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妻子表現順服是甚麽意思?
上帝的話語聖經在以弗所書5:22説:“做妻子的,該順服自己的丈夫,好像順服主”。這句話實際是甚麽意思呢?妻子要事無大小,都對丈夫千依百順嗎?她是否不可有任何主見,也不可以持與丈夫不同的見解嗎?
請考慮一下聖經裏有關亞比該的事例。她做了一件明智的事,但這件事卻跟她富有的丈夫拿八的意願大相違背。大衛是上帝揀選以色列的未來君王,他的跟從者曾善待拿八,可惜拿八不但毫無感激之心,還要“辱罵他們”。大衛因拿八忘恩負義而勃然大怒,於是決意要殺死拿八。亞比該深知她全家已性命不保,於是毅然擅自採取行動去平息大衛的怒氣。她怎樣做呢?——撒母耳記上25:2-35。
亞比該向大衛承認,拿八是個“壞人”,並獻上拿八拒絶送給大衛的東西。一般來説,丈夫或妻子公開指責配偶的過失是不對的。但亞比該這樣説話和行事是背叛丈夫嗎?絶不。她只是設法挽救拿八全家的性命罷了。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亞比該不尊重拿八,或表現獨立自主的精神;她的丈夫拿八雖然頑梗不化,卻對她協助管理龐大産業的方式從沒有表示不滿。但在這個危急關頭,智慧推使她要自行作出決定,而聖經也稱讚亞比該當日所做的事。——撒母耳記上25:3,25,32,33。
在亞比該日子之前很久,一些族長的妻子也曾不止一次向丈夫表達不同的觀點,並且也做過一些跟丈夫意願不同的事情。但這些“對上帝寄予希望的聖潔女子”在順服方面都被視為基督徒妻子的典範。(彼得前書3:1-6)例如,撒拉意識到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會對自己的兒子以撒構成威脅時,她堅決請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遣走。這使亞伯拉罕感到十分“憂愁”。但上帝對亞伯拉罕説:“你不必為這童子……憂愁。凡撒拉對你説的話,你都該聽從”。——創世記21:11,12。
要表現辨識力
由此可見,妻子如果光為了順服,就覺得要勉強自己做一些明知不智或違反敬神原則的事,那就愚不可及了。所以,像亞比該和撒拉一樣,在處理某些重要的事情方面,她無須因為自作主張而感到内疚。
妻子表現順服不是意味着要對丈夫千依百順,逆來順受。但兩者有甚麽分别呢?如果正確的原則一旦受到破壞,她可能需要反對丈夫的決定。但總的來説,她仍然應當對丈夫表現敬神的順服。
當然,妻子應當小心,不要因為任性、怨恨或其他錯誤的動機而企圖左右丈夫的意願。她必須像亞比該一樣“聰明”,表現辨識力。——撒母耳記上25:3。
丈夫如果不願負起責任
妻子表現敬神的順服,跟丈夫合作,並且支持他所作的決定,這樣做主要目的是要取悦耶和華。丈夫如果靈性成熟,妻子表現順服就會較容易;如果不是,妻子的處境就會困難得多了。
在這種情況下,她可以怎樣應付呢?她可以認真地向丈夫提出懇求,或向他指出甚麽決定會最能造益整個家庭。如果她讓丈夫“在家中掌舵”,丈夫就可以慢慢熟習自己的領導職責了。不斷向丈夫嘮叨,絶不是適當的順服精神。(箴言21:19)可是,如果丈夫所做的事明顯會危害到家人的福利,她就可以像撒拉一樣,促請丈夫採取一條正確的途徑。
如果丈夫是個不信者,妻子的處境就會困難得多。即使這樣,如果丈夫沒有要求她做一些違反聖經律法的事,她仍然應當表現順服。相反,丈夫如果提出一些同聖經相背的要求,基督徒的妻子就應當跟耶穌的門徒有同一的反應:他們被帶到法庭的時候,官員要求他們做一些違反上帝命令的事,他們就説:“我們必須以上帝為統治者,服從他而不是服從人。”——使徒行傳5:29。
可是,由於缺乏經驗和智慧,即使夫婦雙方都有良好的意圖,有時也會行事過火。丈夫可能缺乏體貼;妻子也可能過分堅持自己的喜好。這應當怎麽辦呢?雙方都必需對自己懷有合理的看法,因為“我們人人都難免絆倒許多次”。——雅各書3:2。
如果妻子以明智的方式自行作主,許多男子都會表示賞識。夫妻在做錯事的時候,敏於向對方道歉也可以促進彼此間的合作精神。既然耶和華每日都饒恕我們的過犯,我們同樣應當敏於饒恕别人的過犯。“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詩篇130:3,4。
“要彼此順服”
所以,為了我們最佳的福利着想,聖經勸勉我們説:“你們要存着畏懼基督的心,彼此順服。”要以愛心互相尊敬,不可試圖左右别人或彼此競爭。經文繼續説:“做妻子的,該順服自己的丈夫,好像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正如基督是會衆的頭”。——以弗所書5:21-23。
保羅在以弗所書5:21,22所用的希臘字詞,含有不是被迫去順服一個人的意思。而順服的目的不是單為了保持婚姻協調的緣故,也是為主的緣故。基督受膏的教會也甘心樂意地順服基督。如果妻子以同樣的方式順服丈夫,婚姻就必定可以美滿成功。
聖經也説:“可是你們每一個[丈夫],也該愛妻子,好像愛自己一樣”。這種愛是沒有限度的。(以弗所書5:33;彼得前書3:7)丈夫應當記住,他同樣要順服自己的首領,聖經説:“基督是男子的頭”。不錯,男子應當服從基督的教訓。照樣,基督也要順服他的首領,因為“上帝是基督的頭”。所以,除了耶和華之外,人人都有一個首領。此外,耶和華也會緊守自己所定的法則。——哥林多前書11:3;提多書1:2;希伯來書6:18。
基督徒的順服是平衡的,並且對男女雙方都大有造益。這種順服可以使婚姻美滿協調,這是惟獨仁愛的創造者才可以提供的。——腓立比書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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