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
(Knowledge)
基本上,知識就是對事實的認識,是通過體驗、觀察、學習而獲得的。聖經極力勸人尋求並珍藏正確的知識,説真知識比金子更有價值。(箴言8:10;20:15)耶穌指出,真正認識他和他的天父非常重要。《希臘語經卷》也再三强調知識的重要性。(約17:3;腓1:9;彼後3:18)
知識的來源 耶和華是知識的根本源頭。生命是來自上帝的,而人必須有生命才能有知識。(詩36:9;徒17:25,28)此外,萬物都是上帝創造的,所以研究上帝的作為是人類知識的基礎。(啟4:11;詩19:1,2)上帝還啟示人把他的話語寫下來,讓人從中學習上帝的旨意。(提後3:16,17)因此,一切真知識都是以耶和華為中心的。尋求真知識的人必須敬畏耶和華,避免令他不悦。敬畏上帝就是知識的開端。(箴1:7)這種敬畏之心有利於獲得確切的知識,不以上帝為念的人卻很容易根據自己的觀察作出錯誤的結論。
聖經屢次指出耶和華和知識的關係,稱他為「無所不知的上帝」,又形容他「知識完備」。(撒上2:3;伯36:4;37:14,16)
耶和華委任愛子肩負實現上帝旨意的重任。這個責任非常重大,所以聖經可以説:「智慧和知識的一切珍寶,都藴藏在基督裏面。」(西2:3)除非人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不然就不能明白聖經的真義,也看不出上帝的旨意怎樣按上帝所預告的方式實現。
基督徒查考一下常常譯作「知識」的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字眼,注意知識、智慧、悟性、思考力、明辨事理等概念的關係,就能更全面地明白知識的意義和重要性。
詞義 在《希伯來語經卷》裏,有好幾個名詞都可以譯做「知識」。這幾個名詞都跟一個基本動詞ya·dhaʽʹ(亞達)有關,「亞達」的意思是「(從聽來的話)認識」「(從觀察中)認識」「(通過親自接觸或親身體驗而)認識」或「經驗豐富,技巧精湛」。到底詞義側重哪一方面,應該怎樣翻譯,必須看個别語境而定。例如,上帝説他「熟悉」(原文「認識」)亞伯拉罕,因此肯定這個有信心的人會吩咐子孫做對的事。耶和華不僅知道有亞伯拉罕這個人存在,還很熟悉他,因為多年來已經觀察過亞伯拉罕多麽順服,多麽熱心於正確的宗教。(創18:19;22:12;見耶和華條下的「名字的含意及早期用法」)
跟動詞「亞達」(認識)一樣,譯作「知識」的希伯來語名詞(主要是daʹʽath達阿特)包含認識事實或擁有資訊的意思,但有時含義更深。例如,何西阿書4:1,6説,有一個時候,以色列「沒有認識上帝的知識」。這不是説以色列人不知道耶和華是上帝,或者不知道上帝曾經拯救並帶領以色列人(何8:2),而是説他們殺人、偷竊、通姦的行徑表明他們棄絶了真知識,因為他們行事與真知識背道而馳(何4:2)。
「亞達」有時指性交。例如創世記4:17的原文就出現「亞達」(認識)這個字眼,漢語的譯法是該隱跟妻子「同房」或「行房」。(和合,新譯,現譯,新世)希臘語動詞gi·noʹsko(吉諾斯科)在馬太福音1:25和路加福音1:34的用法也類似。
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以後(創2:17;3:5,6),耶和華對跟他一起從事創造工作的(約1:1-3)説:「這個人已經跟我們相似,能辨識 善惡。」(創3:22)這句話的意思,明顯不是指第一對男女開始認識甚麽是善,甚麽是惡。由於上帝給他們的命令,他們早就認識善惡的分别了。此外,創世記3:22所記的上帝的話,也不可能指人當時通過親身體驗而認識何謂惡,因為耶和華説他們變得跟上帝相似,但上帝並沒有通過作惡而認識何謂惡。(詩92:14,15)顯然,説亞當和夏娃能辨識善惡是有特别意思的。那就是:他們從此自行判斷甚麽是善,甚麽是惡。他們把自己當作崇拜的對象,以為自己的判斷比上帝還可靠,彷彿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雖然耶和華既有定立善惡標準的權利,也有所需的智慧,人類卻反叛耶和華。因此,關於善惡之分,他們有自己的認識(標準),跟耶和華的不一樣。他們的知識為他們帶來了可悲的後果。(耶10:23)
在《希臘語經卷》裏,有兩個詞通常譯作「知識」,那就是gnoʹsis(格諾西斯)和e·piʹgno·sis(埃皮格諾西斯)。這兩個名詞都跟動詞gi·noʹsko(吉諾斯科)有關,「吉諾斯科」的意思是「認識,理解,領會」。聖經的用法顯示,「吉諾斯科」可以表示認識的雙方有良好的關係。(林前8:3;提後2:19)《希臘語經卷》對知識(格諾西斯)給予高度評價。可是,稱為「知識」的不一定值得追求,因為哲學和某些謬論也「偽稱『知識』」。(提前6:20)聖經勸人追求的,是關於上帝和他旨意的知識。(彼後1:5)擁有這種知識不只是知道一些事實而已,因為無神論者也知道許多事實。聖經所説的知識意味着愛戴上帝和基督。(約17:3;6:68,69)擁有知識(僅是資訊)可能讓人産生優越感。另一方面,「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通過親自效法基督的仁愛行為,藉着體驗而認識這種愛)卻不會令人走極端,反而能指引人好好運用所得到的任何資訊。(弗3:19)
