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
(Exodus)
以色列人獲救脱離埃及的奴役。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公元前1933年之前),必讓他的苗裔承受迦南地,然後上帝説:「你要確實知道,你的苗裔要僑居外地,事奉當地的人。當地的人必苦待他們四百年。我卻要懲罰他們所事奉的國家,然後他們必帶着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到第四代,他們必回到這裏來,因為亞摩利人的罪過還沒有滿盈。」(創15:13-16)
顯然,亞伯拉罕的苗裔受苦待四百年的時期,會在應許的「苗裔」出現後才開始計算。雖然亞伯拉罕曾因迦南地鬧饑荒而去過埃及,並在法老那裏遇到過一些困難,但他當時還沒有孩子。(創12:10-20)上帝説了以上那番話之後不久,即亞伯拉罕86歲那年(公元前1932),他從埃及女僕得了一個兒子,名叫以實瑪利。但14年後(公元前1918),當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自由婦人)生下兒子以撒時,上帝才指明應許的苗裔會出自以撒的後代。不過,上帝把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苗裔的時候還沒有到。因此正如耶和華預告,在日子沒到之前,他們在那地「是外來的,是寄居的」。(創16:15,16;21:2-5;來11:13)
出埃及的時間 那麽,亞伯拉罕的苗裔受苦待四百年的時期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呢?猶太的傳統説法是,這段時期始於以撒出生時;但事實是,以撒斷奶時才首次受到苦待。證據顯示,受苦待的時期始於公元前1913年,當時以撒五歲左右,以實瑪利約莫十九歲。以實瑪利這個「靠着肉體生下來的兒子,迫害那靠着聖靈生下來的兒子」。(加4:29)以實瑪利有埃及血統,出於嫉妒和憎恨,他竟然「戲弄」年幼的以撒,而且所做的事並非孩童間的吵鬧那麽簡單。(創21:9)其他譯本把以實瑪利的行為譯作「嘲笑」。(Yg;Ro,腳注)以撒是亞伯拉罕的苗裔,一生都受到苦待。雖然他長大後蒙耶和華賜福,但依舊受迦南居民迫害和侵擾,不得不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創26:19-24,27)最後,以撒的兒子雅各在晚年到埃及居住,這樣,預言所説的亞伯拉罕的「苗裔」就到了埃及。後來,雅各的子孫在埃及受奴役。
聖經裏的哪些證據,標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
亞伯拉罕的苗裔受苦待四百年的時期從公元前1913年開始,到公元前1513年結束,這也是上帝容忍迦南人(主要部族是亞摩利人)的寬限期。公元前1513年,邪惡的迦南人惡貫滿盈,理應被徹底趕出迦南地。上帝施報應之前,先把注意力放在以色列人身上。他要拯救他們脱離奴役,帶領他們回到應許之地。(創15:13-16)
四百三十年的時期 依據出埃及記12:40,41的另一個計算方法:「住在埃及的以色列人,在異地共住了四百三十年。四百三十年結束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大軍都從埃及地出來了。」出埃及記12:40在「住」這個詞附上腳注,説:「這個希伯來語動詞是複數形態。關係代詞ʼasherʹ(阿謝)可以指『以色列人』而不是指『住在』。」希臘語《七十子譯本》把40節譯作:「以色列人在埃及地和迦南地[一共]住了四百三十年。」《撒馬利亞五經》譯作:「……在迦南地和埃及地。」這些譯法都表明,四百三十年所涵蓋的時期比以色列人僑居埃及的時期更長。
