬下的羊群。像約珥一樣,耶和華見證人針對教士階級發出信息。可是,一般平民大衆也需要有人向他們宣講上帝的話語,因為他們也要向耶和華交賬。——以賽亞書9:15-17;羅馬書14:12。
○ 2:1-10,28——以色列人受到警告,他們若忤逆上帝,蝗蟲和其他生物便會吞滅他們的農作物。(申命記28:38-45)既然聖經並沒有記錄有任何像約珥所提及的那麽嚴重的蟲災臨到迦南,看來約珥所描述的災害是象徵性的。顯然,這個預言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開始獲得應驗。當時耶和華將“他的靈澆灌”在耶穌的跟從者身上,他們把來自上帝的信息廣為宣揚而使偽宗教人士大感痛苦。(使徒行傳2:1,14-21;5:27-29)今日,耶和華手下的見證人也執行一項類似的破壞工作。
○ 2:12,13——在古代的日子,人撕裂衣服是要公開表示哀傷。(創世記37:29,30;44:13)但這樣行可能並非出自真心,只是偽善而已。約珥清楚指出,表面的悲哀是不够的。百姓需要表現衷心的悔改而“撕裂他們的心”。
○ 2:31,32——在約珥的日子,耶和華為忠信的人預備了逃過毁滅的方法。在現今這“末世”,上帝則通過耶穌基督使人可以得救。(提摩太後書3:1;羅馬書5:8,12;6:23)可是,有罪的人必須求告耶和華的名才能永遠得救。這意味到要認識上帝的名字,予以充分的尊重及完全倚賴持有這名的上帝。這樣,上帝在他那‘大而可畏的日子’向列國執行判決時,懷着信心求告耶和華名的人‘就必得救’。——西番雅書2:2,3;3:12;羅馬書10:11-13。
○ 3:2,14——在“耶和華的日子”,象徵上帝執行判決的地方稱為‘斷定谷’,也稱為‘約沙法谷’。這的確很適當,因為約沙法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審判官’。在約沙法王統治期間,上帝將猶大和耶路撒冷從摩押人、亞捫人和西珥山人的大軍手中拯救出來,並使敵軍産生混亂,彼此自相擊殺。(歷代志下20:1-30)在我們的日子,‘約沙法谷’是指象徵的酒醡;由於曾苦待耶和華的子民,列國要像葡萄般在其中被壓碎。
○ 3:6——推羅、西頓和非利士曾將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民賣給希臘人為奴。可能有些給别國擄去的猶太人落入推羅人、西頓人和非利士人的奴隸販賣商手中。更糟的是,這些國家也許把逃避敵人而前來尋求庇護的猶太人當作奴隸。無論情形如何,上帝要這些販賣人命的奸商為虐待他的百姓一事交賬。這件事顯示今日逼迫耶和華手下僕人的列國將會有甚麽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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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torial Archire (Near Eastern History)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