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陰間是火熱的嗎?
“人會被焚燒、焚燒、焚燒!”在一個黑暗的房間裏,講道者的襯衣發出有如火焰的光;他平伸兩臂,向驚惶的聽衆行前幾步。幸好表演只延續了幾秒鐘。但講道者藉着火焰粉末之助已使聽衆對他繪影繪聲地描述的火獄留下深刻印象。
其他許多宗教導師——尤其是基督教國屬下的——都像上述的表演者一樣,聲稱上帝以此作為惡人的永遠命運。但聖經真的有這樣説嗎?
善人和惡人同歸一處
“惡人,就是忘記上帝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英文hell]。”(詩篇9:17)不少現代譯本,例如《藍沙》譯本和《耶路撒冷聖經》,把“陰間”一詞的希伯來原文[希屋爾Sheol]乾脆不譯。可是,陰間或希屋爾所指的究竟是甚麽?
聖經的傳道書對“希屋爾”一詞提供有關的資料。它説:“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希屋爾),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道書9:10)在陰間或希屋爾的人如果不會思想、沒有知識或行動,就自然不會受苦。
所以,難怪甚至上帝的忠僕也下到希屋爾去。雅各想到自己死時會到這地方去,約伯則希望上帝把他藏在陰間以結束他的苦難。(創世記42:38;約伯記14:13)這兩位忠僕會希望——甚或請求——到一個烈火熊熊的陰間去和惡人一同受苦嗎?當然不會!
“火”是甚麽?
可是,耶穌曾説過,不肯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會被投入“不滅的火”或“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他的話究竟是甚麽意思呢?——馬可福音9:43-48;馬太福音13:42。
耶穌提及這個地方時所用的不是希伯來文“希屋爾”的希臘文同義字“海地斯[Hades]”。a反之他所用的是“磯漢拿”[希臘文Gehenna]一詞。這詞所指的是耶路撒冷附近一處傾倒垃圾的地方,稱為欣嫩子谷;那裏不斷有火燃着去焚燒垃圾。這是個適當的名詞,使聽衆想到的不是永遠受苦而是徹底的毁滅,被火所焚毁。
使徒約翰在所獲的啟示裏也談及“燒着硫磺的火湖”,慣常作惡的人被扔進其中。(啟示錄21:8)也許有人想道,陰間若是存在的話,所指的必然是這個地方了,因為惡人會到那裏去。但聖經的同一本書卻告訴我們,從亞當遺傳而來的死亡和海地斯也會被扔進同一的火湖裏。這兩件抽象的東西能够受苦嗎?不能。但這裏所説的火可以代表它們消失無蹤。它們一經‘交出其中所有的死人’,意即死人都復活了之後,它們便永遠消逝了。——啟示錄20:13,14。
以上的例證表明,火只是滅絶——或永遠毁滅——的象徵。因此火湖(或磯漢拿)並不是受苦之地,正如海地斯(或希屋爾)不是受苦之地一般。而海地斯是上帝的忠僕和惡人都同去的地方。我們若對這個問題作較深入的研究,便可以更加明白我們何以無法相信地獄永火是聖經的主張,也無法相信實際有這樣的地方存在。
與上帝的性格大相徑庭
父母若日復一日地把兒女困在獄中,甚至用酷刑加以折磨,你會對這事有甚麽感想呢?你若厭惡這樣的行動,你豈不對一個永遠用烈火折磨自己兒女的上帝同樣厭惡嗎?
事實上,真實的上帝絶不是這樣的;這從他對以色列人所作的斥責足以見之。以色列人曾一度‘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耶和華堅稱‘他沒有這樣吩咐,這也不是他心所起的意。’(耶利米書7:31)既然上帝根本沒有想到這樣的事,我們怎能想像他創造一個烈火熊熊的陰間去折磨他所造的衆生呢?b不錯,我們若厭惡殘酷和虐待,上帝既是愛,這樣的行為更會令他多麽深惡痛絶?——約翰一書4:8。
地獄永火的教義也違反公平的原則。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人的信中解釋説:“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此外,他告訴我們:“已死的人,是脱離了罪。”死亡若完全消除了人的罪債,何以人又要為了生前所犯的罪而永遠受苦呢?——羅馬書6:7。
因此,聖經表明一般人所想像的地獄永火其實並不存在。知道這件事使我們與上帝建立的關係能以愛為基礎而非以恐懼為基礎。我們提議你繼續查考聖經,學習以適當的方式取悦上帝,以期置身於許多將會見到奇妙的日子來臨的人之列;屆時海地斯或希屋爾——人類墳墓的總稱——將會永遠消逝。——約翰一書4:16-18。
[腳注]
b 也許有人以耶穌在路加福音16:19-31論及富人與拉撒路的話作為地獄永火這個教義的根據。但耶穌的話其實是個比喻,因此不能照字面去解釋。若要獲得較詳細的資料,請閲守望台社出版的《人的希望僅限於今生嗎?》一書。
[第29頁的精選語句]
你對於那些以酷刑折磨兒女的父母有甚麽感想?
[第30頁的圖片]
這是聖經所説的陰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