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所糾正的人快樂了
“耶和華阿,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詩篇94:12。
1,2.我們對於敬虔的糾正應當懷有甚麽感覺?
你上一次在言談或行為上未能達到上帝公義的條件和標準是在甚麽時候呢?很可能你無需想到很早的時候,也許僅是數小時或數日前,因為我們所有人都會犯罪而未能適當地反映出上帝的榮耀。——列王紀上8:46;約翰一書1:8-10。
2 由於耶和華的愛心,他願意而且能够糾正我們;我們可以為此而快樂。“管教列邦的,就是叫人得知識的,難道自己不懲治人麽?耶和華阿,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我們若受耶和華所“管教”,我們就有福了,因為這會使我們與他協調一致。——詩篇94:10,12。
3.我們有理由考慮一下甚麽問題?
3 基督徒可以相信聖經所提出的保證,“[耶和華]所愛的,他必管教。”(希伯來書12:6)因此,我們很高興根據聖經將一些與責備、悔改和開除有關的問題討論一下。這一系列文章中有兩篇在本期的《守望台》中刊出,其餘三篇文章則會在下一期刊出。這五篇文章應當能够幫助所有人對事情所牽涉到的聖經原則獲得清楚的了解以求‘受到重新調整和安慰,在思想上一致而和睦共處。’——哥林多後書13:11,《新世》。
4,5.耶和華上帝怎樣向我們提出糾正?
4 上帝時常以如此柔和、温良的方式糾正我們,以致有時我們甚至不察覺自己受到糾正。也許我們在他的道中讀到一些資料使我們離開一條不智的途徑或使我們的思想受到糾正。在其他時候,來自上帝的糾正可能較為率直或甚至帶來若干痛苦。可是他知道以怎樣的程度和甚麽方法施行糾正會對我們最為有益。(耶利米書30:11)我們甘心接受他的糾正是多麽好的事,因為上帝憑着愛心施行管教,正如父親管教自己所疼愛的兒子一般!我們接受耶和華上帝對我們施行的任何有限的糾正無疑會比受到滅絶的處分明智得多。——耶利米書10:24;希伯來書12:5。
5 有時上帝通過人提出糾正。他差遣先知和法官到以色列人當中。但是他也能够個别地對我們提出明智的糾正。約伯一個虛假的‘安慰者’不得不承認約伯曾‘糾正許多人’。(約伯記4:3;16:2)約伯是個在敬虔方面十分傑出的人,從他獲得明智的糾正會是多大的福分!可是,我們可以問問自己,‘我樂於接受這種來自一個人,但卻以上帝完美的旨意為根據的有益糾正嗎?’
憑着愛心互相糾正
6.根據甚麽訓示我們可能受到來自弟兄的糾正?
6 根據耶穌的訓示,我們可以期望獲得以及向人提出仁愛的糾正。耶穌所説的話是指牽涉到嚴重的個人過失的事例而言,但在原則上卻可以應用在許多不同的情況上。他説:“如果你的弟兄犯罪,就勸戒他;要是他悔改,就饒恕他。”(路加福音17:3,《現譯》)此外,使徒保羅寫道,“主的僕人”應當“存心忍耐,用温柔勸戒”人。——提摩太後書2:24,25。
7.若有人犯了嚴重的罪,便應當有甚麽事發生?
7 小組裏的牧人,受任命的監督們,關心每位個别的基督徒,同時也要保護整個羊群。(希伯來書13:17;彼得前書5:2,3)因此,若有人犯了嚴重的罪,事情應當受小組的監督們所留意。犯罪者本身應當‘請小組的長老來。’或者其他任何基督徒若獲悉有人犯了嚴重的罪,則應當為了關心犯過者及小組的潔淨起見而通知長老。(利未記5:1)然後長老們可以設法幫助行差踏錯的人,使之改過自新;這樣便可以‘救他的命不致於死。’——雅各書5:14,16,19,20。
8.我們對於弟兄的微小過犯應當懷有甚麽看法?