使徒保羅指出,四百三十年這段時期(出12:40)始於亞伯拉罕的約生效之時,止於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日。保羅説:「我還要指出一點:上帝既然早已使[亞伯拉罕之]約生效,四百三十年以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一年]才頒布的律法自然不能使這個約失效,叫應許作廢。……上帝卻是藉着應許,把産業惠然賜給亞伯拉罕。」(加3:16-18)
那麽,從亞伯拉罕的約生效到以色列人進入埃及,時間到底是多長呢?創世記12:4,5説,亞伯拉罕75歲離開哈蘭,渡過幼發拉底河前往迦南。亞伯拉罕的約從那時開始生效,這個約基於上帝在迦勒底的吾珥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從創世記12:4;21:5;25:26所提到的世系記錄,以及創世記47:9雅各的話可以推算出,從亞伯拉罕之約生效到雅各一家移居埃及,一共是215年。這表明以色列人在埃及僑居了215年(公元前1728-前1513)。這個結論跟聖經的其他年代數據是一致的。
從出埃及到建造聖殿 聖經中還有兩個關於年代的記載跟上述推算法一致,證實以上結論符合事實。所羅門在位第四年(公元前1034)開始建造聖殿,列王紀上6:1説,這是出埃及(公元前1513)後的「第四百八十年」。
「約有四百五十年」 使徒行傳13:17-20記述了保羅在皮西迪亞的安提阿向一群聽衆發表的演講,提到一段「約有四百五十年」的時期。他講述以色列人的歷史,從上帝「揀選了我們的祖先」開始,也就是從應許的苗裔以撒出生(公元前1918)開始。(由於撒拉不育,誰是上帝所揀選的苗裔一直未有答案,但以撒出生之後,這個問題就有答案了。)保羅接着複述上帝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包括上帝「賜給他們士師,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時候」。因此,「約有四百五十年」的這段時期顯然從公元前1918年以撒出生開始,一直延續到公元前1467年,也就是以色列人在公元前1513年出埃及之後再過46年(40年在曠野流浪,6年征服迦南地)。(申2:7;民9:1;13:1,2,6;書14:6,7,10)按此計算出來的總年數,顯然跟保羅所説的「約有四百五十年」一致。因此,上述兩種年代計算都證實以色列人是在公元前1513年離開埃及的,這也跟聖經關於歷代君王和士師的年代的記載一致。(見年代學條下的「從公元前1943年到出埃及」)
其他觀點 以色列人在公元前1513年出埃及,四十年後(公元前1473)進入迦南,同一年耶利哥城倒塌。有些批評家卻認為,公元前1513年這個年份太早,因為這些事件是在較後時期發生的,應該遲於公元前14世紀,甚至是公元前13世紀。雖然有些考古學家認為耶利哥城是在公元前13世紀倒塌的,但他們的主張不是基於任何古代史料或事實,而是基於所發現的陶器。根據陶器測定年代顯然不大準確,在耶利哥進行的研究證實了這點。考古學家根據當地的陶器而作出的結論和推算出的年代,總是相互矛盾的。(見考古學條下的「年代測定的差異」;年代學條下的「考古學的年代計算」)
研究古埃及歷史的學者在推算埃及各朝代的年份時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差異多達幾個世紀,以致所推算出的任何特定時期的年份都沒甚麽參考價值。由於這個緣故,學者無法確定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哪個法老在位。有些人認為是圖特摩斯三世,其他看法包括阿孟霍特普二世、拉美西斯二世等。但這些看法的根據都很不可靠。
出埃及記真實可靠 出埃及記的可信性受到質疑,原因是埃及歷代法老都沒有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這件事。但這並非甚麽罕見的事,因為即使是近代的君王,有些也只記錄勝利,不記錄失敗,還時常試圖抹去以往不光彩的歷史片段,免得損害個人或國家的形象,或影響他們灌輸給人民的理念。甚至在現代,有些統治者也試圖删去前任統治者的功績,抹黑他們的名聲。從埃及的銘文可以看出,任何被視為丢臉或不快的事,不是避而不提就是盡快抹去。一個例子是,在埃及代爾拜赫里發現的一塊石碑,上面原本刻有哈特謝普蘇特女王的名字和圖像,卻被她的繼任人圖特摩斯三世鑿去。(見《考古學與聖經歷史》,J.P.弗里着,1964,98頁,94頁的對頁圖片)
