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基督的神性”,聖經的主張如何?
耶穌基督對人類産生極深遠的宗教影響。這乃是由於有億萬人自稱是他的跟從者的緣故。可是,並非所有自稱相信基督的人均對他的身分懷有同一的意見。
有些聲稱接受耶穌的教訓的人把他視為上帝的兒子而非造物主本身。其他人則相信“基督的神性”,認為他實際是上帝。他們相信耶穌是一向都存在的,而且他在地上時並非僅是人而已。他們的見解對嗎?聖經的主張如何?
耶穌在降世之前即已存在
耶穌作證他在降世為人之前即已存在,説:“除了那從天上降下來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翰福音3:13,《新譯》)耶穌也説:“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着。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翰福音6:51。
耶穌的話清楚表明他在未降世為人之前即已存在:“亞伯拉罕出世以前,我已經存在了。”(約翰福音8:58,《新譯》)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是公元前2018年至1843年,而耶穌在地上作人的時候則是從公元前2年至公元33年。耶穌臨死之前向上帝禱告説:“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翰福音17:5。
耶穌的跟從者也提出類似的證言。使徒約翰寫道:“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是一位神]。萬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他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1:1,3,14)不錯,“道成了肉身”,降世為人成為耶穌基督。
論到耶穌在降世為人以前的存在,使徒保羅寫道:“要保持這種精神態度在你們裏面,這也是在基督耶穌裏面的。他雖然以上帝的形態存在,卻從沒有考慮過進行篡奪,就是使自己與上帝平等。絶沒有,他反而倒空了自己,取了奴僕的形態,成為人的模樣。”(腓立比書2:5-7,《新世》)保羅將耶穌稱為“一切創造物中的首生子;因為其他一切事物……都是藉着他而創造的。”——歌羅西書1:13-16,《新世》。
在地上並不具有神性
聖經清楚表明,耶穌從誕生之後直到去世的日子,他徹頭徹尾是人。約翰不是説“道”僅是披上肉體而已。相反,他“成了肉身”。他絶非一方面是肉身,同時也是上帝。耶穌若同時具有人性和神性,聖經就不會説他“成為比天使小一點”了。——希伯來書2:9;詩篇8:4,5。
耶穌在地上時若是半神半人,為甚麽他屢次向耶和華禱告呢?保羅寫道:“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希伯來書5:7。
彼得論及基督的話也證明耶穌在地上時並非同時是靈體。他説,基督“在肉體裏被人處死,卻在靈裏得蒙賜活”。(彼得前書3:18,《新世》)耶穌惟獨完全是人,才能經歷到不完美的人所經歷的事,由此成為一位富於同情心的大祭司。保羅寫道:“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
身為‘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羔羊’,耶穌“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約翰福音1:29;提摩太前書2:6)藉此,耶穌買回了亞當所失去的東西——永遠、完美的屬人生命。既然上帝的公平規定要“以命償命”,耶穌就必須成為與亞當原本一樣的東西,一個完美的人而非半神半人。——申命記19:21;哥林多前書15:22。
不要對經文望文生義
聲稱耶穌是半神半人的人提出多節經文,試圖證明他是基督教國所提倡的三位一體的成員,在本質、權力、榮耀和存在方面均與上帝平等。但我們若仔細查考一下這些經文,就會發覺那些辯稱‘基督具有神性’的人只是望文生義而已。
有些人説由於上帝在某些經文裏提及“我們”,這就表明耶穌在降世為人之前(道)是與耶和華平等的。但即使上帝使用“我們”這個代名詞,這並不意味到上帝是對一位地位與他平等的個體説話。充其量這只是暗示在天上的受造物當中,有一位特别受上帝寵悦而已。其實,耶穌降世之前是上帝親密的同工,是上帝的總工匠和代言者。——創世記1:26;11:7;箴言8:30,31;約翰福音1:3。
耶穌受浸時的環境並不暗示上帝、基督和聖靈三者是平等的。作為一個人,耶穌受浸以象徵把自己呈交給天父。當時‘天開了’,上帝的靈像鴿子般降在耶穌身上。此外,耶和華的聲音“從天上”發出,説:“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悦的。”——馬太福音3:13-17。
既然如此,耶穌吩咐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為歸信他的人施浸是甚麽意思呢?(馬太福音28:19,20)耶穌的意思並不是,而他也絶沒有説,他、他的父和聖靈三者是平等的。反之,受浸的人必須承認耶和華為賜生命者和全能的上帝,他們將生命呈獻給他。他們接納耶穌為彌賽亞,承認上帝透過耶穌為相信的人類提供贖價。他們意識到聖靈是上帝的動力,是他們必須順服的。可是,打算受浸的人絶不會將耶和華、耶穌和聖靈視為一個三位一體的神。
但是,耶穌所行的奇迹豈不證明他是半神半人嗎?不然,因為摩西、以利亞、以利沙、使徒彼得、保羅以及其他人均行過奇迹,但卻不是半神半人。(出埃及記14:15-31;列王紀上18:18-40;列王紀下4:17-37;使徒行傳9:36-42;19:11,12)像他們一樣,耶穌是個人,他只是憑着上帝所賜的能力施行奇迹而已。——路加福音11:14-19。
以賽亞在預言裏把身為彌賽亞的耶穌稱為“大能的神”。(以賽亞書9:6,《新世》)在以賽亞書10:21,同一位先知將耶和華稱為“大能的上帝”(《呂譯》)。有些人試圖利用這兩個字詞的相似去證明耶穌是上帝。但我們需要小心,不要對經文望文生義才好。被譯作“大能的神”的希伯來字詞並非僅限於指耶和華,但“全能的上帝”一詞則僅指耶和華而言。(創世記17:1)顯然,大能和全能的意思並不相同,後者含有至高的意思。