8 有些性質沒有這麽嚴重的差錯或過犯也是成熟的基督徒能够根據聖經提出勸告而加以糾正和協助的。當然,我們應當提防對别人的微小過失吹毛求疵,因為上帝吩咐我們要長久忍耐,互相容忍。(歌羅西書3:12,13)我們應當“彼此謙讓,看别人比自己高明。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關心别人的利益。”(腓立比書2:3,4,《現譯》)上帝向我們指出,“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言19:11。
9,10.弟兄若看來踏入歧途,我們可以怎樣行?
9 可是,有時我們可能見到一位基督徒同工正行差踏錯或由於不良的行為模式而走向危險。例如,我們在與弟兄密切交往時可能留意到他有嗜酒的傾向。他看來並沒有喝醉,但卻顯然‘好酒’。(提摩太前書3:8)因此有人可以向他提出若干有益的糾正。但是誰可以這樣行呢?
10 保羅對加拉太的基督徒寫道:“弟兄們,如果有人偶然犯了過錯,你們這些屬靈的人[具備屬靈資格的人,《新世》]就要用温和的方法糾正他。”(加拉太書6:1,《現譯》)一個具備屬靈資格的基督徒可以仁慈、機巧地以不同方式提出糾正。例如,他可以在談話中輕描淡寫地提及這件事,以致看來甚至不像蓄意的勸告。(箴言15:23)或者他可以在私下提出勸戒。可是——這是十分重要的——他不應當受一種挑剔的精神所推動,反之他的勸告應當出於仁愛的關注。——哥林多前書13:4,5。
11.腓立比的弟兄姊妹對於當地有些人之間的難題可以提出甚麽幫助?
11 還有其他的情形也是基督徒弟兄姊妹可以提出協助的。保羅論及腓立比的一個難題説:
“我勸友阿爹,又勸循都基,要在主裏意念相同。我真誠的同道啊,我也求你[繼續]幫助她們。這兩個女人……都跟我在福音的事工上一同勞苦。”(腓立比書4:2,3,《新譯》)
顯然在這兩個受膏的基督徒女子之間有一個難題或嚴重的分歧存在。使徒並非勸腓立比人在這項分歧上偏袒某一方。這樣行便會使小組分裂而産生派系、嫉妒和紛爭了。(哥林多前書1:10-13;3:2-9)這是小組必須避免的一項嚴重危險。可是弟兄姊妹們,像腓立比“真誠的同道”一般,無需對兩個女子的牢騷或意見多管閒事,但他們卻可以提出具有糾正性的鼓勵,勸勉當事人顧及基督徒的團結,彼此饒恕,懷着愛心通力合作。(馬太福音5:23-25;以弗所書4:1-6,31,32;提多書2:3-5)若有一位信徒同工向你提出這種出於好意的糾正,你便應當視之為仁慈之舉。——詩篇141:5。
果敢行事
12,13.在小組裏可能有甚麽較嚴重的過犯存在?
12 有時一個基督徒可能跟從一條與上帝的指示不符的途徑,即使獲得來自長老的幫助亦不肯改過自新。這種情形並非僅是一個人與另一個人性格不同而已。這也不是由於一個人尚未長至基督徒的成熟地步,以致在各方面顯示他需要繼續長進。保羅承認有些不成熟的基督徒,其他人應當懷着忍耐、愛心和深欲看見他們進步的願望予以幫助。(羅馬書14:1;15:1;哥林多前書13:11;腓立比書3:15,16)但是除了這些人之外,可能有些人蓄意選擇一條雖然未達到成為嚴重的罪,但卻顯然與上帝的勸告背道而馳的途徑。
13 有時我們會見到這樣的基督徒,但這並不應當使我們感覺震驚。聖經説:“在大户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提摩太後書2:20,21)保羅將小組比作一個人家,其中可能有些人像卑賤的器皿一般,他們的行事方式或影響均對人無益。保羅警告提摩太和其他忠心的基督徒要‘避開’這種卑賤的器皿。——可參閲羅馬書16:17。
14,15.在帖撒羅尼迦的小組裏有甚麽難題發生?基督徒可能對這樣的難題有甚麽反應?
