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要忘記你是個見證人
“耶和華説,‘你們是我的見證,我也是上帝。’”——以賽亞書43:12。
1.(甲)地上的人所能享有的最大權利是甚麽?(乙)“見證人”一詞的定義是甚麽?
地上沒有任何權利比成為真正的上帝耶和華的見證人更為偉大。見證人是“一個為了支持某項運動或在裁判的法庭面前作證的人。”(《韋氏新大學辭典》)耶穌基督為全宇宙最重大的事務——耶和華上帝的事務——作見證。聖經説,耶穌“向本丢彼拉多作過那美好[的]見證。”(提摩太前書6:13)耶穌受審時對這位羅馬總督説過些甚麽話呢?
2.耶穌基督為甚麽作見證?
2 為了回答當時向他提出的一個問題,耶穌宣布説:“你説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約翰福音18:37)不錯,耶穌清楚表明他來到世上是要為上帝的真理作見證。這樣行包括為他自己作彌賽亞君王的職位作見證。耶穌也為上帝的名字耶和華作見證。因此耶穌可以在他對天父所作的禱告中説:“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約翰福音17:6)直至耶穌以人的身分死去的日子,他一直深深意識到自己有義務要作耶和華的見證人。耶穌的確從沒有忘記他是個見證人。
“忠信真實的見證人”所立的榜樣
3.(甲)誰是“忠信真實的見證人”?(乙)老底嘉的小組有甚麽事發生?耶穌提出甚麽勸告?
3 耶穌忠貞、熱心地執行他身為耶和華的見證人所負的任務。他在這方面為獻了身的基督徒立下極優良的榜樣。在這方面,耶穌對老底嘉小組所提出的勸告也頗值得留意。看來這個小組被物慾分散了注意,以致在為耶和華及彌賽亞王國作見證方面變成“不冷也不熱”。因此耶穌敦促他們“要熱心,也要悔改。”在未向這個小組提出勸告之前,他首先指出,“那位阿們的,忠信真實的見證人……這樣説。”——啟示錄3:14-19,《新譯》。
4.(甲)為甚麽耶穌自稱為“阿們”?(乙)耶穌要老底嘉的基督徒永不忘記甚麽事?
4 首先,耶穌自稱為“阿們”。為甚麽呢?因為耶和華差他降世對上帝所有的應許成為“阿們”(意即“是的”)。耶穌使上帝的應許得以實現。(哥林多後書1:20)接着耶穌表明自己是“忠信真實的見證人”。為甚麽呢?為了使小組能够以他為榜樣,受到鼓勵改過自新而再次“熱心”為耶和華作見證。上帝的兒子要老底嘉的基督徒永不忘記他們應當努力為上帝及彌賽亞王國作見證。
5.耶穌怎樣是今日耶和華見證人的榜樣?
5 耶穌要所有門徒成為忠貞、熱心的見證人,直至這個邪惡的事物制度的末了。耶穌説,“這王國的好消息要傳遍為人所居的大地,對萬國作一個見證,然後末日便會來到。”(馬太福音24:14,《新世》;使徒行傳1:6-8)“忠信真實的見證人”在言行方面均為今日耶和華手下真正的基督徒見證人立下深具鼓勵的榜樣。他們看出自己享有偉大的權利去維護上帝的聖名及作耶和華手下忠貞的僕人;他們將上帝的話緊記在心:“你們是我的見證,我也是上帝。”——以賽亞書43:10-12。
何以必須永不忘記
6.(甲)關於屬靈的光,耶和華的見證人享有甚麽權利?(乙)我們可以向自己提出一些甚麽問題?
6 你若是耶和華手下獻了身、受了浸的見證人,務要對自己所享的偉大權利——為宇宙的最高主宰服務——保持醒覺。要記得,‘忠信的見證人’是“世上的光”。(啟示錄1:5;約翰福音8:12)因此,所有耶和華見證人都必須發出光來,努力幫助人明白上帝的旨意。正如把燈放在籃底下而非放在燈台上是不適當的,真正基督徒將光隱蔽起來也同樣地不合理。反之,他必須發出光來,使所有與他發生接觸的人均獲得他自己所享有的屬靈之光的裨益。因此耶穌吩咐門徒説:“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以一個組織而言,今日耶和華見證人在普世均深受人注意——他們有如山頂上的一座城,發出照射遠近的光來一般。但是你個人有隨時發出光來嗎?你是否時刻意識到你有權利為耶和華作見證?
7.我們永不應當忘記自己是耶和華見證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甚麽?
