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並沒有這樣說!
許多被一般人認為來自聖經的主張在聖經裡根本找不到。請檢查一下以下討論的各點,看看你是否以為聖經有教人相信它們。然後查考一下聖經其實說什麼。這樣行可以使你對聖經這本書與及它在今日對我們具有的意義更感興趣。
「上帝在七個24小時的日內創造地球」
人們對聖經的創世記記載時常提出一個異議是,聖經說上帝在七個24小時的日內創造地球,可能你想要讀讀這段記載,它在你的聖經裡創世記1:1-2:4第一章第一節至第二章四節。
讀完之後你有發現聖經在任何地方說所提及的「日」限於二十四小時嗎?在這段經文裡,「日」這字不可能總是指一段二十四小時的時期,因為在全段記載的末尾,聖經將記載提及的所有「日」子總括起來而稱之為「耶和華創造天地的日子(單數)」(創世記2:4)顯然「日」一字在這裡並不意味到二十四小時,因為它將整段創造時期均包括在內。
「日」這字同時可以指「時代」。我們談及「挪亞的日子,」「該撒的日子,」或用「日」一詞來指其他超過二十四小時,但卻有一個確定的開始和結束的時代。
我們應該留意到這七個大創造日並不包括宇宙的創造在內,反之僅是指上帝使地球成為人類居所的過程而已。聖經沒有說明太陽、星宿、行星或地球在什麼時候被造。創世記1:1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但是它沒有說這「起初」在什麼時候,或上帝創造宇宙之後過了多少時候才到下一節經文所提及的七「日」的開始。
另一個重要之點是頭六日均結束了——但第七日卻沒有!論及頭六日結束的記載所用的一句話與論及第六日結束所用的話相似:「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創世記1:5,8,13,19,23,31)但是這句結語並沒有出現在上帝安息的第七日。
四千多年之後,使徒保羅了解到這第七日,安息日,仍然繼續著。他特別提及創世記的這個安息日說:「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希伯來書4:4,11)很合理地,耶穌基督(馬太福音12:8表明他是「安息日的主」)的千年和平統治乃是上帝的大安息日的一部分。所以創世記所提及的「第七日」(上帝在那日停止對地球的物質創造)包括亞當以後的六千年聖經歷史與及啟示錄20:1-6指示將要來臨的基督千年統治。所以,如果七個創造「日」中的頭六日與最後一日的長度相等,每一日就必定長達七千年!
所以創世記所描述的創造時期延續了數萬年之久,當其實正如聖經說,上帝採取確定的步驟使地球變成宜於人類居住。
「性關係就是『原罪』」
許多人看來認為夏娃的「原罪」就是受亞當所誘姦,這是真的嗎?聖經說不是!
聖經說上帝造夏娃作亞當的「助手」或「補足者」。聖經的記載稱他們為「男人和女人。」(創世記2:20,25)他們發生關係並不是淫亂(未婚男女發生性關係),也不是通姦(已婚的人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反之他們的婚姻關係是聖潔的,因為上帝吩咐他們要生兒育女,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記1:28。
那末他們所犯的罪是什麼呢?聖經明確地指出他們的罪過就是吃了一個上帝吩咐他們不可吃的實際果子(聖經並沒有說它是一個「蘋果」)這是一件簡單的事,但卻十分嚴重。這是對上帝的權威的公然藐視。夏娃揀選了自行決定「善惡」——決定她應該做什麼或不應該做什麼——的途徑而不接受上帝對事情所作的決定。亞當所犯的罪就是跟隨妻子行走這條忤逆的途徑。
「耶穌死在『十字架』上」
「我知道耶穌死在十字架上,」可能有人說。「我讀過許多次了。」
但是令許多人震驚的是,聖經並沒有表示耶穌被釘在其上的木頭有一條橫架。事實上,證據表明情形剛相反。研究宗教藝術的著名法國權威路易·列歐寫道:「福音沒有明確地告訴我們十字架的形狀。希臘文的史特勞斯(Stauros)一字可以指一條單一的柱而不像拉丁文的克勞斯(Crux)一樣暗示到兩條交叉的木頭。看來原本基督被描述為被釘在一條木柱上。」——請參看使徒行傳5:30;10:39。