「埃皮格諾西斯」是「格諾西斯」的加强形式(e·piʹ「埃皮」的意思是「額外」),在經文中往往指「精確、確切或全面的知識」。因此,保羅説有些人「老是學習[吸收知識],卻總不能確切認識真理[新譯:『充分明白真理』;TC:『獲得對真理的真知識』;Ro:『親自認識真理』]」。(提後3:6,7)雖然歌羅西會衆裏的人已經是基督徒,自然對上帝的旨意有若干認識,但是保羅還是為他們禱告祈求,希望他們對上帝的旨意「充滿確切的知識,充滿智慧和屬靈的悟性」。(西1:9)所有基督徒都應該追求這種確切的知識。(弗1:15-17;腓1:9;提前2:3,4)對於「穿上新品格」並得享平安,這種知識至為重要。(西3:10;彼後1:2)
相關的特質 聖經談到知識的時候,常常也會提到智慧、悟性、明辨事理、思考力等特質。(箴2:1-6,10,11)基督徒明白這些特質的基本區别,對許多經文的理解就會大大加深。但無可否認,原文這些概念跟漢語某些詞語並不是處處吻合的。上下文和某個詞語的用法都會影響詞義。不過,仔細看看聖經提到知識、智慧、悟性、明辨事理、思考力的經節,就會發現這些詞語的區别很有意思。
智慧 智慧就是善用知識的能力,能把學到的東西好好應用出來。一個人也許有很多知識,但由於缺乏智慧而不懂得怎樣運用。耶穌指出智慧和好結果有關,説:「有智慧的行為自然顯出正義。」(太11:19)所羅門不但求知識,還求智慧,並且從上帝那裏得着所求的。(代下1:10;王上4:29-34)在兩個婦人的爭子案中,所羅門認識到慈母愛子情切。他善用這種知識去解決爭端,顯示他很有智慧。(王上3:16-28)「最重要的是智慧」,因為沒有智慧,知識就沒甚麽價值了。(箴4:7;15:2)耶和華有豐富的知識和智慧,並且把這些特質賜給人。(羅11:33;雅1:5)
悟性 人有悟性,就有能力看出某件事的各部分或各方面有甚麽關係,也能看清事情的全貌,不會只看到各不相干的事實。在希伯來語裏,詞根動詞bin(賓)的基本意思是「分開」或「分辨」,常常譯作「領悟」「明白」「辨明」「看出」。希伯來語「賓」跟希臘語sy·niʹe·mi(西尼埃米)的詞義相近。因此,使徒行傳28:26(引用賽6:9,10)説,猶太人聽見卻不明白(沒有整理歸納)。他們沒有領會各個思想怎麽互相關聯,對他們有甚麽重大意義。箴言9:10説:「認識至聖者就是有悟性。」這句話顯示,要有悟性真正明白任何一件事,都得明白這件事跟上帝和他的旨意有甚麽關係。有悟性的人能把新資料跟已知的事聯繫起來,因此聖經説:「有悟性的人輕易得知識。」(箴14:6)知識和悟性是相輔相成的,兩者都值得追求。(箴2:5;18:15)
明辨事理 希伯來語有一個詞經常譯作「明辨」(tevu·nahʹ特布納),跟譯作「悟性」的另一個詞(bi·nahʹ比納)有關。這兩個詞都在箴言2:3出現:「你要高呼求悟性,揚聲求明辨的心。」跟悟性一樣,明辨事理也涉及看清事情,但重點在於看清各部分的區别,憑着對其他部分的認識來衡量某一部分。既有知識又明辨事理的人,會約束自己的言語,心裏也能保持冷靜。(箴17:27)跟耶和華對立的人顯然不能明辨事理。(箴21:30)上帝通過他的愛子賜人明辨是非的能力(充足的悟性或洞悉事理的能力)。(提後2:1,7)
思考力 知識也跟希伯來語mezim·mahʹ(梅津馬,有時譯做「思考力」)有關。這個希伯來語既可用於貶義(惡念、圖謀、奸計),也可用於褒義(精明、睿哲)。(詩10:2;箴1:4)換句話説,人可以思考可敬、正直的事,也可以剛剛相反。人留心學習耶和華的處事方式,側耳細聽上帝旨意的每一方面,就能保護思考力,只想正當的事。(箴5:1,2)按照敬神的智慧和知識,正確地運用思考的能力,就能保護自己,不致受不住引誘而落入淫邪的陷阱之中。(箴2:10-12)
追求知識要小心 所羅門以下一段話似乎不大贊成人追求知識:「智慧多,愁煩就多;知識增加,痛苦就增加。」(傳1:18)聖經一向重視知識,上面這句話看來卻正好相反。其實,所羅門只是再次强調,人如果不遵守上帝的誡命,無論追求甚麽都是空虛的。(傳1:13,14)人也許在很多範疇獲得知識和智慧,或者深入鑽研某些專門的領域。這些知識和智慧,雖然跟上帝宣告的旨意沒有直接關係,本身卻可能是正當的。可是,人的知識和智慧越多,就越清楚看出應用知識和智慧的機會非常有限。一來,人生苦短;二來,不完美的世界障礙重重,人在其中實在舉步維艱。這的確令人一籌莫展,愁煩痛苦。(參看羅8:20-22;傳12:13,14;見傳道書)同理,靠着「讀書多」而得到的知識,假如與上帝的旨意無關,或者不是用來遵守上帝誡命的話,就徒然令人「身體疲乏」。(傳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