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真相如何?
無論「地獄」一詞使你想到什麼情景,一般人總覺得那是個罪人受罰的地方。關於罪和罪造成的影響,聖經說:「罪通過一個人進了世間,死又通過罪而來,於是死就傳給所有人,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又說:「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6:23)既然死亡就是犯罪所得的懲罰,這引起了一個根本的問題:人死後會有什麼遭遇?
人死後仍有某種生命,以某種形式存在嗎?死了的人真的在一個炙熱之地受苦嗎?人死後還有希望嗎?就這些問題,聖經基於事實提出了圓滿的答案。
死後仍有生命嗎?
人死後,是不是還有靈魂之類的東西繼續生存呢?請想想第一個人亞當是怎樣獲得生命的。聖經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把生命的氣息吹進他的鼻孔裡,他就成了一個活人。」(創世記2:7)呼吸能夠維持人的生命,但把「生命的氣息」吹進鼻孔裡不只是把空氣吹進肺裡那麼簡單。上帝還要把生命的動力灌注到亞當那未有生命的軀體裡,「啟動」他的生命。除了人之外,這股「生命動力」也存在於地上所有生物體內。(創世記6:17;7:22)由此可見,根據聖經,在我們身體裡頭的,是生命的動力,不是靈魂。我們可以把生命的動力比做電流。電流能使一部機器啟動,發揮功用。但正如電流沒有機器的各種特性,生命的動力也沒有生物的各種特性。生命的動力本身是沒有性格和思想的。
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和柏拉圖認為,人體裡面有靈魂,靈魂在人死後仍然生存,而且永遠不死。但關於人死後的情況,聖經的說法卻截然不同。聖經表明,上帝的忠僕向來都不相信人有不死的靈魂。例如,大衛王知道人死後就不存在了。他說在死域和墳墓中,人根本沒有生命和意識。(詩篇6:4,5)另一個事奉耶和華的君王相信,人死後就「落入墓穴,化為塵土」,沒法再做任何事,連讚美上帝也不能了。(以賽亞書38:16-19)
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後,耶和華向他宣判時清楚表明死亡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上帝說:「你必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吃,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出於土的。你既是塵土,就要歸回塵土。」(創世記3:19)在上帝用地上的塵土創造亞當之前,亞當還沒有生命,他在哪裡呢?根本不存在!他一死,就回復先前未曾存在、沒有生命的狀況。
傳道書9:5,10清楚告訴我們人死後的情況:「活人知道自己必死,死人卻毫無知覺……。凡你的手能做的事,都要盡力去做;因為在你要進的墳墓,沒有工作,沒有計劃,沒有知識,沒有智慧。」死人在哪裡呢?在墳墓裡。我們的親人去世後,就毫無知覺,「沒有工作」,也「沒有智慧」。因此,聖經的觀點是,人死了就不再存在,沒有意識,沒有感覺,沒有思想。
地獄永火滅盡一切?
既然死者沒有意識,惡人死後就不會落到地獄,遭受烈火煎熬。可是,有些聖經譯本確實提到地獄的火,那又該怎樣解釋呢?被這些譯本翻做「地獄」的希臘詞語,譯音是「磯漢拿」,意思是欣嫩谷。a欣嫩谷的火到底是實際的烈焰,還是徹底毀滅的象徵呢?
欣嫩谷位於耶路撒冷城外。當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欣嫩谷是個供人棄置垃圾的地方。《史密斯聖經辭典》說:「人們在這個地方丟棄罪犯的屍體、動物的遺骸,以及各樣污穢的東西。」人把動物的死屍扔進欣嫩谷後,還加上硫磺助燃,讓烈火把屍體完全燒掉。罪犯遭處決後,屍體也會被人扔進去,因為人們覺得罪犯不配在紀念墓裡得到體面的安葬。屍體跌入火中,自然化為灰燼;屍體跌進溝壑,就會潰爛生蛆。大量蛆蟲不把屍體吃得只剩骸骨,就不會死光。
從來沒有人把活著的人或動物扔進欣嫩谷裡活生生地焚燒折磨。所以,如果說欣嫩谷象徵人看不見的境域,人的靈魂在其中被實際的火永遠折磨,被不死的蛆永遠齧噬,就未免無中生有了。由於罪犯死後被人扔進欣嫩谷,不能葬在紀念墓裡,而紀念墓象徵復活的希望,因此耶穌和使徒就用欣嫩谷來象徵永遠毀滅、永遠從上帝所造的宇宙中消失,或「第二種死亡」,即永恆的懲罰。
聖經有一處提到火,卻沒有提到欣嫩谷,說:「死亡和墳墓都被摔到火湖裡去。」這「火湖」只是個象徵,因為死亡和墳墓都不能實際在火裡燃燒。「這個火湖象徵第二種死亡。」經歷這種死亡的人不會有復活的希望。(啟示錄20:14)
火湖跟耶穌談過的「欣嫩谷的火」意思相近。(馬太福音5:22;馬可福音9:47,48)火湖象徵永遠的毀滅。當人類擺脫罪和死亡的懲罰之後,死亡和墳墓就會被扔進火湖裡,永遠消失。故意犯罪、有過不改的人,下場也是落到火湖裡,從此不再存在。(啟示錄21:8)另一方面,那些在墳墓裡的人,耶和華會記得他們,讓他們有奇妙的前途。
墳墓空空如也!
啟示錄20:13節說:「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墳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不錯,聖經所說的人類墳墓會變得空蕩蕩。正如耶穌應許:「時候要到,所有在紀念墓裡的人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約翰福音5:28,29)千千萬萬死去的人,儘管眼下已經不存在,但耶和華依然記得他們,並會在地上重建的樂園裡使他們復活。(路加福音23:43;使徒行傳24:15)
復活的人會生活在上帝建立的新世界裡,如果他們謹守上帝正義的律法,就不會再次死亡。(以賽亞書25:8)耶和華「要擦去他們的所有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哀慟、呼號、痛苦」。事實上,「從前的事」都會成為過去。(啟示錄21:4)對那些在「紀念墓」裡的人來說,這是多大的福分!由於這個緣故,我們實在很應該加深對耶和華上帝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認識。(約翰福音17:3)
[腳注]
a 《希臘語經卷》有12個地方出現「磯漢拿」一詞,《和合本》都譯為「地獄」。
[第5頁的圖片]
約伯求上帝讓他死去,好得著保護
[第6頁的圖片]
欣嫩谷的火——永遠毀滅的象徵
[第7頁的圖片]
所有在紀念墓裡的人都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