「十字架」是遠在基督時代之前的一種宗教象徵物。一本法文的天主教辭典承認:「無可否認,異教徒採用十字架作為一種宗教象徵物。在亞洲、歐洲、甚至非洲的石碑上均發現有許多不同形式的十字架。」
既然聖經並沒有描述其形狀,而聖經所用的希臘字意味到「木頭」,「木柱」或「樹」而不是「十字架」,所以聲稱基督死於其上的木柱有一條橫木的人其實有責任去證明這件事。由於耶穌使徒的寫作絕沒有描述「十字架崇拜,」反之十字架只是異教徒的一種「神聖」象徵物,今日的真正基督徒不贊同這種崇拜。
「教士不應該結婚」
今日人們對這個問題爭論得十分激烈——尤其一些有一個近親在這方面作了犧牲的人為然。
羅馬天主教的學者指示使徒保羅並沒有吩咐人過獨身生活。天主教學者在《聖經百科全書辭典》中寫道:「即使不是所有使徒都結了婚,只少大部分都像彼得一樣無疑結了婚。」為了證明彼得結了婚,這本天主教典籍引證兩節經文:馬太福音8:14和哥林多前書9:5前一節經文說及彼得的「岳母。」第二節保羅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取信主的姐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麼?」
正如這節聖經指出,誰有妻子呢?「其餘的使徒。」「主的弟兄。」「磯法。」磯法是誰?不是別人,就是彼得。天主教聲稱他是第一任教皇,而保羅說彼得是個結了婚的人!
聖經沒有吩咐以色列的祭司保持獨身,也沒有吩咐基督徒小組的監督這樣行。所以羅馬天主教《聖經百科全書辭典》論及耶穌使徒的寫作說:「聖保祿清楚指出基督徒沒有義務保持獨身。」它補充說:「在新約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要求甚或提議教士保持獨身。」
「耶穌有名字——上帝則沒有」
上帝的兒子有一個名字:耶穌。但是他的天父呢?
「上帝」並不是他的名字。「上帝」這詞不是一個名字,而是個銜頭。它適用於「任何被人奉為神祇的東西,」包括偶像和其他人。(《韋氏新大學辭典》,1960年版,355頁)全能的造物主有一個名字以別於所有這些假神嗎?
不錯,在希伯來原文的聖經裡(聖經有四分之三以這種文字寫成),天地偉大的造物主被人以他的名字去稱呼達數千次之多。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宗教學者,均承認這件事實,雖然他們教會中許多分子對這名字認識很少。
《聖經百科全書》說:「耶和華,或更正確地,耶威,確實是以色列的上帝的『專有名字。』」基督新教的《新聖經辭典》說:「嚴格地說來,耶威是上帝的獨一『名字。』在創世記裡,凡是Shem(『名』)一字與上帝並題時,這名字就是耶威。亞伯拉罕或以撒建築祭壇時均『求告耶威的名。』」
天主教教士韋格樂編的法文《聖經辭典》說:「耶和華,《舊約聖經》中上帝的專有名字。在希伯來文聖經裡沒有其他神聖的名字如此常用。它單獨或與其他神聖的名字一同出現大約有六千次。」
Jehovah(耶和華)、Jahweh(亞威)、Yahweh(耶威)——這些都是上帝的名字由希伯來文的四字神名譯成英文的各種不同的譯法。古代的人在日常談話中使用這個名字將真正的上帝與假神區別開來。除了詩篇83:18及其他幾節經文例外。聖經的《英皇雅各譯本》(英文)大都使用「主」(Lord)一詞去代替上帝的名字。可是有許多聖經譯本都正確地保留上帝的真正名字,凡是這名字在聖經原文出現的地方均將其譯作「Jehovah」(耶和華)或「Yahweh」(耶威)。
聖經的主張如何?
不錯,真正的聖經道理與一般人時常所說的聖經道理大有分別。這件事實豈不引起你的好奇心麼?你想知道聖經其實主張什麼與及它所提出關於人類前途的偉大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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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你現在是否有宗教信仰,你都應該知道這本受上帝感示的古書實際含有什麼真理。你甚至可能發現這種令人振奮的知識會推使你表現出很久以前第一世紀基督徒所表現的那種熱心,活躍和虔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