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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隱從那裡獲得妻子?守望台1975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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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未列出名字的兄弟。這些人一起長大成人而構成地上的原始家庭。
後來亞當的這兩個兒子獻祭給上帝。該隱妒忌亞伯,因為上帝悅納亞伯和他的供物,卻不悅納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容許自己對亞伯的憎恨發展下去,終於殺了亞伯——創世記4:1-8;約翰一書3:10-12。
由於該隱做了這件惡事,上帝判定將他放逐,遠離他其餘的親屬。聖經說:「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園東邊『逃亡』[挪得]之地。——創世記4:9-16。
可是,請留意聖經並沒有說該隱在「逃亡」之地娶妻。他解釋說:「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創世記4:17。
那麼,該隱是在哪裡娶妻的呢?顯然是從他自己的家人中。他的妻子是他的胞妹,亞當和夏娃的女兒。該隱在殺害亞伯時可能已結了婚,或在出事之後不久娶了一位妹子為妻。後來他和妻子一起去到「逃亡」之地,在那裡定居下來建立家室。
「但這種結合是亂倫的!」也許有人會反對說。這項反對表示他們知道,今日的同胞兄妹結婚會對兒女有很大危險。他們的兒女往往生下來便是畸形或白痴的。今日許多地方的法律都禁止近親通婚。
可是,我們必須記得,初民的環境與今日不同。亞當和夏娃被造成完美無疵,並且受命「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這便需要他們的兒女彼此婚配生育。(創世記1:28)既是完美的人類,他的兒子應當和父母一樣完美。
雖然亞當和夏娃犯了罪而變成不完美,該隱和他的兄弟姐妹的體質依然接近完美的地步,因此所生的兒女也不會受到像今日由這種結合所生的兒女一般的惡劣影響。甚至在大約2000年之後,上帝的忠僕亞伯拉罕娶了同父異母的妹子撒拉為妻,上帝也沒有表示不悅(創世記20:12)後來再過了450年左右,上帝認為應該為以色列國制定律法禁止亂倫,違者判以死刑。(利未記18:8-17)顯然那時人的不完美已發展至近親通婚不再安全的程度。
因此,該隱從哪裡娶得妻子的問題其實不難回答。聖經本身已提供了答案,但顯然我們要留心閱讀聖經的內容才能獲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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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正的崇拜要求人痛下決心守望台1975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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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真的崇拜要求人痛下決心
耶穌在地上時曾清楚指出,人若要成為他的門徒便需立下堅定的決心,包括在生活上作出真正的改變。他說:「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33)這意味到——並非每個想成為耶穌門徒的人都必需拋棄財產——每個人都必需將物質東西置於次要地位,不讓任何東西阻礙他事奉上帝及成為他兒子的忠心門徒。——參閱提摩太前書6:17-19;希伯來書13:5。
每年有盈千累萬的人以身作則表明這件事的真確性。他們樂於在生活方式上作出重大的改變,即使這種改變是其他的人認為不利和不智的。
來自巴西的一位少婦聲稱她甘願改變是為了在生活上與聖經的訓示一致。她解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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