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第四部福音的心爱使徒
四部登载好消息的福音并不是四部雷同的副本,也不是想象出来的虚构故事。你愈熟读它们,便愈会体会到它们个别的特色;你会看出它们的确是四本独立而同时和谐一致地为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在地上所从事的传道活动作见证的记录。
四部福音中的每一部都各有自己的主题,自己的目标,自己独特的文体和独有的特别事实,而且每一个作者看来都在不同的地点执笔:马太在巴力斯坦,马可在罗马,路加在该撒利亚而约翰则在以弗所或邻近以弗所的地方。不错,它们的风格是如同不同以致被早期某些追求名利的“基督徒”所利用以自立门户,拥护马太的变成混合派(Ebionites),拥护马可的变成幻影派(Docetae),拥护路加的变成马西安派(Marcionites)拥护约翰的则变成华伦提亚派(Valentians)。
马可福音中虽然只有百分之七的内容与其他的福音不同,但是由于这百分之七的独特记载散见于全本福音的各部,此外加上它独特的主题和写作风格——简洁,流利和富于拉丁词语等——它无疑是一个独立的见证。在另一方面,第四部福音虽然有百分之九十二的内容是未为其他几本福音书所道及的,但却在基本的真理,对人物的描述,其中的精神以及予人的观感上和其他三部福音书非常类似。
这一点可从各书对于彼得所作的描述中见之。前三部福音都描述彼得为一个在言谈和行动上相当冲动的人,第四部福音亦无例外。它透露彼得是反对耶稣替他洗脚的那个使徒和在提比哩亚海一听闻岸上的陌生人是复活后的主耶稣时便跳入海中泅回岸上的那个使徒。——约翰福音13:4-10;21:7。
基本上来说是补充的记载
无可置疑地在约翰之前已有三部福音写成,因此他所写的福音自然是属于补充性的记载。显然他的目的是想补足最初三部福音所未曾提及的资料。最初三部福音普通称为对观福音(Synoptical)因为它们都具有相同的观点而描述耶稣超自然的诞生。约翰则告诉我们耶稣在降世为人之前原是“道”,而后来“道成了肉身。”路加告诉我们耶稣在孩童时期的顺服,约翰则告诉我们他在长大成人之后对他的母亲宣布他的独立自主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约翰福音1:14;2:4。
对观福音的作者将耶稣受浸时的情形记录下来,而约翰则将施洗约翰在后来论及这件事所说的话告诉我们:“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他们将耶稣在地上第一期的传道活动略去而由施洗约翰的被捕下狱说起。但约翰的福音书则将耶稣的第一期传道工作连同他所行的第一个奇迹,将水变为酒,记录下来。——约翰福音1:32。
耶稣在加利利区的传道工作详细地记载在最初的三部福音中;但耶稣在犹大区的传道活动详情则记录在约翰福音里。前三本福音都告诉我们耶稣所说的比喻,甚至马可也举出四个,但约翰却一个也没有提及。在另一方面,只有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曾分别会见尼哥底母,撒玛利亚的妇人和彼拉多。此外他还告诉我们耶稣曾以什么来比喻自己,例如他曾以摩西所高举的蛇自喻,又将自己比作好牧人和葡萄树,而这些资料都是其他福音所没有的。前三本福音告诉我们,耶稣怎样痛责文士和法利赛人;约翰则告诉我们耶稣指出犹太人的行为和他们的父魔鬼如出一辙。前三本福音提及耶稣在将近结束他的传道工作时洁净圣殿;约翰则告诉我们耶稣在传道的早期对圣殿所作的一次洁净。前三者告诉我们耶稣创立纪念他的受难的仪式;约翰则告诉我们当时耶稣曾个别地替他的使徒洗脚;他也将耶稣对使徒们所讲的一段令人感动的心腹话和他在当晚为使徒们在所作的祷告记录下来。
对观福音的作者只在耶稣传道的末期提及他到耶路撒冷去,因此从他们的记录看来耶稣的传道工作好像只延续了一年左右。但是约翰则告诉我们耶稣曾一再到耶路撒冷守逾越节,由此给我们一个线索算出他的传道工作延续了多久,即一共为三年半。这和但以理那关于七十个“七”年的预言刚好一致,因为后者预示弥赛亚会在第六十九个七年结束时来临,同时在第七十个七年的中间,即三年半之后,被剪除。——但以理书9:24-27;约翰福音2:13;5:1;6:4;12:1;13:1。