14 既明白保羅這段話的含意,我們留意到在古代的帖撒羅尼迦有一個這樣的事例。保羅向整個小組提出勸告,指出有些看來身體健康和有能力的人不肯作工。雖然上帝警戒人不可懶惰,這些人卻要别人養活他們。因此保羅寫道:“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帖撒羅尼迦後書3:6;箴言20:4;24:30;傳道書5:12,18;10:18。
15 不錯,可能有些人‘不肯接受只用言語施行的管教’,包括長老對小組提出的聖經勸告在内,而這樣的人堅要行事與上帝的原則相背。這樣基督徒便可能覺得不得不“遠離”這樣的人,正如保羅所吩咐一般。——箴言10:17;29:19。
“要記下他”
16.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人提出甚麽勸告?
16 關於懶惰、不守規矩的人,保羅繼續對帖撒羅尼迦人提出勸告説:“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帖撒羅尼迦後書3:14,15)因此,基督徒可以“記下”一些一意孤行,對上帝的原則視若無睹的人。
17.(甲)為甚麽我們在應用這項勸告時需要小心?(乙)在這方面,耶穌提出甚麽訓示?
17 可是,我們必須在應用上帝的這項勸告方面十分小心。由於我們的不完美,我們可能根據個人的好惡,例如在衣着的款式或髮型等方面,作出個人的判斷。但是,例如一位姊妹的服裝在一般弟兄看來並非不端莊、不知恥或令人震驚,我們就應該看出她只是具有不同的審美觀念或喜好而已。(創世記37:3,4;約翰福音19:23;提摩太前書2:9,10)上帝並沒有將我們立為法官,要我們在意見、品味或良心的差異等無關重要的事上判斷我們的弟兄姊妹。(羅馬書14:4,10-12)或者,即使有人在一件其實無關緊要的事上犯了錯誤,我們也必須記得耶穌的勸告: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為甚麽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馬太福音7:1-3。
18.若有人顯然違反了上帝的勸告,小組應當怎樣行?
18 可是,若有人偏離上帝的原則至相當嚴重的地步,也許十分懶惰或對人吹毛求疵,‘好説閒言’“專管閒事”,那又如何呢?(帖撒羅尼迦後書3:11)或者難題可能是犯過者試圖在物質上佔别人便宜,從事一些顯然是不正當的消遣或在行為上有問題,雖然當時尚未達到需要小組採取司法行動的地步。a長老曾試圖幫助他,但他卻一意孤行,也許甚至影響小組裏的其他人或對别人造成危險。長老們可以討論這件事,並且可以派他們當中的一分子對小組作一個與問題有關的率直聖經演講。長老無需指名提及“不守規矩”的人,但卻也許能够“堵住”行為不檢的人的口。——提多書1:10-13。
19.難題若持續下去,小組裏其他的人可能有甚麽反應?
19 小組裏若有這樣的情形存在,個别的基督徒可能覺得必須將犯過者“記下”。b保羅解釋這樣行牽涉到甚麽事,説:“不可和他來往,好叫他自己覺得慚愧。”(帖撒羅尼迦後書3:14,《新譯》)這意味你會限制你與“記下”的人的社交往來。你不應當公開宣布你私下所作的決定或將其到處告訴人,也不應當試圖影響别人同樣行。但是你個人會避免與被“記下”的人為伍,而這是與小組長老所提出的健全勸告一致的。可是,你並不會完全拒絶他,因為他仍然是你的弟兄,是基督為之捨命的一個基督徒同工。與其容許任何“仇恨”之心形成,你應當“責備”他。以甚麽方式呢?除了自己立下好榜樣之外,你仁慈但堅決地服從“不可和他來往”的聖經訓示乃是一種糾正的形式。但是你可以提出更進一步的幫助。——利未記19:17;提多書2:7,8。
20.你若“記下”某個行為不檢的人,你負有甚麽責任?
