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洪水之後,挪亞從方舟放出一隻鴿子,後來牠飛回來,「嘴裡叼著一個新擰下來的橄欖葉子。」(創世記8:10,11)那些樹不是已在洪水時被沖毀了麼?那隻鴿子從那裡得來這片橄欖葉呢?——美國C.J.君問。
雖然洪水無疑對許多花草樹木有很壞的影響,一棵橄欖樹能夠渡過這場洪災卻看來並不是不可能的。橄欖樹是非常強壯的。據說「一顆老樹可以繼續發出新枝,它的生命力似乎是無限的。」(The New Schaff-Herog Encyclopedia of Religious Knowledge, 第四卷,第404頁)同時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希臘的哲學家和科學家提阿夫拉斯塔斯及羅馬的博物學家派拉尼長老均說橄欖樹曾在紅海的海底生長而仍保持它的蔥綠。因此,在洪水時橄欖樹可能被淹沒水底多月而沒有死去。到水退時,被水淹沒的橄欖樹遂再度露在乾地上而發出新葉,所以那鴿子可以很容易地得到一片樹葉。鴿子嘴裡銜著新摘下的橄欖葉飛回方舟,對方舟裡的人來說是很有意義的。這樣「挪亞就知道地上的水退了」。——創世記8:11
● 一對已婚的基督徒收養一個孩子是適當的嗎?——美國J.W.君問。
收養一個孩子乃是已婚的夫妻必須自行決定的一件事。這情形正如決定是否要有一個親生的孩子一樣,一對夫婦對這件事所作的決定不會成為其他的人作決定的準繩。我們亦不應該批評其他的人在這些事上所選擇的途徑。
守望台社沒有作任何協助人收養孩子的安排。社方沒有保存一張願把自己的孩子過繼給別人的人的名單,也無法在這些事上予人法律上的幫助。
一對夫婦若合法地收養一個孩子,他們所負的責任和得到一個親生的孩子的父母一樣。因此,收養孩子的基督徒會希望給予孩子適當的照料,不僅留意後者在物質上的需要,同時更重要的是留意他在靈性上的需要。收養孩子的父親是一家之主,他應該適當地對孩子在物質和靈性上的福到負起主要的責任。——提摩太前書5:8;以賽亞書38:19;以弗所書5:21-6:4
有些基督徒認為沒有孩子或較少兒女可以容許他們以更多時間事奉耶和華上帝。例如,沒有孩子的夫婦不用負擔養育兒女的責任,因此能夠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直接從事王國的事務。——馬太福音6:33。
當然,夫婦必須決定他們自己的事務。他們了解自己的環境和願望。所以應否收養孩子的問題由他們自己決定。——加拉太書6:5
● 誰是聖經所提及的沙拉的父親?是該南抑或亞法撒?——美國J.B.君問。
顯然亞法撒是沙拉的父親,可是由於某些經文表面上的矛盾以致產生了以上的問題,例如,根據希伯來聖經的馬所利抄本,創世記10:24和歷代志上1:18指出亞法撒是沙拉的父親。在另一方面,路加在通過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基督家譜中,在路加福音3:35,36說沙拉是「該南的兒子,該南是亞法撒的兒子。」
當我們考慮這個問題時,有一個值得留意之點就是該南這名字不見於現存的希伯來文聖經的希伯來文手抄卷裡,而且所有的古代譯本和《他爾根經》亦沒有這個名字。
許多人相信該南這名字不見於路加原本所寫的福音裡。請留意《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新世界譯本》,1950年版,的路加福音3:36在腳註中指示「該南的兒子」這句沒有出現在公元第六世紀的《劍橋手抄本》裡,這種省略與馬所利抄本的創世記10:24;11:12和歷代志上1:18是一致的。可是,該南(Cainan)這個名字可能是「迦勒底」(Chaldean)一字的訛誤。因此,希臘文聖經的路加福音3:36可能曾一度是「迦勒底的亞法撒的兒子。」
亞法撒和該南可能指同一個人這件事實曾由《上帝所不可能說謊的事》一書反映出來。在它的第112和113頁由一幅名為「上帝的兒子,『女人』的後裔的屬地世系的圖表。」這個圖表在亞法撒之後將該南的名字置於括弧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