曼内托是埃及祭司,顯然很仇視猶太人。他大約在公元前280年用希臘語寫作。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引述曼内托的著作,説猶太人的祖先「大批進入埃及,征服了當地的居民」。約瑟夫斯又説,曼内托「接着承認,他們後來被趕出埃及,在現稱猶地亞的地區定居,建造了耶路撒冷和聖殿」。(《駁斥阿比安》第1卷228節[26段])
雖然曼内托的著作基本上沒甚麽歷史根據,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提到猶太人曾住在埃及,後來卻離開了。據約瑟夫斯記載,曼内托在其他著作中説摩西就是埃及祭司奧薩西弗。這表明,儘管埃及的碑銘沒有記錄以色列人出埃及一事,但實際上猶太人確曾 在埃及住過,摩西 當時也確實是領袖。約瑟夫斯還提到另一個埃及歷史家沙伊爾蒙,這人説約瑟和摩西同時被趕出埃及;約瑟夫斯也提到,一個名叫利西馬科斯的人也講述過類似的故事。(《駁斥阿比安》第1卷228,238節[26段];288,290節[32段];299節[33段];304-311節[34段])
出埃及的人數 出埃及記12:37説,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有60萬(整數)。根據民數記1:2,3,45,46的記載,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大約一年進行人口普查,除利未人之外,二十歲以上的男子數目是60萬3550人。(民2:32,33)利未人中滿一個月的男丁數目是2萬2000人。(民3:39)希伯來語geva·rimʹ格巴林(男人)不包括女人。(參看耶30:6)「小孩」譯自希伯來語taph塔弗,所指的是碎步而行的人。(參看賽3:16)這些「小孩」大多要人抱着或背着走,或起碼不能自己走完全程。
「到第四代」 有一點要記住,耶和華曾告訴亞伯拉罕,他的子孫到第四代就會返回迦南。(創15:16)從亞伯拉罕的約生效,到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總共有430年。據聖經記載,那時的人壽命很長,但即使這樣,那段時期也不止四代人。不過,以色列人實際在埃及的時間只有215年。以色列人進入埃及後的「四代」可以這樣計算:以利未部族為例,「四代」分别是第一代的利未、第二代的哥轄、第三代的暗蘭、第四代的摩西。(出6:16,18,20)
從埃及出來的人,除了婦女和孩子,男人共有60萬,這表示總人數可能超過三百萬。雖然有人質疑這個數目的準確性,但並非全無可能。雖説從利未到摩西只有四代人,但他們的壽命都很長,可能跟好幾代人共同生活過,或見到好幾代孩子出生。即使是現在,一個六七十歲的人也往往有孫子甚至曾孫(也就是四代同堂)。
人口增長異常迅速 聖經説:「以色列的後代繁衍興旺,增加得異常迅速,又多又强,遍滿全境。」(出1:7)事實上,他們人數非常多,埃及王也不禁説:「你們看,以色列人又多又强,超過我們了。」「誰知道壓迫越大,他們就人數越增,分布越廣。埃及人惶恐不安,非常害怕以色列人。」(出1:9,12)要知道,那時的人可以娶妻納妾,有些以色列人甚至娶了埃及女人,這顯然是以色列的男子數目能增加到60萬的原因之一。
雅各家下到埃及去的,或連同那些到埃及後不久出生的孩子,一共七十人。(創46章)這七十人中,如果不算雅各、他十二個兒子、女兒底拿、孫女息拉、利未的三個兒子以及其他人,到埃及後才繁衍子孫的家族首領就只有五十人。(利未的兒子不包括在内,因為後來的60萬3550個男子中沒有計算利未人。)從五十個家族首領這個保守的數字開始推算,再加上聖經所説,「以色列的後代繁衍興旺,增加得異常迅速,又多又强,遍滿全境」(出1:7),我們就可以很容易看出,當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介於20至50歲之間、能當兵上陣的男子可以多達60萬。請留意以下推算方法:
