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喪禮習俗的看法
親者突然去世是分外叫人悲痛的事。喪親的人感到震驚,繼而心如刀割、痛不欲生。另一些喪親的人目睹親者經過長期的病痛折磨,最後在死亡中睡了。雖然兩者的感受不盡相同,大家所經歷的悲痛和沉重損失之感卻是一樣。
無論親者是在甚麽情況下去世,喪親的人都需要别人的支持和安慰。此外,喪親的基督徒還要面對親友的刁難,這些人硬要喪親的基督徒奉行一些違反聖經的喪禮習俗。在多個非洲國家和世上其他地方,這是頗常見的事。
有些甚麽建議能够幫助喪親的人避開違反聖經的喪禮習俗?如果喪親的人經歷這樣的考驗,信徒同工能够怎樣給予所需的支持?所有渴望取悦耶和華的人都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因為“在我們的上帝和父親看來,潔淨沒有污穢的崇拜形式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不讓自己沾上世界的污點”。——雅各書1:27。
跟一個信仰有關
許多喪禮習俗都跟一個常見的信仰有關,就是認為死者是跟先人一起,在隱形的靈界繼續活着。為了安撫死者,許多弔唁者覺得必須奉行某些儀式才行。他們也許害怕觸怒鄰人,因為鄰人相信,不奉行這些儀式,社區就會遭受某些災害。
真基督徒絶不應當因為懼怕人而參與上帝所不悦的習俗。(箴言29:25;馬太福音10:28)聖經清楚表明,死者是全無知覺的。聖經説:“活人還知道自己必死,死人卻一無所知,……因為在你所要去的陰間裏,既沒有工作,又沒有籌謀;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道書9:5,10,《新譯》)因此,耶和華上帝警告他古代的百姓,千萬不要妄圖安撫死者,或設法跟他們取得接觸。(申命記14:1;18:10-12;以賽亞書8:19,20)許多流行的喪禮習俗都跟聖經所顯示的這些真理互相衝突。
“性淨化”又怎樣?
在中非有些國家,死者的配偶按例要跟死者一名近親發生性關係。如果沒有這樣行,當地人相信,死者就會傷害在生的家人。這個儀式稱為“性淨化”。可是,聖經把所有婚外性關係都列為“淫亂”。既然基督徒必須“逃避淫亂”,他們也要勇敢地抗拒這種違反聖經的習俗。——哥林多前書6:18。
請看看一個名叫默茜a的寡婦有甚麽遭遇。默茜的丈夫在1989年去世,親友要她跟一名男親戚行性淨化的儀式。她斷然拒絶,並向他們解釋這個儀式是跟上帝的律法互相衝突的。親戚游説不遂,於是把她大罵一頓才離去。一個月之後,他們搶掠她的家,甚至把屋頂的鐵片搬走。他們説:“叫你的宗教照顧你好了。”
會衆的弟兄姊妹前來安慰默茜,還替她蓋了一所新房子。鄰居看見十分感動,有些甚至決定幫忙蓋房子;當地酋長的妻子是個天主教徒,她卻率先送了些乾草來,給他們蓋房頂。默茜的忠貞也大大激勵自己的兒女。自那時以來,她已經有四個兒女獻了身給耶和華,其中一個兒子最近還參加了服事訓練學校。
由於性淨化的習俗,有些基督徒在壓力下妥協,跟不信者結婚。例如,有個70多歲的鰥夫匆匆跟亡妻親戚中一個年輕女子結婚,以為這樣做就可以被人視為行了性淨化的儀式。可是他的做法卻違反了聖經的勸告,因為聖經吩咐基督徒“只可以在主裏結婚”。——哥林多前書7:39。
整晚守夜的儀式
在許多國家,弔唁者齊集死者家裏,整晚守候。通常守夜包括縱情飲宴及播放吵耳的音樂。他們認為這樣做能够安撫死者,保護在生的親人免受巫術傷害。弔唁者會發表一些恭維死者的演説,用意是要贏得死者的歡心。講完一個演講之後,第二個弔唁者起來演説之前,會唱一首宗教歌曲。他們不停這樣做,直到破曉為止b
真基督徒不會參與這種整晚守夜的儀式,因為聖經清楚表明,死者既不能幫助生者,也不能傷害他們。(創世記3:19;詩篇146:3,4;約翰福音11:11-14)聖經譴責通靈術。(啟示錄9:21;22:15)不過,在這個場合,基督徒寡婦可能發覺很難阻止其他人使用通靈術。别人可能硬要在她家裏守夜。若是這樣,信徒同工可以怎樣幫助喪親的基督徒,面對這種額外的患難呢?