據以賽亞書43:10報導,耶和華説:“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但這段話並不證明耶穌是上帝。經文的要點是,沒有任何神先於耶和華,也沒有神在他之前即已存在,因為他是永恆的。在耶和華之後也沒有神,因為他是永遠存在的,因此不會有任何繼承者作至高的主宰。可是,耶和華卻曾産生其他生物,而他自己將這些個體稱為神;正如聖經表明,上帝論及某些人説:“我曾説: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詩篇82:6,7)照樣,道是耶和華所創造的一位神,但這並沒有使耶穌在任何時候與全能的上帝同等。
耶穌的真正地位
有些人聲稱耶和華曾降世為人成為半神半人,但他們應當留意,聖經甚至從沒有暗示耶穌將自己視為上帝降世為人。相反,聖經首尾一貫地表明耶穌自始至終都是低於天父的。耶穌在地上時僅自稱為上帝的兒子而已;他從來沒有以上帝自居。再者,基督説:“父是比我大的。”——約翰福音14:28。
保羅清楚表明耶和華和耶穌是兩位不同的個體,説:“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他而有的。”(哥林多前書8:6)保羅也説:“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上帝的。”(哥林多前書3:23)的確,正如基督徒屬於他們的主耶穌基督,耶穌也屬於他的元首耶和華上帝。
保羅提出一個類似的論點,説:“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哥林多前書11:3)上帝和基督之間的這種關係會持續下去,因為在耶穌的千年統治結束之後,他“就把國交與父上帝”,於是“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上帝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哥林多前書15:24,28;啟示錄20:6。
看看其他經文
論到耶穌的誕生,馬太寫道:“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耶和華]藉先知[在以賽亞書7:14]所説的話,説: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内利。(以馬内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1:22,23)以馬内利並不是耶穌的私有名字,可是,他降世為人所擔任的角色卻應驗了這個名字的含意。耶穌在地上時成為彌賽亞兼應許的種子,是大衛王位的繼承者。這件事向耶和華的敬拜者證明上帝是與他們同在的;他站在他們一邊,在他們所行的事上支持他們。——創世記28:15;出埃及記3:11,12;約書亞記1:5,9;詩篇46:5-7;耶利米書1:19。
有一次,使徒多馬對復活了的耶穌驚歎説:“我的主!我的上帝!”(約翰福音20:28)聖經將這段話以及其他的記載寫下來,目的是“要叫[我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在此之前,耶穌曾通知門徒説:“我要升上去……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多馬自然不會反駁耶穌。(約翰福音20:17,30,31)因此,多馬並不是認為耶穌就是全能的上帝。多馬將耶穌稱為“我的上帝”,可能意指耶穌是“一位神”(《新世》),雖然並非“獨一的真神”。(約翰福音1:1;17:1-3)或者多馬説“我的上帝”是要承認耶穌是上帝的最高代言人和代表,正如其他的人在對天使説話時彷彿把後者視為耶和華一般。——可參閲創世記18:1-5,22-33;31:11-13;32:24-30;士師記2:1-5;6:11-15;13:20-22。
因此,據聖經透露,耶穌在降世為人之前即以“道”的身分存在。他在地上時並不是一個具有神性的半神半人。他雖是完美的,卻完全是個人,正如亞當起初的情形一樣。自從耶穌復活以來,他成為一位身居高位、永遠不死的靈體,但永遠是順服上帝的。因此,聖經顯然絶不支持“基督是上帝”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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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崇拜耶穌嗎?
有些譯本將希伯來書1:6譯作:“上帝所有的天使都要拜他[耶穌]。”(《現譯》;《呂譯》)使徒保羅看來在此引用《七十人譯本》,這部譯本在詩篇97:7説:“他所有的天使,都要崇拜他[上帝]。”——C.湯姆森譯。
在希伯來書1:6,被譯作“拜”的希臘字是普羅士基尼奧 (pro·sky·neʹo);這個字在《七十人譯本》的詩篇97:7被用來譯希伯來字沙哈(sha·chahʹ ),意思是“鞠躬”。這可以指人的示敬舉動(創世記23:7;撒母耳記上24:8;列王紀下2:15),也可以指對上帝的崇拜或對假神所作的謬誤崇拜。——出埃及記23:24;24:1;34:14;申命記8:19。
以一般而言,對耶穌所作的普羅士基尼奧相當於對君王或其他人所作的致敬。(可將馬太福音2:2,8;8:2;9:18;15:25;20:20與撒母耳記上25:23,24;撒母耳記下14:4-7;列王紀上1:16;列王紀下4:36,37比較。)時常經文清楚表明,對耶穌基督所作的致敬並不是把他視為上帝,而是將他尊為“上帝的兒子”或彌賽亞“人子”。——馬太福音14:32,33;路加福音24:50-52;約翰福音9:35,38。
希伯來書1:6所指的是耶穌在上帝手下所居的地位。(腓立比書2:9-11)有些譯本把這節經文裏的普羅士基尼奧譯作“表示敬意”(《新英文聖經》)、“向……致敬”(《新世》)或“向……鞠躬”(《美國譯本》)。人若寧願接受“拜”這種譯法,這種崇拜便是相對的,因為耶穌告訴撒但説:“當拜[普羅士基尼奧一詞的某種形式]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他。”——馬太福音4:8-10。
雖然保羅在希伯來書1:6把論及崇拜上帝的詩篇97:7應用在基督身上,他卻表明復活了的耶穌乃“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希伯來書1:1-3)因此,天使對上帝兒子所作的任何“崇拜”都是相對的,是透過耶穌對耶和華而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