那時一般的家庭都有很多兒女,以色列人也不例外,他們渴望兒孫滿堂,好實現上帝的應許。因此,我們假設每個家族首領在20至40歲之間平均生十個孩子(約一半是男孩),並非不合情理。我們可以再保守一點,假設最初的五十個家族首領到埃及25年以後才開始生孩子,再加上早死或其他原因令一些男孩未能長大生子,或者還沒到我們設定的四十歲上限就不再生孩子。這樣,就可以把能長大生子的男孩數目減少百分之20。簡單來説,這意味着在20年間,我們所假定的最初五十個家族首領所生的250個兒子中,只有200個能結婚生子。
法老的命令 另一個要考慮的因素是:法老下令殺死所有新生的男嬰。但這條法令看來收效不大,持續的時間也不長。亞倫比摩西大三年左右(或在公元前1597年出生),當時看來還沒有這條法令。聖經明確提到法老的命令沒能執行。兩個希伯來婦人施非拉、普阿可能是接生婦的主管,負責管理别的接生婦。她們沒有執行法老的命令,看來也沒有吩咐手下的接生婦這樣做。結果,「以色列人越來越多,非常强盛」。於是,法老向全體人民頒令,要他們把以色列的新生男嬰都扔進尼羅河裏。(出1:15-22)但埃及人看來還不至於仇視希伯來人到了要殺盡他們的地步,甚至連法老的女兒也肯救摩西。再者,法老可能不久就意識到,如果他的法令繼續執行,他就會損失很多有價值的奴隸。聖經的記載顯示,後來法老拒絶放走希伯來人,原因就是不想失去這批為他服勞役的奴隸。
儘管如此,為了使估計的人數再保守一點,我們不妨假設,法老所頒的法令雖不大成功,但也可能造成一些影響,使活下來的男孩數目在五年内減少了差不多三分之一。
推算 即使把上述所有因素都考慮在内,以色列人口還是持續增長,表明上帝賜福給他們。從公元前1563年(即出埃及之前50年)到公元前1533年(或出埃及之前20年),以五年為一個單位,出生的男孩數目如下:
男丁數目的增長
公元前
出生的男丁數目
從1563到1558年
4萬7350
從1558到1553年
6萬2300
從1553到1548年
8萬1800
從1548到1543年
10萬3750
從1543到1538年
13萬3200
從1538到1533年
17萬2250
—
總數 60萬零650*
* 出埃及時(公元前1513年),所推算出的20到50歲的男丁數目
值得留意的是,用這個方法來推算,即使是微小的調整,例如平均每個父親多生一個兒子,那麽男子的總人數就會超過一百萬。
在摩西率領下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的數目顯示甚麽?
除了聖經提到的60萬男子以外,還有很多年紀較大的男子和數目更多的婦女孩子,以及「一大群不同族裔」的非以色列人。(出12:38)因此,離開埃及的總人數可能超過三百萬。難怪埃及王室不願放走這麽一大群奴隸,白白損失了一筆價值可觀的資産。
聖經的記載表明,能上陣作戰的以色列男子數目多得驚人:「摩押人十分害怕,因為以色列人數衆多。摩押人惶恐不安,非常害怕以色列人。」(民22:3)當然,摩押人害怕以色列人,部分原因是見到耶和華為以色列行了很多奇事,但也因為以色列人數衆多,可見以色列不可能只有區區數千人。以色列人流浪曠野期間,總人數沒有太大的變化,因為很多人由於不忠而死在曠野。(民26:2-4,51)
離開埃及後不久,以色列人進行人口普查。利未人被單獨統計,出生後滿一個月的男丁有2萬2000人。(民3:39)問題是,其他十二部族滿一個月的頭生 男丁,為甚麽只有2萬2273人?(民3:43)這點很容易解釋,因為家族首領沒有統計在内。況且,一個多妻的男人可能有很多兒子,但頭生子卻只有一個,而且只統計男人的頭生子,女人的頭生子並沒有計算在内。
重大爭議 上帝基於他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在所定的時間拯救以色列人脱離埃及這「鐵爐」。耶和華因這個應許而將以色列看作他的頭生子。雅各和家人是自願前往埃及的,但他的子孫後來卻被人當成奴隸。以整個民族而言,以色列是耶和華所疼愛的頭生子,因此耶和華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是完全合法的,不必支付任何代價。(申4:20;14:1,2;出4:22;19:5,6)