7 為甚麽我們必須永不忘記自己是耶和華的見證人呢?一個主要理由是我們生活在世上,日常生活的種種壓力、生活的各種憂慮和不勝枚舉的娛樂消遣可以很容易使我們忘記向人談論真正的上帝和他的旨意。為了我們的益處和警戒我們,耶穌説:“你們要儆醒,……也要準備妥當,因為在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馬太福音24:42-44,《新譯》)為甚麽這是個有益的警告呢?因為分心可以導致毁滅——不錯,當耶穌來到對這個事物制度執行判決時,分心的人會遭受毁滅。——啟示錄19:11-21。
8,9.我們考慮一下挪亞日子分心的人可以怎樣使我們得益?
8 請想想在挪亞的日子有甚麽事發生。當時有這麽多令人分心的事,以致一般人對挪亞努力傳道和建造方舟一事一笑置之!他們‘毫不理會’,由於漫不經心而措手不及,以致全部遭受毁滅。——馬太福音24:36-39。
9 那末,我們是否會被今日的世界和世上許多娛樂消遣分散我們的注意呢?我們若完全分散精神,以致沒有履行我們作耶穌門徒的義務,就可以為自己帶來殺身之禍。既然如此,我們必須保持醒覺才行。我們若隨時作妥準備,永不忽略自己所負的責任,就不致和世上許多分心的人一同遭受毁滅。——路加福音17:26-30;21:34-36。
10.所有真正的基督徒均負有甚麽重要的工作任務?
10 因此我們切不可忘記我們負有重大的任務要宣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馬可福音13:10)無論我們是誰或在耶和華的組織裏持有甚麽職位,我們都有責任要向别人宣布我們所懷的希望。(羅馬書10:10;哥林多前書9:16)在許多國家中我們能够自由地逐户向人傳講王國的信息。但在享有傳道自由的國家中,人們可能對宗教不感興趣,你也許在别人門口很少有與人交談的機會。若是如此,你特别需要留意把握其他機會發出光來。
11.關於對耶和華所作的事奉,耶穌的跟從者屬於“這道”一事顯示甚麽?
11 即使你有固定的時候參加見證工作的某些活動,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僕人仍然應當隨時隨地以言行讚美他。你正這樣行嗎?耶穌的早期門徒被人稱為屬於“這道”。(使徒行傳9:1,2)因此他們並非只是一個月撥出幾小時來事奉上帝。反之他們的事奉乃是一種生活方式!我們若是不經常的王國傳道員,很少參加作見證的活動,我們可説是與第一世紀的基督徒相似嗎?我們若很少或完全沒有對别人談及自己所懷的希望,我們可以自稱為耶和華見證人嗎?
運用時間幫助别人
12,13.(甲)我們可以怎樣在靈性上強化自己?(乙)為甚麽我們應當把我們在組外傳道上遇見的感興趣人士記下來?
12 我們若要幫助别人踏上導至在上帝公義的新規制裏享永生的道路,就必須明智地運用時間。但是,為了幫助别人,我們必須先強化自己。我們必須經常吸收靈糧以鞏固自己的信心。我們不會僅以作“小孩子”為足,反之我們務要“努力進到成熟的地步。”(以弗所書4:14;希伯來書6:1,《新譯》)當我們經常逐户向人作見證時,我們有負起進一步的責任,把與綿羊相若的人記下來嗎?别人若聆聽我們的聖經信息或對上帝的道和王國表現興趣,我們怎樣行呢?我們懷有足够的關注把對方的姓名、地址和我們所討論的題目記下來,然後回去探訪他們以求進一步引起他們的興趣嗎?
13 我們若在靈性上保持警醒,就能够隨時隨地製造機會向人傳講上帝的道。願我們懷着喜樂如此行,心裏充滿我們從偉大的教師耶和華所學得的真理。——以賽亞書30:20,21。
留意機會作非正式的見證
14.(甲)有些人通過怎樣的見證活動獲悉上帝的真理?(乙)非正式的見證應當取代經常的組外傳道嗎?
14 有些人由於與親戚、朋友、同事、鄰舍等所作的接觸而得以認識上帝的真理。例如在一個有238名受了浸的見證人的群體中,有百分之40是藉着非正式的見證而認識聖經真理的。當然,這不應當取代組外的傳道,你經常逐户向人作見證,作回訪或類似的活動。——使徒行傳5:42;20:20。
15.關於非正式的見證,耶穌立下怎樣的榜樣?
