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懼症的纏磨
“凡有恐懼症的,不管甚麽類型,都難免成為衆人嘲笑的對象。其實恐懼症一點也不‘可笑’。”——傑蕾琳·羅斯,焦慮症治療中心主任。
“恐懼症”是指對某個對象、某個場合或某種感覺,出現有悖常理的強烈恐懼。但這個定義並不能把患者所經受的恐慌,所備嘗的孤寂,充分表達出來。蕾安·迪蒙治療恐懼症已有二十多年的經驗,她説:“恐懼症患者可能有很多事物都想躲開,結果老在家裏呆着。他們也許惶惶不可終日。有的還借酒消愁,到頭來卻倍添煩惱。”
醫學界把恐懼症歸入焦慮症的類别。a據估計,美國有百分之12的成人,在人生某個階段會對某種事物出現強烈的恐懼。這些人當中有很多會默默忍受,箇中苦處久久不為人知。美國焦慮症協會報導:“不幸的是,患恐懼症的人中,十有七八都孤立無援。許多患者因怕難為情而不肯開口求助。其他患者就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甚麽不妥,有的無從求助,有的害怕接受治療。”
已知的恐懼症有好幾百種,專家通常把它們分為三種類型。單純型恐懼症 是對單一的對象或單一的情況,例如昆蟲、動物、飛行、幽閉的地方等,産生強烈恐懼。廣場恐懼症 通常跟驚恐發作同時出現。患者生怕自己一再恐慌起來,於是設法避開先前有過驚恐發作的場合。社會恐懼症 的特徵是:害怕在公開場合,例如發表演説的時候,當衆出醜。
讓我們探討其中一類——社會恐懼症。《華盛頓市人》聲稱:“各種單純型恐懼症,例如恐蛇症、恐飛行症等,即使湊在一起,所造成的痛苦也不及社會恐懼症那麽折磨人。”這是真的嗎?如果真有其事,原因是甚麽?讓我們看看。
[腳注]
a 驚恐性障礙、強迫-衝動障礙、創傷後精神緊張性障礙,以及一般的焦慮症,同屬焦慮症的類别。詳見《儆醒!》1996年2月8日刊“不受控制的行為——你的生活是否受其支配?”一文,以及1996年6月8日刊“應付驚恐發作”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