法老不想失去那麽多奴隸,就抗拒耶和華的旨意。摩西前去見法老,奉耶和華的名懇求他放以色列人走,讓他們在曠野慶祝耶和華的節期,法老卻説:「耶和華是誰?為甚麽我要聽從他的話,放以色列人走?我根本不認識耶和華」。(出5:2)法老自命為神,不承認 耶和華的權力,儘管他以前無疑多次聽過希伯來人提起耶和華的名。耶和華的子民從最初就認識上帝的名,亞伯拉罕跟上帝説話時甚至直呼耶和華的名。(創2:4;15:2)
法老傲慢不敬的態度和行為引起一個問題:誰才是真神?因此,耶和華上帝有必要顯揚自己,證明他遠遠高於埃及的衆神,包括被奉為神的法老在内。耶和華降下十場災殃打擊埃及,結果以色列人得以離開埃及。(見男女神祇條下的「十場災殃」)埃及所有頭生的人畜都在最後一場災殃被殺死,與此同時,以色列人遵照上帝的吩咐吃逾越節晚餐,並準備好隨時離開埃及。埃及人催促他們,説:「我們都快要死了!」以色列人雖然匆匆離去,卻不是空手而走。(出12:33)他們帶着牛群羊群、沒有發酵的麪團和揉麪盆。除此之外,以色列人還向埃及人索要金器、銀器、衣服。不過,以色列人這樣做並非搶奪埃及人的東西,而是因為埃及人根本無權奴役以色列人,他們只是取回埃及人應該支付的工錢而已。(出12:34-38)
跟隨以色列人離去的還有「一大群不同族裔的人」。(出12:38)他們都崇拜耶和華,所以在埃及人埋葬死者時,就做好準備跟以色列人一起離開埃及。他們也守了逾越節,所以沒有跟埃及人一起參加哀悼死者的儀式和葬禮。這些人當中可能有些人跟以色列人有姻親關係。比如,很多以色列男人娶了埃及女人,或以色列女人嫁給埃及男人。一個例子是,有個人在曠野因辱罵耶和華而被處死,這人的父親是埃及人,母親叫示羅密,屬於但部族。(利24:10,11)值得注意的是,耶和華頒下一些長期生效的指示,説明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僑居的人和奴隸要符合甚麽條件才能吃逾越節晚餐。(出12:25,43-49)
出埃及的路線 以色列人必定住在埃及的不同地方,所以從埃及出發時並非一開始就全部聚集在一起,一些人可能在途中加入主行列。以色列人從蘭塞(可能是一座城或一個地區)起程,第一站是疏割。(出12:37)有些學者認為,摩西一行人從蘭塞出發,其他以色列人則從歌珊各地出發,然後所有人在疏割會合。(見上册536頁地圖)
以色列人雖在埃及人催促下匆忙離開埃及,但並不是漫無秩序的。聖經説:「以色列人從埃及列隊上去。」也就是説,群衆可能像軍隊一樣,分成五個部分:前鋒、後衛、主力和兩翼。除了摩西領導有方之外,更重要的是耶和華親自帶領以色列人。最起碼從以色列人在以倘安營時,耶和華就已開始帶領他們,白天用雲柱為他們引路,黑夜用火柱賜他們光明。(出13:18-22)
從孟斐斯北面的附近上應許之地的拉吉,是最短的路線,約長400公里(250英里)。但這條路線需要沿地中海走,路過非利士地。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和以撒路過此地時,都曾跟非利士人發生紛爭。上帝知道以色列人一旦被非利士人攻擊,就有可能灰心喪氣,因為他們一來不熟悉戰事,二來又帶着家眷和牲畜。因此,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轉回,在密多和海之間的比哈希錄前,對着巴力薩分安營。於是,他們靠近海邊安營。(出14:1,2)
以色列人從蘭塞到紅海所走的具體路線,今天已無從追尋,因為聖經提到的相關地點已無法確定位置。大部分參考書都表示,以色列人取道埃及三角洲的一個地方,現今叫做瓦迪圖米拉。這個看法主要基於人們認為蘭塞是三角洲東北角的一個地方。但正如古埃及學教授約翰·威爾遜指出:「很可惜,學者們對於蘭塞的確切位置看法不一。名叫拉美西斯的法老,特别是拉美西斯二世(名字的原語跟蘭塞很相似),喜歡以自己的名字替很多城鎮命名。另外,雖然在三角洲的城鎮中發掘到一些提到蘭塞城的物品,但現有的證據還不足以證明這些城鎮就是蘭塞。」(《聖經考釋辭典》,G.巴特里克編,1962,第4卷,9頁)