15 可是,“忠信真實的見證人”耶穌在作非正式的見證方面為我們立下優良的榜樣。例如有一次耶穌“往前走”時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坐在税關上,”便對後者説話而獲得良好結果。(馬太福音9:9)在另一次,雖然當時耶穌頗為疲倦,他卻把握機會對一個來到叙加的井旁打水的婦人談及真理。這項談話導致許多撒瑪利亞人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約翰福音4:5-30,39-42。
16.使徒保羅在作見證方面立下甚麽優良榜樣?
16 使徒保羅也把握每個機會對人談及耶和華的道。保羅在雅典時‘天天在市中心對他所遇見的人傳道。’(使徒行傳17:17,《新譯》)當他在羅馬受軟禁時,“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上帝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使徒行傳28:30,31)這一切無疑應當促使我們永不錯過任何作見證的機會!
17.除了經常的組外傳道之外,我們還有甚麽機會對别人作見證?
17 除了經常的組外傳道之外,我們還有其他許多機會向人作見證。我們的同事、同學、親戚和相識的人都需要聽聞耶和華和他的旨意。當乘搭公共汽車、飛機或火車時,我們也許能够與别人攀談而進一步為王國作一個見證。我們也許能够將“好消息”與旅館和汽車旅店的經理、汽油站的服務員、餐室飯店的工作人員或計程汽車司機分享。在家裏,我們可以對上門推銷或送貨的人作見證。事實上,甚至在住院留醫時我們也能够對看護、醫生和病人作見證!當在醫院康復之際,許多耶和華見證人曾幫助其他病人獲知上帝的新規制,在其中人人都會享有完美的健康。
18.(甲)你若猶豫不敢把握機會向人作見證,我們提議你怎樣行?(乙)向親友作見證時,我們應當表現甚麽品質?
18 因此,身為耶和華的見證人,你把握每個機會向人宣揚王國信息是多麽重要的事!換言之,永不要忘記你是個見證人!但是你若看見有機會作見證,但卻猶豫不決,那又如何呢?若然便要禱告求上帝給你勇氣向人傳講真理。你會獲得一些你若噤口不言便會錯過了的豐盛祝福。(可參閲使徒行傳4:29-31。)當然,對親屬和認識的人作見證也許容易一點。但是要對他們表現機巧、仁慈和耐心,不要因為與他們相熟便放肆隨便。要懷有遠大的看法,逐漸幫助他們對聖經真理養成體會。
良好的品行——作見證的方式之一
19.我們所從事的見證工作與我們的品行有甚麽關係?
19 我們所作的見證並非僅限於口頭上。使徒保羅將良好的行為與基督徒發出光來一事相提並論。他促請腓立比的基督徒‘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他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立比書2:14,15)在一個道德腐敗的黑暗世界裏,耶和華的見證人必須好像明燈照耀一般。的確,忠心的基督徒以口頭的見證將真理之道反映出來,並且以良好、正直的行為發出光來。願所有耶和華見證人都憑着他們的生活方式及所傳講的聖經真理表明自己是忠貞的發光者!
20.我們的良好品行可以對别人有甚麽影響?
20 使徒彼得強調同一的要點,他寫道:“你們在教外人中,應當品行端正,……[使别人]因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就要在鑑察的日子頌讚上帝。”(彼得前書2:12,《新譯》)當然,並非所有人都會頌讚上帝而在他鑑察的日子成為耶和華見證人。大部份人均不會歸附上帝的彌賽亞王國和遵守其崇高的行為標準。但有些與綿羊相若的旁觀者會看出我們的確代表純真的基督教。我們的良好行為會令他們獲得深刻印象,促使他們與我們一同宣揚“王國的好消息”(馬太福音24:14)當這些人成為耶和華的見證人而與我們一起頌讚上帝時,我們感到多大的喜樂!
21.耶和華見證人應當懷着甚麽態度遵行上帝的旨意?
21 因此,要盡心竭力執行耶和華的工作和旨意。(馬太福音22:37)要記得,耶和華見證人應當時時刻刻讚美上帝。“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我的心哪,你要讚美耶和華。我一生要讚美耶和華。”(詩篇146:1,2)不錯,‘要一生讚美耶和華。’你若永不忘記你是個見證人,你的一生便可以延續到永遠。
你會怎樣回答?
◻ 世上的人所能享有的最大權利是甚麽?
◻ 耶穌基督怎樣是今日耶和華見證人的榜樣?
◻ 所有耶和華見證人負有甚麽重大的工作任務?
◻ 經常參與組外傳道應當受非正式的見證所取代嗎?
◻ 我們的品行與見證工作有甚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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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從沒有忘記他是耶和華的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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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常的組外傳道及非正式的場合熱心向人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