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Gold)
聖經最先也最常提及的金屬。(創2:11)自古以來,金是一種貴金屬。金的價值高,在於它比重大,罕有,質軟,延展性好,顔色亮麗,光澤持久。希伯來語有好幾個詞指金,包括za·havʹ(扎哈卜,出25:11)、cha·rutsʹ(哈魯茨,亞9:3)、keʹthem(凱滕,詩45:9)、paz(帕茲,「精金」,詩19:10)、seghohrʹ(塞戈,「純金」,伯28:15)、ʼoh·phirʹ(奧菲,「俄斐的金塊」,伯22:24)。《希臘語經卷》所用的希臘語khry·sosʹ(克里索斯)和khry·siʹon(克里西翁)指錢幣、飾物和一般金屬,也用做比喻。(太10:9;彼前3:3;太2:11;林前3:12)
金很罕有,因而可以用來交換貨物、衡量財富多寡和地位高低。(創13:2;代上21:25;斯8:15)然而,鑄造金幣卻是後來的事。金的色澤亮麗,有抗氧性,不易褪色,這些特性使金尤其適合做各式各樣的珠寶首飾。(創24:22;41:42;士8:24-26;詩45:9,13)
由於金非常重,在砂積礦床和河床找到天然純金時,可以很容易就把金分離和提取出來。約伯記提到採金和煉金。(伯28:1,2,6)
用於聖幕和聖殿 金有良好的延展性,可以錘成無數的形狀。蓋建聖幕時,工匠把金錘成一塊塊,包在器物外面;又錘成薄片,再切成線,用來編織大祭司的一些衣物。(出25:31;30:1-3;37:1,2;39:2,3)所羅門建造聖殿時,也用金打造器物。(王上6:21-35;10:18;代下3:5-9)金混合其他金屬形成合金,硬度加强,用途擴大。古代以色列國已經使用合成金。(王上10:16;見金銀合金)
蓋建聖幕用了大量的金,按現在金價計算,估計大約總值1126萬9000美元。(出25:10-40;38:24)然而,就金的數量來説,在曠野所蓋的聖幕遠遠比不上所羅門所建的宏偉聖殿。大衛為聖殿預備了金子三千四百噸(十萬他連得),按今天的價值計算,超過385億3500萬美元。(代上22:14)燈台和聖殿的器具,包括叉、碗、壺、盆、杯等等,都是用金子和銀子造的,也有些用銅造的。至聖所内的基路伯天使、香壇,甚至殿的内部全都貼上了金子。(王上6:20-22;7:48-50;代上28:14-18;代下3:1-13)
所羅門的收益 大量的金子源源不絶地運到所羅門的國庫去,有來自泰爾王(四千一百公斤;一百二十他連得)和示巴女王(四千一百公斤;一百二十他連得)的,也有來自每年進貢和税收的,還有所羅門的商船運回來的。聖經記載:「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金子,重達二萬三千公斤[六百六十六他連得;約值2億5664萬3000美元]。」這個數目還沒把商旅、官長等的進奉計算在内。(王上9:14,27,28;10:10,14,15)
所羅門獲取精金的一個地方叫俄斐。一塊據説是公元前8世紀文物的陶器碎片,上面刻了這樣的一句話:「給貝特霍羅的俄斐金子,30舍客勒。」(王上9:28;10:11;伯28:16;見俄斐)
攻城奪得的金子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列國雕刻的神像必須用火燒掉,説:「造神像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凡可憎的偶像,你不可帶進家裏,免得你成為當滅的。你倒要對偶像深惡痛絶,因為這是當滅的東西。」(申7:25,26)因此,偶像和拜偶像用的器具全都要燒毁,其上的金銀有時候會磨成粉末。(出32:20;王下23:4)
攻城奪得的其他金銀物品,經火燒過潔淨後才可以讓人拿走。(民31:22,23)耶利哥城卻是個例外,因為這個城是第一個被攻佔的迦南城,城中的金銀(除了貼在偶像上的金銀),都必須全部交給祭司,供聖所之用。(書6:17-19,24)
智慧和信心比金子還要貴重 雖然金子價值不菲,但金子好像其他財寶一樣,不能給物主生命。(詩49:6-8;太16:26)不管人有多少金子,都無法買到來自耶和華的真智慧。(伯28:12,15-17,28)上帝的律法、誡命、管教比極多的精金更可貴。(詩19:7-10;119:72,127;箴8:10)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金子救不了人。(番1:18)
在物質至上的社會裏,人們往往取笑那些對上帝有信心的人,認為信仰不切實際。然而,使徒彼得指出,信心是經久不變、價值永恆的非凡特質。他説,人的信心經歷考驗後,就比金子貴重得多,因為金子經火驗證以後仍有可能因其他緣故而毁壞。有些考驗令人感到憂愁,但基督徒忍受考驗卻能把他們的信心引發出來。(彼前1:6,7)真正的信心能經得起任何試煉。
用做象徵 約伯用金代表物質主義,他知道要蒙耶和華悦納,就必須提防物質至上的思想。(伯31:24,25)另一方面,精金美麗、珍貴和純淨,用來象徵聖城新耶路撒冷和城的大街,是適當不過的。(啟21:18,21)
尼布甲尼撒在夢中看見的巨像,頭是金的,其餘部位是用次等的物質造的。但以理解釋像的各部位代表相繼興起的世界霸權,金頭代表尼布甲尼撒,即以尼布甲尼撒為首的巴比倫王朝。(但2:31-33,37-40)聖經也描述巴比倫「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意思是上帝運用巴比倫執行他對列國所作的判決。(耶51:7)
在摩西所蓋的聖幕裏,金只用於兩個地方——祭司進去供職的聖所,以及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去的至聖所。既然至聖所連同包金的約櫃代表天,即上帝的居所,而且只有祭司而不是一般以色列人能够進入聖所,因此這些事物很合理地象徵與上帝的天、他手下「王權的祭司」(那些蒙召到天上去的人)及他們履行的屬靈職責有關的事物。(彼前2:9;來9:1-5,9,11,12,23-25;3:1)由此可見,這個天上的祭司團是與衆不同的,他們會為地上的人服務。
為了鼓勵年輕人趁精力充沛的日子事奉他們的創造主,執筆寫傳道書的智者提醒他們必須在「金碗摔碎」之前把上帝謹記在心。金碗看來指像碗的頭蓋骨和藏在裏面的腦子;頭蓋骨一旦摔碎,人就喪失生命了。(傳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