關於蘭塞到底在哪裏,人們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每種看法流行一段時間之後又被另一種看法取代。現今有兩個地方是最多學者接納的,一個是位於地中海沿岸城市塞得港西南56公里(35英里)的塔尼斯(現稱桑哈杰爾),另一個是在塔尼斯南面約20公里(12英里)的坎提爾。值得留意的是,一份埃及文獻列出地名時,塔尼斯和蘭塞(佩拉美西斯)是兩個不同的地方。事實上,塔尼斯出土的文物當中,有些明顯來自其他地方。因此,約翰·威爾遜進一步指出:「一些刻着蘭塞這名稱的碑銘不一定原本就在那裏。」在塔尼斯和坎提爾發現的碑銘,雖然有些提到拉美西斯二世,但這只表明兩地跟這個法老有關,而不表示兩地當中的一個就是聖經所説的蘭塞,即以色列人早在摩西出生之前就已建造的儲貨城。(出1:11)正如條目蘭塞的資料解釋,沒有多少證據證實,拉美西斯二世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那個法老。
現代有個流行的見解,認為聖經説的以色列人過紅海一事其實並不發生在紅海,而是在紅海北面的一個地方,因此有些人認為以色列人取道瓦迪圖米拉的路線。有些學者甚至主張,以色列人是在地中海沿岸的謝爾博尼斯湖或附近過海的。他們認為以色列人穿越瓦迪圖米拉之後就轉向北,朝海岸的方向走。這個觀點跟聖經記載有直接衝突,聖經清楚指出,上帝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往非利士地去的路。(出13:17,18)另一些人也贊同以色列人穿過瓦迪圖米拉的説法,卻認為他們是在蘇伊士以北的比特湖區過「海」的。
紅海而非「蘆葦海」 最後那一種觀點是基於對譯作「紅海」的希伯來語yam-suphʹ(揚-蘇弗)的理解。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是「燈芯草、蘆葦的海」,因此有些學者認為,以色列人所過的並不是紅海的蘇伊士灣,而是一片蘆葦叢,一片沼澤地,就像比特湖區那樣的地方。然而,持這種觀點的人跟古代希臘語《七十子譯本》的譯者看法不一致,這部譯本的譯者把「揚-蘇弗」譯作希臘語e·ry·thraʹ thaʹlas·sa(埃里特拉·塔拉薩),字面意思是「紅 海」。更重要的一點是,使徒行傳的執筆者路加(引述司提反話的人)和使徒保羅提到以色列人出埃及一事時,都使用這個希臘語詞來指「紅海」。(徒7:36;來11:29;見紅海)
此外,如果以色列人所過的僅是一片沼澤地,那就談不上是奇跡了,而埃及人也不可能被紅海「吞滅」,更不可能被「洶湧的波濤淹沒」或「像石頭一樣墜入深海」了。(來11:29;出15:5)後來,不僅摩西和約書亞再次提到這個驚人的奇跡,使徒保羅也説,以色列人在雲中海中受浸歸於摩西。這表明,以色列人完全處於水中間,兩邊是海水,上面和後面是雲彩。(林前10:1,2)這也表明,他們所過的水域比任何可涉水而過的地方要深得多。
要確定出埃及的路線,就得考慮兩大因素:當時埃及的首都在哪裏,以及以色列人所過的水域在哪裏。由於《希臘語經卷》使用「紅海」一詞,我們大有理由相信,以色列人所過的就是紅海。至於埃及的首都,最有可能的地點是孟斐斯,因為在埃及歷史上一段很長的時間裏,孟斐斯都是政府的所在地。(見孟斐斯)如果當時埃及的首都確實是孟斐斯,那麽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起點必定離孟斐斯不遠,這樣摩西才能在逾越節晚上的午夜時分被召去見法老,後來又及時趕回蘭塞,在尼散月十四日結束之前,出發前往疏割。(出12:29-31,37,41,42)約瑟夫斯記述了猶太最古老的傳統講法,説以色列人出發的地點在孟斐斯以北不遠處。(《猶太古史》第2卷315節[15章1段])
所謂的瓦迪圖米拉路線,離孟斐斯北邊太遠,因此不符合聖經所記述的情況。由於這個緣故,很多早期的聖經評注家都説,以色列人所走的是穿過埃及的一條著名「朝聖」路線,比如埃哈傑路線。這條路線從開羅通往位於蘇伊士灣上端的蘇伊士(古代叫克利斯馬,後稱科爾松)。
紅海在哪裏分開,讓以色列人可以過去?
