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
(Ruth,Book of)
聖經這卷書以書中的主角摩押女子路得為名,内容叙述路得怎樣藉着娶兄弟遺孀的安排,代婆婆拿俄米嫁給波阿斯而成為大衛的祖先。通篇記載彌漫着波阿斯、拿俄米和路得三人對耶和華的感恩、忠貞和信賴。(得1:8,9,16,17;2:4,10-13,19,20;3:9-13;4:10)
如果不計家譜那部分(得4:18-22),路得記所叙述的事發生在士師時代一段大約十一年的時期内,但記載並沒有説明在士師時代的哪一段日子。(得1:1,4,22;2:23;4:13)
猶太傳統認為這卷書是撒母耳寫的,這個見解跟書内的證據並沒有衝突。書的結尾提及大衛的家譜,這顯示執筆者知道上帝對大衛的旨意。撒母耳符合這個條件,因為他正是膏立大衛為王的人。順理成章,他把大衛祖先的一些背景資料記錄下來,自是十分適當的。(撒上16:1,13)
真實可靠、深具價值 馬太福音所記的耶穌基督家譜包括波阿斯、路得和俄備得的名字,從而證實路得記確是歷史事實。(太1:5;另見得4:18-22;代上2:5,9-15)再者,如果説希伯來裔執筆者蓄意捏造一個外邦 女子,加插在猶大王族第一位君王大衛的族譜中,那就實在太不合理了。
路得記的歷史記載提供一些有價值的背景資料,足以説明和補充聖經的其他記載。這本書清楚描述,人們在生活中怎樣遵守拾麥穗(利19:9,10;申24:19-22;得2:1,3,7,15-17,23)和娶兄弟遺孀(申25:5-10;得3:7-13;4:1-13)的律法。證據顯示耶和華指引事態發展,使産生彌賽亞的世系得以保全,並親自揀選成為彌賽亞祖先的人。以色列女子嫁給猶大部族的男子,就有可能成為彌賽亞的祖先之妻。(創49:10)路得雖是摩押人,卻得享這個殊榮,可見使徒保羅所説的原則確鑿不移:「揀選不在於人意,也不在於人為,只在於發慈悲的上帝。」(羅9:16)路得揀選耶和華作為她的上帝,加入以色列民族。耶和華對她大發慈悲,給她「十足的賞賜」,讓她在最重要的世系中佔一位置。(得2:12;4:13-17)
[第985頁的附欄]
路得記的要點
這卷書叙述敬畏上帝的摩押女子路得怎樣蒙耶和華賜福,得以成為彌賽亞世系中大衛王的祖先之妻
事情發生於士師時代;成書時間可能是公元前1090年左右
路得決定跟隨拿俄米,歸信她所敬奉的上帝耶和華(1:1-22)
以利米勒的遺孀拿俄米決定離開摩押,返回猶大;她的兩個媳婦路得和俄珥巴既寡居又無兒女,於是伴隨婆婆上路
拿俄米向媳婦指出再婚的希望很微,勸她們返回娘家,俄珥巴遵囑而行
路得不願離去;她坦言拿俄米的民族就是她的民族,拿俄米的上帝就是她的上帝
最後路得隨拿俄米抵達伯利恆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裏拾麥穗(2:1-3:18)
波阿斯是以利米勒的親戚,路得碰巧在他的田裏拾麥穗,贏得了他的好感而蒙他恩待
路得繼續在波阿斯的田裏拾麥穗,直到大麥和小麥都收割完了
之後,路得聽從拿俄米的指示,請求波阿斯購贖她;波阿斯表示願意,但拿俄米有一個比波阿斯更親的親戚
波阿斯購贖路得,娶她為妻(4:1-22)
波阿斯在伯利恆的十個長老面前,讓拿俄米的近親有機會購贖以利米勒的地,並按娶兄弟遺孀的安排娶路得為妻,好為死者留名
拿俄米的親戚不願這樣做,於是波阿斯購贖路得
波阿斯娶路得為妻,蒙上帝賜福生下一個兒子,名叫俄備得,即大衛王的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