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撒
定義:據羅馬天主教會聖禮部說,彌撒「是一種祭獻,好讓十字架的祭獻永垂萬世;是一個禮儀,為了記念主的死亡和復活而舉行,因為主曾說,『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路加福音22:19);也是主的聖筵,天主的子民在聖筵裡領受主的聖體聖血,從而得到逾越祭獻的滋養,使天主通過基督寶血一次而永遠地與人所立的新約萬古常新,讓人可以懷著信心和希望預嘗來世在天父國裡的聖筵,宣告主的死亡,『直到主再來』」。(《聖體奧跡訓令》,1967年5月25日)天主教會認為,他們的彌撒是按照耶穌基督在最後晚餐中所立的儀式舉行的。
彌撒的餅和酒真的化成基督的聖體聖血嗎?
1968年6月30日,教宗保祿六世在《嚴肅的信德宣言》通諭中說:「我們確信,既然在最後晚餐中由主祝聖的餅酒轉變成為他的聖體聖血,為我們在十字架上獻上;所以,由司祭祝聖的餅酒也必轉變為坐在天上榮耀寶座上的基督的聖體聖血。我們確信,雖然我們看來感受不到餅酒在祝聖前後的轉變,主卻神妙地臨在於餅酒形下,這是真正的、真實的、實體的臨在。……這種神妙的轉變,教會恰當地稱之為餅酒實體轉變。」(阿曼達·沃特林頓:《天主教的正式教義——我們的主基督》,411頁,美國北卡羅來納州威爾明頓,1978)聖經支持這個信仰嗎?
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是什麼意思?
瑪竇福音26:26-29(思高):「他們正吃晚餐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罷!這是我的身體。』然後,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由其中喝罷!因為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國裡那一天,與你們同喝新酒。』」
請留意「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這兩句話,蕭鐵笛作「這是象徵 我的身體」「這是象徵 契約中我的血」,新世作「這指的是 我的身體」「這指的是 我的『立約之血』」。(楷體本書自排)蕭鐵笛和新世的譯法跟不同譯本在29節的話十分吻合。在29節,呂譯作「我決不喝這葡萄樹的產物 」(楷體本書自排);李譯也表明耶穌把杯裡的東西稱為「葡萄樹的產品」,而且是說了「這是我的血」以後說的。
要明白「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這兩句話,就得看看聖經所用的其他類似說法。耶穌還說過「我是世界的光」「我是羊的門」「我是真葡萄樹」。(若望福音8:12;10:7;15:1,思高)耶穌這樣說,顯然不是暗示他神妙地臨在於這些東西或轉變成這些東西。
在格林多前書11:25(思高),宗徒保祿(使徒保羅)提到最後的晚餐,表達相同的思想,卻用了不同的說法。他沒有引用耶穌的話,「你們都由其中喝罷!因為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倒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保祿的意思顯然不是說杯裡的東西神妙地轉變成新約。因此,認為杯裡的東西象徵 耶穌的寶血,能夠使新約生效,不是合理得多嗎?
在若望福音6:53-57,耶穌的話是什麼意思?
「耶穌向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我因父而生活;照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若望福音6:53-57,思高)
耶穌的意思是要門徒實際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嗎?假如是這樣,耶穌就是慫恿人違反天主通過梅瑟(摩西)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了。律法嚴禁吃血。(肋未紀17:10-12)其實,耶穌不但沒有慫恿人這樣做,反而鄭重警告人不要違反律法的誡命。(瑪竇福音5:17-19)因此,耶穌的意思顯然是要門徒在比喻的意義上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相信他犧牲完美的人的生命能帶來拯救。(參看若望福音3:16;4:14;6:35,40)
耶穌有沒有吩咐門徒不但要記念他的死亡,還要通過禮儀慶典使他的祭獻真實地重現?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說:「我們的救主,在他被出賣的那一夜,在最後晚餐中,建立了他的體血感恩祭獻,藉以永留十字架的祭獻於後世……」(中國主教團秘書處編譯,163-164頁,1988;楷體本書自排)
《天主教百科全書》說:「教會認為彌撒是『真實和恰當的祭獻』……。可是,我們的教義主要源於傳統,而傳統從起初就表明彌撒的祭獻有求恩的功效。」(第10卷,6,17頁,1913)
耶穌說:「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格林多前書11:24,思高)在路加福音22:19,牧靈作「你們要行這事來紀念我」,光啟作「你們要這樣作,為紀念我」。耶穌沒有說他在最後晚餐中所立的儀式是祭獻,也沒有吩咐門徒要使他的祭獻重現。
希伯來書9:25-28(思高):「他無須再三奉獻自己,好像[猶太]大司祭每年應帶著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殿一樣,否則,從創世以來,他就必須多次受苦受難了;可是現今,在今世的末期,只出現了一次,以自己作犧牲,除滅了罪過。就如規定人只死一次,這以後就是審判;同樣,基督也只一次 奉獻了自己。」(楷體本書自排)
這一切都是「無法理解的奧秘」嗎?
聖經的確提過天主的奧秘(神聖的秘密)。可是這些奧秘絕不會抵觸聖經清楚表明的真理。在耶穌的日子,有些人認為傳統比聖經更重要。耶穌對這些人說:「假善人哪!依撒意亞論你們預言的真好,他說:『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是遠離我;他們恭敬我也是假的,因為他們所講授的教義是人的規律。』」(瑪竇福音15:7-9,思高)
耶穌吩咐門徒要每天或每週舉行他的受難紀念儀式嗎?
天主教的《要理問答》說:「凡主日及一總停工瞻禮之日,該望全彌撒。」(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67)「教會積極鼓勵信友在主日和慶節,或更經常地,甚至是每日都領受感恩(聖體)聖事。」(台灣地區主教團:《天主教教理》,天主教教務協進會出版社,1996)
聖經每次提到「擘餅」都是指門徒舉行儀式,記念耶穌的死亡嗎?(宗徒大事錄2:42,46;20:7,思高)耶穌創立最後晚餐之前,用膳的時候曾經「把餅擘開」。(馬爾谷福音6:41;8:6,思高)當時猶太人所吃的餅跟今天許多人所吃的不同。猶太人通常會把餅擘開,分成小塊再吃。
耶穌沒有明確指示門徒該多久舉行一次儀式來記念他的死亡。可是,他在猶太人舉行逾越節當天創立這個紀念儀式,而後門徒就不再守逾越節,只舉行這個紀念儀式。逾越節每年只在猶太曆尼散月十四日舉行一次。類似地,猶太人的無酵節、七七節(五旬節)、帳棚節(收藏節)、贖罪節也是每年只舉行一次。
彌撒能救助煉獄裡的「靈魂」嗎?
《基督的訓導——天主教成人要理問答》說:「聖經沒有提過『煉獄』,也沒有明確地提倡煉獄的教義。……可是教父的著作不僅多次提到煉獄,還指出在世的人能為去世的信徒奉獻祈禱,尤其是彌撒,從而救助亡者。」(347-348頁)
關於死人的情況,聖經說:「活著的人至少自知必死,而死了的人卻一無所知。」(訓道篇9:5,思高)「你們不要全心依賴王侯大臣,也不要依賴不能施救的世人;他的氣息一斷,就要歸於灰土,他的一切計劃,立刻化為烏有。」(詩篇146:3,4,思高)(另見「死亡」290-2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