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人抵達位於「曠野的邊界」的以倘之後,也就是旅程的第二站,上帝就吩咐摩西「轉回來,在……比哈希錄前……靠近海邊安營」。以色列人這樣改變路線,法老就會認為他們「徘徊亂走」。(出13:20;14:1-3)一些學者認為,以色列人所走的可能是埃哈傑路線,因為譯作「轉回」的希伯來語動詞語意很强,意思不僅僅是「轉移」或「轉變方向」,還進一步表示返回或至少繞路而行。他們認為,以色列人抵達蘇伊士灣頂端北面的一個地方後,朝相反的方向繞到阿塔蓋山東邊,阿塔蓋山位於蘇伊士灣西岸。人數衆多的以色列人如果置身於這個地點,那麽敵人要是從北邊追擊他們,他們就根本無法找到出路迅速逃走,只會被紅海困住,前無去路。
公元1世紀的猶太傳統講法正好説出了上述困境。(見比哈希錄)但更重要的是,這種看法跟聖經所描述的情況大致吻合,縱使很多學者的主流看法並不一樣。(出14:9-16)看來,以色列人過紅海的地方必定離蘇伊士灣(即紅海的西海灣)頂端相當遠,所以法老的軍隊才不能從海灣的這邊繞路趕到對岸,輕易追上渡過紅海的以色列人。(出14:22,23)
法老一聽説以色列人走了,就馬上改變了心意。這麽多奴隸離去,對埃及的經濟肯定會造成沉重的打擊。法老的戰車不難追上步行的以色列人,特别鑑於他們又「轉回來」了。法老以為以色列人在曠野徘徊亂走,因此確信自己必能追上他們。法老帶着600輛精選的戰車和其他載了將士的戰車,率領馬兵和所有軍隊,在比哈希錄追上了以色列人。(出14:3-9)
從戰略上來説,以色列人所處的位置非常不利。顯然,他們被紅海和山脈包圍,後路又被埃及人截斷。以色列人看來三面被困,不禁心驚膽顫,就向摩西發怨言。這時,上帝插手保護以色列人,把雲柱從他們前面移到後面,令朝着埃及人的那邊一片黑暗,朝着以色列人的那邊卻發光照亮。雲柱阻隔埃及人,使他們無法攻擊以色列人。接着,摩西照耶和華的吩咐舉起杖,紅海的水就分開了,海床變成乾地,以色列人得以走過去。(出14:10-21)
過紅海時,隊伍的寬和長 由於以色列人在一夜之間就過了紅海,因此海水分開所形成的通道不可能太狹窄。相反,通道可能寬達1公里或更寬。儘管以色列人的隊列排得很緊密,但由於人數衆多,又推着四輪車、帶着行李、趕着牛群,即使排列緊密,所佔據的面積很可能達到8平方公里(3平方英里)或更大。因此,海中的通道看來很寬,容許以色列人以寬寬的隊列走過去。如果隊伍寬約1.5公里(1英里),那麽隊伍就很可能長約5公里(3英里)或再長一些。如果隊伍寬約2.5公里(1.5英里),就可能長約3公里(2英里)或更長。這麽龐大的隊伍要走下海床並從海床走到對岸,需要好幾個小時。雖然以色列人過紅海時並不慌亂而且很有秩序,但行進的速度必定相當快。
如果沒有雲柱,埃及人就會輕易追上以色列人,殺掉反抗的人了。(出15:9)以色列人下到海床之後,雲柱從他們後面轉到前面,埃及人這才發現他們,就緊追不捨。法老的軍隊人馬衆多,再次表明海床的乾地必定很寬很長。法老全軍一心要抓回他們的奴隸,並殺掉反抗的人,於是他們都下到海床。凌晨時分,大約兩點到六點之間,耶和華從雲柱中觀看埃及營,使埃及營潰亂,車輪脱落。(出14:24,25)
天快亮的時候,以色列人全都安然走過紅海,上了東岸。然後,摩西照上帝吩咐,伸出手來指着海,使水回流淹沒埃及人。「海水開始回流,恢復原狀」,埃及人想避水逃跑。這再次表明,海水分開後形成的通道很寬,因為通道如果很窄,水就會馬上淹沒他們。水牆從四面八方合圍,埃及人匆忙朝西岸逃竄。但海水不斷合圍,直到把法老軍隊的所有戰車和馬兵都徹底淹沒,一個也沒有剩下。
顯然,埃及人被海水徹底淹沒一事,不可能在沼澤地發生。此外,沼澤地的水很淺,屍體也不可能被沖上岸。但實際情形卻是:「以色列人看見埃及人屍橫岸邊」。(出14:22-31;見上册537頁地圖和圖片)
