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信上帝?
你信上帝嗎?有些人相信,並且以此自豪而認為他們比不信的人「更好」。但是你若是個自稱相信上帝的人,假如有人問你有什麼理由要相信,你能夠清楚解釋你為什麼相信上帝嗎?
令人驚異地,大部份自稱為基督徒的人都不能做到這點。有些人相信上帝僅因為他們的父母相信或者因為在他們居住的地方一般人都相信。但是這並不能說服別人相信上帝,對嗎?其實有許多人,甚至有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的兒女,懷疑上帝存在的原因之一就是信徒無法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解釋他們的信仰。老實說,除非令一個人心悅誠服地相信上帝,否則他便不可能在遭受壓力時仍然保持這種信仰。
一種對上帝的合理信仰必須以事實為根據,而這些事實是我們憑著理智決定是對的。但是正如一位古代的聖經執筆者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約翰福音1:18)因此若要堅信有上帝存在,我們的信仰必須以所觀察到的其他事物及我們積累所得的個人經驗為根據。然後憑著我們的推理能力,我們能夠對上帝養成一種牢不可破的信仰。
什麼使萬物產生?
例如你若舉頭仰望廣闊無垠,繁星密佈的天空,你腦海裡會產生什麼思想呢?你會受感動去推想這些東西的來源嗎?這就是所謂由「效果」推想「成因」。對現存的「效果」,宇宙的萬物,所作的推想顯示其中必定有「成因」。但是我們有理由問道,『為什麼這成因必定是上帝?它不可以只是盲目的機緣嗎?』
請考慮一下經驗向你表明的事實。一個腕錶顯然有一個成因或製造者。一個經過精心設計的時計豈不是透露一些關於成因的事實,表明它是一個有精密頭腦和設計能力的人的產品嗎?它是由一個有智慧的人製造的。
可是地上的人卻憑著偉大的天體較準時鐘的時間。天體有規律的運行以及地上某些原子的震動使今日的人能夠將時鐘的準確程度較到差距只及一秒的幾分之一。受造物中這種精妙的設計豈不同時顯露出智慧嗎?你有見過智慧能夠脫離個性而存在嗎?所以,因果律使我們不得不承認受造物的存在證明有一位創造萬物的聰慧主宰存在,這位主宰便是上帝。
同樣地,生命本身又如何呢?你曾見過生命不是來自生命而是來自其他來源嗎?懷疑上帝存在的人通常試圖規避這個簡單的問題。但是他們卻面對其他同樣簡單卻令人大惑不解的問題,像賀爾·波蘭德在《恆久不變的模式》一書中所提出的一般:
「那些解釋生命的始源是化學元素的一種偶合的人承認這件事在今日的情形之下不可能發生。他們正退而承認,也許不知不覺地,會有一種力量促成這種偶合。這力量是什麼呢?相信生命起初在太空遙遠星球的原始海洋裡出現的人承認當時在其他地方有生命存在。這生命是在那裡及怎樣產生的呢?那些將生命的起源、追溯到核酸,並聲言構成遺傳因子的物質可以複製的人承認他們不知道遺傳因子或核酸從何處獲得生命力及它們所指定的模式。這種力量和模式來自何處呢?如果這是由元素組合的方式促成的,為什麼各元素要以這種方式組合呢?這些問題極難得解答。」——(1959年)第224頁。
根據我們已知的事實,理智迫使我們承認只有一位活的造物主才能夠產生生命。
良心從何而來?
我們也必須相信上帝才能解釋人何以有良心。為什麼我們這樣說呢?對這個問題稍作研究便會將原因透露出來。
無論人生活在什麼時代和什麼地方,人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是非感(有時也稱為道德律或自然律則)去指引他們的行為。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大學的P.R.柯爾文·諾頓論及這件事說:
「我們發覺自然律則(或一種是非感)有三種特徵:(1)普遍性,自古至今在各種民族中,是非的觀念都是一樣的;(2)必需性,因為這是對人的理性的一種要求;(3)不變性,因為它並不受人的各種權威所支配。」
可是有些人可能提出異議說,有時一個人憑良心說某種行為是完全「對」的,另一個人卻可能說它是完全「錯」的。但是與生俱來的天然律卻一貫地責備每個社會中同一類的主要惡行。人類學家M.F.阿士利·孟塔古說;
「謀殺被普遍視為一種罪行,謀殺者若被捕定罪,懲罰通常是死刑。……禁止亂倫是十分普遍的規定。……私有財產普遍受人尊重。在一切沒有文字的社會中,人民對動產、不動產和無形產均享有個別的擁有權。」——《人類學與人性》(1957年),第58,63,64頁。
顯然地,謀殺與所謂自衛之間的區別,正如究竟怎樣的關係才被視為「亂倫」在不同的社會中有些微的差異。在農業社會裡禁止偷竊的法律會與在工業社會裡的有所不同。但是劣根性的行為均普遍被視為惡事。(請參考聖經的羅馬書2:14,15)毋怪倫敦大學的前任教授R.W.費夫說:
「原始道德的規條與一個具有高度文明的社會所遵守的法律在許多方面均大致相同。」
事實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我們這個二十世紀「具有高度文明的社會」在紐倫堡運用良心律去判某些納粹戰犯在法律上有罪。雖然這些人辯稱他們只是服從納粹的法律和他們自己的政府長官,他們卻被判決應該遵守「較高的自然公平律則」。在公言不信有神的共產中國也看來有一種強烈的道德感存在,因為該國採取行動清除賣淫等陋習。
這種普遍的自然律則,道德律或良心律,從何而來呢?你知道有任何法律沒有立法者嗎?再者,認為造益及保存整個人類社會的自然律則必定由一位具有強烈道德感的立法者所制訂豈不是很合理嗎?這位具有高度道德感的立法者就是上帝。
聖經本身證明上帝存在
聖經也是證明上帝存在的證據。怎會如此呢?