20 你會仍然在小組聚會中及在組外傳道上與被“記下”的基督徒有接觸。因此,你也許有機會執行將他‘記下來’所牽涉到的其他義務:“不要把他看作仇敵,卻要勸他好像勸弟兄一樣。”(帖撒羅尼迦後書3:14,15)你若沒有履行上帝的勸告所牽涉到的這項責任,但卻把被“記下”的人,當作仇敵看待,你的途徑就會成為像他的一樣缺乏愛心了。
21.這項聖經安排具有甚麽目的?(民數記35:12;申命記19:11,12)
21 我們希望被“記下”的人會感覺慚愧。他可能意識到使你避免與他有社交往來乃是奉聖經的指示行事。這項管教可能幫助他“把下垂的手和發軟的腿挺直起來,……瘸子不至於扭腳,反而得到復原。”鑑於今日上帝的組織擁有巨量的忠心弟兄,基督徒也許很少需要“記下”一個不守規矩的弟兄,但是當有這樣的事發生時,也許糾正連同持續的勸勉可以“結出平安的果子來,就是義。”——希伯來書12:11-13,《新譯》。
與長老委員會會晤
22,23.牽涉到嚴重罪過的案件應當怎樣處理?
22 正如我們在以上第7段提及,犯了嚴重的罪的人需要受到‘小組中的長老’所留意。(雅各書5:14,15)長老們有充分能力對一個行差踏錯而犯了嚴重過犯的人提出敬虔的糾正。他們可以給予犯過者所需的屬靈幫助。——箴言6:23。
23 通常小組會指定一個由三位長老組成的委員會去處理牽涉到嚴重過犯的案件。他們並非僅以法官或‘屬靈警察’的身分行事。反之他們是群羊的牧人,並且會在處理犯過者時證明是如此。看管實際的羊的牧人並不會表現報復、苛酷或吹毛求疵的精神。長老們也不應當如此行。他們的目的是要予人幫助而非加以定罪。(猶大書23)他們的目標是,若是可能,使犯過者改過自新。——雅各書5:19,20。
24.長老們試圖為罪人怎樣行?
24 可是,長老們在處理嚴重的過犯時必須‘堅守那可靠的真道’,“能够用純正的道理勸勉人,並且能够折服[責備,《新世》]反對的人。”(提多書1:9,《新譯》)因此他們不應當猶豫不敢按照聖經率直地向犯過者指出他的行徑何以不對以及為甚麽他需要改過自新。他們希望他會悔改而再次與上帝和好。——彼得前書3:10-12。
25.有些甚麽問題尚待研討?
25 可是,長老們應當怎樣責備犯過者呢?敬虔的悔改是甚麽?人怎樣將這種悔改表現出來?犯了嚴重的罪的人若表現悔改,長老應當怎樣處理這樣的案子?犯過者必須在整個小組面前受到責備嗎?我們會在下一篇文章考慮這些問題。
[腳注]
a 1981年2月1日的中文《守望台》雜誌“讀者來函”一欄論及一個事例,關於一個按照聖經無權再婚的人與異性約會的問題。
[第21頁的附欄]
敬虔的糾正怎樣牽涉到我們?
有時上帝通過聖經或研究聖經的輔助讀物糾正我們。
或者一位基督徒,特别是長老,可能仁愛地向我們指出我們的過犯。
如果有些人行為不檢,但卻不肯改過自新,長老便可能必須提醒及警告小組提防這種錯誤的途徑或特徵。
這樣我們便應當覺得我們需要個别地“記下”(帖撒羅尼迦後書3:14,15)任何不守規矩的人。
我們若這樣行,我們便會避免與這些人作社交的往來。但是我們也應當履行自己對這樣的人所負的義務,對這些不守規矩的人提出幫助和勸戒,因為他們仍然是我們的基督徒弟兄。
[第18頁的圖片]
你若見到一位基督徒同工走向危險,你會提出仁慈的勸告嗎?
[第19頁的圖片]
保羅勸勉我們,要“繼續幫助”一些需要受到糾正性質的鼓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