海水「凝結」 聖經説,洶湧的波濤在海心凝結,讓以色列人得以過去。(出15:8)《美國標準譯本》,《英王欽定本》,J.N.達比、I.利澤、R.諾克斯與J.羅瑟勒姆的譯本都使用了「凝結」一詞。《韋氏第三新國際詞典》(1981)給這個詞語下的定義是:「由於寒冷或看來由於寒冷,物質從液態變成固態……凍結……使(液體)變得黏稠或跟果凍類似;凝結,凝固。」在約伯記10:10,譯作「凝結」的希伯來語詞用來指牛奶凝結。因此,海水「凝結」不一定是指水凍結起來像牆一樣堅硬,而是指水變成凝膠或凝乳狀。以色列人兩邊的海水並沒有被甚麽可見的東西攔截住,因此水看起來凝結變硬,呈凝乳狀或變得濃稠,能够像牆一樣豎立在以色列人兩邊,不致坍塌形成洪流。摩西所看見的海水就是這個樣子。當時强勁的東風把海水分開,使海床變成乾地,既沒有泥濘,也沒有結冰,數百萬民衆很容易走過去。
由於海中的通道很寬,即使以色列人多達三百萬,也能够在清晨時分到達東岸。接着,凝結的海水恢復原狀,從兩邊回流,洶湧的波濤淹沒了埃及人。以色列人站在東岸,觀看耶和華無與倫比的拯救偉舉,使他們整個民族擺脱了當時的世界霸權的奴役。他們意識到,摩西的話完全應驗了:「你們今天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出14:13)
這樣,耶和華以令人驚嘆的方式顯示大能,不但顯揚自己的聖名,也拯救了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平安抵達紅海東岸以後,摩西帶領男的唱歌讚頌耶和華,他姐姐女先知米利暗則手拿鈴鼓,帶領所有婦女擊鼓跳舞,高歌應和男聲。(出15:1,20,21)上帝把以色列人和仇敵徹底分開。他們離開埃及時,上帝不容任何人畜傷害他們,連狗都結舌,不敢向他們吠叫。(出11:7)雖然出埃及記沒有提到法老跟他的軍隊一同進入海床,然後被淹死,但詩篇136:15很清楚地説,耶和華「把法老和法老的軍隊都抖落在紅海裏」。
預示未來 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實現了他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他把以色列民族看作自己的兒子,正如他對法老所説:「以色列是……我的長子。」(出4:22)後來,耶和華説:「以色列年輕的時候,我就愛他。我從埃及把我的兒子召出來。」(何11:1)出埃及這段歷史也是一個預言,並在希律的日子獲得應驗。當時,約瑟和馬利亞在希律死後,帶着耶穌從埃及出來,返回拿撒勒居住。記錄這段歷史的馬太指出,這件事應驗了何西阿的預言,他説約瑟「住在那裏,直到希律死了。這是要應驗耶和華藉先知所説的話:『我從埃及把我的兒子召出來』」。(太2:15)
使徒保羅列舉以色列人所遭遇的一些事,並説這些事都成了鑑戒,其中包括出埃及一事。(林前10:1,2,11)因此,出埃及一事看來預示更偉大的拯救。在聖經裏,血統上的以色列象徵屬靈的以色列,即上帝的以色列。(加6:15,16)此外,摩西預告必有一位像他一樣的先知來到。(申18:18,19)猶太人期望這位先知作他們的偉大領袖和拯救者。使徒彼得指出,耶穌基督就是更大的摩西。(徒3:19-23)因此,以色列人在紅海獲救和埃及軍隊被毁滅,必定預表耶穌基督會施行更偉大的奇跡,拯救屬靈的以色列脱離由埃及所象徵的仇敵。正如上帝在紅海施行的偉舉使他的名大受顯揚,當更偉大的拯救在未來實現之時,耶和華的聖名就會得着更大的榮耀,他的名聲也會傳遍宇宙!(出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