从耶稣所行的奇迹说来我们也可以看出约翰的记载是属于补充性的。只有他告诉我们耶稣所行的第一个奇迹(将水变成酒)和他在复活时教门徒捕满一网鱼的最后一个奇迹。此外也只有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曾医好一个生下来便瞎了眼睛的人和复活已经死了四天的拉撒路。
使徒和圣经作者
由于缺乏早期的抄本,许多年来一直有人争辩说第四部福音不可能是使徒约翰写的。但是自从有人在埃及发现了这部福音的片段之后。这个争辩就沉息了。一般学者现在都已相信它确是约翰本人在生前写成的。这个片段现藏在英国曼彻斯特的约翰莱兰图书馆内,称为《莱兰纸草抄本》第457号(P52),内容包括约翰福音18:31-33,37,38。关于这个片段已故的坚样爵士(Sir Frederick Kenyon)在他于1948年出版的《圣经和现代学术》一书中说:“虽然它只是一个小片段,却足以证明这部福音的手抄本在公元130至150年间已在它被发现的埃及行省中传流了。因此,即使容许一段最低限度的时间作为它由原作地流传到埃及的时间,执笔的日期亦与传统所订的日期即第一世纪最后的十年,如此接近以致我们已不再有理由怀疑这个传统日期的可靠性了。”
约翰福音特别强调爱,但虽然耶稣曾将约翰称为“雷之子。”这件事实却不一定表明约翰福音不是他写的。他年青时的这个称号并不足以否定他在九十岁高龄时养成了一种比较成熟的性格。约翰看来是十二位使徒中最年青的一位,因此很可能他也是最富于理想的一位。若然我们便可以明白他何以特别忠于耶稣和耶稣何以特别钟爱他。但我们却完全没有理由认为因为耶稣特别钟爱他,他便必定是特别温柔,软弱或甚至全无丈夫气概。
反之,正如耶稣对于公义极为热爱——由他怎样洁净圣殿和痛责当日的教士便可以看出——约翰和他的哥哥雅各也一样。就是为了这个原因他们被称为“半尼其”(Boanerges)意思即‘雷之子’。有一次当撒玛利亚的一个城市因为耶稣正向耶路撒冷进发而不肯让耶稣通过时,他们俩感觉如此义愤填胸以致他们竟想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将城消灭。这无疑同时也表明他们具有多么坚强的信心!——马可福音3:17;路加福音9:54。
约翰福音透露出同样热烈的忠诚,同样强烈的爱心和同样公义的愤慨。约翰并没有放过尼哥底母,他丝毫不加掩饰地指出尼哥底母之所以在夜间来见耶稣乃是怕别人看见。他同样也没有放过另外一位公会(Sanhedrin)的分子,亚利马太人约瑟。马太原是个税吏,因此他比较留意金钱的价值而提及约瑟是个财主和耶稣的门徒。为罗马人执笔的马可则告诉我们约瑟是一位有名望的议士和等候上帝王国的人。路加的记载则更详细;他告诉我们约瑟是公会的一分子;为人善良公义;他并没有投票支持别的议士阴谋对付耶稣的诡计,而且他是一位盼望上帝的王国来临的人。但是由于约翰对耶稣的忠贞,他那强烈的正义感和天赋的理想主义,他不肯忽视约瑟的一个重大弱点:“亚利马太人约瑟是耶稣的门徒,只因犹太人就暗暗的作门徒。”——马太福音27:57;马可福音15:43;路加福音23:50,51;约翰福音19:38。
约翰无法容忍任何人自称为耶稣的门徒而又同时不敢向人公认。所以难怪约翰对于出卖耶稣的犹大比其他三位福音作者抨击得更猛烈。远在犹大出卖耶稣之前约翰已告诉我们说:“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他,谁要卖他。”“耶稣说:‘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么?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的。’耶稣这话是指着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说的。他本是十二个门徒里的一个,后来要卖耶稣的。”不错,虽然他是十二个使徒之一,出卖耶稣的却正是他!——约翰福音6:64,70,71。
