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上帝贊同奴隸買賣嗎?
一個個皮膚黝黑、汗流浹背的苦工,腰彎得差點兒斷為兩半,背上負著大而沉重的棉花捆,舉步艱難地踏上跳板。冷酷無情的監工用皮鞭抽打他們,不許他們停下來。兒童被拍賣,價高者得,結果母子被迫分離,孩子啼哭,母親哀號。你一想起奴隸,這些可怕而殘酷的情景,就可能在腦海裡一幕幕浮現出來。
但諷刺的是,據說奴隸販子和奴隸主有很多都是虔誠的教徒。歷史家詹姆斯·瓦爾韋說:「這些人為數不少,有歐洲人,也有美洲人。他們乘奴隸船向著新大陸進發的時候,因主賜福而稱頌他,又因在非洲的買賣賺了大錢而謝恩。」
有些人甚至說上帝贊同奴隸買賣。舉個例:1842年,亞歷山大·麥凱恩在基督教衛理公會的總議會上發言,說奴隸制度「是上帝授權的」。麥凱恩說得對不對?在麥凱恩當日,奴隸貿易往往涉及綁架、強姦、拆散家庭、毒打奴隸。上帝贊同這等惡事嗎?今天,有數以百萬計的人被迫過著非人生活,他們艱苦勞動,掙扎求存,儼如奴隸。上帝真的贊同這種慘無人道的事嗎?
以色列人與奴隸制度
聖經說,「人轄制人,使人受害」。(傳道書8:9)奴隸制度也許是這句話的最佳明證。人類設立的奴隸制度,確實極盡壓迫人的能事。奴隸制度為人帶來很大痛苦,耶和華上帝絕不會視若無睹。
就拿古時以色列人的景況為例,聖經告訴我們,埃及人「要他們服苦役,和泥製磚,又要他們在田裡服各樣的勞役,生活苦不堪言。埃及人用苛暴的手段奴役他們,要他們服各種各樣的勞役」。以色列人「因為飽受奴役,就不住地嘆息,怨聲載道。他們在奴役下連連呼求,聲音達到上帝那裡」。耶和華對他們的困境是不是漠不關心呢?絕不是。「上帝聽見他們的悲嘆。上帝沒有忘記他跟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耶和華告訴他的子民:「我必把你們領出來,擺脫埃及人所加的重擔,搭救你們脫離他們的奴役。」——出埃及記1:14;2:23,24;6:6-8。
耶和華顯然不贊成「人轄制人」,藉著奴隸制度苛待人。但上帝後來不是容許他的子民當中有奴隸嗎?是的。不過,以色列的奴隸制度跟歷史上殘酷的奴隸制度大不相同。
上帝的律法聲明,綁架和販賣人口的,都必須處死。另外,耶和華定下條例,保障奴隸的權益。例如,奴隸如果被主人打傷,因而殘廢,主人就得還他自由。奴隸如果被主人打死,主人就要以命償命。擄回來的女子可以做奴隸,也可以娶來做妻子,卻不可當做泄慾對象。律法的精神必然促使正直的以色列人尊重奴隸,善待他們,把他們當做雇工看待。——出埃及記20:10;21:12,16,26,27;利未記22:10,11;申命記21:10-14。
有些猶太人甘願做同胞的奴隸,好償還債務。做奴隸既可免忍飢捱餓,還可以擺脫窮困。到了猶太曆法的某些特定時候,要是奴隸想離去,主人就得讓他走。a(出埃及記21:2;利未記25:10;申命記15:12)論到這些關於奴隸的律法,猶太學者摩西·梅爾齊納說:「奴隸始終是人,是人就自然享有人權。做主人的要是侵犯人權,就難免受罰。」相比之下,歷史上的奴隸制度多麼殘酷不仁!
基督徒與奴隸制度
在公元1世紀,奴隸制度在羅馬帝國的經濟中佔一席位。在當時的社會,有些基督徒是奴隸,有些基督徒擁有奴隸。(哥林多前書7:21,22)但這是不是說,耶穌的門徒是苛暴不仁的奴隸主呢?絕不是。我們深信,無論羅馬法律容許人怎樣做,當時的基督徒並沒有苛待手下的奴隸。腓利門的奴隸奧尼西慕成為基督徒後,使徒保羅勸諭腓利門把奧尼西慕當做「弟兄」看待。b——腓利門書10-17。
聖經沒有說,上帝對人類原定的旨意是要人奴役人。聖經的預言也沒有說,在上帝的新世界裡,會有人做別人的奴隸。在行將來臨的樂園裡,義人「都坐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不受驚嚇」。——彌迦書4:4。
顯然,聖經絕不贊成人用任何形式虐待別人。聖經促請人彼此尊重,公平相待。(使徒行傳10:34,35)聖經勸勉說,人想別人怎樣待自己,自己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聖經也勉勵基督徒要謙卑,不論別人的社會地位高或低,都要看對方比自己優越。(腓立比書2:3)這些優良的原則,跟幾百年來許多國家所推行的殘酷奴隸制度相比,的確有如霄壤。
[腳注]
a 律法容許奴隸選擇留下來服事主人,這清楚表明以色列的奴隸絕沒有受到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