聖經含有很多預言或預示。如果沒有上帝存在,這些預言怎可能產生呢?聖經怎能夠在事前幾百年預言到耶穌的誕生地點?(彌迦書5:2;馬太福音2:1-6)他的家系?(創世記22:15-18;49:10;撒母耳記下7:8-16;馬太福音1:1,2,6)他在什麼時候以彌賽亞的身份出現?(但以理書9:24-27)無疑耶穌自己無法控制這些因素。但是聖經裡這些預言及其他數以百計屬於這類的預言均獲得了應驗。這怎可能呢——除非有一位具有先見之明的上帝存在?沒有任何人具有這種預見未來的能力。
再者,聖經對那些實際將其原則付諸實行的人的幫助也證明有一位上帝存在。一項對照可以幫助我們明白這點。
目前人類正面對許多難題。很少人對於任何永久的補救辦法懷有樂觀的看法。有一位科學家在非常保守的《科學》雜誌中說:
「我們活至1980年的機會可能甚至不及一半。……時間如此短促乃是由於我們的難題性質十分嚴重之故。」
你每日在報章上均讀到關於種族衝突、軍備競爭、罪案激增和家庭破裂等難題,這豈不是證實了上述科學家的研究結果嗎?
與此相反地,散佈世上二百多個國家和海島的一百五十多萬個耶和華見證人卻努力運用聖經原則去應付他們在生活上所面對的這些難題。結果如何呢?請看看一些例子:
關於種族關係,你看見世上各國在這方面有真正的改善嗎?大部份人都會立即說『沒有』;在各大洲均有強烈的種族仇恨存在。但是關於耶和華見證人我們卻讀到一段這樣的評論;
「他們真正對各種族的人懷有高度的尊重,這使我獲得很深印象。見證人不像有些人一樣僅在口頭上唱天下一家的高調,反之他們歡迎所有人加入他們的群體——甚至享有特別的領導地位——不論這些人的膚色如何。」
G.諾曼艾·地在《聖經與宗教報》中撰文。人類幾千年來的努力能夠制止戰爭發生嗎?現在列國所儲備的戰爭武器豈不是比以前更多嗎?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耶和華見證人都將聖經在以賽亞書2:2-4所說的話視為來自上帝的命令而切實『將刀打成犁頭。』國家主義的障礙並不能使他們彼此仇視殘殺。薩克拉曼金(加利福尼亞州)的《聯邦》雜誌在1965年的社論中說:
「全世界的人若都遵守耶和華見證人的教條而生活,世上便不會再有流血事件和仇恨,愛便會君臨萬邦。」
再者,罪行雖然在世上許多國家中日益猖獗,耶和華見證人卻以奉公守法著稱。皮斯加塔威(新澤西州)的《紀事報》說:
「1950年當耶和華見證人在這裡[舉行大會]時,我們親自與他們接觸過;我們憑著經驗知道他們竭盡可能忠實地遵守本市的所有法律。」
離婚率和少年犯罪率正急劇上昇。但是行為良好的家庭卻是見證人的特徵。《產銅地帶的基督徒》一書論及在非洲若干國家中的見證人家庭說:
「《守望台》的父母更努力幫助家裡的青年人。……我們所認識的《守望台》家庭看來特別融洽快樂。」
不錯,耶和華見證人為所有這些難題及其他許多難題尋得一個可以實行的解決方法。但是這個世界的專家卻無法提出任何真正的解決辦法。見證人唯獨藉著切實聽從聖經才可能獲得成功。所以聖經必定來自一個比最聰明的人更高超的來源。這來源就是上帝。
信仰提供人生目的
熱愛真理的人像耶和華見證人一樣發現另一個有力的論據使他們相信有一位上帝存在。這個論據是什麼呢?
唯獨相信上帝才能使人生有一個帶來滿足的目的。
但是你可能想道,『這怎麼可能呢?死亡和苦難豈不是上帝所帶來的嗎?這使人生有什麼令人滿足的目的呢?』
你知道聖經並沒有說死亡和苦難是上帝帶來的嗎?正相反,聖經的頭一本書指出入為自己帶來了苦難和死亡。再者,聖經指出上帝並不會讓目前的邪惡情形延續下去,反之不久上帝便會終止這種情形而使整個地球成為樂園。大部份死去的人都會藉著復活而復得生命。但是唯有相信上帝才能使人獲得這種快樂的信念。——創世記3:3,17-19;傳道書7:29;約翰福音5:28,29;啟示錄21:3,4。
在另一方面,如果你不相信上帝,你能夠了解人類幾千年來的罪惡具有什麼意義,並提出任何令人滿意的解釋嗎?假設你孩子的祖母或一個年輕的同學死了。你能夠令人信服地向你的孩子解釋為什麼人會死亡嗎?
看出信上帝和不信上帝有什麼巨大差別的人可能與《芝加哥論壇報》一位作家獲得同樣的結論,後者說:
「大部份不信上帝的人將人類世界僅視為在一片虛空之中偶然發生的一件生物學的意外,這種看法看來多麼冷漠、空虛和荒誕。」
所以,接受關於上帝的信仰是多麼合理!這樣人生才有目的!
當然,你可能還想及其他關於上帝或地上情形的問題。何不考慮一下耶和華見證人從聖經所提出的解釋呢?你可以請耶和華見證人向你解釋相信上帝會對你有什麼幫助。你若無法找到當地的耶和華見證人,請向守望台社函詢,我們會派見證人和你取得聯絡。這項服務是完全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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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錶有一個聰慧的製造者。手錶藉之較準時間的天體豈不也有-位創造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