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所赎的是什么?
为什么基督的赎价非常重要?谁会从它得益?
在1930年代,绑票是黑社会中非常流行的一种罪案。这是一种很容易赚钱的方法。歹徒只需将一个受害人绑架和监禁起来,然后按照这个人自己或他的亲友的经济状况提出一笔赎回肉票的价钱。当受害者的亲友付出这笔钱时,这笔钱便是一个赎价,因为它为受害者带来了释放。在韦氏的《新国际大辞典》第二版,(Webster’s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中,“赎价”一字的定义是:“借着付出一笔报酬而赎回及释放一个俘虏的行为。……一种将人从被掳的状况中释放出来的代价,一项罚款或罚金。”
赎价并不一定必须是金钱,它可以是任何一种有价值的东西。它甚至可以是人。英国与法国在1780年所订的一项条约规定一个法国的海军副总司令或一个英国的海军总司令可以用六十个战犯赎回,当时赎价所需的人数乃按照被俘者的官阶而异。
今日全人类都需要一个赎价。这乃是在很久以前当仅有两个人类,亚当和夏娃,生活在地上时不幸发生的一件事所带来的后果;它使今日全人类都处于被囚禁的状况之下。这头一对男女被造时是完美无疵的;在他们面前有着永生的希望。他们是自由的,并且有希望永远和平地生活在地上,治理地球和使其充满像他们自己一样完美的子孙。“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世记1:28。
上帝自然有权要求他所创造的这两个有智慧的人类顺从他。他让他们有机会表明他们所要选择的途径,并且预先警告他们如果他们反叛便会招致什么恶果。(创世记2:16,17)可是虽然上帝这样警告他们,他们仍然忤逆地吃了上帝明令吩咐他们不可吃的禁果。既然犯罪的意思便是破坏上帝的律法或违反他的旨意,我们可以说亚当和夏娃犯了罪。
由于他们故意不理会上帝的警告和违反上帝向他们表明的旨意,他们成为罪和罪所带来的死亡惩罚的俘虏。他们无法释放自己,因此他们的儿女亦都诞生于这种被囚的状态之下。这种情形正如一对被俘为奴隶的夫妇所处的情况一样,他们所生的儿女亦都没有自由而和他们的父母处于同样的奴役境况中。亚当和夏娃所有的后代也正是如此。“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
全人类都从亚当遗传得到罪孽和死亡的咒诅,因为他们的生命都是借着他的生育能力而传下来的。他将罪性也传给了他们,正如父母能移将某些疾病遗传给他们的子女一般。
怎样复得亚当所失的东西
由于他们忤逆的行为,亚当和夏娃失去了完美属人的生命。在上帝的眼中他们不再是完美的了。随着时间的过去,他们遗传下来的种种缺陷愈来愈在他们子孙的身体机能方面显露出来,他们同时还失去在伊甸乐园里生活和享受其中种种丰美的果实的权利。除此之外,他们更丧失了永远生活下去,生育完美的子女以及治理开发这个地球而使其成为一个普世乐园的美好前途。这一切的损失虽然都如此惨重,他们却还遭受到一个更巨大的损失,那便是他们在上帝面前丧失了义的地位。
若想赎回或重新得回亚当所丧失的东西,人类是无能为力的;他们不能够借着自己的努力企图将自己从罪与死的捆绑中释放出来。他们所需要的是一项能带来解放的赎价,而这项赎价必须来自超乎人类之上的一种力量。亚当的后代中没有任何人能够付出这项赎价。“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上帝。”——诗篇49:7。
释放人类所需的赎价必须具有和亚当相等的价值。既然使全人类丧失生命的是一个完美的人,想赎回所失的生命也需要一个完美的人才行。亚当的后代中没有任何人具有和亚当在完美时相等的价值,因此也没有人能够成为所需的赎价。牲畜的生命更不足与之相抵。因此以色列人在以往所献的牲畜祭物最多只能预表那真正能够救赎人类的完美祭物而已。
在以往的祭祀中,上帝规定献祭者必须将所献的牲畜的血倾倒出来。这项规定表明了另一件事实,那便是,若要将人类从亚当的罪性影响之下释放出来,则必须要流血。这乃是因为生物的生命是在血中。保罗在希伯来书9:22写道:“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因此一个完美的人的生命,以他的血为代表,必须倾流出来才能赎回亚当所失去的一切。
上帝如何为人类预备了赎价
唯有耶和华上帝才能为亚当的后代预备一项适当的赎价。唯有他才能使一个人不赖来自亚当的生命力而生存于世上。借着将他属灵的儿子之一的生命力从天上转移到马利亚的腹中,他成就了这件奇迹。经过正常的孕育过程,一位生命并非来自亚当的人遂诞生了。由于他的生命并非来自亚当,耶稣是完美的,因为他没有从亚当承受到任何罪性。他并不处于罪与死的捆绑之下。
因为耶稣以这种方式来到世上,他具有亚当在犯罪之前所具有的一切属人的生命权利。他是和亚当相等的,因此是一个适合为人类舍命的赎价。假如他只是一位神的化身或一个暂时批上肉身的灵体,他便不能与亚当相等,因此也不能具有属人的生命权利而将人类赎回。唯有借着放弃天上属灵的生命,并且经过生育的过程而诞生为一个人,他才能具有各种属人的权利。“[他]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立比书2:7)既然他不是一位神的化身,他“凡事[均]与他的‘弟兄’相同。”——希伯来书2:17。