會衆的長老通常可以跟喪親基督徒的親友、鄰人解釋,藉此支持喪親的基督徒家庭。經過解釋之後,這些人也許願意靜靜離去,到翌日舉行喪禮才回來。如果這些人變得難以理喻,又應該怎樣做呢?繼續跟他們講理可能會觸發暴力。聖經吩咐基督徒:“主的奴隸不必爭鬥,倒該……在逆境下保持克制。”(提摩太後書2:24)因此,如果不合作的親戚強行取得主導地位,基督徒寡婦和她的兒女也許無法阻止他們。但他們不會參與親友在他們家裏舉行的偽宗教儀式,因為他們服從聖經的這個命令:“你們跟不是信徒的人毫不匹配,不要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6:14。
這個原則也適用於跟葬禮有關的事上。耶和華見證人不會參與偽宗教教士主持的歌唱、禱告等儀式。如果基督徒是死者的近親,覺得無法不出席喪禮,他也不會參與其中的儀式。——哥林多後書6:17;啟示錄18:4。
莊重的喪禮
耶和華見證人的喪禮絶不含有安撫死者的儀式。他們會在王國聚會所、殯儀館、死者家裏或墓旁講出一個聖經演講。演講的目的是要安慰死者的遺屬,解釋聖經對死亡的看法和提出復活的希望。(約翰福音11:25;羅馬書5:12;彼得後書3:13)他們也許會唱一首根據聖經的詩歌,然後喪禮會以富於安慰的禱告結束。
最近耶和華見證人舉行了一個這樣的喪禮,死者是南非總統納爾遜·曼德拉最幼的妹妹。喪禮結束之後,總統衷誠地向講者致謝。許多高官顯貴都出席這個喪禮。一位内閣閣員説:“我參加過許多喪禮,但這是最莊重的一個。”
可以穿喪服嗎?
耶和華見證人為死去的親者感到哀傷。像耶穌一樣,他們也可能流淚。(約翰福音11:35,36)但他們認為無須以外表的象徵物把悲傷公開表現出來。(可參看馬太福音6:16-18。)在許多國家,寡婦必須穿着特别的喪服,以求安撫死者。喪禮舉行之後,寡婦必須繼續穿上喪服,達幾個月或甚至一年之久。她們脱去喪服的日子也是另一次飲宴的時候。
喪親者身上沒有任何表示哀傷的標徵,就被視為得罪死者。為了這個緣故,耶和華見證人被斯威士蘭某些地區的酋長驅逐,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園和國土。可是,住在其他地方的屬靈弟兄姊妹毅然向他們伸出援手,照顧他們的需要。
斯威士蘭高等法院裁定耶和華見證人得直,宣告見證人有權重返家園。在另一個事例,一名基督徒寡婦向當地居民出示已故丈夫的一封信和一盒錄音帶,清楚表示妻子不應穿喪服,結果她獲准留在自己的産業居住,因為她能够提出充分證據,表明她的確深深尊重自己的丈夫。
因此,人在死前預先説明自己想要有怎樣的喪禮,可以避免不少麻煩;特别在一些流行習俗與聖經教訓有抵觸的地方,這樣做尤其重要。請看看喀麥隆一個名叫維克托的居民的事例。維克托在死前詳細列明自己的喪禮程序。他的家族有許多頗有地位的人,這些人的文化有許多與死者有關的習俗,包括崇拜人的頭骨在内。由於維克托是家族裏德高望重的成員,族人很可能也會崇拜他的頭骨。因此,他寫下明確的指示,清楚説明耶和華見證人應當怎樣安排他的喪禮。他這樣做不但為自己的遺孀和兒女免去不少麻煩,也向社區裏的人作了一個優良的見證。
避免跟從違反聖經的習俗
有些人雖然認識聖經的標準,卻害怕與衆不同。他們設法取悦鄰人,佯作奉行為死者守夜的習俗。前往慰問死者的遺屬自然是好的,但卻沒有必要在舉行正式喪禮之前,每個晚上都舉行一個小型的喪禮。這個做法會使旁觀者産生誤解,以為參加者其實並不真正相信聖經論及死者情況的主張。——哥林多前書10:32。
聖經鼓勵基督徒把上帝的崇拜置於生活上的首位,明智地善用時間。(馬太福音6:33;以弗所書5:15,16)可是在有些地方,會衆的活動竟由於舉行喪禮而停頓下來達一週或甚至更長的時間。這個難題並非在非洲才有。關於一個喪禮,南美洲有以下的報導:“三個基督徒聚會的出席人數極低。有十天傳道活動沒有任何人支持。甚至會衆以外的人和聖經學生都感到驚訝和失望,因為他們看見有些弟兄姊妹參加這些喪禮活動。”