虽然其他福音作者亦提及耶稣在受难前不久被马利亚用极贵的香膏抹脚时有门徒发怨言,但只有约翰告诉我们发怨言的门徒是谁和他为什么发怨言:“有一个门徒,就是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却发怨言。但他发怨言“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若不是约翰将关于犹大的这一切向我们透露,很可能他出卖主人的恶行到现在还有一大部分是一个谜。——约翰福音12:4-6。
其他可辨别的特性
第四部福音的文体给我们一个间接的证据表明它确是由一个像约翰一样“没有学问的小民”所写的。(使徒行传4:13)约翰的文体极为简单——他用的都是浅白的字眼和简短的句子,而且所用的字汇远较希腊文圣经的大部分作者为少。可是他所写的内容却最高深。正如上一个世纪的一位学者卫斯卡特(Westcott)说:“约翰所写的福音是出自最简朴的手法的一种最完美的艺术………从没有任何写作像它那么简朴而又有它那么深刻。”
有一个更具体的事实指出第四部福音是约翰执笔的,那便是在所用的名字方面。在约翰福音中出现的名字比其他三部福音均多。只有他告诉我们腓力和彼得的弟弟安得烈曾和耶稣谈论他用奇迹喂饱五千人的事;他也告诉我们彼得所削掉的是马勒古的右耳。其次这部福音虽一再提及彼得共达33次之多,但却从没有提及过约翰和他哥哥雅各;只有一次以“西庇太”的儿子之名提及他们俩人。约翰宁愿保持匿名而采用一个他最珍贵的代名词——‘耶稣所心爱的门徒’——约翰福音6:5-8;18:10;13:23。
证明这本福音是约翰所写的最大证据是这部福音虽屡次提及“约翰”这个名字,但却从没有一次是指使徒约约翰,反之它所指的完全是施洗约翰。约翰在写人名时比其他的圣经作者更喜欢用全名,但是他对于施洗约翰却例外地只称他为“约翰”虽然另外还有一个约翰,即他自己。其他的福音作者都将两者区别,因为不然读者怎晓得所指的究竟是施洗约翰抑或使徒约翰呢?但是使徒约翰却认为没有作这种区别的必要,因为反正他每次说到约翰时并不是指自己而是指施洗约翰。当然,除了约翰本人之外任何其他的作者都决不会认为没有作这种区别的必要。
心爱的使徒
很适切地,耶稣心爱的使徒约翰在危急时表明他是主耶稣最亲近的门徒。在和耶稣共度最后一次逾越节的晚上,他‘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他在耶稣被捕之后跟着他进入大祭司的院子里。当耶稣在髑髅地受难时他也在场,并且受托去照顾耶稣的母亲。——约翰福音13:23;18:15;19:27。
从第四部福音我们可以很清楚看出作者对于耶稣降世之前的存在具有最深刻的体会。“太初有道……万物是借着他造的。”此外在四部福音中只有他将耶稣所说关于他降世之前的许多话记录下来,例如他说他是“从天降下的。”“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前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翰福音1:1-3;3:13;6:41;8:58;17:5。
约翰福音把上帝的真理发挥至最高峰。他使我们对于耶稣是道,是好牧人,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等真理获得最高的体会。他对“爱”这问题所说的话比其他三部福音加起来还多。除了一位和耶稣极亲近的门徒之外,我们还能够想象有谁可以像他一样将耶稣刻画入微呢?
在十二个使徒中耶稣和三位特别亲近:彼得,雅各和约翰。只有这三个门徒跟随耶稣进入会堂的主持人家里目击耶稣将他死去的女儿复活。只有他们三人跟随耶稣登上高山目击耶稣变形与摩西及以利亚谈话;而且只有他们三人跟随耶稣到客西马尼园去。因此,按理说来他们三人当中应该有一个对耶稣作一项最崇高和深刻的观察才对。既然彼得和雅各在第四部福音写成之前很久已经死去,而执笔者又是耶稣所特别心爱的三个门徒之一,这无疑就是约翰了。
有人因为约翰福音第20章的最后一节是用结束的语气写成的,所以便怀疑约翰福音第21章不是约翰的手笔而是由别人代写的。但是查实并不然。约第21章的文体和其他各章并无二致,因此,无疑是由约翰自己在后来加上去的。
第四部福音所含的资料是多么宝贵!它的确达到了它的目的:“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