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總是要按自己的喜好行事嗎?
兩個小孩在一起玩耍,其中一個把自己心愛的玩具搶過來,大叫:「是我的!」不完美的人多少有點自私,這種態度從小就顯露出來。(創世記8:21;羅馬書3:23)此外,世界普遍鼓吹「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思想。我們不想受這種思想熏染,就必須奮力克制自私傾向,不然的話,就很容易令人跌倒,損害自己跟耶和華的關係。(羅馬書7:21-23)
使徒保羅勸我們想想自己的行為對別人會產生什麼影響。他說:「凡事都可以做,但不是樣樣都有益處。凡事都可以做,但不是樣樣都能強化人」,又說不可成為別人的絆腳石。(哥林多前書10:23,32)因此,在一些涉及個人喜好的事上,明智的做法是問問自己:「為了使會眾保持團結和睦,我願意放棄某些個人喜好嗎?即使感到不便或覺得為難,我還是樂於按照聖經原則行事嗎?」
在選擇職業方面
大部分人認為,選擇什麼職業是個人的事,跟別人無關,對別人也沒什麼影響。但請看南美洲一個商人的經歷。他好賭嗜酒,鎮上盡人皆知。他跟耶和華見證人學習聖經後,在屬靈方面漸漸進步,還把不良嗜好戒掉。(哥林多後書7:1)後來,他向長老表示很想跟會眾一起傳道,長老婉轉地提出意見,請他想想自己的職業跟聖經原則是否相符。這個男子在鎮上專門經售甘蔗酒精,成為總經銷商已有一段日子了。甘蔗酒精有很多用途,但當地居民通常把這種酒精跟汽水混在一起喝,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想喝醉。
這個男子看出,如果自己在鎮上公開傳道,但仍舊售賣酒精,就會使會眾的名聲受損,也會破壞自己跟上帝的關係。他有五個孩子,要維持一家七口的生計並不容易。儘管家累不輕,他卻毅然放棄酒精生意,改行以賣紙製品為生。現在,這個男子和妻子,還有兩個孩子都受了浸。他們感到心安理得,滿懷熱心地向鎮上的居民傳講上帝王國的好消息。
在選擇朋友方面
要不要跟不是主裡的人來往,只是個人喜好的問題嗎?還是要考慮聖經原則呢?有個姊妹想跟一個不是主裡的年輕男子一起參加派對。雖然有人提醒她這樣做會有危險,但她覺得自己有權選擇跟什麼人來往,於是一意孤行。她到場後不久,就有人給她一杯加了安眠特效藥的飲料。幾個小時後,這個姊妹醒過來,發覺自己已被那個所謂的朋友姦污了。(參看創世記34:2)
雖然跟不信主的人來往不一定會落得這麼悲慘的下場,但聖經的提醒是有道理的:「跟智慧人同行,就有智慧;同愚昧人來往,難免吃虧。」(箴言13:20)我們結交損友,使自己處於險境,怎麼不會受害呢!箴言22:3說:「精明的人見禍就躲藏,缺乏經驗的人上前就遭殃。」真的,不良的交往能對我們產生壞影響,也能損害我們跟耶和華的關係。(哥林多前書15:33;雅各書4:4)
在衣著儀容方面
衣著的款式和潮流隨季節而改變,但聖經中關於衣著儀容的原則卻始終如一。保羅勸基督徒女子要「服裝整齊端莊,反映健全的思想」。(提摩太前書2:9)這個原則對男子同樣適用。保羅不是說基督徒的衣著要極度樸素,也不是說所有基督徒都要有同樣的品味。那麼,怎樣的衣著才算端莊呢?一部詞典給「端莊」下的定義是:「不自負、不浮誇……衣著、言談和舉止都大方得體。」
我們有必要問問自己:「如果我堅持自己的權利,硬要穿戴一些惹人注目的服飾,我能問心無愧地說自己衣著端莊嗎?我的裝束會惹人誤會,令人想入非非,或給人留下放蕩不羈的印象嗎?」在衣著儀容方面,我們不「單顧自己的事」,也「顧及別人的事」,就不會成為別人的絆腳石。(哥林多後書6:3;腓立比書2:4)
在金錢的問題上
在古代的哥林多會眾,有些弟兄因受騙、吃虧而彼此控告。保羅勸他們,說:「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為什麼不情願受騙呢?」保羅給基督徒的忠告是:寧願放棄個人的權利,也不要跟弟兄鬧上法庭。(哥林多前書6:1-7)美國一個弟兄把保羅的話記在心上。這個弟兄跟他的基督徒雇主在欠付工資的問題上意見分歧。兩個弟兄聽從聖經的指引,為這件事商談了多次,但一直不能達成協議,最後惟有把事情「告訴會眾」,意即交給會眾的長老處理。(馬太福音18:15-17)
遺憾的是,問題還是解決不了。受雇的弟兄經過多次禱告之後,決定不向雇主追討大部分的欠款。原因是什麼?他後來說:「這次勞資糾紛不但令我失去喜樂,也令我虛耗不少寶貴的光陰,這些時間本可以用來從事屬靈的活動。」他作出這個決定之後,心裡寬展多了,在傳道工作上也體驗到耶和華所賜的福。
甚至在小事上
我們在小事上也不堅持順應自己的喜好,能贏得別人的讚賞。在某個區域大會的頭一天,一對先驅夫婦很早到達會場,找到自己最喜歡的位子就坐下來。到節目開始時,會場差不多都坐滿了。這時,有一個家庭帶著好幾個孩子慌慌張張地進來,看看有沒有足夠的位子可以讓一家大小坐在一起。先驅夫婦看見了,就主動讓座,讓他們全家坐在一起。大會過後幾天,這對先驅夫婦收到那個家庭的答謝信,信中提到他們在大會的頭一天遲到,因找不到足夠的位子而感到氣餒,但這種感覺很快就消失了。這對先驅夫婦仁慈地讓出座位,令他們感到很寬慰,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我們只要有機會,就應該關心別人,甘願為他人利益放棄自己的喜好。愛是「不求自己的利益」的,我們表現出這樣的愛,就能使會眾保持團結和諧,也能跟別人和睦相處。(哥林多前書13:5)最重要的是,我們能維繫自己跟耶和華的友誼!
[第20頁的圖片]
在選擇服飾方面,你願意放棄個人的喜好嗎?
[第20,21頁的圖片]
你願意讓座給弟兄姊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