基督并没有被迫放弃他那属人的生命和权利以救赎亚当的后代。他之这样行完全是自愿的。这那是他向人类表现爱心的一项行动。“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
在基督死于受苦往上的第三日,他被复活成为一个具有属天的生命权利的灵体。彼得证实这点说:“基督只一次地为罪受死,以一个义人代替不义的人,好使他能够引领你们到上帝面前;他在肉身被处死,但被复活成为灵。”(彼得前书3:18,译自NW)既是一位灵体,他便能够将他所牺牲的属人的生命价值呈献在上帝面前作为一项能够为亚当的后代带来释放的赎价。
可是这项赎价并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将全人类一律加以释放。凡是固执地继续跟从亚当忤逆的途径的人并不会从赎价得到任何好处。赎价乃是为了一般乐意顺服相信基督而不愿继续行走歧途的人所预备的。“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提摩太前书4:10。
上帝有什么理由要拯救一些既不信赖他也不忠于他的人呢?难道他应该用他爱子宝贵的生命为一些不配得的人赎回亚当所失去的一切幸福吗?耶和华并没有使他的儿子成为每一个人的赎价,反之这项恩典只是为了一般表现信心和顺服的人而设的。这些才是他所乐意拯救的人。这些表现信心的人会被基督的血将他们从亚当所承受的罪洗净,因为唯有这血才能为人洗罪。(约翰福音1:7)借着它的这种作用,他们会从罪与死亡的捆绑中获得释放。基督一次献上的祭物已能成就这件事,因此绝不需要再次重覆。“但如今他已在事物制度终结的时候作一次的呈现,借着以自己为祭物把罪废掉。”——希伯来书9:26,译自NW。
为什么必须对赎价具有信心
如果有人告诉一个俘虏他必须怎样才能赎回他的自由,但他却不肯相信这个方法能够为他赎回自由以致拒绝运用它,他当然仍会继续留在被囚的状况中。人类亦一样。上帝并没有强迫任何人接受基督的赎价所带来的恩典。他已向全人类宣告这赎价的存在,因此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选择去接受它抑或拒绝它。唯有接受它并对之表现信心的人才能从罪与死的惩罚之下获得释放。“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拉太书3:22。
有许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亦拒绝对基督所献的赎价表现信心。他们拒绝相信基督所流的血具有任何赎罪的价值。他们正如彼得所提及的人一样:“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彼得后书2:1)基督用他自己完美属人的生命买下了基督徒,然而这些人却不肯承认他的所有权。当人弃绝基督时,基督亦弃绝他们。因此他们永远不会得到亚当所丧失而由基督赎回的东西。
除非一个人对于赎价具有知识,并且知道为什么我们需要它,否则他便不可能对它发生信心。他必须首先知道这件事,因此他需要有人教导他认识上帝的道的真理。圣经很清楚地表明上帝并没有任何义务要为人类预备一个赎价。他之如此行乃是他对人类所表现的一种仁慈的恩典。所有想从亚当遗传的罪孽中获得释放的人都必须认识和体会这件事实。——提多书3:4,5。
一个人若想从赎价得益就必须先认识自己陷于罪孽中的情形。他不能像有些人一样对自己的罪闭眼不看而幻想自己是无罪的。“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1:8)他必须获得正确的知识;在他有了知识后他才能够对赎价和对上帝会赏赐所有寻求他的人这件事实产生信心。——希伯来书11:6。
当赎价的裨益被普遍应用的时候
上帝已将基督耶稣膏立为他那公义的新世界的君王。借着他的王国,基督会将现今这个邪恶的事物制度整个从地上铲除。于是他会开始使他的天父原本对地球所定的旨意逐步实现,并且将他所献的赎价的裨益施用在哈米吉多顿的劫后余生者身上以便将他们的罪性洗净。由此人类会逐渐恢复完美,直到最后重新获得亚当为他们所失去的一切权利。
在这长达一千年的复原时期中,凡是被上帝认为具有复活资格的人都会重新生活过来。由此坟墓遂会丧失它的威力,由亚当的罪所带来的死亡亦会失去它的毒性。人类不会再因亚当的罪而死亡。基督所献的赎价已使其失去效力。那时“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这个预言便得到应验了。——哥林多前书15:26。
当顺服的人类通过了一场短暂和最后的考验之后,他们便会被上帝称为公义而重新在他的面前具有公义的地位。那时他们会得到永生的赏赐。基督的赎价不但将他们从罪与死的捆绑中释放出来,并且还为他们赎回了亚当所失去的一切。
可是今天若有任何人想成为许多能活着见到这些事实现的人之一,他便必须顺从上帝的旨意。他必须相信上帝的应许和基督所献的赎价的价值。唯有借着现在便表现顺服和信心他才能够在那时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