在有些社區,喪親的家庭會在喪禮之後邀請幾個近親密友到家裏享用一些茶點。但在非洲許多地方,數以百計出席喪禮的人會擁到死者家裏,期望喪家為他們擺設筵席,席上通常有祭牲。有些跟會衆交往的人也跟從這個習俗,以致在别人看來,他們也為了安撫死者而擺設傳統的筵席。
耶和華見證人主持的喪禮並不會為死者遺屬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因此,喪禮無須作出特别安排,要出席的人捐錢資助喪禮的費用。如果遺孀沒有能力支付必需的開支,會衆的其他成員無疑很樂於幫忙。假如仍然不够,長老可以作出適當安排,使配得的寡婦獲得所需的物質資助。——提摩太前書5:3,4。
喪禮習俗不一定跟聖經原則有所衝突。如果有衝突,基督徒就要下定決心按聖經的指引行事。c(使徒行傳5:29)這樣做也許會為基督徒帶來額外的患難,但上帝手下許多忠僕都可以作證,他們曾成功應付這樣的考驗。憑着“賜一切安慰的上帝”耶和華所加的力量,以及仁愛的信徒同工在他們經歷患難時所給的幫助,他們能够在面對考驗時應付裕如。——哥林多後書1:3,4。
[腳注]
a 文章裏的名字已經更改。
b 在説某些語系或某些文化的人當中,“守夜”是指到死者家裏作簡短探訪,安慰死者的遺屬。這類探訪完全沒有涉及任何違反聖經的習俗。請參看《儆醒!》1980年5月8日刊第30-31頁。
c 如果當地的喪禮習俗很可能會為基督徒帶來嚴峻考驗,長老應當裝備那些打算受浸的人,讓他們明白前頭可能有些甚麽考驗。長老跟新人討論《組織起來完成我們的服事職務》書裏的問題時,當仔細留意“魂、罪和死亡”以及“宗教聯合”等部分。這兩個部分都有些可供選擇的額外問題,長老可以用來跟新人討論。長老可以向準備受浸的人指出有些甚麽習俗是違反聖經的,並幫助新人明白,他要是面對類似的情況,上帝的話語要求他怎樣做。
[第23頁的附欄]
堅定立場帶來祝福
茜邦吉莉是斯威士蘭一個勇敢的基督徒寡婦。她的丈夫不久之前去世,她拒絶跟從當地用來安撫死者的習俗。例如,她沒有剃去頭髮。(申命記14:1)這件事令家裏八個成員勃然大怒,於是強行把她的頭髮剃去。他們又禁止耶和華見證人到家裏慰問茜邦吉莉。可是,有些對王國信息感興趣的人卻很樂意探訪她;於是長老寫了幾封富於鼓勵的信,託他們帶給茜邦吉莉。到家人要茜邦吉莉穿上特别喪服的那一天,發生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家族中一個很有影響力的成員召開會議,討論她拒絶奉行傳統治喪習俗的問題。
茜邦吉莉報導:“他們問我的宗教信仰是否容許我穿上黑色的喪服去表示哀悼。我解釋了自己的立場之後,他們告訴我他們不會強迫我這樣做。令我大感詫異的是,他們竟然向我道歉,承認自己本不該強行剃去我的頭髮。他們所有人都請求我原諒他們。”後來,茜邦吉莉的妹妹表示,她看出耶和華見證人所信的才是純真的宗教,並且請見證人跟她研讀聖經。
我們可以看看另一個例子:本杰明是南非一個男子,他29歲的時候,獲知父親突然去世。當時本杰明是家裏惟一的見證人。喪禮舉行時,人人都要列隊走過棺木,撒下一撮泥土。d喪禮結束之後,死者的家人要剃去頭髮。由於本杰明沒有參與這些儀式,家人和鄰居都預料他會受父親的亡魂所懲罰。
本杰明説:“我全心信賴耶和華,所以並沒有遭遇不測。”家庭的其他成員也留意到這件事。後來,他們當中有好幾個人開始跟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並以水浸禮象徵自己獻了身給上帝。本杰明又怎樣?他成為全時傳道員。過去幾年,他還有殊榮以周遊監督的身分探訪耶和華見證人的各會衆。
[腳注]
d 有些人可能認為向墳墓撒一撮泥土或抛一些鮮花是無傷大雅的事。可是如果社區一般人認為這是安撫死者的做法,或者喪禮儀式是由偽宗教的教士主持,基督徒就會避免這樣做。——請參看《儆醒!》1978年3月8日刊第11-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